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九子奪嫡的弘晳逆案
乾隆四年(1739年),作為康熙嫡長孫的弘皙心有不甘,且朝中多有持「立嫡立長」的宗室成員黨附之。事發弘晳遭奪爵,著胤礽第十子弘㬙襲多羅理郡王,除宗籍,改弘晳名為四十六,圈禁景山東果園內。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過世,終年四十九歲。弘皙逆案是康熙末年儲位斗爭的餘波 。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帝令將參與逆案的胤祀、胤禟等人復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孫復入宗室的同時,已去世三十六年的弘晳也被恢復原名,收入宗籍。
② 關於「弘皙逆案」
指乾隆四年時發生在清朝皇室內部、為爭奪皇位而發生的一起政治奪權事件。主謀人愛新覺羅·弘皙,康熙朝太子胤礽之子。在胤礽歷經兩立兩廢變故、雍正,乾隆二帝相繼繼位後,作為康熙嫡長孫的弘皙心有不甘,且朝中多有持「立嫡立長」的宗室成員黨附之。事變很快被乾隆帝發覺,他快刀斬亂麻,迅速結案。事後弘皙遭削爵、圈禁,黨附者同遭打擊。弘皙逆案是康熙末年儲位斗爭的餘波。 劉心武把自己的研究歸納為「秦學」,並從理論上劃分出四個層次,最後落腳點還是探尋曹雪芹原來的構思,恢復《紅樓夢》原來的面貌。這與周汝昌先生的做法有異曲同工之效。半個世紀前,周汝昌先生與其兄周祜昌開始了長達數十年的《石頭記會真》的對勘工作,疏理考證、篩洗粗陋,終於出版了這部浩繁的書籍,其目的就是為了恢復曹雪芹《紅樓夢》的真文本意。但劉心武先生不同於周汝昌先生的是,他有自己的特點。 第一,真正使探佚走向了文學化、故事化 劉心武先生是一位作家,他的紅學探佚具有其他人不可比擬的優勢,就是文學化、故事化。探佚並不是像一般人的理解,只是對《紅樓夢》具體的情節和人物作一些索隱和考證,而是有更高的追求。還是讓我們先看一看從事探佚學研究的梁歸智的解說:「因為探佚的具體操作固然是『顯示原著中情節和人物命運的基本輪廓和脈絡』,但這種『顯示』並不是探佚的最終目的,它的終極目的是通過情節和人物命運的探討以『顯示原著整體精神面貌的基本輪廓和脈絡』,這也就是『悲劇性質、價值觀念』等『形而上』層面的『清醒的認識』。 紅學界的一個大問題是大多數研究者缺少藝術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因而不能進入《紅樓夢》的思想和藝術殿堂,不能與曹雪芹的心靈作深層的對談,也就是不『解其中味』。」 梁歸智先生所說的「大多數研究者缺少藝術感悟力和深邃的思考力」,在劉心武先生那裡不但不缺少,反而是優長。劉心武自己也這樣認識到這一點,他說:「我有我的優勢,我會寫小說,我把我的研究成果以探佚小說形式發表。」劉心武就是根據脂硯齋殘言斷語的簡單而又模糊的提示或點撥,生發出了「秦可卿故事新編」。這是他比其他搞探佚學的人更能贏得普通讀者或觀眾歡迎的重要原因。
③ 弘晳逆案的介紹
弘晳逆案指乾隆四年時發生在清朝皇室內部、為爭奪皇位而發生的一起政治奪權事件。
④ 弘皙事變
弘皙事變,說事變不很妥
歷史上一般稱之為弘皙逆案
弘皙逆案
弘皙
愛新覺羅弘皙,康熙的孫子,廢太子胤礽的兒子,被封為理親王,乾隆四年時曾有著名的弘皙逆案,後被剝奪親王爵位。
雍正六年,弘皙進封理親王。雍正45歲才當皇帝,當的時間非常短,過了十三四年就暴卒,突然死亡,到目前為止,死亡原因是歷史學家也說不清楚的。他死後就把皇位傳給了乾隆。乾隆當皇子的時候,他的哥哥弘時因為圖謀不軌結交父親的政敵,被雍正殺了,所以他和其他的兄弟們都不問政事,害怕父親猜疑,因此乾隆上台後,政治上不牢靠,很多封疆大吏他都不認識,皇族內部也缺乏對他的支持,但他很聰明,一上台之後實行了一個政策叫「親親睦族」。在雍正朝,人們為了爭奪皇位仍然在廝殺。康熙在位時十四阿哥很明顯得到康熙重用,康熙死後他正在伊犁,他是鎮遠大將軍,是得了軍政要職的一個人物。另外還有兩個人物也很厲害,一個是八阿哥,一個是九阿哥,這兩個人是奪權老手,在太子時期兩個人就蠢蠢欲動,在太子被廢之後這兩個人也是當仁不讓要爭奪皇位,跟雍正也較勁,雍正當上皇帝後還跟雍正較勁,雍正也就對他們兩個狠下毒手把兩人害死。乾隆目睹了他的父親,他的祖父兩朝的權力斗爭,就覺得要穩定政治局面,先要從皇族內部撫平傷口,就實行了親親睦族的政策。就是對過去的事情既往不咎,所有活著的這些皇族的人我都予以善待,同時和皇族奪權有關聯的官員,我一律予以赦免,能赦免就赦免。
