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漢書地理志的內容介紹
漢書地理志包括上、下兩分卷,是班固新制的古代歷史地理之傑作。歷史的時、空不可分,故寫歷史必記及地理。此志,首先敘述漢以前的地理沿革,著重寫了《禹貢》九州和《周官》九州;接著敘述西漢的地理,以郡國為條,用本文加註的形式,依次寫各郡國及其下屬縣、道、侯國的地理概況,諸如郡縣的民戶、人口,廢置並分更名的歷史,各項特產,都尉、鐵官、鹽官、工官等治所,山川湖澤,關塞要隘,名勝古跡,道路交通,等等;並總記了西漢平帝時郡、國、縣、道、侯國的總數,全國的幅員,土地面積,定墾田、不可墾地、可墾不可墾地,民戶、人口總數等;再就是參考了《史記·貨殖列傳》寫各地風俗特產的內容,匯總了劉向「略言其地分」、朱贛「條其風俗」的成果,加以班固本人對歷史和地理的了解和研究,按經濟和風俗特點區分地域,寫了各個地域的范圍、歷史、地理、民生、風俗和特點,以及中外交通和交流的情況。從而大大地拓展了史學研究的范圍,對後世發生了深遠的影響。本志重點在「風俗」,意在說明地理與政治的關系,提示為政者注意各地風俗,從地理實際出發以施其政。
《漢書·地理志》由三部分組成,卷首收錄我國古代地理名著《禹貢》和《職分》二篇,這是對前代沿革的簡單交待;卷末有劉向的《域分》和朱贛的《風俗》,作為附錄;中間是主體部分,是班固的創作,這部分以記述疆域政區的建制為主,為地理學著作開創了一種新的體制,即疆域地理志。作者根據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建制,以疆域政區為綱,依次敘述了103個郡國及所轄的1587個縣、道、邑、侯國的建置沿革。在郡國項下,都記有戶口數字,把這些數字加起來,就能得出漢平帝二年的全國人口數為59594978人,這個數字雖不能說十分准確,但它卻是當時全國各郡縣戶口數匯總而成的,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同時,這也是最早的提供全國人口數字的一部史書。在縣、道、邑、侯國的項下,則根據地區特點,分別選擇有關山川河流、礦藏、物產、經濟發展和民情風俗等等,各郡寫法體例一致,便於對比、查找,為今天研究歷史地理,提供了寶貴的史料。全書還記錄了周秦以來許多寶貴的地理資料,如在上郡高奴縣下記 有洧(wěi,音委,洧水,水名,在河南省)水,可(燃) ,這是最早的關於石油資源的記載;在西河郡鴻門縣下記 有天封火井祠,火從地出也 ,這里所記的火井,就是天然氣;據統計,它載有鹽官共36處,鐵官共48處,反映了當時鹽、鐵產地的分布情況;書中記水道和陂、澤、湖、池等,合計300多處,記在發源地所在的縣下說明它的發源和流向,較大的河流還記所納支流和經行里數,這為了解古今水道的改變情況,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⑵ 漢書地理志的介紹
《漢書·地理志》包括上、下兩分卷,是班固新制的古代歷史地理之傑作。歷史的時、空不可分,故寫歷史必記及地理。
⑶ 《漢書·地理志》寫的是什麼
《漢書·地理志》是中國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著作,也是歷代記述疆域政區的始祖,為班固首創,這種體例為中國兩千年來沿革地理著作樹立了楷模。
《漢書·地理志》的內容由3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敘述從黃帝時代到漢帝這一段時間疆域變遷概況,轉錄《禹貢》、《周禮·職方》的全文。第二部分敘述漢朝地理,這是《漢書·地理志》的主體。以漢平帝元始二年建置的行政區域為綱,按照行政區域大小的劃分,一一敘述了當時的103個郡(國)及其所轄的1587個縣(道、邑、侯國)的建制沿革以及各郡縣的戶口數字、山川湖澤、物產、水利工程、古今重要聚落、關塞和名勝古跡等。另外,《漢書·地理志》包括了許多珍貴的地理資料,比如它記載的石油產地是最早的,它記載的戶數和人口數也是最早的。根據《漢書·地理志》記載的數據,可以給出西漢元始二年全國人口分布圖,礦產分布圖和手工業分布圖等。第三部分轉錄劉向《域分》及朱贛《風俗》的有關內容。
《漢書·地理志》是中國第一部以疆域政區為主體、為綱領的地理著作。它開創了我國撰寫疆域地理志的新體例。《漢書·地理志》是二十四史內16部《地理志》中最好的一部。《漢書·地理志》又是一部重要的歷史地理著作。不少漢以前古籍所記載的地名都是由於《漢書·地理志》用漢地名予以注釋,後人才知道它們的正確位置。《漢書·地理志》是一篇史料價值很高的古代地理文獻,是中國地理學史上一部劃時代的代表作。
⑷ 漢書一共有幾冊啊!
