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這幾個機構的地理標志有什麼區別
別逗了!這是三個完全不同的部門,第一個是工商局注冊產品商標法,第二個是生產的產品檢驗法,第三個是產品品牌注冊法,三個部門都要注冊才算真正合法
2. 地理標志 到底主管部門是哪家農業部管農產品,工商總局也在管,然後質量總局也可以,到底誰家的審批為准
三部門主管,工商總局的數量多且含境外GIs
3. 地理標志屬於證明商標的一種,我國目前有幾個部門在做這方面的工作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機構。
4. 國家地理標志
國家地理標志所用做的方式分為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其一:所謂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的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地理標志產品包括:
(一)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
(二)原材料全部來自本地區或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各地質檢機構)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核批准。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必須依照本規定經注冊登記,並接受監督管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其二: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5. 地理標志應該在哪個部門申請呢
當地技術監督局
6. 什麼是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
通俗的講就是經過國家工商總局認可的「土特產」,像:長白山人參、阿克蘇蘋果、郫縣豆瓣醬等這些讓其以來有良好口碑的地方特產,國家給予品牌保護,並制定統一的行業產品標准。地理標志產品商標是集體商標,通常由行業協會等組織獲得,然後再授予企業來使用。國家工商局認證的地理標志產品最為權威。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申請編號去哪個部門
商標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農業部
我國現行的地理標志法律保護體系,存在三個管理部門,商標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農業部三個獨立部門對地理標志都可依法行使審批權和管理權: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商標局作為主管部門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2、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的地理標志產品體系;
3、由農業部主管的農產品地理標志體系;
8. 目前我國申請地理標志保護的渠道有什麼部門
在我國,目前共有三個國家部門對地理標志進行注冊、登記和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和國家農業部以登記的形式對地理標志進行保護和管理。
9. 什麼是地理標志認證
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我國地理標志認證政出多門,主要有:
1、1995年,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實施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
2、1999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質監局發布的《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對原產地產品予以認證;
3、2008年,農業部根據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實施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
10. 地標授權是哪個部門
當地技術監督局
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屬於哪個部門管理的。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非會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果想要使用地理標志商標,只要能證明其商品證明該商品的來源與指定生產區域以及產品符合該地理標志商標的品質要求的,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這時候需要申請加入地理標志商標使用單位或向當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具體看當地理標志商標管理情況),獲得授權許可後才能使用,未經授權是不能隨意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