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規定的初級中學各學科的課時數是多少
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
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
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Ⅱ 每周二節初中地理課一學期備課多少講多少節課
一般一學期長的話是20周,最短也有16、17周的樣子,備課30節正課,至少4-6節復習課吧。
Ⅲ 請問:七年級地理(人教版下冊)每周應該安排幾課時。(要有理論依據)
正常都是一個禮拜兩節吧,我初中就是這樣念下來的,因為中考又不考,只是給學生普及只是,或者說為以後學文的同學打基礎,遼寧等省高二還有10科會考。所以不多不少,兩節。
Ⅳ 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各科的周課時量是多少
北京市政府《關於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暫行意見》中規定:中學語文教師每人教兩個班(10課時~12課時);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教師每人每周授課12課時~16課時,平均14課時;其他各學科每人每周授課14課時~18課時,平均16課時。
小學教師每人包教一個班的語文、數學,或每周授課16課時~20課時,平均18課時。其他省、市根據本地區特點,對中小學教師工作量均有類似規定。
(4)初中地理總課時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小學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小學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Ⅳ 初中地理老師一周要上幾節課
看學校安排一般都是2-4節左右。
地理新課程關注的焦點是學生,而新課程標准下教學以及許多先進教學方法實施的支撐點卻是教師。地理新課程下對新時代的地理教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擁有正確和先進的地理思維
早在1964年,美國地理學家威廉•帕蒂森曾提出地理學有4個傳統,即地球科學傳統、人地關系傳統、區域研究傳統和空間傳統。這實際上是對地理思維及其特性較早的總結。
現代中國地理學界一致把區域性與綜合性視為地理學的兩個特性。這種觀點把握並概括出了地理學的兩個最本質、最重要的思維特性。
Ⅵ 初中教師國家規定每周上課的課時是幾節
由於各地教學條件不同,國家並沒有做定額的統一規定,具體要求要查詢當地教育局公布的信息。
一般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
國家關於教師工作量制度相關規定:
1、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2、1985 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6)初中地理總課時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教師工作量是教師應承擔工作的數量。1914年,中國教育部《直轄專門以上學校職員薪俸暫行章程》規定,大學校專任教員每周授課10小時以上;大學預科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高等師范學校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以上;專門學校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教育部於 1962年擬訂《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草案)》,曾在幾所全國重點學校試點。
1981年發出《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內容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法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一個教師的全年工作量,應為1680小時。各類學校均按以上原則及本校具體情況制訂工作量。
Ⅶ 我國中學地理課程是怎樣設置的
我國中學地理課程設置
一、我國中學地理課程設置的演變
我國古代學校中沒有專門設置的地理課程,地理知識的傳授多分散在《四書》《五經》《尚書·禹貢》等書籍的學習之中。19世紀我國沿海城市的一些新式學校中開始有了地理課程,但中小學各年級正式設置地理課程是始於1904年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之後。90多年來,我國中學地理課程的發展大約經歷了以下幾個主要階段。
(一)清末階段(1904~1912年)
1904年清政府廢除科舉制度興辦學校,頒布了《奏定學堂章程》實行癸卯學制。《奏定學堂章程》是我國最早制訂的、在全國范圍中小學普遍施行的含有地理學科的課程方案。當時中學學制5年,一、二年級安排地理概論、亞洲總論、中國地理等內容,三、四年級開設外國地理,五年級開設地文學。教學時數,除了二年級每周3學時外,其餘年級都是每周 2學時,總時數為每周 11學時。1909年後中學分文、實(理)兩科,文科在一、二年級開設中國地理,每周3學時,三、四、五年級開設外國地理,每周2學時,總時數為每周12學時;實科一、二、三年級開設中國地理,四、五年級開設外國地理,每周均為1學時,總時數為每周5學時。
在這一階段,地理課程的內容主要敘述中外各國的疆域、山川、城市、交通、物產等,課本的編寫具有地理志、地方誌的特點。
(二)辛亥革命後至新中國建立前階段(1912~1949年)
在這個階段的前期,地理課程變動較多,開設的課程主要為中國地理和外國地理,也曾在高年級開設過自然及人文地理概論;總時數也有變動,每周有8學時、6學時、9學時不等,並且也不是所有年級都開設地理課程。後期(1932年以後)則是歷史上開設地理課學時較多的時期之一,總時數達12學時,在初中和高中總共6個學年中,全部開設地理課程,每周均為2學時。課程內容,無論是初中、高中甚至小學,基本上都是循環重復,從本國地理到外國地理,區別僅是內容的繁簡。
這一階段地理課本的編寫質量有了提高,打破了過去地方誌式的框框,並吸收了當時地理科學研究的一些成果。但課本中也存在一些錯誤的觀點,如地理環境決定論、優秀種族論等等。
