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國有企業改制中的歷史遺留問題
第一,要歷史性地看待國有企業改革
1.中國國有企業改革按有些人的說法是在新自由主義思潮和理論指導下推進的。筆者認為不是這樣。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產權制度改革是逼出來的。1984年「撥改貸」之後,首先是財政斷糧。新設立的國有企業國家未投入資本金,老的國有企業國家也不新增投入資本金。按《公司法》來講,出資人設立企業要投入資本金。當時新設立的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右面是負債,左面是資產,企業沒有注冊資本。那時國有企業是「撥改貸」起家的,企業還貸之後形成的凈資產是誰的?1993年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曾發文,明確形成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產權。到了2003年國發96號文件又重申了這一產權界定的原則。其次是銀行斷貸。20世紀90年代中期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之後,不再是政府的出納,開始按市場規則貸款。銀行的行為發生變化之後,國有企業過去敞開用錢的狀態改變了。到了1997年,國有大中型企業虧損面接近40%,當時許多國有企業缺乏生存能力,全面陷入困境。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使得國有企業不得不改革,不改就無法生存。所以國企改革是被逼出來的。
2.我們看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國有企業改革是地方政府首先推動的。地方政府直接面對各方面的壓力,直接面對工廠要生產、職工要就業、財政要稅收、社會要穩定四大難題。當面臨這些壓力的時候,別無他法,只有推動改革。因此國有企業改革首先從地方突破。現在從全國情況看,中央企業改革落後於地方企業改革,大型企業的改革落後於中小型企業改革,經濟情況好的企業落後於困難企業改革。
20多年的國企改革能試的辦法都試過了。比如首先是對國有企業放權讓利,實施承包經營,允許企業多元投資。這些改革最後形成什麼樣的效果呢?就是國有企業經營者自主決策權之大,據有學者評價可稱是「世界之最」。但決策者並不承擔決策失誤之責。這是由於國有企業改革是在出資人缺位的情況下推進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國有企業在這個過程中基本上解決了企業經營方式的市場化問題。國有企業改革需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國有企業經營方式的市場化,經過20多年的改革基本解決了。人財物產供銷基本實現市場化配置了。二是國有企業制度體制市場化,這個問題正在解決當中。
目前國有中小企業改制面已達到了80%~90%,這個過程中一小批國有中小企業破產倒閉,國有企業破產3萬多戶,政策性破產3000多戶,安置破產職工600多萬人,同時一大批國有企業煥發出新的活力。目前從抽樣調查情況看,改制後的國有企業70%以上實現了盈利,這已經很不錯了。1998年到2003年,國有企業減少到了13.8萬戶,職工從7500萬人減少到4300萬人,年實現利潤從213億元增加到4000多億元。如果沒有積極推進國有中小企業改制,地方經濟和整個中國經濟不會有今天的狀況。現在已完成改制的企業,改制前求生存,改制後求發展。它們現在進一步在考慮和推進二次改制了。
在改革大潮下,必然是泥沙俱下,這是一個探索和博弈的過程。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過去若不是及時推進國企改革,可能就會喪失歷史機遇。
2004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爭論,反映了各方面對國企改革的不同認識,總體上看是有積極作用的,因為各方面關注改革中出現的社會矛盾,改制當中產生的一些問題。這樣促使我們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和規范。事實上也是在這樣做的。但是不應抓住一點不計其餘,不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問題是改革中發生的,只能通過改革來完善。如果要對中國的國企改革有透徹的了解,做出切中要害的分析,僅僅靠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分析是不夠的。
第二,要現實地看待國有企業改革
國有企業改革目前進入了制度體制變革階段,進入了攻堅階段。應該說是最復雜、最艱難的階段。國企改革已由淺層次改革進入到了深層次改革:一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問題。十六大解決了出資人機構到位問題,但還沒有解決出資人職能到位問題,這是比出資人機構到位更難解決的問題。二是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問題。有專家提出國有經濟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但究竟如何體現,如何落實?還是一個尚未解決的問題。三是國有大型企業的改制問題。即使企業上市了也並不等於就完成了企業的改制。四是國有職工勞動關系的調整問題。國有職工對國有企業的制度依賴,這是國企改革最難解決的問題。五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問題,它要解決建國以來從前蘇聯引進的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解決配套生產的外化問題。這在市場經濟國家不是問題,而在我們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六是企業分離辦社會問題。目前企業辦中小學和公檢法的分離正在推進。七是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問題。這個未解決的問題已越來越嚴重地影響國有企業改革,包括改制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仍然在企業里養著,地方政府沒有接手。這部分負擔大約要吃掉企業7%的利潤。八是國有企業的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問題。過去我們採取的辦法一是破產,二是債轉股。近兩年這個問題有所突破。銀行等債權人也開始採取比較務實的態度。債務重組是一個市場化解決問題的辦法。十是國有企業的並購重組和產業整合問題。這既涉及國有企業之間的重組,也涉及到國有資本與非國有資本間的重組。十一是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問題。國有獨資公司設立以外部董事為主體的董事會,寶鋼是第一家,這是歷史性的改革。十二是集體企業改制問題。國家已出台首先對東北地區廠辦大集體企業進行改制的文件。
