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辯證邏輯的定義
辯證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理性階段思維規律的學說,含矛盾邏輯與對稱邏輯兩大類型或兩個階段。
矛盾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從知性階段上升到理性階段的思維規律的學說,包括分析與綜合兩種類型、兩個階段。分析是從感性具體到理性抽象,綜合是從理性抽象到理性具體。矛盾邏輯是辯證邏輯的初級階段,是形式邏輯向對稱邏輯轉化的中間環節。
對稱邏輯既指對稱的思維規律與思維方式,也指研究人的整體思維規律的學說。對稱邏輯以對稱規律為基本的思維規律,是思維內容與思維形式、思維主體與思維客體、科學本質與客觀本質對稱的邏輯。對稱邏輯是辯證邏輯的高級階段,是具象邏輯與抽象邏輯相統一的、邏輯發展的最高階段。對稱邏輯的產生,既是人類邏輯學發展的自然歷史過程,也是悖論逼出來的產物。只要運用對稱邏輯,沒有一個悖論無解。對稱邏輯的解悖能力說明,對稱邏輯是邏輯學的完成。 辯證邏輯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發生於思維中的抽象形式(見思維形式的辯證法),對外部世界作出概括的、近似的然而卻是本質的反映。它的基本特徵是把對象看作一個整體,從內在矛盾的運動、變化及其各個方面的相互聯結中考察對象。這種邏輯既不同於把對象看作是靜止、孤立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也有別於以既成的、確定的思維形式從靜態角度認識對象的傳統邏輯(見形式邏輯)。科學的辯證邏輯如同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哲學中的革命變革一樣,也是思維科學中的重大變革。它的產生既是對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革命,也是對傳統邏輯觀念的突破。它與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認識論(見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與形式邏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由此構成它自身所特有的性質和作用。
辯證邏輯與辯證法、認識論 它們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辯證法作為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發展的普遍規律的學說,既是研究外部世界運動發展的學說,又是研究認識與思維運動發展的學說。認識論是以研究認識的運動和發展,即人類知識產生的全部過程為主要內容的。辯證邏輯以思維的辯證運動和發展,即辯證思維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它們分別從不同角度反映客觀世界的運動發展。因此,辯證法、認識論、邏輯三者是一致的(見辯證法、邏輯與認識論的統一)。
辯證邏輯是唯物辯證法在思維領域中的具體運用,它通過自身的范疇表現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辯證邏輯又是邏輯科學本身發展的結果,它在研究辯證思維如何反映外部世界的運動、變化和發展時,側重於揭示辯證思維本身所特有的規律性。辯證邏輯與認識論既統一又相區別,一方面,它所研究的辯證思維的形式、規律和方法,是從人類認識的歷史中總結出來的,從這點上說,辯證邏輯就是認識論;另一方面,它主要是研究理性思維的辯證運動,如概念、判斷、推理等的辯證關系,而不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的形成以及它們與概念的關系在內的整個認識的辯證運動。
❷ 為什麼說辯證法是邏輯和歷史的統一
歷史包括兩層意思:一是指客觀現實的歷史發展過程,二是指人類認識的歷史發展過程。
真正科學的認識是現實歷史發展的反映,要求思維的邏輯與歷史的進程相一致。歷史是邏輯的基礎和內容,邏輯是歷史在理論上的再現,是「修正過」的歷史。邏輯和歷史的一致是辯證思維的一個根本原則。
❸ 什麼叫辯證邏輯
