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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大會有哪些政要參與

發布時間:2023-01-12 02:23:34

Ⅰ 德清地理信息大會噴泉時間

每晚7:30——10:00。
從墨西哥城到鳳棲湖畔,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德清。今年11月19日,世界地理信息領域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在此揭幕。一座小縣城撬動地球,一個產業牽動聯合國的「心」,來自全球108個國家和地區的1300餘名嘉賓齊聚德清,縱論地理信息技術發展大勢,共商地理信息新理念。

Ⅱ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

測繪地理信息作為一項關繫到國計民生的基礎性工作,在我國古代就被廣泛用於各行各業。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管理,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保障測繪地理信息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使用測繪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領導,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基礎測繪管理和版圖意識宣傳教育,促進地理信息共享,推進軍民融合,維護主權、安全和利益。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以下分別簡稱設區的市、縣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地理信息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鼓勵測繪地理信息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裝備,組織科學技術攻關,加強科學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建設測繪地理信息創新體系。

對在測繪地理信息科學技術的創新、進步和測繪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

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省級基礎測繪。省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設與維護省級測繪基準體系;

(二)獲取與處理航空航天遙感數據資源;

(三)測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形圖、正射影像圖、數字高程模型等數字產品;

(四)建設省級基礎地理信息時空資料庫系統及其資料庫更新維護;

(五)編制與更新全省行政區地圖;

(六)省管水域水下地形與沿海灘塗地形測量;

(七)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及其資料庫更新維護;

(八)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

設區的市、縣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級基礎測繪。市、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設與維護本行政區域內市、縣級測繪基準體系;

(二)測制、更新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圖、正射影像圖、數字高程模型等數字產品;

(三)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基礎地理信息時空資料庫系統及其資料庫更新維護;

(四)編制與更新本級行政區地圖;

(五)本行政區域內地理國情專題監測及其資料庫更新維護;

(六)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

第七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將基礎測繪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

第八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基礎測繪的規劃、年度計劃和項目技術設計書組織實施本級基礎測繪項目。

基礎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應當符合規范,通過專家論證並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第九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機制。省級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不超過三年;市、縣級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不超過兩年,其中城市建成區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不超過一年,行政區劃、道路等核心要素應當即時更新。

第十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應當使用規定的測繪系統和測繪基準。

因城鄉規劃、建設和科學研究的需要,中小城市和本省大型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准。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坐標系統相聯系。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區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第十一條 建立數字區域地理空間信息基礎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和財政投資的地理信息系統,應當採用全省統一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第十二條 因測繪進行航空攝影的,按照有關規定,報軍隊測繪部門批准。

因測繪使用無人機進行攝影的,應當遵守航空飛行管制的有關規定。

使用財政資金購置衛星遙感測繪資料、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並提供成果。

第十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測繪保障預案,建立應急測繪保障機制,組織開展遙感監測、導航定位和地理信息數據申請、調取、傳輸等相關工作。

第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可以徵用測繪地理信息單位的測繪設備和測繪成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測繪設備毀損、滅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依法組織開展地理國情監測,商相關部門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地理國情監測信息。

從事地理國情監測的單位應當按照統一的規范和標准,定期監測、統計和分析地理國情,並對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負責。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附圖涉及測繪的,應當由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制。

不動產測繪應當執行有關測量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符合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測繪成果應當由具有測繪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簽字。

對不動產測繪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託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鑒定。

第十七條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市政、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應當按照有關的工程測量技術規范進行,並接受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 測繪成果

第十八條 測繪成果依法實行匯交制度。測繪地理信息單位應當確保測繪成果的質量。

使用測繪成果,實行統一標准、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十九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省測繪成果匯交管理工作,可以委託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測繪成果匯交和保管工作。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投資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單位,應當在測繪成果檢驗合格後三個月內,依法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匯交的測繪成果目錄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需要查詢測繪成果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測繪成果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提供測繪成果應當依法簽訂使用協議。對提供使用的測繪成果,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復制、轉讓、轉借。確需復制、轉讓、轉借測繪成果的,應當經該測繪成果提供部門或者權利人同意。

第二十一條 使用財政資金完成的測繪成果,用於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應當無償提供。無償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不得將該測繪成果用於營利活動,並應當向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無償提供本單位掌握的可用於基礎測繪更新的資料。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有償使用價格清單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 測繪成果屬於秘密的,適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省有關部門和單位確需向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涉密測繪成果資料的,應當進行保密技術處理,並按照有關規定報批。

第二十三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實行異地備份。

測繪成果資料檔案的存放設施與條件,應當符合保密、網路信息安全、消防及檔案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確保測繪成果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條 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與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軍隊測繪部門會商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主要指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實體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重要數據,江、湖、河、山、洞、島等相關屬性數據;冠以江蘇江蘇省等字樣和依法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的其他地理信息數據。

前款規定的內容屬於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公布。

第二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管理。

基礎測繪和使用財政資金達到規定標準的其他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成果,應當經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測,質量合格的,方可提供使用。財政資金的具體標准,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確定。

組織實施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單位應當配合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依法組織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

第二十六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和涉及測繪地理信息的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項目,應當充分使用已有的適宜的測繪成果,不得重復測繪。

對前款所指項目,批准立項的有關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徵求同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意見。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章 地圖管理