第三,要持久性地看待國有企業改革
目前對國有企業改革有三論:一是悲觀論。對國企改革喪失信心,對國有經濟的作用持否定態度。二是速勝論。認為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問題已經解決。三是持久論。悲觀論與速勝論都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國有企業改革是一個長期的戰略目標。歷史是最好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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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上市資金歷史遺留問題
中小企業已經是我國國民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據《中國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白皮書》調查顯示,我國的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僅有2.5年。每年都有一些中小企業由於技術上或是資本上的困難而關門倒閉。在這些企業其中,有62%是由於融資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引起的。要解決資金這一難題,爭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可以說是最好的一條渠道。
一、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流程
中小企業改制上市一般包括的基本業務流程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上市輔導、發行申報與審核、股票發行與掛牌上市等階段。一是改制與設立。對於想要上市的中小企業來說,必須要改制設立股份公司才能申請IPO(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改制設立的基本程序有:擬定改制設立方案;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國有資產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並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復;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並取得財政部門的批復;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辦理財產轉移手續;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召開公司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二是上市輔導。股份公司在提出IPO申請前,應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其中,輔導機構應是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以及其他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機構,且輔導期至少為一年。三是發行申報與審核。這一過程主要包含:初步驗收;為股票發行申請文件的製作做好准備工作;製作股票發行申請文件;股票發行審核。四是股票發行與掛牌上市。這一過程包括股票發行和股票的上市。
二、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財務問題
正是因為改制上市可以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財務利益,所以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走上改制之路。但在改制上市的流程中,許多企業都會遇到大大小小的財務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問題。
1、股份公司設立及歷史出資問題
企業改制設立之初,需要對其資產進行評估。新《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並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在這一階段主要出現的財務問題是:出資不實、資金不到位;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作價偏高;用於出資的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不是公司必須的;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等。
2、稅收申報與繳納問題
依法納稅是一個企業的法定義務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要求,IPO審核時對擬上市公司是否依法納稅極為關注。
在這一過程中主要出現的問題有:在IPO實務中,私營企業存在著普遍以避稅為目的的財務或業務操作,例如設置賬外賬、轉移利潤形成小金庫等;利潤分配為扣除個人所得稅;執行的稅種、稅率與相關法規不符等等。
3、關聯交易問題
對關聯交易,擬上市公司應完整披露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要求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4、業績連續計算應關注的問題
業績不得連續計算的主要情形是: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發生了重大變化;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更;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了重大變化;出資不實,影響重大且尚未消除的等。
5、重大收購與重組問題
