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陸架是什麼意思
大陸架,是指大陸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被海水所覆蓋的大陸。在過去的冰川期,由於海平面下降,大陸架常常露出海面成為陸地、陸橋;在間冰期(冰川消退,如現在),則被上升的海水淹沒,成為淺海。
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大陸架含義在國際法上,指鄰接一國海岸但在領海以外的一定區域的海床和底土。
沿岸國有權為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其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大陸架有豐富的礦藏和海洋資源,已發現的有石油、煤、天然氣、銅、鐵等20多種礦產;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儲量是整個地球石油儲量的三分之一。
形成概況
大陸架是地殼運動或海浪沖刷的結果。地殼的升降運動使陸地下沉,淹沒在水下,形成大陸架;海水沖擊海岸,產生海蝕平台,淹沒在水下,也能形成大陸架。它大多分布在太平洋西岸、大西洋北部兩岸、北冰洋邊緣等。如果把大陸架海域的水全部抽光,使大陸架完全成為陸地,那麼大陸架的面貌與大陸基本上是一樣的。
黑色或灰黑色泥炭可以作為燃料而熊熊燃燒。大陸架上的沉積物幾乎都是由陸地上的江河帶來的泥沙,而海洋的成分很少。
除了泥沙外,永不停息的江河就象傳送帶,把陸地上的有機物質源源不斷地帶到大陸架上。大陸架由於得到陸地上豐富的營養物質的供應,已經成為最富饒的海域,這里盛產魚蝦,還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儲備。大陸架並不是永遠不變的,它隨著地球地質演變,不斷產生緩慢而永不停息的變化。
㈡ 喲管地理的問題什麼是大陸架
大陸架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是陸地的一部分。對大陸架的劃分和主權的擁有,一直是國際上十分重視和爭議激烈的問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其范圍擴展到大陸邊緣的海底區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起,到大陸邊緣外界不到200海里,陸架寬度可擴展到200海里;如果到大陸邊緣超過200海里,則最多可擴展到350海里。大陸架上的自然資源主權,歸屬沿海國所有,但在相鄰和相對沿海國間,存有具體劃界問題。這就是大陸架劃界原則。
地理學意義上,大陸架指從海岸起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個地勢平緩的海底地區的海床及底土,在大陸架范圍內海水深度一般不超出200米,海床的坡度很小,一般不超過1/10度。在大陸架外是大陸坡,在這裏海床坡度突然增大,往往達3~6度甚或更大,水深一般在200~1500米之間。從大陸坡腳起海床又趨平緩,稱大陸隆起或大陸基,一般坡度只有1度左右,水深可逐漸加深至4000~5000米。大陸隆起之外是深海海底。大陸架、大陸坡和大陸隆起合稱大陸邊或大陸邊緣。
以上僅供參考想,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㈢ 中國的哪些海域是大陸架大陸架是什麼意思
我國近海有寬廣的大陸架。我國渤海全部是大陸架,平均水深為18米,最深處只有70米。黃海是中國大陸與朝鮮半島之間大陸架淺海,平均海深44米,全部屬於大陸架。東海在台灣島與五島列島連線的西北側為大陸架淺海,是中國大陸向海的自然延伸部分,東海大陸架與黃海大陸架連成一片,是世界上最廣闊的大陸架區之一。東海北部大陸架最闊處可達640多千米。南海以西南部的大陸架最為寬闊,大陸架寬達900多千米,北部大陸架寬約285千米,東、西部大陸架最窄。
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稱為大陸架,即從海岸線開始向海延伸,到坡度由緩至陡峻的陸架破折處。我們先說說什麼是大陸架吧!所謂大陸架是指大陸邊緣被海水淹沒的部分,呈一自陸向海自然延伸和緩傾的淺水平台。其范圍自低潮線起到洋底向海方向坡度迅速變陡處(稱為大陸坡折線或大陸架外緣)為止。全世界大陸架的平均向海坡度為0°07′,內陸架略陡於外陸架。陸架表面向洋底方向微傾的坡度不超過1~
2°,其外緣水深為21~621米,全世界平均為133米。寬度為0(巴拿馬西海岸)至1206公里(巴倫茨海陸架),全世界平均為78公里。面積僅佔世界大洋面積的7.5%,世界陸地面積的18%。組成物質有兩種類型,一種由火成岩組成,缺乏沉積物;另一種由礫、砂、粉砂、粘土等沉積物組成。在大陸架的外緣處,常有一些隆起,即堤壩,來自陸地的大量物質堆積在近岸到陸架外緣堤壩為止的范圍內。堤壩有的由火成岩作用形成,也有海藻構成的礁石或鹽丘構造等。堤壩處沉積厚度達2公里左右。中國渤海大陸架平均水深僅18米,最大水深85米以上,黃海大陸架平均水深44米,最大水深144米以上。分布在島嶼四周的陸架稱為島架,寬度狹窄,僅十餘公里至數十公里,坡度較大,一般為數十分,島架外緣水深110~200米,島架上一般沖刷作用十分強烈。大陸架上常有油氣資源分布,許多著名的大油田均位於大陸架海域。