第二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測繪地理信息、新聞出版廣電、民政、教育、網信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對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版圖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版圖意識。

中小學校應當結合相關課程加強版圖意識教育,組織學生參加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活動。

第二十八條 編制、出版地圖和提供互聯網地圖服務應當遵守和省有關地圖管理的規定。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和省有關規定向地圖編制單位提供編制地圖所需的現勢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九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地圖的標准樣圖,並定期更新,提供無償使用。

編制行政區地圖不得進行地理要素的有償標載。

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和公開發行的交通圖、旅遊圖等其他地圖的,應當標載重要的機關、醫療機構、高等院校、圖書館等公共地理信息,並不得收取標載費用。

第三十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全省性地圖和主要表現地包含兩個以上設區的市行政區域范圍的地圖。

本省地方性中小學教學地圖,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會同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定。

生產製作附有國界線或者省級行政區域界線的示意性地圖圖形的音像製品、標牌、廣告以及玩具、紀念品、工藝品的,應當使用國務院批准公布的標准畫法圖圖形;生產製作單位自行製作附著地圖圖形產品的,應當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一條 地圖集(冊)、政務服務用圖和互聯網公益性地圖審核,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地圖內容審查工作機構審查。委託地圖內容審查工作機構進行專業審查的,應當告知送審單位,地圖內容審查時間,不計算在地圖審核的期限內。

地圖內容審查工作機構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負責地圖審核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地圖內容審查意見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第三十二條 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應當按規定對互聯網地圖服務網站進行安全檢測,由地圖安全審校人員負責地理信息審校、上傳、發布工作,並遵守保密規定。

第五章 地理信息服務

第三十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政策,引導和支持測繪地理信息單位通過合作開發、資源置換、代理銷售、技術服務等方式,提供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社會化應用。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測繪地理信息、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環保、民政、民防等部門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實現政府部門間的地理信息資源共享。

第三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保密技術處理,及時向社會發布所形成的非涉密基礎地理信息目錄,增加基礎地理信息供給,實現基礎地理信息開放共享。

第三十六條 省、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為公眾、社會組織提供瀏覽、查詢、介面等在線服務。

第三十七條 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應當使用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提供的地理國情專題監測信息。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涉水、大氣、植被、土壤、礦產、地面沉降等生態保護地理國情專題監測,並按照要求及時提供。

第三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和未採取保密措施的公共信息網路上傳輸涉及秘密的地理信息。

使用地理信息不得危害安全和公共利益。提供衛星導航定位技術服務的,不得泄露個人位置信息。

第六章 基礎設施

第三十九條 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包括下列用於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標志、場地和平台:

(一)永久性測量標志;

(二)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

(三)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

(四)地理空間信息基礎框架;

(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

第四十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編制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經省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四十一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全省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並向社會提供服務。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應當符合標准和規范。

第四十二條 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並納入全省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備案,應當提交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站網、站點信息備案表等材料。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保管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對永久性測量標志保管實行津貼制度。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檔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並負責指派單位或者專人保管;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區域內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的保護工作。

第四十四條 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應當科學布點、合理設置。

設置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需要使用土地的,設置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佔用建築物的,設置單位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向有關部門提供已建的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的分布信息。

有關部門在審批可能影響已建的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使用土地和使用效能的項目前,應當徵求同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意見。

建設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設施等電磁波發射裝置系統的,應當避讓已建的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避免受電磁波發射干擾的安全控制距離不少於二百米。

第四十六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已有的一、二等和省級基礎測繪設置的永久性測量標志以及A、B、C級衛星導航定位點,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組織維護;三、四等和由市、縣級基礎測繪設置的永久性測量標志以及D、E級衛星導航定位點,由設區的市、縣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組織維護。

第七章 資質資格和市場

第四十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測繪資質審查、測繪資質證書發放的條件和程序按照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未取得測繪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與測繪執業資格有關的活動。

測繪人員進行外業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測繪作業證件的發放、注冊工作。

第四十九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實行招標、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涉及安全、秘密等不適宜公開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不得公開招標。

測繪地理信息單位不得將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轉包;擬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並經發包單位同意,依法採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條件,不得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再次分包。

招標和政府采購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監理制度。

第五十條 招標和政府采購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承包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復印件報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所在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分包的,應當附具分包合同文本復印件。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統一監管,利用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動態監控平台,及時向社會發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測繪地理信息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接到舉報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對投標單位測繪資質和市場信用、測繪評標專家資格、評標方法和中標價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應當每年按比例隨機抽檢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質量,並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未經招標投標且低於成本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監督檢驗。

第五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管理,建立市場信用獎懲機制,向社會發布信用信息,並提供查詢服務。

第五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監督管理。

向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涉及秘密,不得危害安全。

第五十六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與安全、保密、工商、新聞出版廣電、網信、海關等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每年定期開展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和保密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未使用規定的測繪系統和測繪基準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無償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將測繪成果用於營利活動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未按照規定期限對互聯網地圖服務網站進行安全檢測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承包單位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違法分包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罰款;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相關部門可以暫停財政資金撥付。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承包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單位不按照規定備案的,由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六十三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測繪條例》同時廢止。

