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節氣表屬於地理嗎
節氣表屬於天文學,屬於廣義的地理范疇。
節氣表是中國古代訂立的一種用來指導農事的補充歷法。廿四節氣分別為: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節氣中的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分別為干支歷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的起始。
二十四節氣原是依據北斗七星斗柄旋轉指向(斗轉星移)制定。北極星位於地球地軸的北端,在北斗七星中的天璇與天樞連線的五倍延長線上。由於地球的自轉,而北極星正好處在天球轉動的軸上,所以相對不動,而在軸邊上的北斗星看起來就象圍繞著北極星轉一樣,這就產生了「斗轉星移」,這斗轉星移與廿四節氣有密切關系。北斗七星是北半球(我國位於北半球)的重要星象,斗轉星移時我國相應地域的自然節律亦在漸變,因此成為古人判斷節氣變化的依據。西漢武帝時將「二十四節氣」納入《太初歷》作為指導北方中原地區農事的歷法。採用立桿測影法在黃河流域測定日影最長、白晝最短(日短至)這天作為冬至日,以冬至日為「二十四節氣」的起點,將冬至與下一個冬至之間均分24等份,每「節氣」之間的時間相等,每個節氣間隔時間15天,因此亦稱為「平均時間法」。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確定(1645年起沿用至今),即在一個為360度圓周的「黃道」(一年當中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路徑)上,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以春分點為0度起點(排序上仍把立春列為首位),按黃經度數編排。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為一個「節氣」,每「節氣」的「度數」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