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市地理位置的概念和分類,麻煩詳細一點
華東或華東地區,中國東部地區的簡稱,中國地理大區之一。
行政上的「華東六省一市」指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和上海市,中國一般也把台灣省列入華東地區。
華南是中國的一個地理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之「華南」
廣義的華南即「中國南方」,地理上指指秦嶺-淮河線以南中國的廣大區域。這種區分包括氣候、經濟生產、交通、文化等來區分,南方屬於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及熱帶季風氣候,以水稻為主要的糧食作物,古時以水路為主要的運輸方式。
[編輯] 狹義之「華南」
俠義的華南則特指「嶺南」, 指「五嶺以南」,這一「華南」的概念包括現江西省,湖南省部分位於五嶺以南的州縣。 不過由於現代行政區劃的關系,狹義的「華南」通常只指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和海南省。
其他與「華南」相近或相似的地理概念
中南
中南這一地理概念較少見於傳統稱謂, 是近代以後逐漸使用的。 通常包括現今之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和海南省。 今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區,前身為中南軍區,轄區即包括上述省區,後將河南省劃歸濟南軍區管轄。
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交通圖冊,通常將河南省的公路網和兩湖,兩廣,海南統一劃入「中南地區」。
江南
江南廣義上亦曾指廣大南方地區, 但隨著歷史發展逐漸收窄為「江東之地」, 即今日上海市,江蘇省長江以南的地區,安徽省長江以南的地區,江西省東北部和浙江省錢塘江以北地區。
粵和越
「粵」通「越」,古指百越之地, 范圍也曾經包括自長江以南廣大地區。但是隨著江南地區的逐漸漢化,其含義范圍也逐漸在收窄, 唐宋以後「粵」「越」兩字含義已經分開。 「越」指錢塘江以南的「越地」(相反錢塘江北稱「三吳」),江南地區也可稱為「吳越」。
而「粵」則特指當時漢化程度還比較低的嶺南地區(兩廣,海南)。 至明清時代,「粵」仍泛指兩廣,如徐霞客之游記即將廣東稱為粵東,廣西為粵西。南明位於廣西桂林的靖江王,自稱「就藩於粵西煙瘴之地」(顧誠《南明史》),而太平天國運動則「起於粵西」。
清末之後,「粵」之含義收窄為特指「廣東省」,現代提到「粵」,則一般不會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計算在內。
華北、華北地區廣義北方指秦嶺-淮河線以北中國的廣大區域。為中國政治地理大區,指位於中國北部的區域。現時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共計5個省級行政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即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包頭市和呼和浩特市等四盟(市),一般上把整個內蒙古都列入華北地區。
華中或華中地區,中國傳統的地理大區,或稱「中部地區」。
1949年後,現華中地區可指:
華中四省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江西省。
華中三省包括:河南省,湖北省和湖南省。江西省被視為華東地區。
華中地區常與華南地區合稱中南地區。
現時屬於中國經濟地理上第二階梯的中部經濟區。
江南,字面義為江之南面。「江」在漢語中有特指大江,即長江。江南本意指長江以南的地區。在古代,江南往往代表著繁榮發達的文化教育和美麗富庶的水鄉景象,區域大致為長江下游南岸的地區。
歷史上的江南
在先秦時期已經存在江南的說法。一直到隋朝,仍然以中原地區為地理坐標中心,江南往往指湖南、湖北長江以南一帶。
唐朝設立江南道,後來又分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成為定義現代江南含義的開端,往後江南成為江東地區的專稱。歷史上以「江南」命名的行政區的演化:
