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地理環境
地理環境是構成地表各種條件的地理要素的總稱。包括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自然環境包括地形、氣候、水文、土壤、生物等地理因素。人工環境指經過人工改造的,包括經濟、交通、聚落、人口、政治等人文地理因素。地理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同時,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改變著地理環境。
❷ 關於環境的概念是怎麼樣的
廣義的環境概念是指某一主體周圍一切事物的總和。在生態學中,生物是環境的主體,環境指某一特定生物體或群體以外的空間,以及直接或間接影響該生物體或生物群體生存與活動的外部條件的總和。環境有大小之分,如對生物主體而言,生態環境可大到整個宇宙,小至細胞環境。對太陽系中的地球生命而言,整個太陽系就是地球生物生存和運動的環境;對棲息於地球表面的動植物而言,整個地球表面就是它們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局搏;對於某個具體生物群落而言,環境是指所在地段上影響該群落發生發展的全部無機因素和有機因素的總和。環境這個概念既是相對的,又是具體的,即相對每個具體主體及研究對象而言,環境都有其特定的內涵,環境內涵的認識及界定,是生態系統邊界劃分的重要內容。
關於環境的分類,至今尚未形成統一的分類系統。一般可按環境的主體、環境的性質、環境影響的范圍等進行灶粗分類。
按環境的主體分類可分為以人為主體的人類環境,其他生命物質和非生命物質均被視為構成人類環境的要素;另一種是以生物為主體的生態環境,即生物體以外的所有要素構成的環境。
按環境性質分為自然環境、半自然環境(經人類干涉後的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
按人類對環境的影響分為原生環境(自然環境)和次生環境(半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
按環境范圍大小可分為宇宙環境(或稱星際環境)、地球環境、區域環境、微環境和內環境。
宇宙環境指大氣層以外的宇宙空間,是人類活動進入大氣層以外的空間和地球鄰近天體的過程中提出的新概念,也可稱之為空間環境。宇宙環境由廣闊的空間和存在其中的各種天體及彌漫物質組成,它對地球環境能產生深刻的影響。太陽輻射是地球的主要光源和熱源,是地球上一切生命活動和非生命活動的能量源泉。桐辯祥太陽輻射能的變化影響著地球環境。例如,太陽黑子出現與地球上的降雨量有明顯的相關關系。月球和太陽對地球的引力作用產生潮汐現象,並可引起風暴、海嘯等自然災害。
地球環境由大氣圈內的對流層、水圈、土壤圈及岩石圈組成,又稱全球環境,也稱地理環境,地球環境與人類及生物的關系尤為密切。其中生物圈中的生物把地球上各個圈層的關系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並推動各種物質循環和能量轉換。
區域環境指佔有某一特定地域空間的自然環境,它是由地球表面不同地區的5個自然圈層相互配合而形成的。不同地區,形成各種不同的區域環境特點,分布著不同的生物群落。
微環境指區域環境中,由於某一個(或幾個)圈層的細微變化而產生的環境差異所形成的小環境。
內環境指生物體內組織或細胞間的環境,對生物體的生長和繁育具有直接的影響,如葉片內部,直接和葉肉細胞接觸的氣腔、通氣系統,都是形成內環境的場所。內環境對植物有直接的影響,且不能為外環境所代替。
環境是一個復雜的,有時、空、量、序變化的動態系統和開放系統。系統內外存在著物質和能量的轉化。系統外部的各種物質和能量,通過外部作用,進入系統內部,這個過程稱為輸入;系統內部也對外部發生一定作用,通過系統內部作用,一些物質和能量排放到系統外部,這個過程稱為輸出。在一定的時空尺度內,若系統的輸入等於輸出,就出現平衡,這就是環境平衡或生態平衡。
系統的內部,可以是有序的,也可以是無序的。系統的無序性,稱為混亂度,也叫熵。熵越大,混亂度越大,越無秩序,如城市的人工物資系統和城市居民,都趨向於增加整個城市環境系統的熵值;反之,則稱為負熵,即系統的有序性,負熵越大,即伴隨物質能量進入系統後,有序性增大,如城市生物能增加系統負熵,系統的有序性增大。環境平衡就是保持系統的有序性,保持開放系統有序性的能力,稱為穩定性;具有穩定性的開放系統,稱為耗散結構。