對於重大收購與重組,應重點關注的事項是:收購是否構成資產及業務重大變化,是否導致管理與決策的重大變化,是否影響對業績及未來前景評估。若事實上造成影響了,則很可能導致業績不能連續計算,就會影響IPO申報時間;評估調賬及收購的會計處理;收購重組後的整合與融資情況,如被收購方收購前後業績變化,是否符合公司並購預期等。
三、健全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相關建議
基於以上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面臨的主要財務問題的分析,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應對。
1、解決中小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
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產權、不規范納稅、股權糾紛、證照補辦和其他各種歷史遺留問題的情況,中小企業應主動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並且相關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及服務中小企業處理相關問題;現有的規章制度沒有對相關問題做出明文規定的,可作個案處理,或提交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
2、改革中小企業的產權結構,使產權制度明晰
中小企業的發展起步多還是屬於家族式,產權主體帶有強烈的親緣性,排外傾向嚴重,這也使得中小企業難以適應現代市場競爭的制度,在改制上市時也容易出現財務混亂的問題。所以中小企業要進行產權改革,即產權開放,實現中小企業資本主體多元化。這種改革會有利於企業破除親緣性,延長企業壽命,使企業解除家庭式管理的桎梏。另外,產權開放還有利於企業吸納更多的資本,擴大融資范圍,使企業技術進步,從而有利於企業形成更好的組織結構。而且,這種改革從財務上不僅要求確定產權主體的財產所有權,更為重要的是確定財產所有權在產權多元主體之間的依附關系,明確產權主體的產權結構,從而利於企業管理出資驗資、股權分配等方面。
3、加強財務監管工作
中小企業的財務工作是監管層最為關注的核心內容,因此,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必須認真傾聽來自監管層的聲音,將企業的財務工作由規范化入手,逐步實現財務管理上台階,將企業內部的財務問題進行疏理,分類加以解決,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通過監管層的審核。監管層對於中小板採用了比主板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這既是監管層對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嚴峻考驗,更是監管層對於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一次大檢閱。因此,企業的任何不符合規則的財務做法都將在監管層的嚴格審查面前暴露無遺。 監管層對於企業財務管理的力度使得中小企業在上市之前就經受了嚴格的財務審查,上市之後,監管層仍然會繼續對企業的財務管理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企業的財務管理者在按照監管層的要求推進工作的同時,對於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將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不僅能夠促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也使得企業在內部控制方面得以加強。對於中小企業板的財務監管,監管高層將會進一步加大力度。
4、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中小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建立一套科學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在財務管理上,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及操作工序,各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同時,財務管理人員對於企業而言也是相當重要的,企業也必須重視財務管理人才的培養。財務會計的領導層應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監督,而且要不斷地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意識培養和專業技能培訓。對於中小企業而言,要想改制上市,要想發展,就必須考慮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地位,只有這樣才能創新財務管理機制,發揮財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將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搞好。
5、政府部門的支持與鼓勵
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鼓勵,對於中小企業的改制上市是有重要作用的。政府應當鼓勵各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在保證信貸安全的基礎上,不斷建立一些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銀行等金融機構也要研發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信貸產品和服務項目。除此之外,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對當前金融市場進行整頓,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建設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6、切實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上市的服務和督導工作