Ⅲ 峃前村白龍山

白龍山 風景古跡

白龍山,古稱丫髻山、窯奧山(窯嶴山)、仙鶴山(仙磑山、石骨山),後因「白龍聖母」的傳說而改名白龍山,位於樂清市虹橋、淡溪、芙蓉三地交界處,東經120°59'59" ,北緯28°14'52"。白龍山系括蒼山余脈,橫亘樂清市境中部,山脈東西走向,南臨虹橋平原,北接芙蓉鎮,西接中雁盪山,毗鄰淡溪水庫、龍潭水庫,東北與雁盪山相連。

白龍山海拔716.1米,面積約50平方公里。白龍山以巨石陣和奇石著稱,「仙人床、鯉魚岩、烏龜岩、猩猩岩、龍抽岩」等岩石較為出名。環山碧綠,鳥聲啾啾,流泉不息,風物壯美。唐代溫州刺史韋庸曾作《丫髻岩》詩雲:

丫髻山頭殘月,臘岩洞口斜陽。啼鳥喚人歸去,此身猶在他鄉。

白龍山的傳說

白龍山山名的來歷,有個流傳很久的民間傳說:南宋嘉泰元年(1201),白龍山麓的峃前村有一個名叫江瓊玉的少女,與兄嫂在村口溪邊浣紗時,發現了一枚閃閃發光的五彩石卵,因為雙手扶紗桶,沒有口袋放,就將石卵含在口中,不慎吞入腹中,幾個月後竟然懷孕了。肚子一天天長大凸出,遭到村民恥笑,被她的父親忿然逐出家門,在嫂嫂的指點下,她沿著峃前後山的山路一直爬呀爬呀,終於登上了山頂,在巨石陣的洞窟中,生下了三條小白龍,兩條白龍飛天而去,留下一條白龍潛入山中的深潭中,為大地送去甘霖,滋潤禾苗,造福百姓。

江瓊玉誕下龍子後旋即羽化升天,被民間奉為神仙,曰『』白龍聖母娘娘『』。其肉身殮入石棺准備推入山洞安葬,可剛推進一半,突然天色驟變,狂風大作,雷電交加,暴雨傾盆,村民們四散逃離。現在,山上有塊石頭與半截棺材一模一樣。自那以後,人們便把丫髻山改稱白龍山,還在山頂建起宮觀供奉白龍聖母。如今,白龍山上還有龍水噴、白龍墳和龍潭的存在。

白龍山的拋歌

樂清著名民歌《對鳥》就出自白龍山牧童拋歌,牧童們在白龍山放牛,隔條溪隔個山峰,便互相以一問一答的方式,放聲高唱原生態的拋歌,看見什麼就對什麼,有對山,對水,對人,對樹,對天,對地,比較出名的是對鳥:

「吤呣飛過青又青哎?

吤呣飛過打銅鈴哦?

吤呣飛過紅夾綠?

吤呣飛過抹把胭脂搽嘴唇哦?

青翠飛過青又青哎,

白鴿飛過打銅鈴哦。

雉雞飛過紅夾綠,

長尾巴丁飛過抹把胭脂搽嘴唇哦!

這首《對鳥》自1949年由朱一正老師向虹橋的牧童季良洪、倪孔恭采風記譜並經改編後,由朱玲仙、溫玲菊唱響,一路從樂清唱到溫州杭州上海南京,唱到莫斯科,獲得國際殊榮,1989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編入亞太地區民歌教材,還被編入人民音樂出版社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這首悠揚動聽的原生態白龍山拋歌,源於虹橋方言區域,流傳於虹橋、淡溪、芙蓉等地。曲調高亢,旋律優美,流暢清新,詞曲朴實,成為樂清的經典民歌,也是樂清的一張城市名片;一首白龍山拋歌,拋向全國,走向世界。2018年11月20日晚上,這首溫州人耳熟能詳的民歌《對鳥》在世界地理信息大會上大放異彩。

首屆世界地理信息大會於11月19日至21日在浙江省德清縣舉行。大會由聯合國主辦,中國自然資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承辦,是聯合國主辦的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地理信息大會。大會文藝演出晚會,樂清青年歌唱家朱琴燕和白龍山拋歌原生態唱法傳承人連旭輝(虹橋人)帶來了精彩的歌曲表演《對鳥》。

因去年的「非遺薪傳」——浙江省傳統音樂展演展評活動,連旭輝和朱琴燕等表演的《對鳥》突出,榮獲最高獎——薪傳獎,此次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文藝演出,也就相中了這個獨具特色的節目。當天晚上,連旭輝和朱琴燕用動人的聲音,又一次在世界舞台上唱響《對鳥》。

『』北登白龍山,一石一奇景『』,登臨白龍山,有三條路可達,一是駕車從淡溪水庫經上東田村直達白龍山頂龍水噴停車場,往南只需步行登嶺五六分鍾即可到達龍水噴巨石陣景區,往東步行數百米即可登上頂峰。二是駕車至淡溪龍潭村步行登山40分鍾,可觀賞山中美景;三是從虹橋鎮溪西村沿登山游步道徒步上山,喜歡健身鍛煉的人可選擇這條山路,每天清晨都有近千人從這里登上白龍山。

