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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捆腳女人有多少年了

發布時間:2022-08-07 10:58:32

⑴ 中國女性綁小腳是從哪個朝代開始和結束

從南唐李後主開始。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面受到廣泛贊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痴迷。難以想像,如果中國女子沒有纏足是不是會出現更多的武則天與太平公主?
中國女人纏足,到底始於何時?文獻和傳說都不為少。別的不講,咱們罵人寫文章又臭又長,稱之為「王母娘娘的裹腳布」。傳說王母娘娘可是黃帝時期人物,說那時已裹小腳,無疑有點「古已有之」的阿Q遺風。其實,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時代。早在盛唐之世,人們對婦女的「弓鞋」已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有時真想不明白,過去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已然是搖搖晃晃,弱不禁風了,還要嫌自己的一雙小腳不夠小,你一定會認為她這是「有病」。然而現在,我們不是一樣看到身邊的一些女孩子明明已是標准身材了,還要天天嚷著喊肥健身,這與古代迷戀小腳的女人是不是同一種心理呢?清代,婦女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腳為最,並有「從來小腳說山西」 之譽。山西小腳又以大同為第一。清朝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年間曾經詔禁之,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當時有某大員以「奏為臣妻先放大腳事」上疏,結果傳為全國笑談,可見纏足「魅力」之強大。最後鬧得康熙皇帝在禁止纏足的禁令僅頒布了幾年便自動撤銷。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直到乾隆皇帝屢次下旨嚴禁,才剎了些旗女纏的風氣。格格們無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類似金蓮形狀的木屐充充門面。眼見皇帝老兒拿漢人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纏足之所以能夠廣泛興盛而且歷時彌久、蔓延極廣,無疑是宋代以後從精神上到肉體上對女性禁錮的直接後果。小腳女人不僅迎合了封建統治者與士大夫視女性為玩物的低級趣味,滿足了封建時代性變態男子所謂小腳「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的病態性意識與奇特審美觀,而且還成為封建時代禁錮女人走向社會的一種壓迫手段。宋代朱熹就曾熱衷於在福建南部等地推廣纏足,作為貫徹男女隔離、「授受不親」、 「靜處深閨」的「治女」策略。一經纏足,連走路都走不穩了,女人豈不就十分「老實」了?
女孩纏足一般從四五歲開始,用布條將腳裹緊,不使腳長大,到六七歲時已纏成型,不能再長大了。講究的人家挑八月廿四日這一天給女兒裹小腳。這天照例要"煮糯米和赤豆作團,祀灶,謂之粘團。"據說食糯米能令脛骨柔軟。纏足時先將腳拇趾以外的四趾屈於足底,用白棉布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讓兩女僕扶著行走,以活動血液;夜裡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松脫。到了六七歲時,再把趾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要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經過多年殘酷的纏裹,一雙腳幾乎從皮膚到肌肉、韌關節、骨骼都有巨大的變化。從外形看,皮膚白細柔軟,腳心深陷;從底面看,基本上是一個三角形的架構,無法正常地以腳掌使力走路,同時也失去了跳躍、舞蹈的能力,只能"待字閨中"。而當時的男人們認為,女人纏了足後,就不能輕易地跨越庭院與別的男人交往了。俗語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湖北有一首民歌叫"大腳十恨歌"。湖南華容的歌謠是:"裹腳呀裹腳,裹了腳,難過活,腳兒裹得小,做事不得了;腳兒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走一蹩,只把男人做靠身磚。"可謂唱出了其中的滋味。
那簡直不能叫作腳,十個趾頭都扭曲並攏,形狀模糊,蜷起如拳。裹腳布一層層放開,滿目瘡痍,不忍卒睹。而且聽說,以前小姐的裹腳布難得打開,所以會有腳氣,臭得很。那麼,被文人墨客恭維了若許朝代的三寸金蓮美在哪裡?據說是因為裹起腳後,女孩們走路的時候重心不穩,拂搖嬌弱,更添柔美之姿,惹人憐愛,故而流行。本以為裹腳是民間腐儒的陋習怪癖,沒什麼源頭的。沒想到它的創始人竟是那個詞賦清奇的亡國之君,歌舞天子李後主。據野史記載,李後主一日心血來潮,親自為寵妃纏足,以絲帛繞成新月形,使宮女扶持繞花階行走,步態搖擺,弱不勝衣。宮人以此為美,為了爭寵,紛紛效仿。時人學之,遂流行於豪門大戶間,成為一時風尚。只是晚唐雖亡,弓鞋卻盛行,此風拂過宋明,一直延續到清朝,雖然民間仍然以腳小為貴,但是清宮統治者已經意識到這不是美而是弱,嚴禁宮中後妃纏足。近年電視劇古裝風極盛,尤以清宮戲居多。有的戲中特寫裙擺下三寸金蓮,下蹬花盆底,行走時故作搖曳之態,此乃大謬不然。滿人馬上得天下,非常重視騎射,即使女子,也都會定期參與挽弓行獵,裹了腳,可怎樣上馬呢?又不見有三寸馬靴。而花盆底與弓鞋也完全是兩個概念。弓鞋一般為木底,底長三寸,緞面,面上綉花;花盆底鞋也是木底,卻是底高三寸,呈花盆狀。雖然都是三寸宮鞋,然而此三寸非彼三寸,宮鞋,也並不等於「弓鞋」。北宋末年的弓鞋,盛行用兩種顏色的布料作鞋幫,針腳綿密,兩色雜陳,有個名堂叫作「錯到底」。幸虧沒有一直錯到底,解放後,女人終於扯下勞什子裹腳布,恢復天足了。不過如今女子的高跟鞋也不止高三寸,馬虎點,也勉強可以稱之為三寸金蓮吧?適合三寸金蓮的鞋,自然也十分特殊,有清代金蓮、花盆底鞋、西北回族婦女穿用的"睡鞋"、東鄉族"放足"綉花鞋、土族婦女綉花鞋、維吾爾族女子婚禮鞋、彝族勾尖綉花鞋等一系列微型鞋子。
三寸金蓮在當時是盛行的,但是到了現在,它已經是一種歷史,它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消失,但卻不會被人遺忘。