但乾隆四年發生了弘皙逆案。廢太子年紀很大,因為他是老二,康熙活的很久,生的子女非常多,康熙是眼看著這弘皙長大的。康熙不但喜歡胤礽,也喜歡他這個孫子,非常喜歡。弘皙的父親經歷了兩次被立為太子,兩次被廢掉,內心會怎麼想?他開始隱忍不發,但是到了乾隆四年,三春過後,弘皙就發起了一次對乾隆權力的大沖擊。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弘皙逆案。乾隆快刀斬亂麻的了結了這個逆案,撲滅了他們這次政變陰謀。而且乾隆聰明在哪裡?他撲滅以後,不向社會公布,消滅了所有重要檔案,現在清史檔案館里查不到。但是留下很多蛛絲馬跡。這就是有名的弘皙逆案。弘皙當時在奪權之前,在乾隆三春之後的第四春,還沒登基,就公然設立了內務府七司。乾隆說查出來弘皙自立內務府七司,七司就包括太醫院。
弘皙逆案發生的時候,弘皙是安排在鄭家莊的王府里,也等於是軟禁。可是這個王府非常之大。弘皙等於已經被剝奪帝孫的政治價值了,但是皇族之間給他的安排還是超出我們的想像的。昌平鄭家莊,現在叫鄭各庄,不知道還有沒有這個遺跡。這個地方大小共王府189間,飯房、茶房、兵丁住房多達1973間。怎麼可能疏而不漏呢?再加上歷史上有記載,弘皙已經很大了,他父親雖然被圈禁,也有很多女性和他一起生活,不止有正配也有很多偏房。他有一個福晉生病了,請太醫診病時,胤礽曾經用礬水寫了密信,這也是後來被告密後才發現的。這在清史上是有明確記載的。
乾隆後來怎麼說弘皙呀?這可是現在史書記載下來的,乾隆說:「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乾隆都形容他為帝孫,是他最大的政治威脅。而且乾隆特別傷心在哪裡?就是參與弘皙謀反的,不但不服他父親當皇帝,而且還不服他當皇帝。這里不但有廢太子弘皙,竟然還有他父親最信任的幾個親王的本人及他們的兒女。
弘皙被處死,削爵,乾隆讓胤礽第十子弘勩襲郡王。
⑤ 雍正帝剛死,弘皙卻能輕易拉籠眾多舊臣謀反乾隆帝,這是為什麼
「九子奪嫡」的欠佳政冶危害太大,立即危害到我國政治制度的一切正常運行,雍正皇帝為了更好地預防相近事情的再產生,特意創造發明了「密建皇儲」規章制度,將選中繼任者的遺像嵌入匣盒裡鎖上,放進乾清宮正中間,「光明正大」牌匾以後,待皇上大行以後,由王工重臣開啟匣盒誦讀遺像,繼任者克成大統。
最終簡易說一下,於本案子相關的一個人,他便是平郡王彭福,這人為多羅克勤郡王岳托之子孫後代,媽媽曹佳氏乃曹寅之女,紅樓夢作者之姑媽也。彭福被任職此案主審官僅四天,便沒有再次案件審理本案。彭福本在雍正皇帝階段便得到重擔,政冶發展前途本一片光輝,殊不知他也是乾隆皇帝限定宗室支配權現行政策的受害人,喪失「政治生命」的他,年僅四十歲便鬱郁而終。乾隆皇帝特意分配自身的大阿哥前往吊喪,並輟朝兩日以表悼念。這對一位郡王而言早已是巨大的「榮恩」了。殊不知它是乾隆皇帝針對這名昔日朋友兼「同學們」的愧疚,唯一能做的事兒。
⑥ 歷史上弘暫逆案是怎麼回事
乾隆四年九月,乾隆帝以一個非常含糊的罪名「諸處夤緣,肆行無恥」,將堂兄、正黃旗滿洲都統弘升「押解來京,交宗人府」。
後,宗人府上奏乾隆——乾隆十六叔、庄親子允祿與多個堂兄弟弘晳、弘升等「結黨營私,往來詭秘」,議請分別予以懲處。如何結黨營私?往來詭秘所為何事?沒講。
乾隆——「見朕於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恐怕即推測)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王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
