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委託商標 代理 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 商標代理委託書 》。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派逗賀得事業法人證書或 營業執照 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 商標 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 商標注冊 、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塵派。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指爛力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Ⅱ 中國國家地理標志為什麼是紅底白線
標志整體體現官方標志的權威,象徵中國傳統的深厚底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標志為圓形,以長城及山巒剪影為前景,以稻穗象徵豐收。選用透明鏤空的設計,以經緯線地球為基底,中文為爛敗「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以經緯線地球為基底,表現了地理標志做為全球通行的一種知識產權類別和地理標志助推中國產品「走出去」的美好願景。以長城及蠢叢山巒剪影為前景,兼顧地理與人文的雙重意向,代表著中國地理標志卓越品質與可帶歷櫻靠性。稻穗源於中國,是中國最具代表性農產品之一,象徵著豐收。標志整體體現官方標志的權威,象徵中國傳統的深厚底蘊。
Ⅲ 國家地理標志是什麼
國家地理標志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包括: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原材料全部來自本地區或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使用申請
擬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應根據產品的類別、范圍、知名度、產品的生產銷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別制訂相應的國家標准、地方標准或管理規范。國家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草擬並發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國家標准;省級地方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草擬並發布。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質量檢驗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承擔。必要時,國家質檢總局將組織予以復檢。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
Ⅳ 國家地理標志
國家地理標志所用做的方式分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其一: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地理標志產品包括:
(一)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
(二)原材料全部來自本地區或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各地質檢機構)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核批准。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必須依照本規定經注冊登記,並接受監督管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其二: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Ⅳ 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標志作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為地理標志產品設立的專用標志,用以表明使用該專用標志的產品的地理標志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
2、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78號《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規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
3、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的規范如下:農產品地理標志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注制度。全國可追溯防偽加貼型農產品地理標志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統一設計、製作,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使用。
Ⅵ 地理標志的專用標志有哪些,各有什麼區別
2019年,對,就是今年的10月16日,果汁局發布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並規定「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採用番茄炒雞蛋的配色方案,由紅色和金色元素繪成:
那麼,在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發布以前,「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是啥樣的?這事兒說來話長,咱們先從原來的三種不同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說起:
1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上標明「PGI」,即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保護)。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稱質監總局或質檢總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贛南臍橙的標志,綠色地球及中國版圖的圖樣中心標有「PGI」,「贛南臍橙」字樣寫在專用標志之中、中國版圖圖樣的下方。
2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上標明「GI」,即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商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柳州螺獅粉的地理標志商標,以天壇為背景的綠色區域中央標有「GI」及「中國地理標志」字樣,里外還都用麥穗圖樣圍了一圈,「柳州螺獅粉」標在地理標志商標圖樣之外。
3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農產品地理標志上標明了「農產品地理標志」,即Agro-pro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農產品地理標志是由農業部管理的。
國務院機構改革(2018年)有這么幾點跟地理標志密切相關:
①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②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③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這意味著:
①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取消了,原來由質監總局管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歸到了果汁局(知識產權保護司的地理標志和官方標志保護處)來管理。
②原隸屬於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局整體劃歸了果汁局,這種「整體遷移」其實並不會影響地理標志商標的管理,商標局依然以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方式受理地理標志商標的申請。
③農產品地理標志改由農業農村部管理,你懂的,農業部變成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志這一塊並沒有大的變動。
那有的小夥伴又要問了: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代替了原來的三種標志嗎?
根據君的仔細審題,第332號《公告》中寫明了「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所以,目前貌似只是替代了原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那一個標志呀。
332號《公告》裡面也提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另行制定發布」,所以我們還是要等等官方的解釋。
2019年6月19日,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了《2019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第一條就提到要「探索建立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優化地理標志登記注冊和行政裁決程序。」
按常理說,「地理標志統一」是不是應該把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都統一了?地理標志的主體一般是各種農副產品,平谷大桃啊,道口燒雞啊,科爾沁肥牛啊,陽澄湖大閘蟹啊,郫縣豆瓣啊,難不成果汁局還打算讓廣大農民、牧民和漁民朋友自行分清這三個不同的概念?
如今果汁局親自主管的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改了,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跟已有隸屬關系的商標局溝通溝通,把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也改了,再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還要跟農業農村部溝通溝通,把農產品地理標志也改了,這才算統一。
Ⅶ 什麼是地理位置標志商標
根據商標的審查標准,僅僅表示商品的生產地的商標,缺乏顯著性,不能作為商標注冊。而地理標志又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進行注冊。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地理標志是WTO(世貿組織)知識產權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第二部分第三節規定了成員對地理標志的保護義務。
TRIPS協議對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於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或該地區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於該地理來源」。
地理標志是特定產品來源的標志。它可以是國家名稱及不會引起誤認的行政區劃名稱和地區、地域名稱。
地理標識的基本特徵有三點:(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由以上定義我們不難看出,TRIPS協議要求各成員國保護的地理標志,實際上屬於較特殊的地理標志,它更接近原產地名稱。
Ⅷ 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標志構成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說明》,地爛氏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標志的輪廓為橢圓型,淡黃色外圈,綠色底色。橢圓內圈中均勻分布四條經線、五條緯線,橢圓中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在外圈上部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字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中央標注「PGi」字樣;在外圈下部標注「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樣。在橢圓型第四條和第五條緯線之間中部標注受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圖中以「龍井茶」為例。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比例見圖。在敗培印製標志時,允許按比例放大或縮小。 外圓―長12.9X,高8.65X,顏色C1,Y18。內圓―長10.9X,高6.65X,顏色C84,M12,Y100,K1。外圓到內圓之間的距離―1X。地圖全幅―長7.1X,高5.65X,從左到右漸變顏色―M1,Y2到M59,Y89。地圖陰影―C1,Y1。主要島嶼一共28個紅點,顏色:M26,Y36。經緯線顏色C53,M7,Y48,K0。
文字―中文華文中察歷唯宋,字高0.6X,顏色C70,M68,Y64,K75;英文華文細黑,字高0.5X,顏色同中文。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置於第四至第五條緯線之間,華文行楷,顏色C0,M0,Y0,K0。PGi整體居中,字高:P和G:0.8X,i:0.9X,顏色從左到右漸變,M15,Y21到M32,Y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