⑵ 封建制度的產物,中國裹腳的習俗距今已經有多少年了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

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

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長輩開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纏足,政策得以順利推行。

孫中山總統於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



(2)歷史上捆腳女人有多少年了擴展閱讀

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評花御史」,又稱「香蓮博士」。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題描繪,他關於中國女子小足的「專著」——《香蓮五觀》把女人小腳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較細致的分類,即臭名昭著的「香蓮十八名」。

比如,「並蒂蓮」,大拇指蹺起來的小腳;「朝日蓮」,用後跟走路的小腳;「分香蓮」,兩條腿往外拐的小腳;「同心蓮」,兩條腿往裡拐的小腳;「纏枝蓮」,走起路來成一條線的小腳;「西番蓮」,半路出家之蓮,或根本沒纏過的小腳。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故而以蓮花命名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而在浙地,大於三寸在四寸左右的小腳則之稱為「銀蓮」。

⑶ 女子纏足始於何時

據民間傳說,女人纏足始於隋代。相傳有一次隋煬帝東游江都,徵召一百名名美女給他拉纖。有一個鐵匠的女兒,叫吳月娘被選中。百姓都痛恨煬帝的昏庸暴虐,吳月娘也不例外。就讓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小刀,用長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留下的腳印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非常喜歡,就讓她近身,想看看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小刀刺向隋煬帝,隋煬帝躲閃不及刺傷手臂,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後來隋煬帝下旨:再要選美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又說是為了不入宮),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始於五代說,據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小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讓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看來一代君王李後主這皇帝有點當的瞎材料了,他不單單只是精通詩詞、歌賦、樂曲,在設計方面也很有創意啊。