白龍山主要景點

白龍山最高峰(主峰)稱九州岩、連霄嶂,雙岩對峙,蔚為奇觀 。一為九州岩,巨石橫豎交錯,砌牆似的壘疊成城堡型狀,真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作。與之對峙的另一主峰,稱連霄嶂,雖也是巨石壘疊,但壘法另類,一塊塊都豎立的,此岩疊得潦草,岩石又不方正,上小下大,犬牙交錯,洞隙縱橫,搖搖欲墜,且高且險,膽怯者不敢攀援,當地俗稱「喜鵲巢」、「鳳凰洞」,像與九州岩對面而立的大鳥,故也俗稱「玉燕談陰陽」(「燕戀岩」)。

連霄嶂附近奇峰怪石眾多,奇趣橫生,有仙鵝石、猩猩岩、仙劈岩、聽月峰、古碑岩、透天甑、萬猿石、秋荷峰(蓮子峰)、現雁峰、鶴冠峰、追馬岩、古碑岩、劍門岩、九州岩和山頂飯甑洞穴、後洞(千化洞),各類奇石或吟詠眺望,或懸空獻技,或移步換形,又有松泉伴奏,使滿山靈氣生機盎然。

【鳧湖】

鳧湖在白龍山林場停車場旁,俗名野田汪,又名龍湖。據清吳永佶《白龍山志》 鳧湖「在龍山巔,方二里許,水春夏不涸,望之如湖,一曰龍湖,邑志作鳧湖,俗名野田汪。與雁湖並列,真可謂鳧湖啞啞(指禽鳥鳴聲。漢.焦贛 《易林·師之萃》「鳧雁啞啞,以水為家」)」,今僅余池塘狀,已近涸,面積也僅原來的一半。

【九州岩】

九州岩,也稱「仙疊崖」。九州岩常被雲霧飄繞,可驗晴雨,當地有俗語說:「白龍山戴帽夏日麗」,意為山頂有雲則晴,無雲則過數日就有雨,甚是靈驗。

【觀雁石】

在九州岩北側,游者踞石向北遙望雁盪,隱現在目。

【木魚岩與仙人臉盆】

九州岩西側為有一巨石,形似木魚,故名。木魚岩旁的岩坦上有仙人臉盆。岩坦下方有仙人鍘刀岩。

【觀音岩】

九州岩下方有一立石,古名觀音岩;側面看,似佛手,故又名佛手岩。

【萬猿石】

在九州岩側,往龍宮背下陰面,亂石萬點,若群猿奔走。

【連霄嶂】

連霄嶂也稱「飯甑岩」( 飯甑磕),俗稱「透天飯甑」。「透天飯甑岩」的徑長遠遠大於高度,形態扁圓,與通常所見的「飯甑」不大相象,更象一個巨大的磨盤。透天飯甑形象逼真,甑上有洞穴,有文記載:「如甑上有斜口,如甑蓋半掩。氣蒸蓋石,淋漓若汗,手下探,有勢氣在龍宮背。」附近有一洞穴,名為山頂洞穴、鳳凰洞,古雲白龍穴。攀爬兩側路線可達頂端,中間洞穴互通。寒冬時,洞內熱氣蒸蒸上升,好似洞內白龍呼吸吐氣,氣體發源深入莫測,甚為奇怪。

連霄嶂為白龍山最高峰,頂端海拔716.1米(按3個航標水平高度測定),峰頂實際海拔應為717米。立於峰頂登天台,居高臨下,視野甚是開闊,很有「會當臨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感覺。遙望東海觀日出,雲蒸霞蔚。當風和日麗,氣清地明時,可看到溫台兩州五個縣,往東越海望至玉環、洞頭,南可及甌海、靈昆,西抵永樂邊界,北觸雁盪百岡尖,山海在望,風光絕勝,「擬上仙岩覽九州,滿城風雨一齊收。」 據永樂《樂清縣志》 「窯嶴山,即丫髻山,去縣東五十里。山北曰山門鄉,山南曰瑞應鄉。山絕高,海艦皆以為准。」(清)陳紳、鄭琛光緒《樂清縣志》記載:「丫髻山(引《名山勝概記》),山高數千切,海舟望以為准」。 連霄嶂的頂峰上至今尚存有航標遺跡。清代詩人戴朝元曾在《游龍山》詩中寫道:「振策龍山頂上游,欲窮名勝更登樓。晴嵐涌翠開圖畫,孤嶂撐空逼鬥牛。萬壑松濤檐外落,九天煙雨望中收。豁開眼界知多少,千里長江作帶流!」

放眼白龍山,中下群峰似浪,起伏疊嶂, 北側有伏虎長嘯石林景點,石林又形似古代武士群,又像一幅活生生的唐僧師徒西天取經圖,其中悟空、悟能、悟凈的形象尤其逼真;還有以及十八羅漢、龍山佛祖、觀音禮日、諸葛布陣、將軍授印等景觀。西側為五虎陣,五隻石虎守住山岡。臨近一山峰為朱雀峰,因峰頂有一石形似朱雀而得名。尤其令人感嘆的是九州岩上那對石玉燕,日夜秋水相對,竊竊私語,讓人浮想聯翩。東側有野馬峰、雙象峰、青雲道觀、南白寺,還有白浪潺潺的淡溪;南側有石板宮。