弘晳「有不軌之心,因事未顯著,是以從輕歸結,以見小懲大戒之意」,乾隆決定革去弘晳親王爵,還可以回鄭家莊居住,禁遠行。
不久,巫師安泰供出弘晳曾問「准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等語」。
「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等語」這樣的話就令人玩味了,雖然沒有實際行動,也沒有動用巫蠱之術,但是說「其心當誅」並不為過。本就是親王了,還能如何升騰,或者說您還要怎麼折騰。
所以乾隆根據如上證據,判斷並裁定弘皙「心懷異志」,「其所詢問妖人之語俱非臣下所宜出諸口,所忍萌諸心者,擬以大逆重典,以彰國法,洵屬允當」。
既然乾隆擔心「尾大不掉」下面的人自然會替皇上綢繆分憂的,所以有本奏:弘晳曾「仿照國制」,在府中擅自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議、掌儀等司,以己為聖尊,與朝廷相抗。「弘晳罪惡」,「尤為重大」。
乾隆:圈禁地點由鄭家莊,改為景山東果園內。開除宗籍,改名為四十六。
至此,弘晳逆案審理完畢。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⑦ 康熙最牽掛的孫子,深受雍正重用,為何卻被乾隆囚禁至死呢
無情最是帝王家,說的一點也不假!最被康熙看好的那個孫子,最後下場頗為凄慘。
在康熙帝的一百多個孫子當中,他曾是康熙最看重,最得寵的那個,自幼被康熙帶在身邊培養教導,對他寄予厚望。說到這,肯定有很多人在疑惑,這說的不是乾隆皇帝弘歷嗎?那你就錯了,當他享受著這份厚愛時,還沒有弘歷什麼事呢。
弘歷雖然也有幸隨康熙入宮,掐手指算都能算出來,也就不到一年的時間,相比弘皙而言那算不上什麼,弘皙無論受寵程度還是與康熙相伴時間以及感情之深厚,都是乾隆皇帝所無法比擬的,乾隆一生心高氣傲,這也是自詡為康熙親自培養的乾隆所不能容忍的。
在歷史上被稱為“弘皙逆案”事件,就此讓弘皙的命運遭受劇變,經此沉重打擊後,昔日意氣風發的弘皙鬱郁寡歡,一病不起。乾隆七年,弘皙就病逝在幽禁之地,享年四十九歲。
結語
弘皙本來能力出眾,前途一片光明,隨著其父倒台,失去實現政治抱負的機會,不甘心於命運,最終在乾隆時期鋌而走險,被幽禁而死,結局和其父非常相似。由此也可以反映出清宗室為爭奪權利不惜鋌而走險,在“九子奪嫡”畫上了句號。又來一件“弘皙逆案”,弘皙的悲劇,其實從康熙時期就已經開始。
⑧ 愛新覺羅·弘晳的逆案始末
關於這件在清史中鮮有記載的、卻事關康熙晚期儲位爭奪餘波的皇室內部的斗爭,清史專家楊珍在其專著《清朝皇位繼承製度》中有詳細敘述:
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後金汗權建立後一個多世紀中,歷經天命、崇德、順治、康熙、雍正等各個時期,先後完成由後金汗權向清朝皇權、由地方性政權向全國性政權的重大轉變。在此期間,圍繞皇位繼承問題出現的權力斗爭連綿不絕,而康熙朝後期儲位之爭,以及因此引發的雍正初期清除朋黨,期限規模和斗爭的激烈程度,都已超過順治朝及清朝入關之前。發生在乾隆四年(1739年)的弘晳事件,則是高峰過後泛起的最後一道波瀾。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儲制度確立前夕,由康雍二帝開啟的秘密建儲制度取代嫡長子皇位繼承製度的歷史進程,尚未終結,兩種皇位繼承製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觀念與價值取向,還在人們頭腦中交互影響與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權集中與強化的程度,較康雍時期進一步提高,即將達於極致。因此,弘晳案既帶有前朝儲位斗爭的深刻印跡,也呈現出這一時代背景所賦予的特色。