至於纏足到底的起源於什麼時期,說法不一。隋朝、唐朝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大禹治水時,「娶塗山氏女,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效仿,把腳裹起來。

明清兩代,裹腳尤為盛行,漢族女子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不纏足。清朝統治者反對女子纏足,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發裹足者,治重罪」。後孝庄皇太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但因積習難改,只好取消禁令。但對八旗女子卻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

大清入中原後,雖然滿族的女性從不裹腳,但根據當時的審美標准,大腳絕對不是漂亮的。滿族女人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便發明了一種高底鞋,將腳藏在衣裙里,不會輕易顯現出來。

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全國各地紛紛開展了不纏足的運動,可以說勸禁纏足是中國婦女解放的第一步,從那時候起逐漸的女人不再裹腳了。

⑷ 中國歷史上婦女纏足是哪個朝代開始的

一般認為,婦女纏足始自五代南唐後主。據記載,李後主命宮嬪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裊娜起舞。窅娘因而倍受李後主的青睞,其他妃嬪也紛紛效顰。這是群體性婦女纏足的開端。

北宋的百年間,纏足行為未見史料記載。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後期,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

清代,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⑸ 古代女子纏腳對女性來說是摧殘,纏腳從何時開始興起的為什麼

自北宋纏足開始至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由於男人想要滿足自己不正常的欣賞,女人被迫把腳綁起來。不像少數民族有紋身的臉、黑牙、耳洞,漢族纏足也是對人體的一種破壞。一個男權社會,男人強女人弱,女人只是附屬品,在服從面前存在和生存。結果小腳成了衡量女人美貌的尺度,外形、身材、膚色都是由天賦決定的,後天再試也不會有太大的進步,只有一雙小腳是靠人來捆的。

清代滿族人沒有纏足的習慣,甚至一度禁止民間纏足,但這一政策並沒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在乾隆時期,裹足在南方以前不流行的地區,甚至在偏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中也很流行。後來,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人士在上海、廣東成立了“天足會”,倡導解放腳。直到1902年,清朝才正式要求纏足。清朝滅亡後,孫中山禁止了纏足,但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小腳才被完全解放。三寸金蓮指的是尺寸,大約等於10厘米。“金蓮”指的是形狀,具體指的是腳背綁得很尖,整體呈弓形,有點像蓮花花瓣的形狀。當然,這只是一種修辭。

⑹ 古代女人裹腳是從什麼朝代開始的為什麼裹腳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游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准,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事實則不然,下面有一段關於小腳的真實的描述,讓人非常的感慨,從我們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們甚至會覺得我們的祖先是那麼的不可理喻。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我們都很清楚,在審美不超出常態的情況下,這樣的小腳是很醜的。事實上,這樣的小腳也不健康,不實用,纏足對人身的傷害是終身的。纏了小腳的女人其支撐的重心移到腳外部,行動極為不便。而且它們成年後多患早發退行性關節炎。
無論是從賞心悅目還是從健康實用的角度,女人纏小腳都是不應該被接受的,而這樣的殘忍的行為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卻曾經盛行一千餘年,以至於我們不得不承認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有影響力的文化,古人的這種不健康的視覺審美取向就象一個復雜的謎(當然,這肯定不僅僅是個審美的問題),而這個謎的背後有太多的東西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認為女子纏小腳的習俗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產物。顯然,它們之間是有很多的內在的聯系的,但如果要說,小腳文化與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有著必然的等同性,卻是值得懷疑的。在西方也同樣經歷了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們的女性通過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來獲得男性的認可,沒有聽說過有逼迫女性纏小腳的歷史傳聞,這無論如何比纏小腳來的文明。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這並沒有得到確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纏腳,而恰恰是從宋朝(公元960——1234)開始,儒家文人乃至於農家男人開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蓮」。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在秦始皇統一全國(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經形成。從此我們可以看出,纏小腳的習俗並不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伴生物。
現在就有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為什麼偏偏就是在宋朝,這樣一個隨著歷史前進的步伐已經比較開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腳這樣的反人道的殘忍的習俗卻盛行開來。其實「三寸金蓮」的說法源於北齊少帝蕭寶卷贊其寵妾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纖小美足「步步生蓮花!」,但當時及其後的隋唐在對腳的審美上並未出現這樣的傾向,所以女子裹小腳在宋朝泛濫開來絕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會與思想根源的。因為時代久遠又難以找到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只能根據當時社會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盡我所能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深入的思考與探索。

