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起哪些作用
人口因素:(1)在任何一個階段,物質生產必須以一定數量的人口為基礎.
(2)人自身的生產、人口的數量和質量、人口增長率和人口的分布狀況等,都
從不同的方面對經濟社會的發展產生影響,起著有利或不利,加速或延緩
的作用.
(3)人自身的生產除受自然規律的制約外,主要取決於物質生產的狀況,受制
於社會進步的程度.
地理環境:(1)自然環境的好壞對於勞動生產率和生產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是社會存和發展的經常地、必要的前提條件.
(2)它不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地理環境的好壞、優劣可以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
展,但不能決定社會的性質,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更替.
⑵ 如何理解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地理環境,或者說,社會發展的自然環境、自然條件、自然基礎,是社會物質生活和社會發展的經常的必要條件之一.它包括在歷史上形成的與人類社會生活相互起作用或可能相互起作用的自然條件,如地理位置、地形、氣候、土壤、水文、礦藏、植物、動物,等等.地理環境是上述諸方面及其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復雜系統.不僅如此,不能只從自然物質及其運動規律來看待地理環境,還應當從人與自然的交互作用來看待.這樣,地理環境不僅和各個地區、各個國家的人類活動構成了一個復雜的大系統,而且在今天,整個人類社會和整個地球已經形成了一個十分復雜的更大系統.
人類創造歷史的活動是在一定的空間內進行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地理環境似乎就是人類活動的背景,起著類似舞台、布景乃至道具的作用.但是,人類歷史創造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通過和自然界之間的物質變換,或者說,通過對自然物質的調整、控制和改造,以謀求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因此,地理環境不單是人類歷史活動的沉默背景和消極的旁觀者,它本身就是人類歷史創造活動的參與者,是這種活動的對象和材料.地理環境不僅為社會的發展提供有利的或不利的條件,它自身也在與人類活動的交互作用中不斷改變面貌.自有人類以來,地理環境因自然本身的發展而引起的變化一般來說是緩慢的,而在人與自然的交互作用下引起的變化,卻隨社會的發展,人類征服自然能力的加強而不斷擴大、加劇和加深[2].因此,作為人與自然相互關系的一個方面的地理環境主要是一個歷史的范疇.
地理環境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更具體些說,第一,自然界本身由於自己內部原因而在發生變化,盡管這種變化一般來說是緩慢的,但其中有一些變化終究對人類社會的發展有著相當的影響.一兩千萬年至幾百萬年前的亞非大陸熱帶、亞熱帶和溫帶某些地區地理環境的變化,給古猿向人的演化帶來了有利的自然條件.我國五千年氣候的變化對農業生產的影響[3],已經為人所習知.而氣候變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社會後果,也開始有人探索[4].至於局部地區,短暫時間內的地理環境由於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劇烈變化,如地震、火山噴發、山崩、海嘯、洪水、大旱等等,往往對該地區的人類活動產生重大的有時竟是決定性的影響.至於局部地區地理環境由於自身原因引起的緩慢變化,雖然不那麼驚心觸目,但也對歷史的發展起過或大或小的影響.像唐後期非常繁榮,被稱為「揚一益二」的揚州,在這以後由於長江航道的淤塞和海岸線的延伸,失去了海港河港的優勢而趨衰落,在歷史上並非少見的現象.
第二,在人類發展的初始階段,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人與自然的關系是簡單和狹隘的.最早,人們所利用的更多的是獲得生活資料的自然富源,如土壤的肥力,魚產豐富的水等.隨著人類進入較高的發展階段,勞動資料的自然富源,如瀑布、河流、森林、金屬、煤炭等等,獲得了更重要的意義.如今,人類活動的地理環境的范圍已從陸地表面伸展到了外層空間、洋底和地層深處.而人類所能利用的自然物質、自然力和自然條件也日益增多、擴大和深化.原先不知其性質與用途,或限於技術水平而無法利用的自然物質、自然力和自然條件,像低品位礦石,工業廢料,稀有金屬,潮汐力,缺乏引力接近於真空的外層空間等被利用起來,參加到人與地理環境交互作用的大系統中來.
第三,自從人類擺脫動物狀態,從動物界分化出來以後,人類就通過勞動從單純依賴於自然界,利用現成的自然條件逐漸走上了改造與支配自然的道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這種改造的規模日益擴大,程度日益加深,以致今天的地球上遍布著整治過的土地,人工馴化的動物,經過育種的栽培植物,巨大的堤壩,無數的城市村鎮,四通八達的道路和運河等,和遠古的面貌已經大不相同.後人就在先輩改造過的地理環境中活動,並繼續先輩從事地理環境的改造.而這種經過人類改變過了的地理環境,又會給活動在其間的人類帶來新的巨大的影響和前所未有的問題.人和自然的關系就是這樣不斷地擴展、深化和交融.人類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越發展,就越能認識和利用自然規律,克服地理環境對自己的限制.但這並不意味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和地理環境的作用是反比關系,彷彿人類社會越發展,地理環境對社會的作用就愈小.事實上,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和自然的關系逐步進入更寬、更深和更高的層次.許多新的自然條件和人們尚未認識或尚未充分認識的自然規律,隨著人和自然關系的擴展和深化而加入到這種關系中來,使人類征服自然的活動出現了新的局面,新的動力,也帶來了始料所未及的後果.例如農業的發展帶來森林和草原的破壞,引起水土流失和氣候變化,工業的發展帶來環境污染乃至大氣層二氧化碳增加這類全球性的長遠問題等.人類對自然的斗爭永無止息,人類對自然的改造始終在進行,人類和自然的關系是一個歷久而又常新的過程.
