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現在公安局能查到五六十年代的戶籍底冊嗎
現在公安局不一定能查到五六十年代的戶籍底冊,由於以前的戶籍信息由政府管理,90年代末移交給當地公安管理。當時沒有使用公安內網的資料庫管理系統,很多都是亂七八糟的表格和書籍,有些補充信息找不到。
一、開具戶籍底冊的方式:
戶籍變更有很多種,包括姓名、年齡、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等。有的要求提供戶口本原件。比如年齡不對,那麼申請人會提供戶口本原件,應該是在原戶籍地的戶籍檔案中找到的,所以你應該到原戶籍地的派出所申請,經辦案民警查詢後,會給你一份加蓋戶籍專用章的原始檔案復印件。你只需要帶上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如果不清楚,可以直接去轄區派出所窗口咨詢。
二、戶籍的意思
1.戶籍是按戶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憑證簿。記載事項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離婚、收養、死亡等。它是確定自然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戶籍,簡單來說就是登記戶口的登記簿,中國古代又叫「戶版、丁籍、黃籍、籍帳」。
3.中國的戶籍制度早在古代商代就已經確立。
4.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其中升學、就業、社保、居住等都與戶籍掛鉤,兩類戶籍的規定區別對待。
5.公安部門正在起草《戶籍法》上報全國人大,預計將放鬆嚴格的戶籍管理。一些地區(如青島)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制度,統一為居民戶口。
戶籍則是指的是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但由於搬遷、上學、工作等原因,本人戶口會遷移到單位、學校等,這時戶籍所在地就發生了變更,以戶口遷移的新地址為戶籍所在地。
㈡ 為什麼派出所沒有原始戶籍記錄
可能是因為當時那裡還沒有建立派出所,或者是黑戶等情況。戶籍檔案是長期保存的,可到原遷出時所在的派出所查詢,如果派出所沒有,可能整理歸檔了,再到派出所所在的鄉鎮、街道檔案室查,如果還沒有,則可到你所在的縣市檔案錧查就一定能查到.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㈢ 檔案管理員不給查檔說檔案丟失
檔案管理員不能隨意讓別人查閱檔案,人事檔案屬於機密,不能向社會無條件地提供服務,想要查閱檔案,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才行。
人事檔案的內容涉及個人功過等諸多方面情況,有的從側面反映了一些重大歷史事件,有的是個人向組織匯報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員)言及的內心隱秘等等,因此人事檔案屬於機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檔案材料,不能向社會無條件地提供服務。
公民持本人身份證可以到派出所查詢個人檔案信息或資料。但是只能查詢個人的戶籍檔案和是否有犯罪記錄,其他方面的檔案是查不到的。
㈣ 70年代戶籍檔案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 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檔案事業,對全國的檔案事業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並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保管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象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把檔案事業的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㈤ 公民為什麼不能看自己的檔案
公民持本人身份證可以到派出所查詢個人檔案信息或資料。但是只能查詢個人的戶籍檔案和是否有犯罪記錄,其他方面的檔案是查不到的。
如果檔案里有不好的記載,那麼對本人的日常生活是有影響的,所以公民不能查詢部分重要的檔案資料。
檔案對公民個人的影響還是不能小視的,不僅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即使是私有公司,也會要求看應聘者的檔案,研究改進檔案管理,讓本人知道自己檔案是否如實記載,又能避免不實或弄錯的情況,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一、查詢個人戶籍檔案
常住戶口當地派出所可以查到自己的戶籍檔案及戶口遷移情況,在異地居住的情況,在居住當地派出所不能查詢到自己戶籍檔案,除非是國家司法部門因公需要。
二、查詢個人犯罪記錄
我國公民因考學、入伍、報考公務員、參加工作,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5)歷史戶籍檔案為什麼不給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毀、丟失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三)塗改、偽造檔案的;
(四)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擅自出賣或者轉讓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的;
(五)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
(六)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八)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的。
在利用檔案館的檔案中,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
企業事業組織或者個人有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征購所出賣或者贈送的檔案。
第二十五條
攜運禁止出境的檔案或者其復製件出境的,由海關予以沒收,可以並處罰款;並將沒收的檔案及其復製件移交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㈥ 派出所給查原底檔戶籍嗎
派出所給查原底檔戶籍。
持本人身份證可以到派出所查詢個人檔案信息或資料。但是只能查詢個人的戶籍檔案和是否有犯罪記錄,其他方面的檔案是查不到的。查詢個人戶籍檔案,常住戶口當地派出所可以查到自己的戶籍檔案及戶口遷移情況,在異地居住的情況,在居住當地派出所不能查詢到自己戶籍檔案,除非是國家司法部門因公需要。
1、公民可以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詢本人的戶籍資料。戶主可以查詢本人和戶內成員的戶籍資料;
2、公民需要出具關系證明、歷史遷移情況證明的,可以核查常表底冊後,根據底冊內容出具相關證明並加蓋戶口專用章。
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公民在從事需要證明身份的有關活動時,應當出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派出所不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內容出具證明。
也叫戶籍底票,是派出所留檔的紙質戶籍資料,記錄公民的戶籍基本信息和變動記錄,是最原始最權威的戶籍證明材料。一般人不會接觸。
籍地派出所在70到90年代的戶口底冊,有部分來源於鄉鎮街道有部分來自於日常辦理戶籍登記,當時沒有電腦辦公情況下的形成檔案本。在有電腦辦公後掃描或者錄入戶籍系統,但在此過程中難免存在遺漏或者錯路。區別於後期有電腦辦公後的紙質的戶口新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㈦ 派出所為什麼不能找到八十年代原始戶口的底子
如果當時那個地方還沒有建立派出所就查不到,如果有遷出戶口的底檔,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遷出所在地派出所檔案室查詢和開證明。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㈧ 派出所不給找戶口存檔
看你有沒有提供材料。
一般人可以查看自己的戶籍檔案,理由如下:
關於規范戶籍檔案查詢的通知:
(一)公民可以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詢本人的戶籍資料。戶主可以查詢本人和戶內成員的戶籍資料。
公民需要出具關系證明、歷史遷移情況證明的,可以核查常表底冊後,根據底冊內容出具相關證明並加蓋戶口專用章。《常住人口登記表》系內冊,不得對外提供。
㈨ 個人戶籍歷史檔案在派出所查不到怎麼辦
現在的派出所的要求是正確的,它要開出的是與母親的關系證明,證明是母女或母子。
否則沒理由給遷戶口,在這種情況下,有幾個辦法
1、在考學之前和你母親的戶口在其他派出所是否待過,如果待過可以去其他派出所看看,因為原則只要和母親在一本戶口本上出現過,並且母親是戶主的情況下就可以開了。所以如果戶口遷過的話可以去其他派出所試試
2、如果就只待過說的這個找不到檔案的派出所的話,可以找他們所的領導幫你解決,畢竟檔案是他們遺失的。
讓他們幫你去現在遷入的派出所出面解決,但必須提供其他可以證明的依據,比如,的出生證、單位的職工登記表、母親單位的也可以。要該人事章,當然這種情況平時是不允許的。但同他們說清楚檔案的遺失責任在他們。總歸有辦法的。
(9)歷史戶籍檔案為什麼不給查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所需材料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