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從社會的歷史與現實中尋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蹤到文化,小腳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腳習俗所存在於的文化環境必定是一種非理性的文化所產生的。而一般來說,文化內涵中核心思想的單一性或者說叫做單調性是非常容易導致文化的非理性,因為缺乏不同思想的爭鳴,就難以對思想本身進行反思,同時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極端。當這種非常態的文化主導了一個國家時,這個國家的民眾作為個體就被單一的思想簡單化,無論是從個體自身還是與其他個體相比較都找不到思考的內驅力,作為整體因為內部沒有差異性,缺乏內部矛盾的整體失去前進的原動力。當整個國家都基本靜止了他的思維,民眾反過來就完全固守於已有的非常態文化,並逐漸惰性的走向極至,國家與民眾不可避免的進入非理性狀態。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與由它所主導的非理性國家互相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在這種情形下,任何荒謬的事情的發生以及可能長久的持續都是不足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學就是上面推理的現實演繹。朱的理學與程的心學都是對儒家學說的進一步發展,將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並根據他們所認為的道與器相分離的原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這種思想體現了對作為人這樣的有尊嚴的個體的極端的不尊重,當這種思想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時,一旦腳是否小成為評判女子是否美的標准(事實上已經上升為賢良與道德的標准),全社會對於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視也就不足為奇了。
宋王朝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一個比較弱勢的政權。一方面,其領土局限於中原及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內又基本為漢族人,所以無論是地域文化和種族文化都是比較單一的,這種情形有利於某一種思想在全國形成權威地位。而在漢唐時期,因為領有西域大漠,肢體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長安更是胡漢文化的交匯地帶,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從西漢時漢武帝就已開始認識到儒家學說是統治者愚民的一劑良葯,並讓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卻沒有導致漢唐期間儒家思想在社會中的極權地位。另一方面,縱觀整個宋朝政權歷史,在與少數民族政權如金、遼、西夏交戰的戰場上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朝廷內也有主戰和主和兩種聲音,但主張稱臣和進貢的投降派一直都佔了上風,而且皇室也傾向於苟和求安,但這就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涌,因為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權本身體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的當權者那樣對安定與秩序充滿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是「三綱五常「,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可見,儒家思想是強調秩序和塑造權威的思想,是維護皇權與男權的思想,這正切合了當時政權的需要,所以統治者極端的推崇儒家學說,並在統治中深刻地貫徹、嚴格地執行、極力地發展儒家思想。男權與皇權都屬於極權和威權的范疇,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它們一脈相承。隨著皇權的權威被進一步神化,男子相對於女子強勢地位就被進一步增強,而男子的強與女子的弱是相對的,即這種更加強勢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進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礎上的。在這里有一點應該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較壓抑的,他們在對外族的戰爭中基本都是失敗的,這裡面除了國力軍事等宏觀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古代戰場當戰法水平接近時,士兵的力量與野性至關重要,宋朝軍隊在用兵方面與北方少數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於士兵基本上是漢人,而且多來自江南,在力量與野性方面相對明顯欠缺,在戰場上的失敗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來的巨大的挫敗感對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這樣一個男權社會里,男子對自己的強大有著與生俱來的自負,但當他們的這種自負被自己的保家衛國的無能所重創時,必然從本能上必然去尋找出路以承載破碎的尊嚴。很顯然,女性是最合適的對象。漢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誡》中曾提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可見在中國歷史上,男性的剛強在本質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為襯托的,所以,必然的,當時的男性潛意識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勢的地位,從而為自己在戰場上丟失的自尊尋找平衡。女性在纏了小腳之後,因行走不便只得輕抬步微扭腰(所謂的蓮步姍姍)而盡顯柔弱,因不能輕松隨便走動只得好好獃在家裡相夫教子,做一個嫻靜的賢妻良母,這與宋王朝政權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當時逐漸走向極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還暗暗迎合了當時男性當中普遍的一種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纏小腳的行為在宋朝走向泛濫是由當時社會極其不正常的宏觀的社會形勢和文化氛圍所決定的。
纏小腳的陋俗竟然能從宋朝一直延續到民國初期,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宋朝以降,極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將禁錮人性的禮發揮到極至的程朱理學一直在社會占據著統治地位。但是,社會這種宏觀的思想的代代傳承具體到微觀是由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個體所實現的,程朱理學的延續不衰說到底是一代代的一個個有靈性的人所作出的選擇的綜合的結果,這是一個多麼大人為的悲劇。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內外交流的頻繁,西方的文明之風在國內逐漸刮大,知識分子率先覺醒,並開始積極宣傳西方的各種流派的思想,反思我們的傳統文化的某些弊病,這種思考逐漸蔓延到整個社會。在這種多元的文化氛圍熏陶之下,當時的社會思想非常活躍,人們開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審視自己的那些為禮教所束縛的非理性的風俗習慣,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長辮子給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國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與屈辱實在是不能這樣輕輕的一筆就從我們的歷史中勾去,只有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讓我們克服蒙昧,踏者歷史的足跡繼續前進。