辯證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理性階段思維規律的學說,含矛盾邏輯與對稱邏輯兩大類型或兩個階段。矛盾邏輯是研究人的認識從知性階段上升到理性階段的思維規律的學說,包括分析與綜合兩種類型、兩個階段。分析是從感性具體到理性抽象,綜合是從理性抽象到理性具體。矛盾邏輯是辯證邏輯的初級階段,是形式邏輯向對稱邏輯轉化的中間環節。對稱邏輯既指對稱的思維規律與思維方式,也指研究人的整體思維規律的學說。對稱邏輯以對稱規律為基本的思維規律,是思維內容與思維形式、思維主體與思維客體、科學本質與客觀本質對稱的邏輯。對稱邏輯是辯證邏輯的高級階段,是具象邏輯與抽象邏輯相統一的、邏輯發展的最高階段。對稱邏輯的產生,既是人類邏輯學發展的自然歷史過程,也是悖論逼出來的產物。只要運用對稱邏輯,沒有一個悖論無解。對稱邏輯的解悖能力說明,對稱邏輯是邏輯學的完成。
所謂辯證邏輯思維,就是從看似對立無法「調和」的兩個事物之間。深刻認識它們的相互關系,從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顯然,這種思維方法是符合唯物辯證法的。從對立中尋求轉機或方案的辯證邏輯思維,其思維軌跡往往穿行於兩個相互對立的事物之間,形成一條循環往復、螺旋上升的曲線。對立因素之間的聯系,也是十分復雜的。對立雙方的轉化,往往是有條件的,只有當事物發展到一定階段,對立雙方確實具備轉化的條件時促使其向著對立方向轉化,才成為可能,這就是事物發展變化的「轉機」。在這一思維過程中,關鍵在於能否把握對立雙發的轉化規律,及時捕捉轉化時機,積極創造轉化條件。
辯證邏輯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發生於思維中的抽象形式,對外部世界作出概括的、近似的然而卻是本質的反映。它的基本特徵是把對象看作一個整體,從內在矛盾的運動、變化及其各個方面的相互聯結中考察對象。這種邏輯既不同於把對象看作是靜止、孤立的形而上學思維方式,也有別於以既成的、確定的思維形式從靜態角度認識對象的傳統邏輯。科學的辯證邏輯如同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哲學中的革命變革一樣,也是思維科學中的重大變革。它的產生既是對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革命,也是對傳統邏輯觀念的突破。它與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認識論,與形式邏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由此構成它自身所特有的性質和作用。
辯證邏輯與辯證法、認識論它們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辯證法作為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發展的普遍規律的學說,既是研究外部世界運動發展的學說,又是研究認識與思維運動發展的學說。認識論是以研究認識的運動和發展,即人類知識產生的全部過程為主要內容的。辯證邏輯以思維的辯證運動和發展,即辯證思維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它們分別從不同角度反映客觀世界的運動發展。因此,辯證法、認識論、邏輯三者是一致的。
❹ 邏輯和歷史的統一是什麼意思
邏輯是只拋開事實合理的推導結果,而歷史是指通過事實而得出的已證明的結論
❺ 為什麼說邏輯與歷史的統一是抽象上升到具體的內在要求
抽象與具體是辨證思維的高級形式。這一思維方法通過具體到抽象,又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達到對事物的真理性認識。
在認識過程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具體,一種是感性的具體,一種是思維的具體。
抽象是通過分析把整體分成各個部分,區分開必然的本質的方面和偶然的現象的方面,從中抽取出各個必然的本質的因素,以達到對具體事物的某一本質方面的認識。但是要真正達到對具體事物的全面的具體的認識,還必須運用綜合的方法,把對事物各方面的本質的認識聯系起來,形成關於統一的事物整體的認識,使抽象的規定在思維的具體中再現出來。
邏輯,是指思維在層次上的推進和發展過程。邏輯的方法要遵循邏輯原則,是嚴格地按照概念層次向前推進的,不能跨越和隨意變換次序。
歷史,指現象在時間序列上的進步和發展過程。歷史是人類社會的整體或部分生活的現象在時間序列中先後呈現出來的、被人的認識能力所理解和把握的現實,它在整個時間序列中呈現為不斷發展和進步的過程。
