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孟德斯鳩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評價
18世紀法國的孟德斯鳩是「地理環境決定論」者。
地理環境決定論,是確認自然條件(即地理環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的一種思潮,即以自然過程的作用來解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進程,從而歸結於地理環境決定政治體制。這一論點萌芽於古希臘時代,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認為人類特性產生於氣候,曾廣泛流行於社會學、哲學、地理學、歷史學的研究中。
「地理環境決定論」主張地理環境在社會生活和社會發展中起決定作用的社會理論。16世紀的法國思想家 J.博丹主張地理環境決定著民族性格、國家形式和社會進步。他認為,北方寒冷,使人們的體格強壯而缺少才智,南方炎熱,使人們有才智而缺少精力。因此,統治國家的決定因素也應當有所不同:北方民族依靠權力,南方民族依靠宗教,中部民族依靠正義與公平。18世紀法國的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系統闡述了關於社會制度、國家法律、民族精神「系於氣候的本性」、「土地的本性」的觀點。
到了19世紀,地理環境決定論成為社會學中的一個學派,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國的F.拉采爾。他認為,地理因素,特別是氣候和空間位置,是人們的體質和心理差異、意識和文化不同的直接原因,並決定著各個國家的社會組織、經濟發展和歷史命運。在拉采爾思想影響下,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德國產生了以K.豪斯賀費爾為首的地理政治論學派。它鼓吹「優等民族」有權力建立世界「新秩序」,地理政治學可以為每個國家規定「生存空間」,從而為法西斯主義向外擴張和侵略製造理論根據。
孟德斯鳩從社會歷史領域排除了神意的干擾,把人的自然本性看作社會的根本法則,因而他試圖從自然因素中尋找決定社會制度的因素。
❷ 你怎樣看待「地理決定論」
地理決定論就是說地理環境決定人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式,這個就是突出了地理文化的因素。地形,氣候,水文,土壤,河流,水源等等都會影響到整個部落以及文明的發展方式,甚至是影響其興衰。
一個地方的發展,它受到地理因素的影響,受到人文因素的影響,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受到多個因素的影響。就像是你的身體,你的身體是否健康,要說你的心臟必須健康,人的身體才能健康,這句話對嗎?自己覺得是對的,但是要說你身體健康的話,反推只要你心臟健康就行了,那當然不對呀,要是腎臟出了問題呢,你的身體還是不健康。
❸ 如何理解「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正確性
地理環境決定論正確地闡明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發展的作用,有助於發展地理學理論研究和指導實踐應用。毫無疑問,主宰人類社會歷史演變的是其固有的內在規律。
地理環境是社會發展的客觀物質條件而不能上升為主導的或決定性的因素。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過,封建社會之解體與資本主義的產生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過程,「並非自然的恩賜」。
但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當人類社會活動與地理環境發生聯系並能加以利用與改造時,才能顯示其特性並對社會發展產生加速或延緩的影響。社會發展階段越古老,人類對地理環境的依賴性越大;即使在原始階段,社會發展速度也並非與地理環境優越性程度成正比。地理環境與人類社會均處於不斷運動變化而又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之中。走向另一極端主張無視地理環境和隨心所欲地踐踏地理環境的地理環境虛無主義,均與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相違背,也必然在實踐中碰壁。
地理環境決定論,簡稱「決定論」,是確認自然條件(即地理環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的一種思潮,即以自然過程的作用來解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進程,從而歸結於地理環境決定政治體制。
❹ 如何看待「地理環境決定論」
地理環境對行政組織有著重要影響,但這決不能與地理環境決定論相混淆。地理環境決定論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的一種政治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人是地球的產物,因此地理環境決定著人的一切方面。從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價值觀念、乃至人的個性,都是由地理環境所決定的。 顯然。地理環境決定論將人置於一種被動適應的地位,忽視了人類的主觀能動作用,是一種機械唯物論的觀點。其實,自然地理環境只是為人們滿足需要提供了條件和機會,而如何利用這些條件和機會,則要靠人的主觀能動性。因此,關於地理環境的作用,我們的觀點是影響論而不是決定論,是或然論而不是必然論。 當然,地理環境作為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物質基礎,它對政府行政組織的影響將是永恆的,人類社會將永遠不能違背自然規律,行政組織一定要順應自然規律才能生存、發展。
❺ 簡述地理環境決定論的主要觀點及其錯誤
地理環境決定論:地理環境決定論者認為,地理環境、自然條件對社會發展起決定作用,是決定社會發展的根本因素。他們認為人同植物一樣是地理環境的產物。人的生理、心理,人口分布,種族優劣,文化高低,國家強弱,經濟與社會發展,等等,無不聽命於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的支配。
錯誤:用地理環境這種外因論來解釋人類社會的發展,用自然規律代替社會規律,不僅不能正確解釋社會現象,而且必然陷入唯心主義。這種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孟德斯鳩、美國的布克爾和森帕爾、德國的拉采爾等。
(5)如何認識地理環境決定論擴展閱讀