【白龍聖母宮】

俗稱石板宮、靈惠龍宮、崇頂道觀、天成道觀、上宮,古名「純頂寺」。與雙髻寺、龍門觀,構成白龍山上、中、下三宮。雙髻寺沿右側山路登攀約20分鍾可到達。白龍聖母宮依白龍山主峰仙疊崖而建,背後大石相疊,如雙髻對峙,中間鏤空。由峃前連氏9世祖如琦公建造於南宋咸淳年間,建廟至今已有740餘年,經歷代修整,現有崇頂道觀大殿3間,樑柱皆石築,石門石柱石樓梯,石板牆石板地石板頂,儼然小小石板宮,俗稱上宮。廟內樑上石刻「宋咸淳乙丑(1265)進士授太子教受如琦連公,宣德壬子舉人授王府教受,連稷公重建」。上宮北枕陡立如壁的連霄嶂,危樓高聳,氣勢宏偉。附近還有養雲窠、聽月峰、秋荷峰等,勝景疊出,歷代墨客騷人前來白龍山游覽,駐足上宮,宮內外有宋、明代墨跡和摩崖題刻甚多。

上宮後懸崖十丈見方的巨石上刻著著名書法家郭仲選題寫的「白龍山「三個朱紅大字,字跡遒勁疏野,力透山背,渾然一體,氣勢如虹。遊人至半山腰,即可仰望「白龍山」三字。石屋二樓處題有「天成道觀」,石門口有對聯一副,由民國著名鄉賢胡奉塵先生登白龍山頂時題寫:「此地饒千秋風月,偶來作半日神仙」,橫批「目空一切」,上書靈惠龍宮,落款民國甲申年(1944),另有石刻碑文三副,倚靠在靈惠龍宮前。廟內梵音陣陣、香煙繚繞,白龍聖母、天後、陳十四諸神端坐案後,三清三寶各有其位,皆慈眉善目,面含微笑,一派道教全真氣象。常有善男信女來寺朝拜,香火不斷,也是遊人休憩、觀日出的好地方。

石板宮旁有惠明堂,為石室,石室後方有泉水湧出,清甜甘冽。順石室內石級而上,為大羅寶殿,建於1983年,有門聯:「無我無人觀自在,非空非色見如來」,大羅寶殿正後方的巨石上有天然紋理,似聖火。大羅寶殿門口有觀景台,極目遠眺,無邊景色盡收眼底。

【後洞】

也稱觀音洞。在龍宮背後山肋。洞中壁上刻有觀音大士像三。或謂與前洞相通。觀音洞前有楗門岩,左右兩岩對峙如交劍。

Ⅳ IBS 2020 |溫州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

日前,溫州發布《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其中指出: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光伏、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以上,佔比達到省定要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

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全市新建成充(換)電站2座(含公交專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電樁5600個(其中公用樁600個,自用樁5000個)。

全文如下:

關於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功能區)大氣辦,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文件要求,我辦制定了《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市美麗溫州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

為打好2020年度藍天保衛戰攻堅決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大氣辦〔2020〕1號)、《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主要目標

2020年,通過實施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濃度「雙控雙減」,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達標,確保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市區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以上(其中市區達到93%以上);6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範區;基本消除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涉氣重復信訪量比2017年下降30%;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以上,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低於5噸/月·平方公里;市區PM10年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後產能

1. 環境准入管理項目。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並運用。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准入條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 產業布局優化項目。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兩高」行業產能控制項目。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採用公路運輸。(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落後產能淘汰項目。

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准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全年淘汰120家企業落後產能,整治1200家「低散亂」企業。(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

鞏固完善

「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推進塊狀特色經濟提升行動,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完成省下達的新建小微企業園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二)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清潔利用

1.清潔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光伏、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以上,佔比達到省定要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2.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氣項目。

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省級干線管網建設,建成瑞安、龍港、平陽等地天然氣門站,全市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天然氣消費量達到省定要求。(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3.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項目。

嚴把耗煤新項目准入關,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要求,完成省下達地方煤炭消費減量任務。(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負責)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根據省要求,開展外送電接受工作。(市發改委牽頭)

4.鍋爐淘汰改造項目。

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乾設備等燃煤設施。完成省下達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全市實現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基本完成電站燃氣鍋爐和1蒸噸/小時以上用於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鼓勵其他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實施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區外應採用生物質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並定期更換,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推進4蒸噸/小時以上的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並聯網,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生物質鍋爐,原則上一年內應更換一次布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參與)進一步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按時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三)發展綠色交通,推進潔凈運輸

1.運力結構調整項目。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鐵路貨運量、水路貨運量分別比2017年增長21%和18%,實現主要大宗貨物「公轉水」300萬噸、「公轉鐵」100萬噸。推動發展綠色貨運,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按照《溫州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推進空港毗鄰區天天快遞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溫州港集團等參與)

2.公共交通清潔化替代項目。

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達到80%。(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財政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3.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溫州機場集團、溫州港集團、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參與)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全市新建成充(換)電站2座(含公交專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電樁5600個(其中公用樁600個,自用樁5000個)。(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4.老舊車船淘汰項目。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採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完成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1720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參與)內河應採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參與)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移動源污染排放控制項目。

在城市建成區內依法劃定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區域。(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在機動車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加強環保達標監督檢查,按要求完成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年度抽檢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中的6a階段標准。(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海關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加強遙感(黑煙抓拍)監測數據的應用,繼續推進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並聯網,將重點超標車輛(運輸企業)列入黑名單監管。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建立完善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信息共享機制。(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6.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項目。