系統的組成和結構越復雜,它的穩定性越大,越容易保持平衡;反之,系統越簡單,穩定性越小,越不容易保持平衡。因為任何一個系統,除組成成分的特徵外,各成分之間還具有相互作用的機制。這種相互作用越復雜,彼此的調節能力就越強;反之則越弱。這種調節的相互作用,稱為反饋作用。最常見的反饋作用是負反饋作用,負反饋控制可以使系統保持穩定,正反饋使偏離加劇。例如在生物的生長過程中,個體越來越大,或一個種群個體數量不斷上升,這都屬於正反饋,正反饋是有機體生長和生存所必需的。但正反饋不能維持穩定,要使系統維持穩定,只有通過負反饋控制。因為地球和生物圈的空間和資源都是有限的,因此反饋使系統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以保持系統本身的穩定與平衡。
由於人類環境存在連續不斷的、巨大的和高速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流動,表現出其對人類活動的干擾與壓力,具有不容忽視的特性。
❸ 地理環境 人文環境 區位交通 統稱為什麼
地理環境屬於自然地理,人文環境和大數吵區位交通屬於人文地理,如果是從人類社會角度去談,可以統稱為人文地理。自然地理學的研究對象是自然滾侍地理環境,如地質、地貌、氣候、水文、生物等;人文地理是相對於自然地理而言的,包括疆域、政區、軍事畢運、人口、民族、經濟(農業、手工業、商業)、城市、交通、文化等等。
❹ 通常人們所說的環境是指地球環境,也稱為地理環境,它包括
(1) 人類天然人工 (2) (3) 大 (4) 對立統一
❺ 地理環境對戰爭的影響
地理環境是人類活動的舞台,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按照科學的定義講,地理環境就是人類和其他生物在地球表層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環境。它可以為自然地理環境和人文地理環境。自然地理環境又稱自然環境,是指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界,由地質、地貌、土壤、生物、氣候、水文等自然要素組成;人文地理環境又稱人文環境,是指人類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社會活動形成的一種人類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在地球表面的分布現象,它由社會化了的人口、民族、宗教、聚落、風俗、文化及政治、經濟、國家、政黨和社會團體等人文要素組成。 軍事活動是人類諸多活動中的一種,必然離不開地理環境這個舞台。它一方面改造著地理環境,另一方面又受地理環境及其諸多要素的制約和影響。所以,地理環境歷來就受到中外軍事家的重視。例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末期,中國古代著名的軍事家孫武就認為指揮官在分析戰場形勢、預測戰爭的勝負以及進行戰略決策時,一定要從五個方面著手,即:「道、天、地、將、法」。其中「天」、「地」指的是地理條件。「天」就是天候,通俗地講就是天文和氣候;「地」是地理,指各種地理條件,尤其是地形。並強調指出「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他把地理條件作為戰略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取勝的重要保障。 同時他還認為「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把地形作為指揮作戰的輔助條件;「知天知地,勝乃無窮」,認為通曉天文地理,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戰爭論》一書的作者,世界著名的普魯士戰略學家克勞塞維茨曾經說過:「地理環境同軍事行動本身有著十分密切而永遠存在的關系,它不論對戰爭過程本身,還是對戰斗的准備和運用,都有決定性的影響。」就是現代戰爭,地理環境同樣是戰爭決策者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人類自有戰爭以來,就在地理環境這個舞台上,導演了許許多多可歌可泣的戰爭故事。縱觀戰爭歷史,我們就會發現,地理環境作為戰爭的客觀基礎,它既可以讓你一夜之間成為英雄,也會使你瞬間一敗塗地。例如拿破崙在土倫之戰中,由於善於利用地形,為法軍收復土倫立了大功,正是這次戰役,使拿破崙由一個默默無聞的普通軍官一躍成為眾人矚目的英雄,並被破格提升為炮兵准將。當時,他才僅僅24歲。 所以,在他以後的戰爭生涯中,地理環境一直受到他的高度重視。可是也正是他,由於被勝利沖昏了頭腦,在進攻到莫斯科城下時,卻忽視了當地的地理條件,被莫斯科的嚴寒「逼迫」得一蹶不振,從此就敗落了下去。
❻ 什麼是地理環境
