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請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地理標志商標是一種商品名片,表示該商品是某一地區的自然人文等因素影響產生的。它的質量,特徵等標志都跟這一地區有關,是一種證明,用來作為特色產品的通行證,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和人文資源,保護地理遺產和特色產品,促進行業和經濟的發展。要取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資質,需要證明某商品的特性與它的產地息息相關,受當地特定環境影響產生,才能申請認證。無形產權的商標認證,能夠讓消費者有效識別商品產地和質量,具有雙重的作用。
一、申請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有一系列的注意事項地理商標的核心內容是地名和圓首品名,申請者可以以此獲得地理標志的專用權。一般申請為集體商標,申請的團體組織需來自地理標志所屬的范圍,還要准備好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說明專業人員和設備的情況,商標的使用規則等。如果將商標作為證明商標注冊,也要上傳證明文件,最關鍵的是地理標志所適用的地理范圍,一定要劃分清楚。
二、我國現在有很多的地理標志產品我國現在擁祥薯有國家地理標志證明的商品有很多,比如新會陳皮就是其中的一種。作為新會地區獨特的產品,它的活性成分和營養元素要高於其他的地區,是當地自然資源孕育的。2006年入選國家地理標志,既是新會陳皮的一個商品名片,也是對新會陳皮的重要肯定。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新會陳皮的銷量,也為當地的經濟帶來了發展,加深了消費者對產品歸屬地的認識。
國家地理標橘宴數志能夠有效保護商品的專有權,不僅為產家提供了宣傳,也為消費者帶來了參考。它的作用很明顯,申請國家地理標志要提前做好一系列准備,准備好注冊的一系列材料,可以找代理公司委託代理。申請的時候要做好一系列的檢測,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科研機構和質量檢測機構。
Ⅱ 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1)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而不是通常的生產者或經營者,並應當由來自該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組成。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商品的品質、使用的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2)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以及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申請地理標志注冊,地理標志所適用的地域范圍的劃分非常重要。這里的地域無需與該地域所在地區的現行行政區劃的名稱、范圍完全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Ⅲ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需要哪些材料啊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申請需要材料主要是: 1、商標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具體包括: (1)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 (2)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 (3)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 (4)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手續; (5)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 (6)使用人違反該使用管理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 (7)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 4、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 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6、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7、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8、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Ⅳ 怎樣申請地理標志商標
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 營業執照 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 商標 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 商標注冊 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塌知衡證明。上面就是地理標志商標申請 的解答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
第八條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團做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
第九條
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猛升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Ⅳ 怎樣申請地理標志商標
申請地理標志商標的流程:申請地理標志商標可以以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形式進行申請,申請流程和普通商標一樣,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向商標局遞交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提供材料包括:1、《商標注冊申請書》;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5、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6、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7、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8、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具體可見中國商標網「地理標志」一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第二十五條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第二十六條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第二十七條為申請商標注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Ⅵ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
2、受理;
3、技術審查批准;
4、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5、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
6、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志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地理標志申請條件:
1、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2、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 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 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 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3、商標法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地理標志商標申請費用:
1、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人注冊商標需要支付270元申請費用;
3、商標注冊的時間是4-8個月左右,正常一個工作日會下發受理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七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