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怎樣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不僅有助於產品的推廣宣傳,激發品牌經濟效益,更有助於提升產品品質和聲譽。
地理標志的合法使用者有權阻止其商品並非來源於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方的任何人使用該地理標志。與商標一樣,地理標志適用「特殊性」原則,即:所受到的保護僅限於其實際使用的產品種類上;還適用「領土」原則,即僅僅在一定領土范圍內受到保護,並受該領土的法律、法規的約束。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這個例子,反映了產品受地區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的影響會產生地域性差異,久而久之該地區同類產品因其某種相同或相似性特徵將產生較為穩定的社會評價,這正是地理標志產生的原因,也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價值所在。
❷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對當地發展有什麼用處麻煩告訴我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作用。
在今年以來,在網上看到新聞報道:獲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地區確實不少。地方獲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跟當地重視商標戰略分不開。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有利用對該商標的產品質量標准、產品經營范圍進行有效的規范化,有利於維護地區特色品牌與產品聲譽,有利於提高國內外市場知名度與附加值,有利於保護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榮獲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數量不少,都是知名度較高的商標標志。
近年來,獲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為數不少。「淮南豆腐」榮獲國家地理標志商標、「保安水芹菜」榮獲中國地理標志商標、「福鼎黃梔子」榮獲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新洲「城樓寨茶」獲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柳店韭菜」獲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這些獲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都是在特定的地域里具有質量品質好、聲譽響亮、知名度較高的商標標志,深受廣大消費者信賴與認可。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對當地發展的作用。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在不僅僅在國內受到保護,在國際上亦受到認可和保護,隨著榮獲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產品其附加值將會在為提升,帶動當地的經濟不斷快速發展,國家地理標志商標將會助陣品牌農業的不斷發展,國家地理標志商標將會維護產品的聲譽,推動該產品產業健康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❸ 什麼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名商標與地理標志有何區別
你好。
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於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或該地區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於該地理來源,地理標志是特定產品來源的標志。它可以是國家名稱及不會引起誤認的行政區劃名稱和地區、地域名稱。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基本特徵有三點:
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
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由以上定義我們不難看出,TRIPS協議要求各成員國保護的地理標志,實際上屬於較特殊的地理標志,它更接近原產地名稱。
二、地理標志與地名商標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本質區別。
首先,從法律性質看,地理標志與地名商標都屬於無形資產,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兩者都通過特定標識區別產品不同的生產者,兩者在法律本質上是相同的,都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
其次,從地理標志與地名商標的外觀表述看,雖然地理標志中也涉及到地名的描述,但區別於一般地名商標,地理標志一般由一個地名與某一商品聯系起來組合而成,其形式為地理名稱商品名稱,例如西湖龍井茶、景德鎮瓷器等;而地名商標直接通過地理文字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和表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
再者,地理標志不同於地名商標,我國商標法對地理標志採取雙重保護模式,即將地理標志納人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保護范圍,同時,在同一地理標志下,企業對產品仍可以申請自己的注冊商標,這種雙重保護模式顯然更有利於權利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為例外情況,由於葡萄酒和烈性酒具有重大經濟價值,Trips協議對葡萄酒和烈性酒的產地名稱實行特別保護,即絕對禁止將這類地名作為商標注冊。我國商標法未有這樣的規定。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❹ 國家地理標志
國家地理標志所用做的方式分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其一: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地理標志產品包括:
(一)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
(二)原材料全部來自本地區或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各地質檢機構)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核批准。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必須依照本規定經注冊登記,並接受監督管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其二: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❺ 什麼是地理商標
地理商標也就是地理標志商標,它是一種知識產權,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一般展現形式為:地理名稱+商品名稱,它不僅能依法保護和傳承原產地產品的特色和文化,還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比如:柳州螺螄粉、桂林米粉等均屬於已經注冊成功的地理標志商標。
❻ 注冊地理商標有什麼好處
一.率先搶佔先機把握地方唯一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復性。一個產品每個區域只能申請一個。如「章丘大蔥」「膠州大白菜」。並依據先報先注冊的原則受理,已申報產品則不再受理注冊。同時申報成功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者可獲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管理權以及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二.掌握產品的定價權提高產品的收益率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經過跟蹤調研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價格比沒有注冊保護時的價格,平均增長了87.69%,將近翻了一番。
三.有利於提高產品形象和企業原有商標品牌含金量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有形標志,可以直接印製在產品外包裝和原材料說明書上。對於注冊了商標的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共同使用時,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國同行范圍內打出差異化,增加競爭力的同時還體現出產品的高大上形象。對於沒有注冊商標的產品,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更是絕佳的品牌選擇。
四.獲得地方政府宣傳推廣和政策支持
地理標志產品更具有顯著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一些地區開始利用地理標志打造地方特色經濟的「名片」,擴大產品銷售量,取得了顯著的品牌效益和經濟效益,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如「章丘大蔥」、「棲霞蘋果」、「沾化冬棗」、「明水香米」等等。
對於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較為重視的地區,政府專門制定了一些獎勵機制和措施。
五.在法律上擁有維權、追損的民事訴訟權利
