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34個省份地理位置 中國的34個省份包括哪些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河南、湖南、湖北)。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青海、陝西、甘肅、新疆)。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貴州、雲南、重慶、西藏)。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港澳台地區(包括香港、澳門、台灣)。
(1)全國各省按地理位置如何分布擴展閱讀:
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省: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
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民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51個地區(州、盟),比上年減少了6個。
660個市,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市285個(包含新設立海南省三沙市),比上年增加7個;縣級市374個,比上年減少7個。
1642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和林區),比上年減少7個;845個市轄區,比上年增加15個。
❷ 把全國的三十四省按地理位置排列一下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華東(上海、山東、江蘇、安徽、江西、浙江、福建)、華中(湖北、湖南、河南)、華南(廣東、廣西、海南、香港、澳門)、西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東北(黑龍江、吉林、遼寧)。(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台灣)。
❸ 中國按地理位置可以分為幾個大區
中國按地理位置分四個大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
細分為七大地理分區:
1、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
2、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3、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4、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地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重慶市、廣西壯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❹ 中國區域是怎麼劃分的
中國行政區域劃分為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
具體行政區域劃分:
1、華北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5個省、市、區)。
2、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大連(4個省、市)。
3、華東地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寧波、夏門、青島(10個省、市)。
4、中南地區: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深圳(7個省、市)。
5、西南地區: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5個省、市)。
6、西北地區: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5個省、區)。
行政區域劃分又稱行政區劃,既可以表示對國家領土進行劃分的國家行為,又可以表示這種國家行為的結果。現行憲法規定的我國行政區劃是: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名族鄉、鎮;
(4)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
(5)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按照憲法的規定,我國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省級、縣級和鄉級,有些地方劃分為四級。
❺ 各省區的地理位置,省會名稱
東北地區 : 黑龍江-哈爾濱 吉林-長春 遼寧-沈陽 華北地區:北京 天津 內蒙古-呼和浩特 河北-石家莊 山東-濟南 山西-太原 河南-鄭州 華東地區:上海 江蘇-南京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❻ 中國地圖東南西北各省如何化分
中國具體的區域劃分: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新疆、青海、陝西、甘肅);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台港澳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華中地區:中國中部地區的簡稱。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東地區:中國東部地區的簡稱。「華東六省一市」包括: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灣省)和上海市。 華南地區:中國南部地區的簡稱。華南三省(區)包括:廣東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廣義上的華南地區還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灣、香港、澳門。 西南地區:中國西南地區包括中國西南部的廣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東南部,四川盆地和雲貴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區)一市包括: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和重慶市。
❼ 中國地圖上的省份是按什麼順序排的
中國地圖上的省份是按以前的六大分區來排列即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然後為港澳台. 各分區內先市後省區,如華北,華東,西南第一個就分別是北京,上海,重慶。
(7)全國各省按地理位置如何分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了34個省級行政區域,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
以及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台灣省,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各省簡稱:
1、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晉),內蒙古自治區(蒙)。
2、遼寧省(遼),吉林省(吉),黑龍江省(黑)。
3、上海市(滬) ,江蘇省(蘇) ,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閩),江西省(贛),山東省(魯)。
4、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廣東省(粵),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海南省(瓊)。
5、四川省(川、蜀),貴州省(貴、黔),雲南省(滇、雲),重慶市(渝),西藏自治區(藏)。
6、陝西省(陝、秦),甘肅省(甘、隴),青海省(青),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7、香港特別行政區(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台灣省(台)。
❽ 誰能把中國各省按照地理位置區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並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目前中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即4個直轄市、23個省、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
【華 北】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內蒙古自治區
【東 北】 遼寧省 吉林省 黑龍江省
【華 東】 上海市 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東省
【中 南】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廣東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 海南省
【西 南】 重慶市 四川省 貴州省 雲南省 西藏自治區
【西 北】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港澳台】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台灣省
❾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9)全國各省按地理位置如何分布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❿ 中國的區域怎麼劃分的
一、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市、自治州、縣、自治縣;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4、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市、縣、自治縣。
二、具體劃分如下:
1、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2、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3、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
4、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6、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
8、4個直轄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區劃體制
省級行政區
省級行政區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4種。
1、省——是中國國家地方一級行政區域,始於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歷史。
2、自治區——是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而建立的相當於省的行政區域。新中國成立後共建立了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3、直轄市——即中央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是人口比較集中,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別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設立重慶直轄市為止,中國共設有4個中央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4、特別行政區——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憲法第三十一條專門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屬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至1999年12月澳門回歸為止,中國共設立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