邏輯與歷史的關系體現為方法論和認識論上的統一,從辯證的觀點來看,邏輯與歷史是統一的,這一點無論在黑格爾還是在馬克思都是認同的。
抽象與具體的方法同邏輯與歷史相統一的方法有內在的關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過程同時就是以邏輯必然性再現對象的歷史發展的過程,邏輯與歷史相統一是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內在要求。辯證思維中的歷史范疇,一是指客觀實在自身的歷史,二是指反映客觀實在的認識的歷史。
邏輯的東西和歷史的東西是辯證統一的。辯證法認為,一方面,邏輯與歷史是一致的,歷史從哪裡開始,思想的進程也應當從哪裡開始。即歷史的東西是邏輯的東西的基礎,邏輯的東西則是歷史的東西在思維中的再現,因此,邏輯的進程和歷史的進程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另一方面,歷史與邏輯的統一又包含著差異和對立。歷史的東西總是包含著偶然因素,邏輯的東西則是修正過的歷史的東西,把握歷史發展的內在規律,更深刻地反映歷史。
❻ 辯證法含義及其與辯證邏輯/辯證哲學有什麼區別與聯
辯證
形容看問題的眼光全面。指人們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對客觀事物辯證發展過程的正確反映,即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辯證思維最基本的特點是將對象作為一個整體,從其內在矛盾的運動、變化及各個方面的相互聯系中進行考察,以便從本質上系統地、完整地認識對象。
哲學含義
辯證法是一種為了化解不同意見的研究問題的方法。
「辯證」一詞為和制漢語,由日本學者根據西文翻譯而來,有「爭辯與證明」的含義。其英語「dialectic」可以拆分為前綴「dia」(交互的,兩者之間的)和詞根「lect」(發言),有「不同人交換意見」的含義。
通過觀察和學習掌握一定的經驗和知識之後,不同的人對同一問題產生了不同看法,因此他們在一起通過類似辯論的方式闡述各自的想法,在交流的過程中剔除自己原本的想法中不合邏輯的部分。這其中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企圖讓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另一方面是「在討論中覺得自己原本的觀點不正確而將其放棄,轉而接受別人的觀點」。其本質是個人對自己和對別人的同時批判。參與辯證的人最終會得出共同結果,這個結果相較於他們原來各自的想法更加客觀和系統化。
歷史上,不同形式的有關辯證推理的系統思想在印度文化圈和西方都有出現,包括蘇格拉底方法論、印度教辯證法、佛教辯證法、中世紀辯證法、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塔木德辯證法(猶太教)和新教辯證法。
❼ 什麼是辯證邏輯
所謂辯證邏輯思維,就是從看似對立無法「調和」的兩個事物之間。深刻認識它們的相互關系,從中尋找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顯然,這種思維方法是符合唯物辯證法的。
從對立中尋求轉機或方案的辯證邏輯思維,其思維軌跡往往穿行於兩個相互對立的事物之間,形成一條循環往復、螺旋上升的曲線。對立因素之間的聯系,也是十分復雜的。對立雙方的轉化,往往是有條件的,只有當事物發展到一定階段,對立雙方確實具備轉化的條件時促使其向著對立方向轉化,才成為可能,這就是事物發展變化的「轉機」。在這一思維過程中,關鍵在於能否把握對立雙發的轉化規律,及時捕捉轉化時機,積極創造轉化條件。
第一點:討論世界的本源問題時,形式邏輯是非常重要的探討范疇,這里沒有辯證邏輯什麼事,辯證邏輯攀不上邊,辯證法和形式邏輯、數理邏輯性質差別很大,直接說辯證法不更顯得更厲害嗎,為何非要貼上邏輯二字呢?一般,矬的喜歡往帥的上靠。這也間接證明辯證邏輯是膚淺的。
第二點,研究世界具體規律時,形式邏輯是最重要的工具,比如數學,依託數學的科學,依託科學的技術,世界也可以抽象為形式邏輯,
比如三個例子:(1)先給你兜里放一萬元,再給你兜里再放一萬元,你的兜里有兩萬元。(2)如果馬都有3個眼睛,這個動物是馬,所以這個動物也一定有三個眼睛。(3)你說自己在單位辦公室加班,你老婆此時恰好也你辦公室,沒發現你,就知道你肯定在別處。這些規律都是非常可靠的,如果還覺得不可靠,可以把它們用抽象出數理邏輯來表示,這三個例子可分別表示為:(1):1萬+1萬=2萬。(2):A屬於B,B中元素具有某性質,則A則必然具有(具體數學符號不太會寫)。(3)f(y)=tAy,其中f(y)表述你的狀態,這里具體表示為你的三維位置, Ay表示你隨時間變化的特徵變數,當t=0,f(y)=表示當同一個時間,你的狀態和初始狀態相同。