現存史籍記載顯示,弘晳事件的經過並不復雜,從發現到審結,只有數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過,隨著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對該案的認識,卻有一個由表及裡,不斷深化的過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諸處夤緣,肆行無恥」的含混罪名,將奉差在外的正黃旗滿洲都統弘升革職鎖拿,「押解來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諂事之人,朕若宣示於眾,干連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當。故朕仍盡親親之道,不肯暴揚。」這是「福寧首告弘晳一案」事發之起,乾隆帝採取慎重的態度,對於被牽連者予以保護,並告誡說:「此後王公宗室等,當以弘升為戒,力除朋黨之弊,念切國家,保全宗室之顏面」。福寧的身份不詳,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員,或是其屬下 。
十月初,宗人府議奏,康熙帝十六子庄親子允祿與其子輩弘晳、弘升、弘昌、弘晈等人「結黨營弘,往來詭秘」,議請分別予以懲處。乾隆帝認為,允祿「惟務取悅於人,遇事模稜兩可」,至其與弘晳等人私相交結事,「朕上年即已聞知,冀其悔悟,漸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結。」不過,「朕看王乃一庸碌之輩,若謂其胸有他念,此時尚無可料其必無。」乾隆帝還指出,弘晳等人「見朕於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王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他首次披露,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本年遇朕誕辰,乃制鵝黃肩輿一乘以進,朕若不受,伊即將留以自用矣。乾隆帝決定,允祿免革親王,但革去親王雙俸及議政大臣等職;弘晳革去親王,仍准於鄭家莊居住,不許出城;弘升「永遠圈禁」;貝勒弘昌、貝子弘普、公寧和革爵,寧郡王弘晈仍留王號,「永遠住俸」。其實,此時乾隆帝已發現弘晳「有不軌之心,因事未顯著,是以從輕歸結,以見小懲大戒之意」,也就是說,在他的眼中,「惟以諂媚庄親王為事」的弘晳,還夠不上該案的主犯。
不久,從事邪術活動的巫師安泰在受審中供出,弘晳曾向他問詢「准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等語」,這使弘晳所犯事由的性質,有了改變。乾隆帝據此認為他「心懷異志」,「其所詢問妖人之語俱非臣下所宜出諸口,所忍萌諸心者,擬以大逆重典,以彰國法,洵屬允當。」同時,又發現弘晳曾「仿照國制」,在府中擅自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議、掌儀等司,這種做法儼然含有以己為聖尊,與朝廷相抗之意,以致乾隆帝認為「弘晳罪惡」,較允祀允禟等人「尤為重大」。至於允祿,除去發現他「將官物私自換與弘晳」外,並無新的罪證,仍維持原處罰;弘升等人亦同。對弘晳的處處於是進一步加重:圈禁地由原鄭家莊府邸改於毗鄰皇宮的景山東果園內;除宗籍,改名為四十六。至此,該案以弘晳作為犯事主角,審理完結。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終年49歲。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將允祀允禟復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孫復入宗室的同時,已去世36年的弘晳也被恢復原名,收入宗籍。
弘晳案的出現,有深刻的政治背景。有必要對案中人的有關情況,做一概析。