地理環境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地理環境是能量的交錯帶,位於地球表層,即岩石圈、水圈、土壤圈、大氣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交錯帶上,其厚度約10—30千米。它具有三個特點:(1)具有來自地球內部的內能和主要來自太陽的外部能量,並在此相互作用;(2)它具有構成人類活動舞台和基地的三大條件,即常溫常壓的物理條件、適當的化學條件和繁茂的生物條件;(3)這一環境與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直接影響著人類的飲食、呼吸、衣著、住行。由於地理位置不同,地表的組成物質和形態不同,水、熱條件不同,地理環境的結構具有明顯的地帶性特點。因此,保護好地理環境,就要因地制宜地進行國土規劃、區域資源合理配置、結構與功能優化等。生物特別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地球表層。可分為自然環境(或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環境(或經濟地理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
自然環境是由岩石、地貌、土壤、水、氣候、生物等自然要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根據其所受人類社會的影響程度的差別,自然環境又可分為天然環境和人為環境。天然環境(原生自然環境)指只受到人類間接或輕微影響的而原有自然面貌未發生明顯變化的地方,如極地、高山、大荒漠、大沼澤、熱帶雨林、某些自然保護區以及人類活動較少的海域等。人為環境(次生自然環境)指受到人類直接影響和長期作用而使自然面貌發生重大變化的地方,如農業、工礦、城鎮等利用地。放牧的草場和采育的林地,雖然它們仍能保留草原和森林的外貌,但其原有的條件和狀態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也屬於人為環境。
經濟環境是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由人類社會形成的一種地理環境,主要指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經人類開發利用後形成的地域生產綜合體的經濟結構,包括工業、農業、交通和城鄉居民點等各種生產力實體的地域配置條件和結構狀態。
社會文化環境包括人口、社會、國家、民族、語言、文化和民俗等方面的地域分布特徵和組織結構關系,而且涉及社會各種人群對周圍事物的心理感應和相應的社會行為。社會文化環境是人類社會本身所形成的一種地理環境。
上述3種環境在地域上和結構上又是互相重疊、互相聯系的,從而構成統一的整體地理環境。
發展歷程
人類今天所處的地理環境是經過了漫長的發展歷程的。
首先是地表液態水的形成和原始海洋的出現。水不僅是地表環境中的活躍因素,
而且為生命所必需。原始海洋是地球上最早的有機化合物的聚集場所,使它們在此演
化成為復雜的高分子有機物,以至演化成為生命。因此,原始海洋不僅是生命的誕生
地,而且由於海洋能阻擋紫外線傷害原始生命,保障了原始生命的生存和發展。也有
人認為生命不起源於海洋,而起源於能防禦紫外線的地殼表層(風化殼)。
其次是生命的出現。地理環境的成分包括生物,只有在生命出現以後,才標志著
地理環境的形成。以前有人認為生命出現於10~20多億年前,但近十幾年,學者們在
前寒武紀的岩石中發現多種正鏈烷氨基酸,因而認為大約在30億年前就有生命存在。
第三是大氣中游離氧的出現。最早的原始生命處於還原環境。植物出現後,卟啉
類化合物已經被合成,其中一種含鎂的葉綠素能進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制
成碳水化合物,同時放出氧,從而使一個富含二氧化碳、不適於動物生存的環境轉化
成為一個適宜動物生存的氧化環境。由於大自然的放電,太陽輻射和紫外線對氧的作
用,在離地面20~50公里處形成臭氧層,保護了生命特別是動物的生存和發展。
第四是人類的出現,人文地理環境的出現,意味著地理環境發展到了成熟的程
度。
編輯詞條
❼ 自然環境資源包括什麼
自然環境資源又稱地理環境資源,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城市和鄉村,是圍繞人類的空氣、陸地、水、能量和生命系統等資源的總和。
自然環境資源又稱地理環境資源,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城市和鄉村,是圍繞人類的空氣、陸地、水、能量和生命系統等資源的總和。與自然資源比較,特點相同,但范圍較寬。1989年2月,中國國務院從對環境資源的保護角度出發,確定將環境資源按類分別地由各部和國務院直屬局分工合作負責保護,並明確要求將環境資源的使用、管理和保護結合起來。