正確地闡明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發展的作用,有助於發展地理學理論研究和指導實踐應用。毫無疑問,主宰人類社會歷史演變的是其固有的內在規律;地理環境是社會發展的客觀物質條件而不能上升為主導的或決定性的因素。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過,封建社會之解體與資本主義的產生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過程,「並非自然的恩賜」。但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當人類社會活動與地理環境發生聯系並能加以利用與改造時,才能顯示其特性並對社會發展產生加速或延緩的影響。
❻ 地理決定論應該怎樣理解
第一次看到地理決定論是在高一上歷史課時候,那時候老師分析希臘的地理環境,決定了希臘工商業發達、航海貿易發達的特點,因此希臘人形成講公平、講誠信的品質,最後因此希臘才會形成較為民主的政治的環境。地理決定論就是講,一切都決定於地理環境,這么極端的東西應該是不可取的。這種觀點要辯證來看,一方面地理環境可以說非常重要,但是不能看成是決定性因素。
這很大程度是有地理環境造成的,為什麼中國的南方比北方發達,地理環境影響還是很大的,你到長江中下游一看就十分清楚,和大西北就有很大的差別。再比如英國的發展,也和地理環境有很大關系。由於和歐洲大陸隔著英吉利海峽,受大陸影響比較小,想怎麼搞就怎麼搞。當初歐洲大陸宗教問題紛繁復雜,而英國的宗教卻較為寬容,各種教派林立甚至可以和睦相處。當歐洲大陸的王權開始集權時候,英國的貴族開始和國王鬧矛盾了,《大憲章》應運而生。還有很有趣的是,英法百年戰爭竟然都是在法國的領土打的。這么說來我們就能說英國能夠成為世界霸主是地理環境決定的嗎?答案當然是不能,就拿同是島國的日本來說其發展腳步就比英國晚個兩三百年,這其中就有雙方所處地域文化差異的因素。所以當你分析英國發展時候,地理環境是一個重要因素,而還有從其他諸如政治、經濟、文化等原因分析,這樣整個視野才能擴大。有時候我們不一定要拘泥於得出個決定性因素,世界這么復雜,而造成這個復雜世界的原因也大概也是復雜的。
所以我覺得對於地理決定論的來說,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不是決定因素。
❼ 什麼是地理壞境決定論
地理環境決定論,簡稱「決定論」。即以自然過程的作用來解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進程,從而歸結於地理環境決定政治體制。主張地理環境在社會生活和社會發展中起決定作用的社會理論。
❽ 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意義
正確地闡明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發展的作用,有助於發展地理學理論研究和指導實踐應用。毫無疑問,主宰人類社會歷史演變的是其固有的內在規律;地理環境是社會發展的客觀物質條件而不能上升為主導的或決定性的因素。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過,封建社會之解體與資本主義的產生是一個合乎邏輯的過程,「並非自然的恩賜」。但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當人類社會活動與地理環境發生聯系並能加以利用與改造時,才能顯示其特性並對社會發展產生加速或延緩的影響。社會發展階段越古老,人類對地理環境的依賴性越大;即使在原始階段,社會發展速度也並非與地理環境優越性程度成正比。地理環境與人類社會均處於不斷運動變化而又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之中。走向另一極端主張無視地理環境和隨心所欲地踐踏地理環境的地理環境虛無主義,均與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相違背,也必然在實踐中碰壁。
❾ 如何認識地理環境決定論
什麼是環境決定論
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
認為人類的身心特徵、民族特性、社會組織、文化發展等人文現象受自然環境,特別是氣候條件支配的觀點,是人地關系論的一種理論。簡稱決定論。
古希臘時代的思想家已開始注意人與氣候的關系。希波克拉底、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人都認為,人的性格和智慧由氣候決定。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接受了古希臘學者關於人與氣候關系的思想,以氣候的威力是世界上最高威力的觀點為指導,提出應根據氣候修改法律,以便使它適合氣候所造成的人們的性格。19世紀中葉,英國歷史學家H.T.巴克爾認為氣候是影響國家或民族文化發展的重要外部因素,並認定印度的貧窮落後是氣候的自然法則所決定的。
德國地理學家F.拉采爾在19世紀末葉發表的著作《人類地理學》中認為,人和動植物一樣是地理環境的產物,人的活動、發展和抱負受到地理環境的嚴格限制。他的學生,美國地理學家E.C.森普爾把拉采爾的觀點介紹到美國,誇大和突出了環境的決定作用。其後美國地理學家E.亨廷頓在他的《文明與氣候》一書中,特別強調氣候對人類文明的決定性作用。
19世紀,人類改變地球面貌的作用幾乎未受注意。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環境決定論取得了優勢。進入20世紀後,人們逐漸認識到,在人與環境的關系中,人是主動的,是環境變化的作用者。於是,陸續出現了各種不同的人地關系論學說,對環境決定論提出了異議或否定。然而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環境決定論並未消失。澳大利亞地理學家G.泰勒批評老式的決定論,認為孟德斯鳩和巴克爾等人把氣候對人類的影響說得過分了,但他提出一種決定行止論(又稱有限決定論),認為人類可以改變一個地區的發展進程,但如果不顧自然的限制,就一定會遭受災難。
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哲學批判地理環境對於社會存在和發展的重要意義是不可忽視的,不承認這一點,就不是歷史唯物主義者。但不能把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作用誇大為決定作用,那就陷入了"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誤區。
"地理環境決定論"是錯誤的。地理環境不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它不能決定社會的性質,不能決定社會的更替,相對不變的地理環境不能說明顯著變動的社會生活。相反,地理環境的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必然受到社會生產發展的狀況和社會制度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