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歷史遺留的的老房子沒有房產證要拆遷可按什麼條例辦
首先需要確定,你所居住的房子是不是違章建築。
按規定,進行拆遷補償時,被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要給予補償。但是,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即違法建築,將不予補償。
其次,並不是沒有房產證就不能證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房產證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況需要分開說明。
1、老房子
(1)如果是農村中,由於農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沒有產權證時只要集體組織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明,證明這個房子是你的,在拆遷時也能夠得到拆遷補償款。
(2)如果是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沒有產權,那麼只能找賣給你房子的人或持有產權證的人,雙方協商房產過戶到你名下,以補正自己沒有房屋產權,否則將不能拿到拆遷補償款。
2、《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前建造的農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審議通過,1987年正式實施的,因此,1987年前建房的行為不能被認定為違法佔地,此類房屋可以要求合理補償。
3、《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建造的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房屋
2008年《城鄉規劃法》開始實施,在此之後建設房屋必須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法律不溯及既往,此法實施前建造的房屋不能輕易認定違建。
4、歷史原因,沒有辦理相關手續
房屋建造的時候是合法的,但由於不可歸咎於其自身的歷史遺留問題,沒有合法的產權證明,而被拆遷人已經在房屋內長時間地生活居住,對於這樣的無證房屋,拆遷時應當給與合理的補償安置。
需要提醒的是,由於拆遷工程所涉及的各項手續較為繁雜,倘若涉及,建議及時准備好相關資料,及時向律師咨詢相關事宜,以免損失自身利益。
㈡ 87年的無證房子現在拆遷 算有證的嗎 應該怎麼樣補償
沒有證 就依然是沒有證 但是會給補償
至於如何補償您最好直接咨詢負責拆遷您住宅的部門或公司
現在基本上是有證的 補的多點 沒證的補的少點 你們的房子為何沒證?是單位房屋 還是違章建築?
如果是單位公房 員工租住 那麼產權補償直接發給單位 由單位內部制定各戶的補償計劃 如果是違章建築 原則上不給補償 但是如果確實比較苦難 可能會考慮給一些補償
㈢ 在農村,村裡很多農房都沒有房產證,農民該咋辦
可以明確的說這是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所以在短期內不可能那麼容易解決,想要回收也不會有那麼容易。農村裡面大多數房屋都是沒有房產證的,這個可以肯定的說,特別是一些老宅子說有房產證那幾乎是不太可能,大部分房子不會有房產證。
房子會不會回收?
那對於農村裡面很多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的這種情況之下,會不會被回收或者徵用?這個問題得看不同的政策出現的問題,因為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不相同的情況之下得做出不同的反應。會不會被回收,那這個情況之下,比如說你家裡面沒有房子,你只有一個老房子,那麼他們不可能回收你這個老房子吧。
比如說你家有好幾處房子,以前有那麼一兩處房子已經是破敗不堪甚至倒塌了,那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出現什麼政策回收的情況之下,首先會保障你們有足夠的土地居住,這種情況多餘的土地會進行回收或者說給予相對應的補償。
㈣ 70年代末單位分給的平房沒有房產證現在能辦理嗎
70年代單位。分給的平房。現在是能。辦理房產證的。
㈤ 農村房屋拆遷沒房產證的怎麼賠償啊
2019年無證房屋也能拿到補償,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1.1950——1970年間建造的房屋;
2.屬於實施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政策規劃區內的房屋;
3.建房屋時依法建造,屬於合法無房產證的房屋;
4.祖輩世代傳下來的祖屋。
但有3類房屋沒有補償的:
1.屋主已不具備農村戶口的;
2.房屋已破爛不堪,不再具有市場價值的;
3.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等違建房屋。
資料擴展:
規定補償方式主要有以下3種:
1.貨幣補償。通俗來講就是你被拆遷的物業及附屬物市場價值是多少,拆遷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支付補償款,及補償錢給你。
2.產權置換。若被拆遷方要求補償房子而不是物業,這時候會根據有專業評估機構對你的房屋市場價值進行評估,拆遷方會以同等價值的房子來交換。
3.綜合型補償。結合以上兩種方式進行補差,這種補償方式主要發生在被拆遷方所需房屋價值低於原房地產價值,或者拆遷方提供選擇的房地產價值低於被拆遷房地產價值的情況下。在目前土地供給被國家壟斷的行情下,土地越來越值錢,房屋也在不斷升值,被拆遷房屋價值大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光靠產權置換或者貨幣補償已經無法得到土地使用權,故只能結合以上兩種方式進行補償。
㈥ 由於歷史遺留問題而沒有「兩證」的城鎮房屋怎麼辦
帶法院的判決書先去國土局補辦土地證,然後再不房產證.
沒有「兩證」的房子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裝修的必要條件如下:
1、貸款人須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