⑺ 中國女人裹腳從什麼時候開始

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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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足

放足運動真正意義上拉開序幕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甲午戰敗,激發知識分子強烈的民族危機感,他們認為纏足不僅危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同時也削弱了中華民族的抵禦能力,女子因纏足而身體羸弱,使大丈夫無法專心御敵。

將國家弱小歸因於女性纏足雖然有些可笑,但是卻直接激發了放足運動的興起。康有為於1882年開辦全國第一個"不纏足會",並率先將自己的女兒和侄女放足。

此後,"改良派"將"反纏足"作為一項重要的綱領,社會上反纏足漸盛。1902年,慈禧太後頒布勸戒纏足上諭,首次從官方的態度上對纏足陋習表態,全國上下的"不纏足"風潮由此掀起。

秋瑾說過,"放足後,出外無須把男子求,自活成時堪自立,女兒資格自然優。"不僅是"半邊天"得以解放,中國向現代社會之轉變亦由"不纏足"始。

⑻ 中國古代婦女"纏足"開始於何時

纏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外形在金蓮花上舞蹈取悅天子。
後來這種風氣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纏足為美。
那時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
另外,古代有著父權制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女子裹腳之後行動不便會減少出門,所以裹腳也成為約束女子的一個重要辦法。

古代女子纏足之後,人們稱作「三寸金蓮」。
這個裹滿布條的小腳成為了最為隱私的部位,專供自己的男人使用。
在當時,小腳是絕對不能讓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會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也有人以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
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
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

⑼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據傳是南唐後主李煜的愛好導致的,所以女性裹小腳的習俗自然是從南唐開始的。所謂裹腳就是從女性三四歲腳還柔軟的時候把腳趾向後彎曲再拿布條定型的過程,這個過程極其痛苦所以才會有“小腳一雙、淚眼一缸”這種話,幸好現在這種畸形的美已經消失了,真不知道裹了一千多年腳的女性受到了多大的痛苦。

三、由輝煌走向沒落

再然後就是宋朝極其推崇裹腳,可以說就是當時創造出的三從四德徹底改變了女子的地位。尤其是後來朱熹他老人家提出來的學問更是把女德推到了風口浪尖,因此當時小腳還有一個作用就是為了限制女子出門,畢竟他們認為貞潔的女子就應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明清時期女子的思想禁錮越發嚴重所以裹小腳的習俗一直都在流傳,直到清朝末期西方思想進入人們的視野一些先進的大學生才開始了反抗裹腳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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