(三)新中國建立以後至「文化大革命」階段(1949~1976年)
這一階段地理課程變動較大,整個學校地理教育可以說是經歷了一個由興旺趨於萎縮的過程。解放初期,地理課程的體系基本上按照解放前的舊體系,但在內容上,刪除了地理環境決定論等觀點,加強了愛國主義教育。1953年至1957年期間,主要參照蘇聯模式,課程體系由自然地理到經濟地理、由世界地理到中國地理,地理課時數總共達每周12學時,也是歷史上開設地理課學時較多的時期之一,在內容上相對比較系統、完整,但結合我國實際尚不夠。從1958年開始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地理課程基本上屬於教學內容和教學時數削減的時期。這一時期地理課學時數削減幅度很大,從1957年每周的12學時,削減到1958年的8學時、1959~1962年的5學時,甚至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一段時間全國大多數中學都停開地理課,學生的地理知識水平普遍下降。
(四)「文化大革命」以後階段(1976年~現在)
「文化大革命」以後,地理教育處於振興階段,地理課程逐步得新中國建立以來中學地理課程設置概況一覽表(括弧內為學時數)到恢復,學時也由少到多,逐步得到增加。不僅在小學,而且在高中一年級(或高中二年級),以及高中三年級的文科班也開設了地理課程。在教學內容上,初中階段開設區域地理(包括中國地理、世界地理、鄉土地理),高中階段基本上講授系統地理。在指導思想上,逐步明確了以人地關系、可持續發展理論作為地理教學內容的核心論題。在地理課本的編寫上,由以往「偏重提供事實材料」向「事實與原理相結合」方向轉變,區域地理內容的組織由條述法向特徵法轉變,課本的表述方法也由以往的文字表述為主向圖文並茂方向轉變。
在這一階段,我國各地雖曾編寫過一些不同版本的地理課本(包括各地的鄉土地理課本),但在大部分時期主要還是採用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的全國通用的統編教材。從1993年秋季開始,我國在全國范圍推廣使用多種不同版本的地理課本,這標志著我國的地理教材已由「一綱一本」(全國一個大綱,一種課本)走向「一綱多本」(一個大綱,多種課本)和「多綱多本」(不同的大綱,多種課本)的改革時期。
二、我國現行中學地理課程的設置
根據原國家教委(今教育部)1990年頒發的《現行普通高中教學計劃的調整意見》和1993年頒發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地理教學大綱(試用)》,現行中學地理課程設置如下:
初一開設世界地理,每周3課時,課程內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地球和地圖初步知識,作為學習中、外區域地理的基礎知識;第二部分是世界概況,是對全球的總認識;第三部分是各大區地理特徵和一些國家地理知識;第四部分主要講時區、日界線和世界環境保護。
初二開設中國地理,每周2課時。四年制初中比三年制初中每周多一課時。教材按照中國地理總論→中國區域地理→中國在世界中,即總論→分論→總論的編排方式安排順序,最後學習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理和鄉土地理。
高一地理(必修)每周3課時。高中地理共計十一章,前五章屬自然地理,主要講地球的宇宙環境和人類的自然環境。後六章屬於人文地理,講述當前世界性的環境問題,也是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面臨的重要問題。
高三地理(選修)每周4~6課時,屬文科選修,教材內容以中外區域地理為主。
1994年開始,原國家教委又組織有關方面人員編制新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地理課程標准(教學大綱)。按照新高中地理課程方案的設計:高中一年級開設的地理為必修課,每周3課時,學習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有關的知識;高中二年級和高中三年級開設的地理為限定性選修課,高二每周1課時,高三每周2課時,主要學習人文地理知識。目前,新高中地理課程正在天津、山西、江西等省、直轄市試點,2000年起在全國推廣。
此外,上海市經國家教委(教育部)批准,在1988年也設計了一套初、高中地理課程設置方案,試點後已於1993年起在上海地區施行。此方案規定,6年級(9年義務教育一貫制)開設自然地理基礎(每周1課時),7年級開設世界地理(每周2課時),8年級開設中國地理(每周2課時),高中二年級開設必修地理課程(每周2課時),高中三年級開設文科班選修的地理課程(每周3課時)。
浙江省也經國家教委(教育部)批准,試行綜合課程方案,將初中階段地理課程的內容分設在自然和社會兩門課程之中。
三、台灣、香港中學地理課程的設置
(一)台灣地理課程設置
台灣中小學修業年限為12年:其中國民教育(即義務教育)為9年,前6年為國民小學,後3年為國民中學(即初級中學),合稱國民學校;3年普通高中,另稱高級中學。
近年來國民中學單獨設置地理課程。初中三個年級都開設地理課,周課時總量為5課時。第一、二學年每周2課時,第三學年每周1課時。在三年六個學期中,前四個學期主要講中國地理,後兩個學期主要講授外國地理。
高中三個年級也都開設地理課。高中地理課程分為必修和選修。高一、二年級地理為必修課程,每周2課時,第一學年為地理通論,第二學年為外國地理和本國地理。高中地理選修課設在高三年級,分設人文地理、經濟地理和地球科學三門。高三實行文理分科,理科可選地球科學,文科選人文地理或經濟地理。
(二)香港中學地理課程設置
目前香港的學制是: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稱中四、中五),大學預科一年或二年。20世紀80年代以前,香港私立中學較多,後因經濟迅速發展,公立學校大大增加,到1985年已有70%的中學生在公立中學就讀。地理課程在香港普通教育中是受到重視的。一般中學從初一到高二年級都開設地理課。這一方面是由於香港在1997年回歸祖國以前的一百多年裡為英國佔領,深受英國的影響,繼承了英國重視地理教育的傳統;另一方面也與香港的環境條件有關。
香港地理課程的設置是:初一為香港本土地理,初二、初三為世界地理。不修讀地理的學生改念社會科。社會科是一門綜合了歷史、地理、經濟和公共事務的科目。地理和社會這兩門學科都是初中階段持續三年的必修課。
高中地理課程開設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經濟地理。香港中學習慣把高中分為文、理、商三組,其中修讀地理的學生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