歐亞大陸架就是歐洲與亞洲相銜部分的大陸架。。
㈣ 大陸架啥意思
大陸架,是大陸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可以說是被海水所覆蓋的大陸。在過去的冰川期,由於海平面下降,大陸架常常露出海面成為陸地、陸橋;在間冰期(冰川消退,如現在),則被上升的海水淹沒,成為淺海。
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 大陸架含義在國際法上,指鄰接一國海岸但在領海以外的一定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沿岸國有權為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其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 大陸架有豐富的礦藏和海洋資源,已發現的有石油、煤、天然氣、銅、鐵等20多種礦產;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儲量是整個地球石油儲量的三分之一。
㈤ 大陸架的劃分
大陸架,原系地質地理概念,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從海岸向外延伸,坡度由緩至顯著增加的陸架坡折處止,平均坡度0.1度,外緣平均水深130米。
具體的劃分以<<大陸架公約>>為原則.具體見:
大陸架公約
(1958年4月29日訂於日內瓦)
[本公約於1964年6月10日生效]
本公約當事各國,
議定條款如下:
第1條
本條款稱「大陸架」者謂:(a)鄰接海岸但在領海以外之海底區域之海床及底土,其上海水深度不逾二百公尺,或雖逾此限度而其上海水深度仍使該區域天然資源有開發之可能性者;(b)鄰接島嶼海岸之類似海底區域之海床及底土。
第2條
1.沿海國為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之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上權利。
2.本條第一項所稱權利為專屬權利,沿海國如不探測大陸架或開發其天然資源,非經其明示同意,任何人不得從事此項工作或對大陸架有所主張。
3.沿海國對大陸架之權利不以實際或觀念上之佔領或明文公告為條件。
4.本條款所稱天然資源包括在海床及底土之礦物及其他無生資源以及定著類之有生機體,亦即於可予采捕時期,在海床上下固定不動,或非與海床或底土在形體上經常接觸即不能移動之有機體。
第3條
沿海國對於大陸架之權利不影響其上海水為公海之法律地位,亦不影響海水上空之法律地位。
第4條
沿海國除為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有權採取合理措施外,對於在大陸架上敷設或維持海底電纜或管線不得加以阻礙。
第5條
1.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不得使航行、捕魚或海中生物資源之養護受任何不當之妨害,亦不得對於以公開發表為目的而進行之基本海洋學研究或其他科學研究有任何妨害。
2.以不違反本條第一項及第六項之規定為限,沿海國有權在大陸架上建立、維持或使用為探測大陸架及開發其天然資源所必要之設置及其他裝置,並有權在此項設置與裝置之周圍設定安全區以及在安全區內採取保護設置及裝置之必要措施。
3.本條第二項所稱之安全區得以已建各項設置及其他裝置周圍五百公尺之距離為范圍、自設置與裝置之外緣各點起算之。各國船舶必須尊重此種安全區。
4.此種設置氣裝置雖受沿海國管轄,但不具有島嶼之地位。此種設置與裝置本身並無領海,其存在不影響沿海國領海界限之劃定。
5.關於此項設置之建立必須妥為通告、並須常設警告其存在之裝置。凡經廢棄或不再使用之設置必須全部拆除。
6.此項設置或位於其周圍之安全區不得建於對國際航行所必經之公認海道可能妨害其使用之地點。
7.沿海國負有在安全區內採取一切適當辦法以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免遭有害物劑損害之義務。
8.對大陸架從事實地研究必須徵得沿海國之同意。倘有適當機構提出請求而目的系在對大陸架之物理或生物特徵作純粹科學性之研究者,沿海國通常不得拒予同意,但沿海國有意時,有權加入或參與研究,研究之結果不論在何情形下均應發表。
第6條
1.同一大陸架鄰接兩個以上海岸相向國家之領土時,其分屬各該國部分之界線由有關各國以協議定之。倘無協議,除因情形特殊應另定界線外,以每一點均與測算每一國領海寬度之基線上最近各點距離相等之中央線為界線。