現在通行的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共12冊。其他的版本冊數各有不同
⑸ 《漢書·地理志》分為幾卷
《漢書·地理志》東漢時期史學家班固所著的古代歷史地理之傑作,分為上、下兩卷。
由於歷代編修的疆域政區地理志是古代地理著述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具有傳統特色。而這種傳統的體系和古代地理學體系的形成正是從《漢書·地理志》開始的。
⑹ 《漢書地理志》都記載了哪些內容
《漢書·地理志》是東漢史學家、文學家班固撰寫的古代地理傑作,簡稱《漢志》。它記錄有關郡國的礦產,以及管理礦產的鐵官、銅官、金官、鹽官所在的地方,對主要河流、湖海也有較詳細的記載。
《漢書·地理志》是一篇具有重大價值的古代地理著作。此書是我國封建社會第一部全國性地理著作,也是我國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著作。不僅首創「地理志」之先河,對於研究西漢的礦產資源的開發情況,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漢代,我國渤海海域曾經發生鯨魚游弋和集體自殺事件。據記載,公元前16年春,「北海出大魚,長6丈,高一丈,4條,皆死」。又記載,公元前4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9丈,高1.1丈,7條,皆死。」
這兩條記錄,均來自於班固所著的《漢書·五行志》。文中的北海、東萊平度,都是指今天的渤海灣。漢代的一丈合2.3米。長6丈,即長達13.8米,
⑺ 兩漢州部的《漢書·地理志》
據序文,十三州刺史部的名目為:冀州刺史部兗州刺史部青州刺史部、徐州刺史部、揚州刺史部、荊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涼州刺史部、幽州刺史部、並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朔方刺史部。
但是,以西漢末年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簿籍為據的《漢書·地理志》所載一百零三個郡國,在郡國下的注文里,卻並沒有「屬朔方」的,連朔方郡也「屬並州」;南海等郡注作「屬交州」,不作「屬交趾」,顯然與《地理志》序文里的十三部不符。序文、注文哪個為准,證以班固之前東漢初年王隆的《漢官解詁》和班固以後東漢末年應劭的《漢官儀》所述及的十三部都與《漢志》序文相同,則序文為是。注文里的制度,是東漢時代的制度,錯誤的原因有兩種可能;一是出於班固的疏忽,誤以著書時的制度作為西漢制度;一是班固本無此注,而是東漢某一《漢書》讀者根據當時制度所作的批註,被後世傳抄者誤作班固本注。
西漢十三刺史部是《漢志》序文中的十三部而不是注文中的州部,這對東漢學者而言是很清楚的。可是到了唐代,去漢已遠,許多學者為《漢志》注文所惑,對這個問題產生了誤解,終至得出錯誤的結論。誤解如:
《晉書·地理志》承認朔方為一刺史部,又以朔方郡屬並州。《漢書》顏師古注以為朔方刺史專察朔方一郡,不在十三州之限杜佑《通典》以為「南置交趾」實際是初為交趾,後為交州;「北置朔方」,實際是初為朔方,後為並州。呂祖謙《大事記》以為涼州之地有涼州、朔方兩刺史。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以為武帝初於近畿亦置一刺史,後改司隸校尉。
作出十三部系司隸和並、荊、揚、兗、豫、冀、幽、青、徐、益、交涼十二州的錯誤結論,則始於《通典》,其後呂祖謙《大事記》、鄭樵《通志》、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馬端臨《文獻通考》、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等皆沿襲不改。甚至清代乾嘉時期一些考據學家,也還有信從此說的,如王鳴盛十七史商榷錢坫《新注地理志》等。獨清代考據學家全祖望《漢書地理志稽疑》能闡明西漢十三部應以序文所述為正,而司隸不在內;注文「乃東京之制」,唯謂朔方部領有河西五郡則誤。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能指出西漢時「並與朔方各自為部」,卻未能對西漢十三部作出全面說明。清末楊守敬《漢書地理志補校》、王先謙《漢書補注》採用了全氏正確的說法,也因襲了全氏的錯誤。
