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中國,律師性質的工作源自何時其發展變遷是怎樣的
律師古稱狀師,是一個悠久的職業。隨著西方文化的傳入,演變為律師。
㈡ 我國歷史上第一批律師,是什麼時期出現的呢
今天中國社會的律師及律師制度,是西方舶來品。實際上,中國古代社會只有訟師並無律師的。那麼,這一職業是如何傳入我國的?在我國的成長與演變過程中又採取了哪些措施?接下來我們就進行一個簡單的爬梳。
北洋法政學堂畢業生合照
當然,律師與訟師由於業務上的相同之處與職業上的相似性,並不是絕對對立的兩種職業。這兩種職業相互學習、相互影響,形成了近代中國律法史上獨有特色的社會景觀。
㈢ 律師職業的歷史變遷
律師這個職業在西方很早就有,在古羅馬時代就出現了,直到中世紀時段過一些時候。在古代中國沒有律師這個職業的,直到清朝末年出現了狀師, 狀師就是所謂的律師的前身,真正的律師是在清朝末年沈家本變法後才出現的。
㈣ 中國律師的生涯有多長
摘要 曾有人對中國律師生涯進行概括:
㈤ 中國是什麼時候開始有律師這一職業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中國律師職業僅32年。
祝福!
㈥ 律師協會的發展歷史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1980年頒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成立於1986年7月,是社會團體法人,是全國性的律師行業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律師實行行業管理。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均為本會會員,地方律師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現有團體會員31個(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個人會員近14萬人。中國律師協會具有很大程度的政治色彩和政府管控性質,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的自律性組織。右圖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徽。
㈦ 北洋政府於1912年公布希么標志著中國律師制度的產生和起步
《律師暫行章程》。
2012年是中國建立律師制度100周年。100年前,在辛亥革命的推動下,北洋政府於1912年9月16日公布了《律師暫行章程》,這標志著律師制度在我國正式誕生。
伴隨著對共和制度的嚮往,律師制度的出現廢除了封建法律工作由官員擔任的傳統體制,邁出了社會追求司法獨立和公平的重要步伐。
回顧和總結中國律師制度的百年發展歷史,對於加強我國律師制度和社會法治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擬在2012年適當時間舉辦高峰論壇,以紀念中國律師制度建立100周年。
(7)中國律師多少年歷史擴展閱讀:
近現代律師制度和律師業在中國的出現的背景:
近現代律師制度和律師業在中國的出現,包含了一場由外而內、由表及裡地用西方現代意義的「律師」重塑和更新中國本土「訟師」意涵的變革活動。傳統中國雖然也曾使用「律師」一詞,而且在功能上也有職業形態相似的「訟師」,但是它們之間的含義畢竟有根本的不同。
近現代意義上的「律師」,是近現代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果實之一,它以保障人權、體現司法民主和法治精神為基本價值取向。
而在傳統中國社會,「訟師」又被貶稱為「師爺」、「訟棍」、「刀筆吏」等,是不敬「道德文章」、專長於「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辯」的道義小人,在法律文化上缺乏價值正當性。
㈧ 律師的起源
現代律師制度至少應可追溯至古羅馬時代甚至古希臘。古羅馬人發展了復雜的成文法典以及訴訟制度,包括辯護律師制度,都為近代西方法體系所繼承。由於城邦社會重視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緣故,古羅馬時代的律師享有相當崇高的地位,常代表當事人與對造或政府進行訴訟,並且講求來自希臘地區一脈相承的修辭學及雄辯術訓練,許多元老院議員都曾操此業,其中最著名者當推古羅馬名政治家西塞羅(Cicero)。
律師起源於古羅馬。共和制羅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訴訟,必須根據執政官或法務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續進行。由於法律和告示不斷增多,日趨復雜,當事人在訴訟中,特別是在法庭進行辯論時,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協助,因此,從共和制末期到帝國制初期(公元前1世紀後半期),辯護人應運而生。
至公元5世紀末,充當辯護的人,須在主要城市學過法律,取得資格。他們逐漸形成行業,組成自己的職業團體,成為專職律師。
封建制時期,多數國家廢除了古代辯論式訴訟,改用糾問式,使律師失去作用。有的國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國,雖保留律師制度,但主要只適用於宗教法院,而且律師的職務由僧侶充任。世俗法院有時也允許辯護,但也只有僧侶才能執行這一職能。
公元12世紀以後,法國禁止僧侶在世俗法院充當辯護人,代之以受過封建法律教育,經過律師宣誓、登記入冊的職業律師,但其許可權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