2.同一大陸架鄰接兩個毗鄰國家之領土時,其界線由有關兩國以協議定之。倘無協議,除因情形特殊應另定界線外,其界線應適用與測算每一國領海寬度之基線上最近各點距離相等之原則定之。
3.劃定大陸架之界限時,凡依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載原則劃成之界線,應根據特定期日所有之海圖及地理特徵訂明之,並應指明陸上固定,永久而可資辨認之處。
第7條
沿海國以穿鑿隧道方法開發底土之權利無論其上海水深度如何均不受本條款規定之影響。
第8條
本公約在1958年10月31日以前聽由聯合國或任何專門機關之全體會員國及經由聯合國大會邀請參加為本公約當事一方之任何其他國家簽署。
第9條
本公約應予批准。批准文件應送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
第10條
本公約應聽由屬於第8條所稱任何一類之國家加入。加入文件應送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
第11條
1.本公約應於第二十二件批准或加入文件送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之日後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2.對於在第二十二件批准或加入文件存放後批准或加入本公約之國家,本公約應於各該國存放批准或加入文件後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第12條
1.任何國家得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時對本公約第1條至第3條以外各條提出保留。
2.依前項規定提出保留之任何締約國得隨時通知聯合國秘書長撤回保留。
第13條
1.締約任何一方得於本公約生效之日起滿五年後隨時書面通知聯合國秘書長請求修改本公約。
2.對於此項請求應采何種步驟、由聯合國大會決定之。
第14條
聯合國秘書長應將下列事項通知聯合國各會員國及第8條所稱之其他國家:
(a)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對本公約所為之簽署及送存之批准或加入文件;
(b)依第11條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日期;
(c)依第13條所提關於修改本公約之請求;
(d)依第12條對本公約提出之保留。
第15條
本公約之原文應交聯合國秘書長存放,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準;秘書長應將各文正式副本分送第8條所稱各國。
為此,下列全權代表各秉本國政府正式授予簽字之權,謹簽字於本公約,以昭信守。
1958年4月29日訂於日內瓦。
㈥ 「大陸架」是什麼
大陸架是大陸的自然延伸,坡度一般較小,起伏也不多。世界大陸架總面積約為2700多萬平方公里,平均寬度約為75公里,占海洋總面積的8%。大陸架淺海靠近人類的住地,與人類關系最為密切,大約90%的漁業資源來自陸架淺海。人類自古以來在這里捕魚、捉蟹、趕海,享"魚鹽之利,舟楫之便"。隨著生產的發展,人們又在這里開辟浴場、開採石油,利用這里的陽光、沙灘和新鮮空氣,開辟旅遊度假區。
在許多淺海海底,可以發現有蜿蜒曲折的水下河谷,有趣的是它們常常可以同陸地的河谷相對應起來。像北美的哈德遜水下河谷就很明顯,它沿東南方向伸到大西洋底,頂端是淺平的半圓形,向"下游"逐漸變深,最深處在海面以下100米,而谷地兩旁的海底深度只有40米。哈德遜水下河谷的下游出口處呈三角形散開,就好像河流入海的寬大河口一樣。在東南亞,蘇門答臘與加里曼丹之間的巽他大陸架上,有著樹枝狀的水下河谷系統,一條是向北流,一條向南流,兩條水下河谷的海底"分水嶺",就是二片微微上凸的海底高地。這兩條水下河谷底部都是慢慢地向下游傾斜的,它們的橫剖面與平面外形同陸地上的河谷簡直一模一樣。另外,在歐洲西北部圍繞著英倫三島的一片廣闊的大陸架淺海底,也有幾條極為明顯的水下河谷。現在地圖上,易北河、萊茵河、威悉河都是分開單獨入海的,假使把它們各自的水下河谷連接起來,那麼可以看到,它們入海後通過各自海底的河谷,向北延伸,最後三條河谷匯合一起"注人"北海了。從法國、英國注入大西洋的河流,不少是同海底水下河谷相連接的。甚至英吉利海峽的本身,就是一條通向大西洋的海底谷地
㈦ 什麼是大陸架
大陸架
大陸邊緣被海水淹沒的部分,呈一自陸向海自然延伸和緩傾的淺水平台。其范圍自低潮線起到洋底向海方向坡度迅速變陡處(稱為大陸坡折線或大陸架外緣)為止。全世界大陸架的平均向海坡度為0°07′,內陸架略陡於外陸架。陸架表面向洋底方向微傾的坡度不超過1~ 2°,其外緣水深為21~621米,全世界平均為133米。寬度為0(巴拿馬西海岸)至1206公里(巴倫茨海陸架),全世界平均為78公里。面積僅佔世界大洋面積的7.5%,世界陸地面積的18%。組成物質有兩種類型,一種由火成岩組成,缺乏沉積物;另一種由礫、砂、粉砂、粘土等沉積物組成。在大陸架的外緣處,常有一些隆起,即堤壩,來自陸地的大量物質堆積在近岸到陸架外緣堤壩為止的范圍內。堤壩有的由火成岩作用形成,也有海藻構成的礁石或鹽丘構造等。堤壩處沉積厚度達2公里左右。中國渤海大陸架平均水深僅18米,最大水深85米以上,黃海大陸架平均水深44米,最大水深144米以上。分布在島嶼四周的陸架稱為島架,寬度狹窄,僅十餘公里至數十公里,坡度較大,一般為數十分,島架外緣水深110~200米,島架上一般沖刷作用十分強烈。大陸架上常有油氣資源分布,許多著名的大油田均位於大陸架海域。