第三點:無論世界的本源是物質還是意識,形式上可以把世界分為客觀世界、主觀認識,不難發現,辯證法涉及的都是主觀認識的事情。客觀世界是不存在辯證邏輯的,辯證邏輯頂多算是一種方法論,一種人腦中內部的認識規律,或一種主觀概念。為什麼呢?具體論述如下:
1+1等於2,一個馬不可能即是紅色又是白色,地球上的物體會受到萬有引力下落,這些都顯然遵循形式邏輯(物理規律也是數理邏輯的具體外現),是客觀規律,是沒有問題的,不能說「要辨證看的物體會不會下落」、」下落是必然又是偶然」、「1+1等於2是偶然」。不然就貽笑大方了。
而所謂的辯證邏輯范疇:整體部分,客觀主觀,偶然必然,原因結果,現象本質,外因內因、質量互變等,這些無不是主觀概念。
❽ 辯證邏輯的歷史發展
辯證邏輯的產生是與人類辯證思維從自發到自覺的發展相伴隨的。科學和哲學的發展,人們對辯證思維的研究也從古代的自發階段,逐漸地發展到近代的自覺階段。
古代辯證邏輯包含在古代樸素的辯證法中。中國古代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不僅表現在對自然界的認識上,也表現在對思維本身的認識上。先秦時期的許多哲學家十分重視思維與現實的關系,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意識到概念與現實相符合及其流動性和靈活性的問題(見先秦邏輯思想)。《老子》 中關於正言若反的提法,就包含著對立概念相輔相成的思想。惠施?已注意到概念的可變性、相對性。公孫龍則比較強調概念的確定性、絕對性。荀子提出概念和實在的統一問題,指出概念既靜又動,包含著矛盾而且在不斷發展。他關於辯合、符驗和解蔽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分析與綜合的統一、歸納與演繹的統一的意義。
古代印度哲學在生與滅、斷與常、有與無、一與異等概念及其相互關系的探討中,反映出對概念辯證法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見印度哲學史)。
古希臘對辯證思維的認識,主要表現在論辯術中,一些哲學家通過揭露辯論中的矛盾以探求真理,從而提出了關於概念之中存在矛盾的思想。古希臘哲學家,從考察外部世界的辯證運動轉向考察人類思維自身的概念運動,是從愛利亞學派開始的。列寧在《哲學筆記》中寫道:講述愛利亞學派時,黑格爾談到辯證法:......'我們在這里'(在愛利亞學派中)'發現了辯證法的開端,即純粹的思維在概念中的運動的開端;同時還發現思維與現象或感性存在之間的對立'。被亞里士多德稱為論辯術的創始者的愛利亞的芝諾在對運動可能性的詰難中,從反面揭示了作為矛盾現象的客觀運動與思維如何反映運動這兩者之間的矛盾,正如列寧指出的那樣,問題不在於有沒有運動,而在於如何在概念的邏輯中表達它(《列寧全集》第38卷,第 281頁)。芝諾已經接觸到運動是矛盾,以及如何通過概念來表達運動及其矛盾的問題。柏拉圖繼承、發展了蘇格拉底關於普遍概念的思想和論辯術,他把理念看作獨立於感性事物的普遍的實體,並從對立統一的關系中考察了概念與范疇之間的區別、聯系和轉化的問題。
古希臘對辯證思維的認識,在亞里士多德那裡達到了高峰。他在創立傳統邏輯的同時,還為後人研究辯證邏輯范疇體系留下了許多有價值的材料,如關於范疇的相互聯系和流動的思想等等。但是,由於當時的科學發展狀況和認識水平的限制,亞里士多德沒有而且不可能對辯證思維的本性、形式和規律進行自覺的研究。從古代到近代,形式邏輯是思維形式研究中佔主導地位並發展比較成熟的一門工具性學科。 從15世紀下半葉起,近代自然科學逐漸興起,人們開始對各種自然現象進行分門別類的研究。但在這個階段由於哲學上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盛行,因而妨礙了對辯證思維的研究。到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隨著科學的發展,要求對自然現象和科學各部門之間的聯系進行綜合考察,這就向人們提出了自覺運用辯證思維的任務。德國古典哲學家真正開始了對辯證思維理論的探討,其中康德尤其是G.W.F.黑格爾最為突出。從這時起,辯證思維研究才進入自覺發展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