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完成平台對接和數據聯網報送。組織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推進縣級城市依法劃定並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強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控,對進入禁用區的工程機械,鼓勵安裝精準定位和實時排放監控系統,並與生態環境部門平台聯網,秋冬季期間禁用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每月抽查率達到50%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機場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項目。

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率。年底前,建成3套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完成省下達的機場岸電設施建設任務。(市交通運輸局、溫州機場集團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網溫州電力公司等參與)

(四)強化煙塵治理,推進面源防治

1.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項目。

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完成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所有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實現開工,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交工驗收率達到90%。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森林城市建設項目。

啟動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計劃完成新增國土綠化114200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3.園林城市建設項目。

大力推進園林城市(城鎮)創建,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年底前,建成綠道75公里。(市住建局牽頭)

4.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項目。

嚴格實施建設工地、拆遷工地管理清單動態更新和清單化管理,所有建築工地、拆遷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清單及防塵措施情況要「一月一更新」。完成160個房屋徵收項目拆後裸露地塊覆蓋。(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所有建設場地落實「七個100%」揚塵防治措施,出入口安裝PM10、PM2.5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並與市、縣兩級監管部門聯網。建築工程、拆遷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等應配備自動沖洗、霧炮等除塵降塵設施。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納入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准,相關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准。未達到「七個100%」要求的工地,嚴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並從嚴查處,相關不良信息要納入各行業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規定區域內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等參與)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新建裝配式建築700萬平方米,達到省下達的裝配式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佔比要求。(市住建局牽頭)

5.道路揚塵污染防治項目。

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沖洗,年底前,

市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75%以上,縣級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5%以上。(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嚴格渣土、砂石、水泥等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運輸車輛按規定安裝密閉式裝置。加強對道路上運輸建築渣土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檢查,在各縣(市、區)主要運輸道路設置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檢查站,嚴查運輸過程未密閉、密閉裝置破損、物料遺撒、帶泥上路等違規運輸行為,每月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

6.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項目。

大力推廣「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機制,全面推行低留茬收割技術,強化秸稈統一收集處置,減少秸稈留存。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秸稈離田利用率達到20%,全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切實加強禁燒管控,強化露天焚燒秸稈宣傳和打擊,在夏季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行為,減少全年衛星遙感監測火點數,嚴防因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造成重污染天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7.農業氨排放控制項目。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葯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達到4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五)開展深化治理,推進有機廢氣減排

1.重點園區整治項目。

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等參與)全面完成11個重點園區和集聚點廢氣整治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等參與)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等參與)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具備條件的園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重點行業治理項目。

按照《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三個一批」整治任務。以石化、化工、工業塗裝、製鞋、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製品、包裝印刷、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推進VOCs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按要求落實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大力推進平板玻璃、建築陶瓷企業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脫硫脫硝等設施。對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進一步排查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的無組織排放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深度治理,按期完成電廠煤場封閉改造等年度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等參與)

3.重點企業治理項目。

完成省下達的VOCs治理、工業爐窯治理、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廢氣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等項目。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強重點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完成國家規定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

4.油品質量提升項目。

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銷售分公司等參與)加大儲油庫、加油(氣)站和企業自備油庫抽查頻次,全年開展油品等質量專項抽檢2次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溫州海事局參與)強化船用燃料油質量的監管。(溫州海事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參與)開展清除黑加油站點和無合法來源證明成品油、流動加油罐車專項行動,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溫州海事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分公司等參與)

5.油氣回收治理項目。

確保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行,推進年銷售量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商務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銷售分公司等參與)

(六)實施專項行動,推進破難攻堅

1.秋冬季攻堅項目。

制定實施2020-2021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強化高排放行業錯峰生產,實施差別化管理。開展秋冬季大氣執法專項行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2.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項目。

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四大行動,全鏈條治理柴油車超標排放,明顯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完成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的目標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工業窯爐整治項目。

繼續完善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重點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認真落實《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進達標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大落後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分行業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工業爐窯。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於3%)。加快淘汰燃煤工業爐窯,淘汰1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取締9台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乾爐(窯)。(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PM2.5和O3「雙控雙減」項目。

嚴格執行國家、省VOCs治理方案,繼續推進工業塗裝、合成革、紡織印染、包裝印刷、油品儲銷等重點行業「源頭削減、過程式控制制、末端治理」全過程深度治理,對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按要求組織編制和實施「一廠一策」。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等原輔材料,在技術較為成熟的印刷、工業塗裝(木業、傢具製造、集裝箱、汽車製造、船舶製造、機械製造、鋼結構)、汽修等行業,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源頭替代。在5家化工企業深入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O3污染高發時段,加強政企協商與政策引導,推動主要O3前體物VOCs企業主動採取錯時生產減排措施。VOCs重點工程較2015年累計減排量達3.2萬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項目。

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完成10個工業源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加強城鎮生活垃圾廢物臭氣處理,完成2個農業源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嚴格餐飲油煙污染排放執法監管。(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

(七)健全監管體系,強化管理能力

1.大氣監測監控項目。

繼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建設,按省要求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VOCs監測。年底前,完成3個主要物流通道、2個大型港口、5個涉氣重點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自動測站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