唐朝以前,江南一詞所指區域囊括長江以南以及長江沿岸廣大地區,包括荊州(鄂東南、湖南)、揚州(江西、皖南、福建、蘇南、上海、浙江)。
唐朝時設立江南西道(鄂東南、湖南、江西、皖南)、江南東道(福建、蘇南、上海、浙江)。
宋朝時設立江南西路(江西大部、鄂東南)、江南東路(贛東北、皖南、南京一帶)。
清初1645年設立江南省,1667年分為江蘇省、安徽省。但江南省不僅包括部分江南地區,還包括了大片的江北地區(淮北、蘇北)。
唐太宗設立江南道,范圍包括整個長江中下游長江以南地區,以及貴州、福建等地。唐玄宗把江南道細分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江南在古代分為江南之東和江南之西。唐宋設江南西道、江南西路,涵蓋江南之西的江西、湖南和湖北南部,本為廣義的江南組成。後以狹義的江南的概念,將江南西道演化為今江西省;而江東地區則以南京市為中心,主要包括蘇、浙、皖部分地區。清代設兩江總督署,轄江蘇省(含上海)、安徽省、江西省,兩江即含江東、江西。
現代的江南
現代江南的定義,大概分大江南和小江南兩種,即廣義的江南和狹義的江南。
廣義的江南指整個長江中下游長江以南的地區,即蘇南、浙江、安徽長江以南、江西、湖南和湖北長江以南地區。福建有些地區有時也被稱為江南。廣義的江南的定義始於古代的區劃(江南道),也常有文學作品描述。如杜甫《江南逢李龜年》,是寫在長沙的事。天氣預報中的所指的江南也大致為廣義江南地帶。江南三大名樓(武漢市的黃鶴樓,岳陽市的岳陽樓和南昌市的滕王閣)均位於小江南以外的大江南地帶。
狹義的江南大致指蘇南和浙北地區,但具體范圍並不很明確。這個概念大概從唐末開始,到明清時期成型。最明確的江南核心地帶,大致只包括太湖周邊的幾個城市,如蘇州、杭州、無錫、常州等。南京也在江南核心地帶,但由於南京的語言在時代變遷中逐漸成為江淮官話(江北話),吳語區對南京的江南認可度並不高。上海的行政歷史比較短,但由於其重要的經濟地位,在現代概念中也基本被納入小江南范圍。
而並非長江流域卻多被認為是江南地域的有太湖以南以至錢塘江以南部分地區,如紹興、寧波等城市。長江下游以北某些地區,如揚州地區等,雖然地理位置在江北,但經濟文化形同江南,有時候也被看作是文化意義上的江南的一部分。同樣由於江北話的緣故,狹義江南也並非一直包括揚州和鎮江。
由於不僅是狹義的江南,廣義的江南地區也經常在歷史文學描述中出現而且贊美,如江南三大名樓都有詩人的著名題詞《岳陽樓記》、《滕王閣序》等,因此並不能確定狹義的江南地區的定義具體是何時形成的,只能證明是在唐末開始逐漸演變發展的。
地理上的江南
從字面來理解,地理上的江南即指長江以南,也就是整個長江中下游流域地區。這大概包括洞庭湖水系、鄱陽湖水系和太湖水系三個大組成部分。
氣象方面看來,梅雨是江南地區的特徵氣候。除了最有特徵的梅雨外,春雨、伏旱、冬季的陰沉細雨和陰冷,都是江南地區的主要氣候特點。這個范圍不僅包括長江以南、南嶺以北,還包括了長江以北到淮河以南的大片江北地區。形容這些氣候特徵的古代詩詞比比皆是,如「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等。
地理概念里還有「江南丘陵」的說法。江南丘陵是長江以南、南嶺以北、武夷山、天目山以西、貴州高原以東的低山丘陵的總稱。大致處於湖南中、東部地區,江西大部地區以及安徽南部、浙江西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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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城市的定義是什麼中國有那些可以稱為城市
城市也叫城市聚落,是指以非農業產業和非農業人口集聚形成的較大居民點。城市是城與市的組合詞,城主要是為了防衛,並且用城牆等圍起來的地域;市則是指進行交易的場所。這兩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態,嚴格地說,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一個區域作為城市必須有質的規范性。
人口較稠密的地區稱為城市,一般包括了住宅區、工業區和商業區並且具備行政管轄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轄功能可能涉及較其本身更廣泛的區域,其中有居民區、街道、醫院、學校、公共綠地、寫字樓、商業賣場、廣場、公園等公共設施。中國可以稱為城市的有:
