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說某個偏遠地區,鬧洞房,伴娘下體被塞了雞蛋和火
. .如果伴娘願意的話那是很快樂的事情,如果伴娘不是情願的就是一個悲傷的故事了,這樣玩起碼要蹲半年監獄,猥褻罪還是挺重的,當然,你底下的黃瓜再塞進去,我保證起碼是五年以上的事情
② 這世上有多少種酷刑啊
到底中國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酷刑,又是怎麼執法呢?今天要來為大家介紹,真的光看就腿軟!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里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佛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
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請君入瓮
「請君入瓮」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
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復雜的。
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奸罪,人家就會幫你准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復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後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
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冢....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飲之立斃。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棍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里,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鋸割刑罰的慘像,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形成一種十分恐怖的陰影,使人畏懼震驚。
◎灌鉛
這種酷刑,就是用鉛或錫灌入受刑人的腸子里,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③ 古中國的十大酷刑分別是哪些
一:凌遲
凌遲是公認所有酷刑中最殘忍的,因為它設計出來的初衷就是必須讓犯人在身前承受最大的痛苦才慢慢死去。具體一點就是兩個施行人從腳開始一片一片肉的割,因為人體下半身最不致命,同時又可以保證犯人的清醒,等到至少一千刀以後,才准許犯人死去。此刑為明清正式刑法,受刑人有袁崇煥。二:剝皮
顧名思義,剝皮就是把人生生活剝了。施行人從脊椎處切開犯人皮膚,然後一分為二,一般情況下犯人至少要承受從下刀開始到剝離整個背部的皮才會因為流血過多死去,生前痛苦不言而喻。
三:五馬分屍
用五匹馬,綁住人的四肢和頭部,生生扯斷。受刑人有商鞅。
四:誅十族
誅十族不算是肉體疼痛,但是心靈疼痛肯定是史無前例的,畢竟如果你聽說因為自己,十族都要被殺,那還不是生不如死?受刑人有方孝孺。
五:騎木驢
這是專門對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婦女所用的刑罰。就是在一個木驢的背上立上柱子,然後讓女性下體對准木柱,再高高墜下,直至死亡。自己腦補吧。
六:蒸煮
放在大鍋里活活燒死。
七:梳洗
實際上就是滾鐵釘的,由於鐵釘太短不傷內臟,所以絕大多數都是失血過多致死,也增加了痛苦。
八:浸豬籠
這也是對婦女不貞的懲罰之一,就是放在竹籠子里活活淹死。
九:炮烙
相傳為紂王為討好妲己所設計,就是把人放在燒紅的銅柱子上活活烤死,但實際不可考究。
十:加官進爵
用宣紙一層層糊人臉,直至逐漸斷氣而亡。
這十大酷刑是我認識非常殘酷的,實際上中國古代在特定時期和特定年代還有各種奇葩的酷刑,比如人彘、玉女登梯、碎骨等。總之酷刑千千萬,都是時代的黑暗。
④ 女子下體內藏毒被查,狡辯稱不知道誰放在裡面的,你怎麼看
但即便如此嚴厲查處冰毒,但仍有些人挺而走險,去走私貨和販賣毒品,而她們為躲避警察嚴厲打擊,簡直什麼辦法都能想得出去。這不,就會新聞報導稱,一名女子為了更好地將冰毒帶歸國,居然將冰毒藏在下身體,被中國海關查到時還死不承認稱不清楚誰放到里邊的,簡直天地一大奇事啊!