1934年顧頡剛發表《兩漢州制考》一文,才詳細地論證了西漢元封五年始置十三州刺史部應如漢志序文所述,征和四年增置司隸校尉部,此後共有十四部;《漢志》注文所依據的是東漢的制度;並糾正了全祖望以河西五郡為朔方領郡之誤。西漢州部的問題至此便得到了完滿解決,成為史學界公認的定論。
王莽十二州西漢末年平帝時,王莽秉政,元始五年(公元5),莽奏改十四部為十二州。這是因為《尚書·堯典》里有「肇十有二州」、「咨十有二牧」二語,王莽泥古,一切制度要以經義為本,所以對州部之制也要以經義更定。十二州名見於揚雄《十二州箴》:
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
豫州益州雍州幽州並州交州冀、兗、青、徐、揚、荊、豫、雍八州採用了《禹貢》的舊名,幽、並二州採用了《職方》的舊名,這十州除雍州外,其他九州也就是西漢的刺史部名。唯西漢改雍曰涼,至是復《禹貢》舊名。西漢改梁曰益,由於漢益州境域遠較《禹貢》梁州為廣袤,所以襲用了漢名,不再恢復《禹貢》名稱。交州雖不見於《禹貢》、《職方》,但《堯典》已見「申命羲叔宅南交」,故王莽即以交為州名,即西漢交趾刺史部。西漢的朔方刺史部至是並入並州;司隸校尉部七郡,至是以三輔並入雍州,以河南、弘農並入豫州,以河東、河內並入冀州。
古今學者有些人認為揚雄只寫了「九州箴」,今本十二州箴中的後三箴即幽並交三箴出自後人的增附作偽。此說確否尚待進一步論證。即令後三箴的確不是揚雄作品,王莽十二州中有此三州應無可疑。因為三州中幽、並二州見《漢書·王莽傳》始建國、天鳳中;《後漢書·光武帝紀》、《岑彭傳》建武初見交趾牧,時光武勢力未及荊湘以南,這個交趾牧應為王莽所任用的交州牧,而史家沿用了西漢舊稱。
東漢十三部東漢光武帝初年曾一度恢復西漢十四部制,但不久作出兩項更動:①建武十一年(公元35),「省朔方牧,並並州」;②改稱交趾為交州。兩項更動剛好都是恢復王莽時代的制度。交趾改稱交州之年《後漢書》缺載,疑當在建武十八年,因為前二年還有交趾刺史見於《南蠻傳》,此年已有「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見百官志此後東漢一代常制見於《百官志》的是:「司隸校尉一人」,「並領一州」;「外十有二州,每州刺史一人」。所以東漢的「十三州」不同於西漢,西漢十三州專指刺史部,不包括司隸部,東漢則司隸校尉部也算一州,要是不算司隸,那就只有十二州。
建武十八年後交趾已改稱交州,所以班固誤以東漢制度注西漢郡國所屬州部,便在南海等郡下注作「屬交州」;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以州為綱,以郡為目,便在南海等七郡下總括為「右交州刺史部郡七」;《百官志》列舉十二州所領郡國,也說「交州部七」。至於《後漢書》紀傳里在建武以後還出現「交趾刺史」,《晉書·地理志》、苗恭《交廣記》里說,到獻帝建安年間,交趾才改稱交州,據顧頡剛考證,前者當由於交趾雖已改稱交州,但習慣上仍沿用「交趾」舊稱不改,史家不慎,採用了流俗的非正式的稱謂;後者乃地方傳說,決非史實。顧說宜可信。
兩漢州部的不同,主要不在於由十四部變為十三部,而在於州部的性質發生了變化:
①西漢時刺史或州牧對部內郡國長吏只有省察舉劾之權,無權黜退;凡郡國長吏被舉劾為不稱職的,需要由三公派遣掾吏案驗,然後黜退。東漢自光武即位之初起即「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有所劾奏,便加退免」,從此刺史的權任大大提高了一步,事實上已成為郡國守相的上司。
②西漢刺史或州牧平時「巡行所部郡國」,「歲盡」則「詣京師奏事」,雖然在外日久而在京日暫,但論其性質則是由中央派遣在外執行中央任務的中央官,而不是地方官所以《漢書地理志》既不按州部而按郡國排列,亦不見州部治所,因為那時州刺史「居無常治」,只有暫時的駐所,沒有固定的治所至東漢建武十一年「初斷州牧自還奏事」,從此州牧或刺史不復自詣京師(奏事改由計吏),也就是由中央官變成了地方官所以《續漢書·郡國志》便將所有郡國改為按所隸州部排列,並將各州治所一一注出:
①司隸治洛陽②豫州治譙縣③冀州治高邑
④兗州治昌邑⑤徐州治郯縣⑥青州治臨淄
⑦ 荊州治漢壽 ⑧揚州治歷陽⑨益州治雒縣
⑩涼州治隴縣並州治晉陽幽州治薊縣
交州治龍編
⑻ 漢書地理志商務印書館哪一年印的
漢書地理志商務印書館有四個版本,分別是1928年、38、47、85幾個版本
⑼ 《漢書·地理志》成書年代
《漢書》基本成書於漢章帝建初時期(公元80年)而最終成書於漢和帝時期.
班彪、班固、班昭及班昭的學生馬續等完成.
漢和帝處死班固時,《漢書》整體已經完成,只留下八表及天文志由班昭及班昭的學生馬續完成.
漢書包括其地理志應該在公元80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