以往對於康熙朝晚期儲位之爭及雍正繼位問題的考察中,弘晳是一位為人們所忽略的人物。
允礽之子弘晳生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七月,生母是允礽的側福晉李佳氏。其嫡母瓜爾佳氏沒有生子,逝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七月。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允礽病故後,被追封為理親王。雍正帝以弘晳生母「奉侍二阿哥有年,人甚淳謹,著封理親王側妃。乾隆帝稱弘晳為允礽嫡子或長子,其來有自。
弘晳向為皇祖所鍾愛。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第二次廢太子後,人們曾有因:「皇長孫頗賢」,允礽可能再次被復立的傳言。允礽第二次被廢黜不久,弘晳的嫡長子,康熙帝的嫡重孫永琛出生,這無疑又為人們將弘晳與康熙帝傳位問題相聯系,增加了一條紐帶。
允礽共有12子,弘晳排行第二。長子與弘晳同母,長弘晳3歲,11歲殤。第三子弘晉逝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年22歲;第四子、第五子皆幼殤,未命名。第六子弘曣與弘晳嫡長子永琛同年而生,比弘晳小18歲。所以,話語睚三年(1725年)六月,允礽去世半年後,雍正帝仍有「密親王(允礽死後封)子孫年幼,諸事未諳」之語,因當時除去年已32歲的弘晳外,余者皆未成年。這種狀況,使實際具有長子身份的弘晳在允礽諸子中鶴立雞群,格外突出,成為無可爭議的允礽的繼承人。
如果允礽不被廢黜,弘晳則將承繼大統。即使是乾隆帝本人,在其晚年也仍然承認這一點,他說:「且理密親王(弘晳)幸而無過,竟承大統,亦不過享國二年,其長子弘晳,縱欲敗度,不克干蠱,年亦不永,使相繼嗣立,不斷年間,連遭變故,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
據《李朝實錄》載,康熙帝死後,人們有如下傳聞:「康熙皇帝在暢春園病劇,知其不能起,召閣老馬齊言曰:『第四子雍親王胤禛最賢,我死後立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氣象,必封為太子。』……又曰:『廢太子皇長子性行不孝,依前拘囚,豐其衣食,以終其身。廢太子第二子朕所鍾愛,其特封為親王。』言訖而逝。 上述傳言不足信,但卻透露出一個重要信息:
二廢太子後,因康熙帝喜愛弘晳,所以逐漸出現將三立允礽之說,並流傳很廣,達到朝鮮。
在人們對胤禛繼位普遍表示懷疑的情況下,胤禛下屬人員以上述傳言為藍本,炮製出康熙帝喜愛弘歷,因而最終傳位胤禛之說,為後者並非名正言順的繼位作辯護、找根據。事實上,既然康熙帝並未因鍾愛弘晳而三立其父允礽為太子,他也不會因喜愛弘歷,而傳位於他並未予以特殊培養,而且年已45歲的胤禛。
雍正帝繼位後,為改變自己在朝中的孤立處境,並集中力量打擊允祀允禟集團,在對允礽父子予以防範的同時,還盡可能地加以安撫。他將弘晳封為郡王,讓其移住京城以北20餘里的鄭家莊。關於雍正帝著意籠絡弘晳的做法,《李朝實錄》中也有記載:「康熙皇帝即封廢太子之子為王,新皇以在邸時宮室服御,金銀臧獲及王府官屬,一並移給。又放廢人(指允礽),使之詣哭殯次,旋即就錮。」廢太子允礽於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死於紫禁城內咸安宮禁所,終年51歲。雍正八年(1728年)弘晳晉為理親王。
弘晳案發後,乾隆帝稱弘晳「亦不過昏庸無知之人耳」。這並非事實。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一月,在宮中股役的正白旗工匠華色,因違反康熙帝有關規定,按照大內式樣,為弘晳偷制琺琅火鏈,故被帶枷杖笞後流放,負責宮中製作的養心殿監督王道化、趙昌等亦因失查而受懲罰。康熙帝對此案很重視,但處理此案時,並未觸動弘晳,對他採取了保護態度。華色原曾「在二阿哥處服役」,此次弘晳是通過一位太監,向他傳達製作之事。這表明弘晳的交結面很廣,雖然其父被廢而受拘禁,但他自恃受皇祖的寵愛,竟然置皇祖禁約於不顧。華色知法犯法,則從一個側面說明允礽父子仍頗有勢力,令有畏懼。