2.機動車排氣監測項目。

開展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完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平台。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秋冬季期間,各地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於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大氣執法監管項目。

在基層環境執法部門配置攜帶型廢氣檢測儀器、無人機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等執法裝備。開展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測監管。根據省要求推進涉VOCs企業安裝電量監控設施。加強涉VOCs企業執法監管,重點查處無組織排放超標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和認定告知、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定期開展路檢路查,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實現信息共享。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秋冬季期間,各縣(市、區)、功能區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於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等參與)加強揚塵監管執法。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對建築工地、拆遷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碼頭堆場、露天礦山等揚塵污染防治的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大氣應急預警協作項目。

完善監測預報共享平台,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實施應急響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落實長三角區域應急預警標准,落實應急減排「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配合做好第七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第二屆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期間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

5.大氣科技支撐項目。

加強大氣科研能力建設,完成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和來源解析工作,支撐精準治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加強對藍天保衛戰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制度,各級政府特別是鄉鎮(街道)一級要依法落實對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大氣辦統籌協調作用,加強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推進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通報和預警提醒。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完善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財政收費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制度。加強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

Ⅳ 辛巴威的首都

【國名】辛巴威共和國 (The Republic of Zimbabwe) 【獨立日】4月18日(1980年) 【國慶日】4月18日(1980年)

【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靠旗桿一側為帶黑邊的白色等腰三角形,正中一顆紅色五角星,星內有一隻辛巴威鳥,白色象徵和平,五角星代表國家和民族的良好願望,辛巴威鳥是該國特有的標志,也是辛巴威和非洲國家古老文明的象徵;右側為七道平行橫條,黑色居中,向上下兩邊依次均為紅、黃、綠色。黑色代表占人口多數的黑人,紅色象徵人民為爭取獨立而灑的鮮血,黃色象徵礦產資源,綠色代表國家的農業。 【國徽】圖案中間為盾徽。盾面上部是藍白相間的波紋,象徵辛巴威廣闊的水域;下部的圖案為舉世聞名的文化遺址「石頭城」(辛巴威在班圖語中是「石屋」或「石頭城」的意思),這是非洲古老文明的象徵。盾徽上端是五角星和辛巴威鳥及基座,寓意同國旗。鳥的基座旁有鋤頭等圖案,盾形下方的山坡上有玉米、棉花圖案,象徵該國豐富的農產品和礦產資源。盾徽兩側各有一隻辛巴威羚羊,底端的綬帶上用英文寫著「團結、自由、勞動」。 【國家政要】總統羅伯特·穆加貝(Robert Mugabe) ,1987年12月就任,1990年3月、1996年3月、2002年3月和2008年6月連任。總理摩根·茨萬吉拉伊( Morgan Tsvangirai ),2009年2月就任 。 【自然地理】39萬余平方公里。位於非洲東南部,是一個內陸國家。東鄰莫三比克,南接南非,西和西北與波札那、尚比亞相連。大部分是高原地形,平均海拔1000餘米。分高草原、中草原和低草原3種地形。東部伊尼揚加尼山海拔2592米,為全國最高點。主要河流有贊比西河和林波波河,分別為同尚比亞和南非的界河。熱帶草原氣候,年均氣溫22℃,10月份溫度最高,達32℃,7月份溫度最低,約13~17℃。 【人口】1300萬(2008年),其中黑人占人口的99%。主要有紹納族(佔79%)和恩德貝萊族(佔17%),白人佔0.5%,亞裔約佔0.41%。英語、紹納語和恩德貝萊語同為官方語言。40%的人口信奉原始宗教,58%的人信奉基督教,1%信奉伊斯蘭教。 首都哈拉雷一主要大街的街景。 【首都】哈拉雷(Harare),人口187萬。9~11月氣溫16~32℃,4~8月氣溫為7~21℃。 【行政區劃】全國分為8個省,下設55個區,14個市鎮。8省名稱為:西馬紹納蘭、中馬紹納蘭、東馬紹納蘭、馬尼卡、中部、馬旬戈、北馬塔貝萊蘭、南馬塔貝萊蘭。 【簡史】辛巴威是烙著非洲歷史強烈印記的南部非洲古國。公元1100年前後開始形成中央集權國家。13世紀卡倫加人建立莫諾莫塔帕王國,15世紀初王國達到鼎盛時期。1890年,辛巴威淪為英國殖民地,1895年英國以殖民主義者羅得斯的名字命名為南羅得西亞。1923年英國政府接管該地,給予「自治領地」地位。1964年,南羅得西亞的史密斯白人政權把國名改稱羅得西亞,並於1965年片面宣布「獨立」,1970年改名為「羅得西亞共和國」。20世紀60年代先後成立辛巴威非洲人民聯盟(簡稱人盟)和辛巴威非洲民族聯盟(簡稱民盟),1976年,這兩個組織組成「愛國陣線」。1979年5月改國名為「辛巴威(羅得西亞)共和國」。由於國內外強烈反對,未獲得國際承認。1979年9月10日,辛巴威各派代表在英國主持下召開了倫敦制憲會議,並於12月21日簽署協議。1980年2月底舉行議會選舉,穆加貝領導的民盟獲勝。同年4月18日獨立,定國名為辛巴威共和國,穆加貝出任政府總理。1985年7月舉行獨立後第一次大選,民盟再次獲勝,穆加貝連任總理。1987年12月,民盟同主要反對黨人盟達成合並協議,並修改憲法,改總理內閣制為總統內閣制,穆加貝於年底出任總統。1989年12月,民盟和人盟召開聯合全國代表大會,完成了兩黨合並進程。1990年3月大選中,合並後的民盟黨再次獲勝,穆加貝連任總統。