中小企業改革上市所面臨的細節問題比較多,因此不僅需要公司內部的諸多調整與努力,還需要政府部門的積極引導與協調。同時,企業還應積極改造、提升技術水平,加大科技投入,一方面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也能夠提高企業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在公眾方面,應該對已經成功上市的中小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公眾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信心,同時也能夠為已經上市和待上市的中小企業爭取更多社會資源。特別是對於待上市的中小企業,要積極藉助政府的力量,比如商務部、金融監管部門等方面的支持,解決企業上市道路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和資金問題。
7、利用資本市場和政府資源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跨越式發展
應注意加強對科技型企業扶持資金資本化的可行性研究,並進一步探索政府和社會投資的共贏模式,有效整合政府資源。同時進一步增加政府相關的獎勵政策,在政策方面從實質上促進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特別是針對企業上市前期費用較高,企業前期負擔重、資金壓力大的問題,應對有積極意義和上市後會帶來較好的規模效應的中小企業,進行資金方面的支持,比如設立「企業上市專項資金」,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的股改和上市工作。
8、加大對證券會計法律等上市培育中介機構的扶持力度
政府部門為了能夠促進和協助規范中小企業的改革上市工作,還可以通過對證券、會計和法律等行業採取政策優惠的方式,來鼓勵和支持各類上市培育中介機構及其他服務組織提供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配套服務,並對具有突出貢獻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股權交易託管機構、風險投資機構、金融機構以及相關專業服務聯盟實行榮譽或物質獎勵等等。
四、結語
中小企業改制上市成為公眾公司後,擔負的責任必然是更多的,其中,包含千萬投資者的利益及證券市場的穩定乃至社會的安定。中小企業改制上市要接受來自投資者、監管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所以,研究中小企業改制上市要面臨的主要財務問題,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避免和解決是非常重要的。
Ⅲ 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應如何全面完成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中心任務,也是國企改革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抓手。在中大咨詢看來,如何全面完成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做好「三供一業」、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收尾工作。
二是適時開展「回頭看」專項行動,鞏固改革成果。
三是研究制訂支持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改革發展的政策文件。
四是協調推動在京中央企業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工作方案,穩妥有序組織實施。
Ⅳ 歷史遺留問題 ,國企改革 對經濟的發展制約, 有何對策
我市國企改革始於1996年。目前,國企改制基本完成,但深化國企改革的工作並沒有結束,原國有企業中還有保險接續、內欠償還、並軌職工、重新就業等工作要做,已改制企業還需要盡快發展。國企改革取得的成功為鞍山地區經濟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但由於諸多歷史遺留問題,我市國企改革每深入一步,每一項改革措施的實行,都必須付出更多的艱辛和努力。所以,穩定一直是全市國企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也是我市國企改革的首要原則。改制監管驗收是規范國企改革、深化國企改革的有力措施,其目的也是解決企業和社會經濟穩步發展。為此,我市相關部門在推進過程中,不斷完善驗收程序。為了防止改制時企業安置職工及特殊群體預留費用流失,在驗收時增加了預留費用必須由主管部門做出相應資產抵押程序;為了防止改制企業在未完全履約的情況下將資產二次轉讓,相關部門增加了簽訂補充協議的辦法加以約束。驗收過程中,每次做出重大決策前,都徵求律師意見,做到依法監管、依法驗收、依法解除合同。人事等部門還落實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檔案管理及人員流動情況,並將這項內容作為今後監管驗收的一個方面加以落實。由於現行使用的改制履約監管驗收政策大都是上個世紀90年代制定的,影響監管驗收工作的推進,相關部門編制了《關於國有企業產權轉讓履約監管驗收工作的補充意見》,在邀請律師進行法律咨詢和界定後,將在近日下發。今年上半年,按照市政府深化國企改革的工作要求,堅持「產權明晰、各證到位」,「保險接續、內欠償還」,「並軌職工、重新就業」,「存續企業、發展壯大」四條標准,通過堅持改革與保障並舉,並軌與就業並舉,改制與發展並舉三條途徑,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截至7月末,待驗收改制企業50戶,完成151戶,妥善安置職工5244人,償還內欠3608萬元,接續保險費1814萬元。同時,上半年,全市23戶破產企業實施資產變現,共支付職工安置費用2.24億元,償還職工內欠1.04億元,安置職工7708人,騰出土地62萬平方米。另外,還有23戶「殼企業」支付職工「兩險一金」1.3億元。
Ⅳ 梳理企業發展歷程中積累的遺留問題,怎麼梳理解決
一、企業發展遺留問題如何梳理?
1、觀察法:主要指管理層通過在日常工作中觀察和記錄,這需要高層管理者有一定的責任擔當;
2、頭腦風暴法:幾個人為小組的團隊在封閉會議室進行頭腦風暴,這樣的好處是不用顧忌影響,想到啥是啥,最後再匯總;
3、顧問診斷法:從外部找體系認證機構或管理咨詢公司進行管理診斷,通常來說不符合體系認證要求的都是問題;
4、員工合理化建議法:開通員工信訪通道,歡迎員工特別是一線員工把工作中遺留問題予以反饋;
5、管理審計法:指通過組建審計小組對企業過往的經營決策落地情況等進行審查,看看哪些沒落實,看看哪些有錯誤;
二、梳理出的遺留問題如何解決?