雍正帝在位期間,對宗室反對派成員無不予以嚴厲制裁,在這種政治氛圍下,為保全性命,弘晳不敢流露其不滿情緒,滿族高層統治成員即便對雍正帝有關舉措(如對允祀、允禟等大批宗室成員嚴厲鎮壓)有不同看法,也同樣不敢有所表示。乾隆帝繼位後,針對雍正帝施政中的失誤,採取了一系列糾偏措施,對受到懲處的宗室成員予以寬大處理,以期徹底扭轉雍正帝所造成的孤立被動局,重新獲得滿洲貴族上層的支持擁護。這是其糾偏舉措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乾隆帝一再標榜的所謂「盡親親之道」,「敦睦一本,加恩九族」的實質所以。於是允礻我與允禵從拘禁處獲釋,乾隆二年(1737年)又被分別封為輔國公;允祀、允禟、延信、蘇努等人的子孫重被收入玉牒,賜與紅帶子;此外,乾隆帝還採取了其他相關措施。
帝於繼位初期寬大處理前朝遺案,大力改善與宗室成員關系的高速方針與舉措,這在客觀上為弘晳等人以隱晦或間接的方式,宣洩壓抑多年的不滿情緒,創造了有利氛圍。弘晳「仿照國制」,於府中私設內務府下屬司衙,製造臣工所禁用的鵝黃肩輿作為向乾隆帝生日進獻的禮物,他在乾隆帝面前「毫無敬謹之意」,被拘禁在宗人府聽審後,「仍不知畏懼,抗不實供」等等表現出弘晳骯心胸坦湯不懼權威威脅。
四年(1739年)十月,乾隆帝指出,允祿、弘晳等人「私相交結、往來詭秘」一事,「朕上年即已聞知」。時間到了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因永璉病故,乾隆帝令從正大光明匾額後撤出立其為皇儲的密旨,並將此事論題知允祿、弘晝及軍機大臣等。這等於宣告儲位已空。
總之,乾隆帝弘歷是雍正的庶子,而弘晳是康熙帝實施嫡長子皇位繼承製過程中既得利益庶長孫,同時對皇長子重獲皇位存有猜疑。(乾隆曾罵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嫡子,居心甚不可問。)
允祿是康熙帝第十六子,生於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母為順懿密妃王氏,蘇州人。允祿「精數學,通樂事,承聖祖指授,與修《數理精蘊》」,並曾教侄兒弘歷使和火器。允祿在康熙帝諸子中年齡較小,沒有捲入康熙朝晚年諸皇子對儲位的角逐。與其眾多皇兄比,允祿生性較為安靜,熱衷於學業技藝,權力慾望相對小些。這也是康熙帝年幼諸子普遍具有的一個特點。雍正帝去世4天後(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頒布的遺詔中說:「庄親王心地醇良,和平謹慎,但遇事少有擔當,然必不至於錯誤。」反映了雍乾父子對於允祿的共同看法。
雍正帝繼位後,在清朝最高統治層中十分孤立,少數幾位於康熙朝晚期儲位之爭中保持中立,且在權勢上不曾對他構成威脅的皇弟,便成為他極力攏絡的對象,允祿即其中之一。元年(1723年)二月,雍正帝以允祿承繼皇太極之孫博果鐸為嗣,襲封庄親王,並針對王公大臣中有「謂朕鍾愛十六阿哥」的議論,予以駁斥。終雍正朝,允祿先後掌管內務府、宗人府事務,並擔任八旗都統等職,始終受到信任。乾隆初年,允祿與果親王允禮及鄂爾泰、張廷玉等人同為輔政,總理事務;其本人「食親王雙俸」;特別是當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允禮去世後,允祿在皇叔輩中的地位,已然首屈一指。允祿因弘晳案受到貶處後,又擔任過玉牒館總裁、掌理宗人府等職,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去世,終年73歲,賜謚恪。
弘晳案中弘升等四位同輩人的有關情況,根據《愛新覺羅宗譜》等史籍記載,簡述如下。