第四,即使是同樣不變的自然條件,在人類發展的不同階段,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往往起著不同甚至相反的作用.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大洋曾經妨礙了人們的交往,但當帆船、輪船相繼出現以後,它就成了人類最重要的交往途徑之一.多少年來,外層空間與人類社會的生產和生活幾乎毫不相關,今天由於火箭及人造衛星的發明,它已經深深進入人類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領域.
總之,地理環境的范圍、深度、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在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各不相同,它是隨人類發展而變化的,是人與自然的復雜關系的產物.之所以如此,不僅是自然界本身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取決於人類社會的物質生產水平和社會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人類改造、利用、控制地理環境的能力.因此,我們說地理環境是一個歷史的范疇.正因為這樣,在研究人類社會歷史發展時絕不能忽視地理環境及其作用.馬克思、恩格斯說:「任何歷史記載都應當從這些自然基礎以及它們在歷史進程中由於人們的活動而發生的變更出發.
⑶ 地理環境對社會存在的發展起什麼作用
起到制約和影響的作用
⑷ 如何理解自然地理環境的生產功能和平衡功能
地球表面組成自然地理環境的大氣、水、岩石、地貌、生物、和土壤等要素,通過大氣循環、水循環、生物循環和地質循環等物質運動和能量交換,彼此間發生著密切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從而形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就是地理環境的整體性。地理環境的整體性表現在組成陸地環境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和相互滲透,構成地理環境的整體性;陸地環境各要素不是孤立存在和發展的,而是作為整體一部分發展變化著的。在景觀上它們總是力求保持協調一致,與環境的總體特徵相統一;某一要素的變化會導致其他要素甚至整個環境的改變,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地理要素間相互作用產生新功能;自然地理環境具有統一的演化過程。
地球上不同的地區,由於所處的緯度位置和海陸位置不同,分別形成具有一定的熱量和水分組合。不同的氣候,又產生了與之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植被和土壤類型,從而形成了具有一定寬度、呈帶狀的陸地自然環境,如森林、草原和荒漠。這就是地理環境的差異性。地理環境的差異性表現為由赤道向兩極的差異、由沿海向內陸的差異、山地的垂直地域差異和地方性差異規律。
⑸ 地理環境對社會存在的發展起什麼作用
地理環境和人口因素在社會形成和發展中的作用.社會生產實踐和生產方式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努力實現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協調發展.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社會歷史是自然歷史過程.
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即社會存在,包括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和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地理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場所,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的資源.
地理環境是人類物質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但是並不起最主要的決定作用.
所謂人口是一個包括人口數量、質量、人口的構成、人口的發展、人口分布和遷移等各種因素的綜合范疇.人口因素也是社會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對社會的發展起著影響和制約的作用,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不能起直接的決定作用.
1)社會存在是指社會生活的物質方面,是人類物質生活要素與條件的總和,包括物質資料生產方式、地理環境、人口因素三個基本的方面.
2)物質資料生產方式是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統一體,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是社會存在的核心和基本的方面
地理環境是指與人類社會所處地理位置相聯系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是人類進行物質生產所必需的物質生活條件.
人口因素是指人口的數量、質量、構成、分布、及其變化規律.
3)人口是構成社會生產的基礎和主體,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起著有利或不利、促進或延緩的作用;但它不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人口決定論」片面誇大人口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是錯誤的.
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原理,要求我們在現代化建設中,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使經濟發展與資源、人口、社會發展協調一致.
⑹ 如何理解地理環境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 。包括氣候、土地、河流、湖泊、山脈、礦藏以及動植物資源,等等。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之一,是任何社會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前提。
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它是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它為人類社會的存在提供了必要的空間場所,為人類提供社會生產和生活資料的來源。
第二,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具有制約和影響作用。地理環境可以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一般說來,在提供了比較富足的天然資源或位置比較優越的地理環境中,社會發展就會快些,反之則會慢些。
地理環境雖能制約和影響社會的發展,但它對社會的發展不起主要的決定作用。這是因為:
第一,地理環境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和社會制度的更替。地理環境與社會制度的性質及更替沒有必然聯系。
第二,地理環境只能通過生產過程或生產方式才能對人類歷史的發展發生作用。地理環境中的各種要素只有進入生產過程才能在社會中發生作用,超出社會過程之外,便無法發生作用。
第三,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受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生產關系性質的制約。社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同樣或大體相同的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制約作用往往表現出很大差距。
因此,「地理環境決定論」把地理環境看作是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力量是錯誤的。
地球是人類唯一的家園,地理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前提。因此,提倡「可持續發展」戰略,合理地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減少污染,保護環境,維持自然生態平衡,才能使人與自然的物質、能量的交換得以正常持久地進行下去。否則,就會給人類帶來災難性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