㈧ 「大陸架」是什麼
大陸架 英文名稱:continental shelf 其他名稱:大陸棚,陸棚;陸棚 定義1:自海岸線向外延伸,海底坡度顯著增大處的淺水地帶。外緣平均水深130m,寬度10~1 000 km。 所屬學科:大氣科學(一級學科);大氣(二級學科) 定義2:大陸邊緣被海水淹沒的淺平海底,是大陸向海的自然延伸。范圍從低潮線向海,直至坡度顯著增大的大陸坡折處。 所屬學科:地理學(一級學科);海洋地理學(二級學科) 定義3:在地學上指的是,大陸向海自然延伸的平緩的淺海區。在法學上指的是,沿海國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到200n mile,則擴展到200n mile的距離;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外緣的距離超過200n mile的,以最外各點每一點上沉積岩厚度至少為從該點至大陸坡腳最短距離的1%,或以離大陸坡腳的距離不超過60n mile的各點為准劃定界線。 所屬學科:海洋科技(一級學科) 定義4:大陸陸地向海或洋自然延伸的、坡度平緩的海底區域。一般水深不超過200m。 所屬學科:水產學(一級學科);水產基礎科學(二級學科) 定義5:大陸周圍較為平坦的淺水海域,從岸邊低潮線開始向外海直至海底坡度顯著增大的邊緣為止的海底區域。 所屬學科: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地學(二級學科)
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 大陸架含義在國際法上,指鄰接一國海岸但在領海以外的一定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沿岸國有權為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其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 大陸架有豐富的礦藏和海洋資源,已發現的有石油、煤、天然氣、銅、鐵等20多種礦產;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儲量是整個地球石油儲量的三分之一。
1、自海岸線向外延伸,海底坡度顯著增大處的淺水地帶。外緣平均水深130m,寬度10~
1 000km。
2、大陸邊緣被海水淹沒的淺平海底,是大陸向海的自然延伸。范圍從低潮線向海,直至坡度顯著增大的大陸坡折處。
㈨ 大陸架是什麼
大陸架,是大陸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可以說是被海水所覆蓋的大陸。
在過去的冰川期,由於海平面下降,大陸架常常露出海面成為陸地、陸橋;在間冰期(冰川消退,如現在),則被上升的海水淹沒,成為淺海。
大陸架是大陸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認為是陸地的一部分。
又叫「陸棚」或「大陸淺灘」。它是指環繞大陸的淺海地帶。
大陸架含義在國際法上,指鄰接一國海岸但在領海以外的一定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沿岸國有權為勘探和開發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其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
雖然大陸架只佔了世界海洋面積的7%,但卻集中大部分海洋資源,就是一張海洋發給人類的優惠券。
大陸架地區海水淺,從海底到海面都有陽光照射。
附近還會有大陸河流淡水注入,帶來豐富的營養物質。
有的吃還能日光浴,對於魚蝦來說,大陸架海域非常宜居,世界上大部分漁場都集中在大陸架海域。
大陸架形成概況:
大陸架是地殼運動或海浪沖刷的結果。
地殼的升降運動使陸地下沉,淹沒在水下,形成大陸架;海水沖擊海岸,產生海蝕平台,淹沒在水下,也能形成大陸架。
它大多分布在太平洋西岸、大西洋北部兩岸、北冰洋邊緣等。如果把大陸架海域的水全部抽光,使大陸架完全成為陸地,那麼大陸架的面貌與大陸基本上是一樣的。
大陸架的意義:
除了有魚,還有油。
在古老的地質年代,大陸架還是陸地的時候,被茂密森林覆蓋,所以現在藏滿了石油天然氣。
世界三分之一的石油埋藏在大陸架,人類石油開採的重心也從陸地轉移到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