弘升是恆親王允祺第一子,生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線為側福晉劉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為世子,照貝子品級。雍正年間曾管理上駟院、鑲白旗事務,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辦理旗務時「並不實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嚴加訓誨」。乾隆帝繼位後,重新啟用弘升,授予正黃旗滿洲都統,兼管火器營事務。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案發,弘升受到懲處,但在晚年重受信任,任頭等侍衛、領侍衛內大臣等職。乾隆十九年(1754年)去世,終年59歲,賜謚恭恪。
弘昌是怡親王允祥第一子,生於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生母為側福晉瓜爾佳氏。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為貝子。乾隆帝稱弘昌「秉性愚蠢,向來不知率教,伊父怡親王奏請圈禁在家」,允祥死後才被雍正帝釋放,乾隆帝繼位後晉封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貝勒,逝於三十六年(1771年),終年66歲。他是被捲入弘晳案件的4位同輩參與者中,惟一一位身後未得賜謚者。不過,從他的率直性格與作風看,或許當其父在世時,他已公開流露對雍正帝繼位的看法,允祥怕惹事端而將其拘禁在家。
允祿第二子弘普生於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六月,生母是側福晉李氏,因其長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實際上是允祿的長子。乾隆帝繼位後,他被封為貝子、掌鑾儀衛事、管鑲藍旗滿洲都統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雖因弘晳案牽連,革去貝子,解鑾儀衛任,但當月即封為奉恩鎮國公,翌年擔任宗人府右宗人。他逝於乾隆八年(1743年),終年31歲。去世當年被追封世子,賜謚恭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允祿死後,弘普又被追封為和碩庄親王。
弘晈是怡親王允祥第四子,生母是嫡福晉兆佳氏,他與堂兄弘普同歲,生於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五月。雍正八年(1730年)八月,即其父去世3個月後,弘晈被封為寧郡王。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晳案發後,乾隆帝認為弘晈本應革退王爵,但「此王爵,系皇考特旨,令其永遠承襲才」,故從寬保留王號。弘晈死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終年52歲,賜謚良。
綜上所述,捲入弘晳案的5個宗室成員之中,允祿深受雍乾二帝的倚信,弘普是允祿之子;弘昌、弘晈之父則是雍正帝最為信任,並予以特殊榮寵的怡親王允祥;弘升之父恆親王允祺雖是允禟的同母兄,但並未參與儲位之爭,因而當雍正帝繼位後,允祺基本上未受打擊。也就是說,在雍正帝清除允祀、允禟及其眾多追隨者的斗爭中,上述宗室成員不僅未曾受到迫害,反而還是不同程度的獲利者(弘升的情況略有不同)。可是,他們卻對廢太子允礽的長子孫,本有希望繼承皇位的弘晳深懷同情,與之交往密切,這與雍正帝長子弘時竟站到皇父政敵允祀允禟集團一邊,何其相似!所不同的是,弘時的政治態度與他在皇位繼承中的失意,有因果關系,而允祿等人則是雍正帝繼位的受益者,居然也站到雍正父子的對立面。這就表明,雍正帝清除政敵的殘酷行徑十分不得人心,除去受打擊者的家屬及其眾多同情才外,甚至連雍正帝的親信允祿本人,以及允祿和雍正帝最倚重的心腹允祥兩人較年長的兒子們,也都對此不以為然。乾隆帝繼位後,對大部分受到雍正帝迫害的宗室予以平反,政治氛圍一度相對寬松,允祿等人長期被壓抑的不滿,以及對遭到迫害者懷有同情等復雜情緒,終於得以有所表露,並與弘晳的耿耿於懷與希冀之心,一拍即合,最終釀成弘晳事件。康雍時期儲位之爭的餘波在乾隆初年仍有顯現,足見這場因儲位而引發的政治斗爭影響久遠。