包裹的冰毒泰國的1名二十七歲的女子,本月4日過海關時,被查出來女性陰道存有包裹的冰毒,應對警察了解時,她竟說「不清楚到底是誰『忘』在裡面的」!據報道,這名女子疑是是在越南波別區的博彩行業工作中,案發當天,她穿著灰黑色上衣外套與牛仔褲子,由沙繳府中國海關入關回泰,警察看她放眼望去紅通通,猜疑很有可能吸食毒品,因而規定查驗。
這也促進許多 地區的都是在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終究這類物品或是避開為好。所以說毒品這東西真是害人不淺,作為常人,當然遠離最好,因為一旦染上毒品,後果真是不堪設想,不僅害己,也害他人,甚至最後可能家破人亡的結果發生。
⑤ 歷史上對待女性使用過那些變態的酷邢
貞潔帶
這種鐵褲衩即為古代女子的貞潔帶。丈夫外出時,怕妻子偷情,用這樣的鐵製品或銅製品鎖住妻子的陰部,讓其無法與別的男人發生性行為。體現了古代男性對女性的禁錮,表明女性不過是男性的財產。
在我國古代,對付女人的酷刑還有許多,但由於種種原因,有記錄的文字和物件不多,所以在談到酷刑的具體操作上說法也不一樣。比如,清代褚人曾談到幽閉時,介紹的方法與徐樹丕所說的剔筋的做法又不相同,他認為,椓竅,是用木椓捶擊女子的胸部和腹部,這樣,女子體內就會有一種東西下墜,堵塞陰道,她的下體就只能小便,無法進行性交。這和婦女患陰頹病(子宮脫垂)的情形一樣,都是使陰道關閉,所以叫做幽閉。
但是,褚人獲所說的婦女體內墜下來堵塞陰道的東西是什麼,並未講清楚,若把它理解為子宮脫垂或陰道前壁脫垂似乎也不大確切,因為這兩種脫垂不至於根本斷絕性交。
對此,清人吳薌又提出獨特的見解。他說,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平時不曾墜下來,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住陰道,無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還可以用針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墜。他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姓齊的乞丐醫術非常高明,人們都叫他齊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個儒生,娶的妻子卻性情極其淫盪。有一天,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從外邊回來知道了這一情況,他難忍羞辱,又不願張揚,在門外徘徊,進退兩難,煩悶至極而昏死過去。
齊叫化正好趕到,把儒生救醒,問明情況,大笑著對儒生說:「對付這種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喚出來,我給她治治病。」儒生叫門。婦人從屋裡走出來,齊叫化突然上前,用針刺中她的小腹,婦人大驚,急忙轉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後,她感到陰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從此斷絕。儒生看透世事,不願進家門,就拜齊叫化為師,雲游四方。數年後,儒生回到故鄉,得知妻子謹守門戶,不再有外遇,並且為他操持家業,井井有條,就和妻子相見。妻子痛哭流涕,誠心悔改。儒生找到齊叫化,齊叫化又給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針法扎了一針,使陰道復原如常。儒生夫婦和好,不久生了一個兒子。吳薌講述這個故事之後說,幽閉之刑和齊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區別在於幽閉能「關閘」不能「開閘」,不像齊叫化那樣開啟自如。
魯迅曾說:「從周到漢,有一種施於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於『大辟』一等。對於女性就叫幽閉,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它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所查出的材料,可能就是指徐樹丕、褚人獲、吳薌等人的著作。但是,吳薌所說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現在的人體解剖學,需要專家進一步考證。
魯迅說幽閉決非「將它縫起來」,固然不錯,但是,在任何殘忍手段都能使出來的古代社會里,縫起來的做法並不是沒有。清初亳州(今安徽亳縣)有一個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來一些蒜瓣搗碎,塞進婢女的陰道里,又用針線把陰道口縫起來。婢女痛苦不堪。鄰居們知道了,非常憤慨,一起向官府告發。
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婦,又叫來個皮匠,帶著錐子、線繩等物件,要把她的陰戶也縫起來。儒生害怕玷辱家門名聲,極力請求官府赦免。官說:「我這城門樓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來,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盡家中財物,僱用了許多工匠民夫,把城門樓修造好了。後來,當地人戲稱這城樓為「縫陰樓」。
順治年間,常州有個官員和府中的一名奶媽發生了性關系,這官員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錐子在奶媽的陰唇上鑽兩個孔,用一把鎖鎖上,把鑰匙丟到井裡。奶媽慘叫,痛不欲生,人們不得已,請來銅匠用鐵條打開了那把鎖。後來常州人說起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稱做「鎖陰奶奶」。
清代的朱梅叔還記述了他親眼見過的一樁鎖陰的事。竹墩這個地方有位沈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無賴,長大後放棄學業,專事游盪。他性情淫毒,娶妻後常把妻子的妝奩拿去變賣,得錢便到花街柳巷去揮霍。其妻閔氏,相貌端正俊美,沈某置妻子於不顧,在鄉里間到處漁色,人們畏懼他的橫暴,敢怒而不敢言。閔氏怕丈夫闖禍,經常婉言勸阻他,沈某大怒,說:「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傑嗎?竟敢這樣吃醋?」於是將閔氏剝光衣服,痛加笞責,直打得體無完膚。閔氏哀哭懇求饒命,沈某說:「今天我讓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還是未能滿足,你在家中只有我這一個男人,而我又經常不在家裡住,哪能保證你不生邪念?」說罷,就把妻子捆綁起來,取出一把鑽,在她的陰辱上兩邊各鑽一孔,用一把小鎖鎖上。