注冊成功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產品,工商監管部門即可受理來自社會、群眾或申報主體任何一方對於該產品的投訴維權。申報主體針對假冒、偽劣或損害產品信譽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有權追究違法當事人給予事實上的經濟賠償。
六.獲得對外貿易的針對地理標志產品的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產品的類型、海關和外貿政策不同,產品企業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
以上就是地理標志商標的好處,希望我國地理標志商標能越來越多,走向國際,彰顯中國特色產品文化。
❼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介紹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介紹
一、什麼是地理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TRIPS協議對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於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或該地區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於該地理來源」。
地理標志的基本特徵有三點:
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
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二、什麼是證明商標及集體商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的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不是個別企業的商標,而是多個企業組成的某一組織的商標。集體商標可以使用於商品,也可以使用於服務。集體商標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也不得轉讓,證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適應集體商標「共有」和「共用」的特點,它的注冊、使用及管理均應制訂統一的規則,並將之公諸於眾,由集體成員在公眾的監督下共同遵守。
證明商標應由某個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注冊,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冊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或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志。只要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這一特定的品質並與注冊人履行規定的手續,就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注冊人不得拒絕。證明商標是由多個人共同使用的商標,因此其注冊、使用及管理需制訂統一的管理規則並將之公諸於眾,讓社會各界共同監督,以保護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專用權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三、地理標志與商標的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因此商標中有地理標志或者與地理標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的,是不得注冊的。
四、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地理標志,可以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按照此法規申請的商標,一般稱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集體商標。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證明商標中的一個內容、一種表現形式,是特殊形式的證明商標。證明商標所證明的內容種類很多,包括質量、准確度、商品原產地、服務來源地、材料或製造方式等;而地理標志則是其中證明商品原產地、服務來源地的標記。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集體商標,是由表明商品或服務的地理原產地在貿易中使用的標識或標志構成。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與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之間也存在著本質的區別,主要如下:
1、在注冊主體上,二者的注冊主體都不是具體商品或服務的生產者、提供者,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主體是具有檢測、監督能力的機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注冊主體,一般是有識別、監督能力的工、農、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
2、在表明來源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與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保證的都是來自指定區域、地域、地點的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特徵、信譽,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側重表明的是來自哪個指定區域、地域、地點;而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更突出的特徵是表明商品或服務來自哪個集體,商標使用人與集體的從屬關系。
3、在使用主體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使用該標記,具體使用人必須是在該地理位置上利用其資源進行生產、服務的生產者、服務提供者;而根據我國的法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注冊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使用該商標。
五、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設計要求
(一)、獨特
獨特是標志設計的基本要求,在視覺上要形成與眾不同的視覺感受。應避免形成與各種各樣已經注冊,並已經使用的現有標志,在名稱和形式上相雷同。
(二)、注目
注目是標志所應達到的視覺效果。要求標志在各種不同的環境條件中,都能有較強的.視覺效果。
(三)、通俗
通俗是使標志易於識別、記憶和傳播的重要因素。對商標設計應追求名稱響亮、動聽、順口;造型簡
潔、明晰、易於識別的效果。使商標無論從聽覺和視覺,都具有通俗、易記的個性特徵。如:「永久」自行車、「揚子」集團、「方正」集團等標志,都具有較廣泛的公眾審美基礎,是將通俗性與獨特性相結合的成功範例。
(四)、通用
通用是指標志應具有較為廣泛的適應性。標志對通用性的要求,是由標志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載體
和環境中展示、宣傳標志的特點決定的。標志的通用性分為三個方面。
1、保證標志在各種環境中的有效識別性。
2、保證標志在各種載體使用中的適用性和諧性。
3、保證標志易於製作和延展使用。
(五)、信息
商標、標志信息的處理和調節,應盡量追求以簡練的造型語言,表達出既內涵豐富,又有明確側重,
並且容易被公眾理解的兼容性信息為佳。如中國鐵路標志、日本三菱株式會社標志等,具有形象簡潔 、個性突出、信息兼容的知覺的特點。
(六)、文化
文化性是商標、標志本身的固有屬性。商標、標志中的文化性,是通過商標、標志顯現民族傳統 、
時代特色、社會風尚、企業或團體理念等精神信息。在具體的商標、標志形象中,所顯現出的這些文化屬性,又是由標志設計師自覺或不自覺的以自己對事物的理解和構思,自然而然的融合於商標、標志的內容與形式之中的。因此,也可以將商標、標志中的文化性,看作是具體商標、標志的設計風格,或設計品味的特徵。
(七)、藝術
標志設計的藝術性,是通過巧妙的構思和技法,將標志的寓意和優美的形式,有機結合時體現出來。
❽ 什麼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別的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❾ 農產品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有什麼好處
對優質、特色農產品實施地理標志保護,是充分利用國際規則的客觀需要,也是合理利用與保存農業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的現實要求,通過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實施品牌化管理戰略,有利於培育地方主導產業,形成地域品牌,更是新時期促進農業發展、擴大農產品出口、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它對於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❿ 地理標志與商標有何區別
1、地理標志用來區別某產地與其它地方的同類產品,商標則與生產者的關系緊密:同一地方吵鋒巧的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同類產品,只能用商標來加以區別。2、商標可以轉讓升鍵,地理標志不能轉讓。3、客觀性不同:地理標志是千百年歷史的積淀,是客觀存基升在的,而商標則是個人或少數人主觀努力的結果。4、地理標志不受時間限止,而商標有時間限制。5、表達的質量聯系程度不同:地理環境和人文因素完全或基本決定了地理標志產品的質量特色,而商標一般與質量關系不大。6、地理標志屬於公權,商標屬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