1、構建督辦體系:很多企業不是沒有好的戰略,而是沒能很好的落地,組建督辦體系有利於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公司決策部署按時保質完成;
2、構建全民經營體系:企業領導者要廣開言路,給到員工特別是一線員工發聲的機會,他們更加接近問題現場;
3、尋求必要的外部協助:這對應上方的管理咨詢機構,也許別的企業早已遇到類似問題並得到很好解決,這時候需要做的是在顧問的協助下取經;
4、建設企業文化:有的人覺得這風牛馬不相及,可大家應該聽過一句話——三流企業靠個人英雄,二流企業靠流程制度,一流企業靠企業文化,只有建立強大的企業文化,員工才會以主人翁精神對待工作問題,才會充分發揮主觀能動解決問題!
遺留問題積累確實煩,但是煩沒用,所以我們還是躬身入局,好好梳理好好解決才是應對之道!
Ⅵ 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應堅持哪些原則
正確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六大原則:「向前看」原則; 「宜粗不宜細」原則;「有錯必糾」原則;客觀性原則;分析個人責任與分析復雜背景相結合的原則;總結成功經驗與汲取失敗教訓相結合的原則。
歷史遺留問題是指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的工作中,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未得到及時化解而積留下來的問題。歷史遺留問題普遍具有時間跨度長、牽扯范圍廣、處理難度大的特點。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思維:
1、法治思維。
強化法治思維,堅持依法執政,既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首要原則,也是今後思考問題和做出決策的「中心點」。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歷史遺留問題真正成為「歷史」,不再發生。
2、底線思維。
底線思維是一種科學的思維方法,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上有明確的基本內涵—— 保證國家利益不流失、企業合法權益不受損、人民群眾利益不被侵犯。守住了兼顧國家、人民、企業三方的合法權益,就是守住了底線;守住「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就是底線思維。
3、政府主導思維。
應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工作機制,在「疑難雜症」面前勇於擔當,敢於拍板,推動問題有效解決。尤其要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和相關法規政策,發揮政治途徑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優勢,做到妥善處理。
Ⅶ 如何加快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化解糾紛,打好 訴訟官司,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加強法制社會建設工作,推進人民法制教育,做好法制宣傳宣導工作
Ⅷ 人力資源怎樣做好歷史遺留問題
人力資源的調配是很復雜的,這裡面牽扯到很多關於資金,人際關系以及部門協調的問題,尤其你剛上任不久,如果沒摸清水有多深,最好別玩什麼新官上任三把火,維持現狀為妙。假使你的確想忠於職守,那麼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首先,調查你的前任。觀察他們的做法,對比他們的任期,以及在任期間的公司的財務與營運狀況,找出潛藏在里邊的規則。如果有可能,可以直接找他們談談,看能不能得到啟發。但是,注意此時你和他們之間的利害關系。若他們仍留在公司,那麼交談的方式和口吻就要非常慎重;
其次,做一份關於當前人力資源管理現狀的報表。對保險,工資,職能交叉等歷史遺留問題進行歸納總結,並詳細闡述這些問題對公司長期發展造成的危害。雖然估計你之前也有這么做過,但很多老闆拒絕改變現狀的原因都是缺乏長遠的戰略思考,所以要加深對公司前景的描繪。當然,一定要適度,不然就會被認為是危言聳聽,嘩眾取寵,不但得不到老闆的賞識,反而有卷鋪蓋的危險;
第三,要和各職能部門聯絡好關系。人力資源調配通常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沒有事先跟相關部門打好招呼就貿然行動,那麼即便你的計劃得到了老闆的贊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會受到同事的抵制。所以,行動綱領一定要有同事的擁護;
第四,研究老闆的性格。領導是管理流程中的核心環節,老闆的性格往往決定一個企業的發展走向。你說你老闆是搞技術出身的頑固派,這種人的性格往往很謹慎,一般都注重實效,對於改變甚至顛覆舊秩序的行動都是心存抵制的。因為就短期而言,這些措施不僅難以見效,而且一旦失敗公司可能會一蹶不振。所以在提出建議前你一定要搞清老闆對於公司現狀的實際態度,如果他堅持「穩定壓倒一切」,那麼就不要自找苦吃了;