閔氏被打傷重,加上下體帶鎖,寸步難行,但害怕沈某繼續虐待,仍然堅持每天為他做飯。閔氏的哥哥有一天來看望,見妹妹步履蹣跚,面容憔悴,問她怎麼了,她無法回答,只是垂淚。小外甥女向舅舅講了母親受苦的實情,閔兄急忙回去告訴母親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約集多人,乘船來到竹墩,這時,閔氏已僵卧不起,看見母親,痛哭一場,竟氣絕而死。沈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來,族長下令抓到沈某,堆積柴薪把他燒死,才平息了眾怒。
不過,在我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仍然發生的一起駭人聽聞的「鎖陰事件」。河南省偃師縣寇店鄉白草坡村農民許幸福懷疑妻子姬某與別人私通,於一九八八年六月晚間把妻子衣服扒光,綁住雙手雙腳,給妻子注射一支卡因,之後用錐子在妻子陰部兩側各戳一個洞,澆上碘酒,用鐵鎖把兩個孔鎖在一起。
六月十五日下午,許給姬開鎖,但鎖已生鎊,他用錐子剜去鎖簧,仍未打開,只好用螺絲刀、鉗子將鎖撬開,並且不顧姬疼得死去活來,強行與她發生性關系。晚上八點,許又用同樣的方法給姬上了第二把鎖。上鎖後又迫使姬幹活,因不能行走,許又打開鐵鎖,改用線交叉系在一起,百般折磨後再鎖上,想發生性關系時就把鎖打開。姬稍有不順從,許就在她的乳房上一陣拳擊。這樣將姬虐待達二十天之久。最後,許幸福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了。(根據史料)編寫/潘衍江
⑥ 歷史上有對女子的十大酷刑嗎
一、凌遲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死。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二、梳洗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三、剝皮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四、俱五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五、烹煮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六、車裂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七、刖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關於刖刑,說法不一。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八、宮刑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九、腰斬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十、縊首
恐怖指數:★★★★ 痛苦指數:★★★★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還不詳細呀
⑦ 古代沒有姨媽巾,那人們是用什麼度過月經期的
古代的女子,他們在來月假的時候,他們一般都是用一些布條來墊在下面。這樣一來可以很好的防護這些血液的漏出,但是由於古代的這種條件比較落後,加上古代的女子,他們大多數都會參與田間的勞動,除非是一些大家閨秀,這也因此讓這些紅色的東西難免會漏出來。這也是和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系吧。 畢竟當時的生產技術有限,不會有現在的科學技術這么先進,但是他們已經懂得了這些防護的措施。
綜上所述,古代女性他們來例假的時候都是拿一些棉布來放到下面,雖然說它的效果沒有當代社會的衛生巾那麼好,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起到作用的。
⑧ 古代哪十大酷刑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斬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不要以為?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鍾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有聽過。不過十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縊首
差點忘了這種最重要的死刑...之所以說是最重要的,是因為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不過被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事實上前幾年出版的「完全自殺手冊」還推薦上吊自殺,認為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殺方式。)
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不然怎麼叫酷刑呢?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請君入瓮
「請君入瓮」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武則天其實還算是個好皇帝,只是因為她是女的,就被後世史家罵得狗血淋頭。不然她重用賢臣,懲罰酷吏,又奠定千年科舉的根基,比起後世那些亂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復雜的。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奸罪,人家就會幫你准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復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後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
