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理標志商標怎麼申請
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並由當地政府(縣級以上)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政府正式行文);
撰寫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產品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2、受理:將上述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及相關資料呈報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受理公告,公示期為2個月;
3、技術審查批准: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產品,由國家質檢總局主持召開專家技術審查會,申請人做地理標志產品的陳述報告並就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專家審查組做出審查結論;國家質檢總局對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對所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予以保護。
4、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1) 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2)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3)有關產品質檢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5、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
6、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志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所需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貳』 申請地理標志的獎勵政策
地理標志大家還有些陌生,不過很早政府就給予獎勵或補貼。貴州省2009年就出台《關於加強農特產品地理標志管理工作大力促進我省農特經濟發展的意見》對取得地理標志的組織給予一次性補貼。
從網路檢索到資料來看,地理標志獎勵一般在10萬元到50萬元之間。隨著地理標志越來越受到重視,獎勵的額度在加大。內蒙古自治區出台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意見》對獲得地理標志證明(集體)商標注冊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地理標志的獎勵從省級到市級都有,甚至連縣級都有。比如北京豐台區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給予20萬的獎勵。陝西漢中市的鎮巴縣發布《鎮巴縣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獎勵辦法》,對申報成功的地理標志給予10萬元。
除了獎勵,有的地方還給予一定的申報啟動資金,比如2017年石家莊發布《關於加強我市地理標志商標工作的意見》每批准1件地理標志商標,石家莊市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縣(市、區)財政視情給予一定獎勵。同時,對農林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給予一定的啟動資金,支持和推動申報工作。
地理標志產品具有特色性和區域性,很高的商業價值,能夠提升農產品價格,申請地理標志政府還給予獎勵。不過,地理標志申請可不是普通商標申請,比較復雜,還要進行制度設計,申請地理標志要找專業機構。
整理:王瑜律師
2019年5月
『叄』 辦理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多少錢 去哪申請 准備什麼材料
你好,辦理地理標志需要官費1500元每件,可以自己或者委託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辦理,
注冊地理標志商標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標代理委託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5、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6、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7、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8、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肆』 地理標志產品怎麼申請
申請流程:
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
2、受理;
3、技術審查批准;
4、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5、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
6、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志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地理標志申請條件:
1、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2、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 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 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 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3、商標法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費用:
1、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人注冊商標需要支付270元申請費用;
3、商標注冊的時間是4-8個月左右,正常一個工作日會下發受理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七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伍』 地理標志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地理標志產品申報: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並由當地政府(縣級以上)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政府正式行文)撰寫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產品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 十五、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六條:「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陸』 地方政府如何資助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的價值逐漸被地方政府認識,各地方紛紛出台激勵政策,鼓勵申請地理標志、支持地理標志產業發展。
現有激勵政策
獲得地理標志,各級地方政府給予1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現金獎勵。這個資金怎麼花?檢索了幾個地方文件,沒有具體規定,那麼可以理解為由地理標志申請機構(可能是協會、政府機構或事業單位)自由支配。
協會基本回歸民間性質,很少有其他經費來源,為了申請地理標志成立的協會也收不到會費,沒有經費支持難以運轉,不少此類協會名存實亡,以致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都沒有去續展。地理標志申請機構大多數在縣里,人員工資、各項日常開支等較小,幾十萬元可以維持幾年。
有的地方拿出巨額資金支持地理標志產業發展,某省財政分別給9個地理標志產品1000萬元到4000萬元不等的資金。4000萬怎麼花?從媒體報道來看,首先是在省會最奢華的賓館轟轟烈烈開新聞發布會,再是聘請知名機構做區域品牌規劃,在各級電視台、各級媒體發布廣告,在火車站、高速出口樹立巨大的牌子,宣傳地理標志……這些錢花的有什麼績效?不好評價。在走訪中,也聽到一些抱怨,給一本華麗但很難執行的策劃書,在車站立個巨大的廣告牌,幾百萬就沒有了,這錢花得什麼用?