Ⅵ 非法買賣涉密地理信息是一種什麼行為

非法買賣涉密地理信息是一種保密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2、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5、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8、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9、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保密法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Ⅶ 最近浙江湖州要開什麼會

聯合國世界地信大會將於今年11月19日至21日召開。大會由聯合國主辦,自然資源部和省政府共同承辦。

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以「同繪空間藍圖,共建美好世界」為主題,是聯合國主辦的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地理信息大會,也是世界地理信息領域的一次盛會。這將是我省繼G20杭州峰會、世界互聯網大會之後的又一國際盛會。屆時,聯合國部分國家政要、高級官員,以及一些行業專家都要來參加大會,參會代表1000人左右。其間,大會將以全會、分會、邊會、展覽等多種形式,交流展示近年來世界測繪地理信息的進展情況,展望未來發展趨勢,研討地理信息支撐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實施的戰略,提出共同應對各國及全球面臨挑戰的措施。目前,還正在積極准備德清踐行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相關成果。尤其重要的是,會上還將形成《莫干山宣言》,從而進一步提升大會影響力。

Ⅷ 中國地理信息系統協會的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定名為中國地理信息產業協會,簡寫為中國GIS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譯名為China Association for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ociety,縮寫為CAGIS。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是:我國從事地理信息產業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具有法人資格、非營利性、全國行業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略)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的住所位於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略)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成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1.單位(團體)會員: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從事地理信息產業的生產、經營、應用、管理、科研和教學的企事業單位、部隊,依法成立的民辦企業、外資企業和社會團體,支持本協會工作,參加本協會活動,可申請和批准為單位(團體)會員。
2.個人會員: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包括港、澳、台的同胞及海外僑胞,本人從事地理信息產業工作,熱心和支持協會工作的,可申請為個人會員。
(五)凡長期從事本行業或本協會工作,有突出貢獻,並在地理信息界有較大影響的常務理事以上的會員,可作為榮譽會員。榮譽會員由會長辦公會推薦,理事全體會議通過,發給證書。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個人會員經秘書長辦公會審核批准,單位會員經常務理事會審核批准,報理事會備案;
(三)協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團體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優惠享有本協會提供的「服務、自律、協調、維權」和咨詢服務;
(七)其它按章程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為協會網站、會刊撰寫稿件。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行規、行約;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進行表彰和獎勵;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的會員代表由上屆理事會的理事、下屆理事會的理事候選人、各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本屆會員代表組成,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增補和更換理事、常務理事;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或理事委託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含委託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含委託的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設立辦公會議制度,辦公會議在正副會長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副秘書長和協會秘書處正副主任等參加。辦公會議負責領導協會的辦事機構,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授權辦公會議負責行使常務理事會第十八條第一、第三、第五、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的職權。辦公會議必須有2/3以上成員參加。辦公會議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發給常務理事和有關人員。若有1/5以上常務理事對辦公會議的決定提出異議,則辦公會議的決定暫停執行,重新召開辦公會議復議或提交常務理事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聲望高;
(二)在業內有較大影響;
(三)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富於開拓創新精神;
(五)支持和熱心協會的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聽取辦公會議的匯報,對辦公會議的請示做出裁定;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重要文件;
(五)提名副會長、秘書長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交理事會或常務事理會決定。
第三十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
用;
(五)代表本協會簽署文件;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理事的權利與義務
理事經所在會員單位推薦,理事會審議,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理事有下列權利:
(一)對協會領導機構成員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選舉與被選舉權;
(二)按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規定,參與協會重大事項的決策。
理事有下列義務:
(一)按時出席理事會,如確有原因不能出席的應派代表出席;
(二)積極參加協會的活動,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與要求;
(三)按協會規定,交納會費。
在一屆任期內,理事原則上不得變動,如遇理事退休或調動工作,則由其理事單位及時提出更換人選,按章程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如在一屆任期內,理事本人不參加協會活動也不能派代表出席理事會,單位不交納理事會費的,下屆理事會不再予以考慮。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下設若干分支機構和直屬機構。
分支機構、直屬機構接受協會的監督、領導,制定明確的活動計劃,依照本會章程開展活動。
第五章 資產管理與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會費收取標准,並按標准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應在:
①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前,書面徵求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意見;
②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資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資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經2011年10月10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Ⅸ 德清並入杭州時間

前不久,《杭州日報》的「杭州灣新聞」版以頭條大篇幅報道了德清主動融入杭州的舉措。當天,杭州市市長蔡奇在看到這篇報道後,高度評價德清積極突破區域瓶頸、主動融入杭州的行動,並專門作出批示:「這個報道好,杭州都市經濟圈是個戰略問題,這堵牆理所當然要推倒,要加強協調,杭報要高度關注此事。」據了解,這也是杭州市長首次就周邊縣區融入杭州的報道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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