第五,循序漸進的調整。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一個公司即便陳亢已久,但在矛盾激化,危機爆發以前,基本的運營往往都很正常。假使如此,該公司就不宜下猛葯,你可以先抓主要矛盾,解決公司目前最緊迫的問題,而且見效要快,只有這樣才能得到你老闆的信任,也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威信,一步一步地改善混亂的資源調配。等到你認為自己受到老闆的充分信賴,再將全盤計劃托出。一切就都水到渠成了。
第六,我是低手。如果觀點粗鄙淺陋,那麼還望包涵。
Ⅸ 工商分流人員歷史遺留問題如何解決
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產生的原因
上個世紀90年代末,企業經營狀況較差,生產任務嚴重不足,企業為了減輕負擔,通過減員增效的方式,依據有關政策,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內退文件,對其中一部分職工辦理了內退。這種由於企業經營狀況不佳,所採取的內退辦法,在全國都普遍存在。但後來隨著國家宏觀經濟的好轉,企業自身通過採取有效措施,得以起死回生,經濟總量和經濟效益逐步提高,在職職工收入也隨之提高,內退人員的收入與同期未選擇內退的退休職工收入差別日漸明顯,這就導致了提前辦理內退的退休職工心理上極端不平衡。於是,眾多內退職工不斷到企業、地方政府集訪,反映企業當年不應給其提前辦理內退。
企業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就是解決一切矛盾的底線和基本遵循。只要有了底線思維和基本原則,我們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就有了政策支撐。筆者以為,當前,有效解決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至少應該堅持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則:
(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必須遵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如果割裂當時的歷史條件,單純地處理和解決這一問題,則無可下手。當時,作為內退職工,所考慮的是企業萬一垮了,還不如辦理內退,不用上班還比在職職工收入高,他們自願選擇內退這條道路,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是一種比較穩妥的辦法。他們辦理了內退,就不用承擔企業經營不佳的風險,相當於進入了保險箱,這一歷史環境企業與內退職工都必須尊重。在雙方尊重歷史的前提下,企業和內退職工也必須面對現實。盡管內退文件在當時具有進步意義,但許多內部職工與近幾年退休的職工相比,感覺吃虧了,這是一個現實矛盾。作為內退職工,訴求有一定的合理性,兩者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這種現實狀況,企業需要積極應對。
(二)把握政策,實事求是。把握政策是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核心所在。如果企業僅考慮解決矛盾,不嚴格把握政策,則會偏離正確的方向,容易給其他類似企業帶來重大影響,甚至會影響地區類似企業的穩定。鑒於此,企業始終以國辦發文件為依據,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企業既承認職工訴求的合理性,又不能單方面地站在企業或職工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企業只有全面、充分、實事求是地考慮問題產生的來龍去脈,認認真真分析其產生、發展、爆發的全過程,並採取符合政策的措施,才能從根本上處理和解決好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三)不添新亂,不留後患。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本身就是難啃的硬骨頭。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更是難上加難,既要充分尊重當時的特定歷史,充分了解當時的具體情況,充分理解當時政策的進步意義,又要確保今後不產生新的矛盾,不增添新的麻煩,不留下任何隱患,這的確是對企業主要領導駕御企業、處理復雜問題能力的嚴峻考驗。我們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對清理的人員范圍、處理辦法等作了詳細的規定。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不留後患,專門制定了配套辦法,即《實施細則》,進一步說明了政策依據、符合解決范圍的人員、操作程序及有關問題的解釋與說明,從制度層面保證了解決方案的嚴肅性、全面性,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