地理標志管理的特性
地理標志管理有抓手,就是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據本人在市場考察,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率與綠色食品標志及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比顯然太低。品牌的推廣在於讓消費者知道,廣告做再多,在市場上見不到都是白費。對專用標志宣傳推廣最簡單、最便宜的方式就是使用,如果所有的地理標志,每個被許可使用的單位都使用這個專用標志,專用標志將遍及市場的每個角落,消費者都能看到。專用標志多使用在產品包裝或者產品標貼上,在原有的包裝及產品標貼上加印專用標志,並不增加成本。
借鑒「貫標」模式
地理標志制度引進較晚,關注的人不多,地理標志的管理主體一般都是民間性質的組織,90%以上的地理標志屬於農產品。管理好地理標志要懂知識產權、了解農業、懂協會運作……很難求全責備找到這樣的管理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推行了好多年的「貫標」,並做了一系列的配套體系,各地給「貫標」企業十萬到幾十萬元不等的獎勵。在此,不對「貫標」獎勵政策發表任何看法,作者認為地方政府可以將「貫標」模式引進到地理標志管理中。復雜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都可以標准化,單純的地理標志管理標准化要容易得多。
借鑒「貫標」的做法,政府資助地理標志管理人聘請專業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並指導協助運行一段時間。將專用標志的使用納入到管理規范中給予相應的資助,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原質檢和原工商的兩個專用標志廢除,推出新的專用標志,藉此推廣使用新標志。
綜述
作者認為,中國地理標志仍有很大挖掘空間,地方政府可以繼續資助申請。各省將地理標志歸口市場監督局知識產權保護協調處管理,鑒於此,建議借鑒國家知識產權局「貫標」政策,對建立地理標志管理標准和專用標志的使用給予激勵。
「貫標」業務各省市知識產權局已經輕車熟路, 激勵地理標志「貫標」和對專用標志使用補貼遠比廣告費便宜。管理績效比較容易測評,專用標志的使用可以量化,這兩項工作績效易考評。
2020年2月
『柒』 商標注冊的費用一般要多少錢
商標注冊辦理的費用大概是300元,商標注冊費用如下: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官費是由國家商標局收取,300元僅限一個商標一個類別10項以內商品的費用,同一個類別下超過10項後每項按照30元收取)。
2、委託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和代理費(一般按照一標一類計件),代理費為600-800元。
注意事項:一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發證一般需要一年到三年半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個月,實質審查約需24到30個月,異議期三個月,核准公告到發證約2個月。
商標注冊的官費在全國各地幾乎都是一樣的,注冊商標的代理費用由代理機構自己制定。
不過,注冊商標所需要的周期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備,而且在設計的商標注冊成功之後也不會隨意的更換。
所以說,既然著手辦理商標注冊,提前一定要先了解注冊商標方面的常識。
拓展資料:
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注冊。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商標的起源:
商標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當時工匠將其簽字或「標記」印製在其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時日這些標記演變成為天世界通行的商標注冊和保護制度。在信息時代,伴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深入,全球品牌商標的使用和保護已經不局限於傳統領域,互聯網上的知識產權品牌商標保護受到越來越大的關注。
『捌』 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
一、正文回答
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
1、為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使用,保證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品質和特色,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依據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
3、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不收取費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經費編入本部門年度預算。
二、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由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評審委員會承擔。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應當獨立做出評審結論,並對評審結論負責。
三、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條件的申請人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產品典型特徵特性描述和相應產品品質鑒定報告;
3、產地環境條件、生產技術規范和產品質量安全技術規范;
4、地域范圍確定性文件和生產地域分布圖;
5、產品實物樣品或者樣品圖片;
6、其它必要的說明性或者證明性材料。
『玖』 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使用,保證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品質和特色,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第三條國家對農產品地理標志實行登記制度。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受法律保護。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由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第五條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不收取費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經費編入本部門年度預算。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和利用納入本地區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並在政策、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推動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第二章登記第七條申請地理標志登記的農產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
(二)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
(三)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四)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
(五)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第八條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下列條件擇優確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組織。
(一)具有監督和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及其產品的能力;
(二)具有為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提供指導服務的能力;
(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第九條符合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向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資質證明;
(三)產品典型特徵特性描述和相應產品品質鑒定報告;
(四)產地環境條件、生產技術規范和產品質量安全技術規范;
(五)地域范圍確定性文件和生產地域分布圖;
(六)產品實物樣品或者樣品圖片;
(七)其它必要的說明性或者證明性材料。第十條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之日起,應當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初審和現場核查,並提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提出初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意見和建議通知申請人。第十一條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並組織專家評審。
專家評審工作由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評審委員會承擔。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應當獨立做出評審結論,並對評審結論負責。第十二條經專家評審通過的,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代表農業部對社會公示。
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異議的,應當自公示截止日起20日內向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提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業部做出登記決定並公告,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公布登記產品相關技術規范和標准。
專家評審沒有通過的,由農業部做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十三條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長期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變更申請:
(一)登記證書持有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地域范圍或者相應自然生態環境發生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