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是試試看。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所以為什麼喜歡對女生施這種刑呢?我也不知道。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先在還有人在用。最近的例子是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里看到的。他有個病人,是以前黨外的大老,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癒合的空隙,據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警察拿針給扎的。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道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冢....這些出土的屍骨,都為我們見證了戰爭的殘暴。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飲之立斃。不過到底有沒有這種鳥,我也不知道。這種毒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據說拿破倫就是這樣被害的...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葯,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葯,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沒「暴力美學」可言,像凌遲、剝皮,都還要究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不過還是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吧。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另外紅樓夢里,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太平御覽》卷四九二引晉《中興書》有類似記述,五胡亂華十九國時,前秦苻健兇狠殘暴,錐鑿斧鋸等殺人刑具常備於身。南朝宋帝劉昱慣用酷刑,所用的刑具之一即是鋸。北朝北齊帝高洋平時在宮庭中羅列著大鑊、長鋸、銼碓等刑具,有人稍微觸怒了他,就要受到各種非法之刑的折磨。五代時前漢劉龑也是著名的暴君,他常使用的有刀鋸、肢解、刳剔之刑。另外,後世有時施行斬首時,劊子手砍不下犯人的腦袋,就改為用鋸鋸斷脖頸。鋸割刑罰的慘象,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形成一種十分恐怖的
陰影,使人畏懼,震驚。(請參看魯迅先生的小說:《祝福》)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⑨ 古代女子死後用雞蛋形狀的玉放陰道裡面的是什麼名稱
那是九竅玉塞的一種,叫生殖器玉塞。九竅玉是指堵塞或遮蓋在死者身上九竅的9件玉器,是古代喪葬的一種禮俗。
(9)歷史上女性下體都被塞進去過什麼擴展閱讀
1:九竅玉是指堵塞或遮蓋在死者身上九竅的9件玉器。
2:所謂「九竅」,是指人的兩隻眼睛,兩個鼻孔,兩個耳孔,一個嘴,以及生殖器和肛門。:3:「九竅玉」即塞在這些部位的9件玉器:眼塞2件,鼻塞2件,耳塞2件,口塞1件,肛門塞1件,生殖器塞1件。
3:其中,眼塞又稱眼簾,圓角長方形;鼻塞略作圓柱形;耳塞略作八角棱形;口塞如新月形,內側中端有三角形凸起,口塞不能全部含在口中,與下面所講的「含玉」不同;肛門塞為椎台形,兩端粗細不同;生殖器男性為一短琮形,一端封閉,女性為一短尖首圭形。
4:九竅玉塞源於這樣一種種信念:「金玉在九空與,則死人為之不朽」(晉葛洪《抱朴子》)。這同玉衣能使屍體不朽的說法是一致的。
5:我國古代對玉有一種近乎迷信的崇拜,總認為玉能使活人平安,使死人不朽。所以喪葬時使用玉器也是非常重要的步驟。在中國各個時期的喪葬文化中都有使用玉器祭祀,陪葬等等。
⑩ 古代女人宮刑都用什麼工具啊
其一,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
其二,幽閉術。明朝人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這就是通常所講的「幽閉」。至於是什麼器官墜落,有人認為是子宮,有人認為是陰道前壁,但這兩種脫垂並不能從根本上斷絕性交。對此,清人吳薌見解獨特,他說,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封陰道,無法性交,從而達到懲處女子的目的。
其三,騎木驢。木驢不是一種玩具,而是一種比縫陰和幽閉更具殺傷力的宮刑。縫閉和堵住陰道,不會使其喪命,而騎上木驢,則小命難保。一具橫放的鞍馬樣的小車,上面凸立一根長度尺余、直徑寸許的木筍(象徵驢毬),受刑女子坐在鞍馬上,小車推動時,下面的器械發力,聯動木筍上下伸縮,受刑的女犯被堅硬的木筍搗爛子宮和內臟,多半氣息奄奄。《水滸傳》中的王婆被判剮刑後,就有過騎木驢遊街示眾的經歷。
其四,挖陰術。挖陰,顧名思義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蠶室」里待上個把月,也就能痊癒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體內多處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較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顯得異常殘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為血流不止,而死於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識小錄》里還有「於牝剔去其筋,如制馬豕之類,使欲心消滅」的說法,此法破壞程度較小,操作起來較復雜,沒有「庖丁解牛」那兩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其五,椓竅法。椓竅,也稱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據《說文》解釋為「以棍擊伐」之意。「竅」,應該是指女性下體。椓竅,就是用這種木撅子摧殘女性陰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漢景帝時,廣川王劉去和他的王後陽城昭信殘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屍體撈出來,「椓杙其陰中」。對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殘酷程度決不亞於對男子的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