地級市:石家莊、邯鄲、太原、大同、朔州、呼和浩特、包頭、烏海、赤峰、沈陽、大連、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南京、徐州、杭州、寧波、福州、廈門、南昌、廣州、深圳、昆明、青島、濟南、西安、北京、上海、重慶等。
縣級市:定州、辛集、平泉、晉州、新樂、遵化、遷安、霸州、三河、涿州、安國、高碑店、泊頭、任丘、黃驊、河間、灤州、深州、南宮、沙河、武安、廬山、瑞昌、樂平、瑞金等。
(2)地理城市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一、城市起源的學說
1、是防禦說,即建城郭的目的是為了不受外敵侵犯。
2、是集市說,認為隨著社會生產發展,人們手裡有了多餘的農產品、畜產品,需要有個集市進行交換。進行交換的地方逐漸固定了,聚集的人多了,就有了市,後來就建起了城。
3、是社會分工說,認為隨著社會生產力不斷發展,一個民族內部出現了一部分人專門從事手工業、商業,一部分專門從事農業。從事手工業、商業的人需要有個地方集中起來,進行生產、交換。所以,才有了城市的產生和發展。
二、城市的類別
1、集市型城市:屬於周邊農民或手工業者商品交換的集聚地,商業主要由交易市場、商店和旅館、飯店等配套服務設施所構成。處於集市型階段的城市在中國主要有集鎮。
2、功能型城市:通過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優勢產業的集中,開始發展其特有的工業產業,從而使城市具有特定的功能。不僅是商品的交換地,同時也是商品的生產地。商業開始由封閉型的城內交易為主轉為開放性的城際交易為主,這類型城市主要有工業重鎮、旅遊城市等。
3、綜合型城市:一些地理位置優越和產業優勢明顯的城市經濟功能趨於綜合型,金融、貿易、服務、文化、娛樂等功能得到發展,城市的集聚力日益增強,從而使城市的經濟能級大大提高,成為區域性、全國性甚至國際性的經濟中心和貿易中心。
Ⅲ 城市是什麼
一般包括了住宅區、工業區和商業區並且具備行政管轄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轄功能可能涉及較其本身更廣泛的區域,其中有居民區、街道、醫院、學校、公共綠地、寫字樓、商業賣場、廣場、公園等公共設施。
城市是「城」與「市」的組合詞。「城」主要是為了防衛,並且用城牆等圍起來的地域。《管子·度地》說「內為之城,外為之廓」。「市」則是指進行交易的場所,「日中為市」。這兩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態,嚴格地說,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一個區域作為城市必須有質的規范性。
[1]截至2018年,城市數量從193座增加到672座,建制鎮數量從2176座增加到21297座。[2]截至2020年初,中國大陸共計686座城市,其中直轄市4座,特別行政區2座,地級市(含副省級市)293座,縣級市387座。
中文名
城市
外文名
City,Urban
別名
城市聚落
行政區類別
一級、二級、三級行政區
所屬地區
省、自治區
快速
導航
城市等級形成發展近期事件中國城市
詞語定義
1、經濟學
Hirsh:城市是具有相當面積、經濟活動和住戶集中,以致在私人企業和公共部門產生規模經濟的連片地理區域。
共50張
廣州
Button:城市是一個坐落在有限空間地區內的各種經濟市場——住房、勞動力、土地、運輸等等——相互交織在一起的網路系統。
2、社會學管理圖冊
Bardo & Hartman:……按照社會學的傳統,城市被定義為具有某些特徵的、在地理上有界的社會組織形式。
共16張
城市
人口相對比較多,密集居住,並有異質性;城市具有市場功能,並且至少有部分制定規章的權力。
城市顯示了一種相互作用的方式。在其中,個人並非是作為一個完整的人而為人所知,這就意味著至少一些相互作用是在並不真正相識的人中間發生的;城市要求有一種超越家庭或家族之上的「社會聯系」,更多的是合理的法律
Ⅳ 城市包括什麼地方
城市是指以非農業活動和非農業人口為主的人類聚居地。與鄉村相比,佔地規模大,人口數量大、密度高。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與「農村」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