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1)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而不是通常的生產者或經營者,並應當由來自該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組成。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商品的品質、使用的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2)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以及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申請地理標志注冊,地理標志所適用的地域范圍的劃分非常重要。這里的地域無需與該地域所在地區的現行行政區劃的名稱、范圍完全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貳』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1.商標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具體包括:
(1)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
(2)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
(3)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
(4)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手續;
(5)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
(6)使用人違反該使用管理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
(7)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4.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6.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7.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8.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叄』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商標圖樣10張;
2、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
3、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4、市或縣政府對申請人主體資格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5、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6、證明商標申請人制定的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生產或技術要求;
7、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其具備監督能力和原產地域范圍的文件;等等。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肆』 辦理地理標志商標申請,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地理標志,可以依照《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
(一)證明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
2、 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當予以說明,並附送肖像權人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二)集體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
2、集體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3、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集體成員名單。
5、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6、如申請注冊的集體商標是人物肖像,應當予以說明,並附送肖像權人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三)有關書件的具體要求
1、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時,申請人的名義、章戳應與核准注冊或者登記的名義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當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范名稱,商品或服務名稱未列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應當附送相應的說明。
3、如果申請注冊的是證明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註明是證明商標;如果申請注冊的是集體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註明是集體商標。
4、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經登記成立的批准文件。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5、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6、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使用集體商標的集體成員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質;使用集體商標的手續;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7、所有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向中國申請領土延伸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應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請書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應附送中文譯本,並以中文譯本為准。
『伍』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除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商標圖樣等書件外,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1、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2、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3、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4、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5、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
『陸』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流程
一、正面回答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流程:
1、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證明材料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5、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
6、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7、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二、分析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三、地理標志商標怎麼使用?
地理標志又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進行注冊,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柒』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准備的材料有什麼
法律分析: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准備的材料:1.商標申請書。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3.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捌』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需要下列材料:
1.商標申請書。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3.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4.商標圖樣10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10張,並附黑白墨稿一張。
5.市或縣政府對申請人主體資格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6.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7.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8.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玖』 申請地理標志商標需要哪些材料
(1)《商標注冊申請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正規公開出版的書籍、國家級專業期刊、古籍等材料證明其地理標志商品的客觀存在及聲譽情況。
(5)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6)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7)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當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關系的說明。
(8)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應提交申請人所具有的檢測資質證書或當地政府出具的關於其具備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以及申請人所具有的專業檢測設備清單和專業檢測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