❽ 地球外部的環境是什麼樣的
地球環境是指大氣圈、水圈、土壤圈、岩石圈和生物圈,又稱為全球環境或地理環境。地球環境與人類及生物的關系尤為密切。其中生物圈中的生物把地球上各個圈層缺瞎的關系密切地聯系在一起,並形成了總的人類生存的生態網,在這生態圈內進行著物質循環、能量轉換以及信息的傳遞。
地球環境的資源主要有以下四類:
1) 三大生命要素:空氣、水和土壤;
2) 六種自然資源:礦產、森林、淡水、土地、生物物種、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氣);
3) 兩類生態系統:陸地生態系統(如森林、草原、荒野等)與水生生態系統(如濕地、湖泊、河流、海洋等);
4) 多樣景觀資源:如山勢、水流、本土動植物種類、自然與伏帆空文化歷史遺跡等。
地球不是一個均質體,而是由不同狀態和不同物質成分的同心圈層所組成的球體。地面以上的圈層稱為外部圈層,地面以下的轎昌圈層稱為內部圈層。地球的外部圈層包括大氣圈、水圈和生物圈3個圈層。
❾ 環境和生態環境的概念有區別嗎,為什麼
生態
生態(Eco-)一詞源於古希臘字,意思是指家(house)或者我們的環境。簡單的說,生態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狀態,以及它們之間和它與環境之間環環相扣的關系。生態學(Ecology)的產生最早也是從研究生物個體而開始。1869年,德國生物學家E.海克爾(Ernst Haeckel)最早提出生態學的概念,它是研究動植物及其環境間、動物與植物之間及其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的一門學科。如今,生態學已經滲透到各個領域,「生態」一詞涉及的范疇也越來越廣,人們常常用「生態」來定義許多美好的事物,如健康的、美的、和諧的等事物均可冠以「生態」修飾。當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對「生態」的定義會有所不同,多元的世界需要多元的文化,正如,自然界的「生態」所追求的物種多樣性一樣,以此來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發展。
環境
所謂環境總是相對於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環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隨中心事物的變化而變化。我們通常所稱的環境就是指人類的環境。人類環境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自然環境亦稱地理環境。是指環繞於人類周圍的自然界。它包括大氣、水、土壤、生物和各種礦物資源等。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在自然地理學上,通常把這些構成自然環境總體的因素,分別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和岩石圈等五個自然圈。
社會環境是指人類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為不斷提高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通過長期有計劃、有目的的發展,逐步創造和建立起來的人工環境,如城市、農村、工礦區等。社會環境的發展和演替,受自然規律、經濟規律以及社會規律的支配和制約,其質量是人類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標志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則從法學的角度對環境概念進行闡述:「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目然遺跡,人文遺跡、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市和鄉村等。」
其他定義:是指圍繞著人類的外部世界,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條件的綜合體.環境為人類的社會生產和生活提供了廣泛的空間,豐富的資源和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