值得注意的是,捲入弘晳案的5位宗室成員,除去允祿外,其餘4位弘晳的同輩有,有3位是長子(弘升、弘昌、弘普),一位是嫡子(弘晈)。具有長子或嫡子身份的宗室成員,同情、支持廢太子的長子弘晳,這一現象不能僅僅視為偶然巧合。它多少反映出,清朝入關近百年後,滿洲貴族對於宗法制嫡長子觀念的看法,已發生變化,從抵觸轉向接受。
弘晳不甘心其父的失敗結局,在皇權的集中與強化即將達於極致的客觀形勢下,顯露不臣之心,無異於以卵擊石,自取敗亡。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乾隆初年仍然健在的中一位康熙朝儲位之爭的失敗者允礻題。他從拘禁地被釋放後,一改以往桀驁不馴之態,故被晉封為恂郡王,任正黃旗漢軍都統,總管該旗覺羅學,「甚屬恭恪,竭誠供職」。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允礻題以68歲高齡去世,賜謚勤。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允礻題嫡子弘明生子,是為其嫡孫。弘明向為皇祖所喜愛,康熙五十八年(1719的)夏,康熙帝曾為之一手操辦婚事。弘明之子出生數月後,雍正帝去世,允礻題隨即獲釋。允礻題為嫡孫命名永忠,體現出他對皇考康熙帝的深深懷念與忠誠不貳之志,同時,也透露出他決意改弦更張,謹慎行事,以度餘生的想法。皇位繼承製度變革中的巨大波折,致使允礻題與皇位失之交臂,而皇權的強大威懾力與強制力,又迫使他不得不深藏心中積憤,貌似恭順,以苟全性命,求得善終。此中感受,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允礻題的政治態度,也深深地影響了他的子孫後代。其實,這種情況在遭受雍正帝打擊的宗室中,帶有一定普遍性。
乾隆帝對弘晳案的處理方式,頗具特點。除去對弘晳本人終身禁錮外,其他人多又予以任用,而且無不使之善終。他接受雍正帝的教訓,審理此案時既採取寬大方針,又晝不泄露內情,縮小其影響,以便與其繼位後即行實施,並已初見成效的「敦睦一本」,加強宗室團結的方針,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乾隆帝也極不願因弘晳案發,致使人們重提康雍之際儲位斗爭之事,實際上,這正是他的大忌之處。當然,乾隆帝所以對弘晳案予以寬大處理,根本原因還是皇權已極度集中與強大,他能夠牢牢控制所有臣工。弘晳等人縱有不滿與抵觸情緒,但無從動搖他的絕對統治。所以,乾隆帝也完全不必像雍正帝那樣,以反對派進行嚴厲打擊與重處。
弘晳案是乾隆帝弘歷儲位之爭的康熙期極度競爭對手,弘歷乾隆即位時,為皇帝之爭迅速了結康、雍、乾時期綿延數十年的太子之爭,永遠畫上句號。
⑨ 弘晳逆案的事件始末
乾隆初年,正值秘密建儲制度確立前夕,由康雍二帝開啟的秘密建儲制度取代嫡長子皇位繼承製度的歷史進程,尚未終結,兩種皇位繼承製度所代表的不同思想觀念與價值取向,還在人們頭腦中交互影響與作用。另一方面,清朝皇權集中與強化的程度,較康雍時期進一步提高,即將達於極致。因此,弘晳案既帶有前朝儲位斗爭的深刻印跡,也呈現出這一時代背景所賦予的特色。
現存史籍記載顯示,弘晳事件的經過並不復雜,從發現到審結,只有數月(乾隆四年九月至十二月)。不過,隨著案情逐步被揭露,乾隆帝對該案的認識,卻有一個由表及裡,不斷深化的過程。
四年(1739年)九月,乾隆帝以「諸處夤緣,肆行無恥」的含混罪名,將奉差在外的正黃旗滿洲都統弘升革職鎖拿,「押解來京,交宗人府」。乾隆帝指出,「伊所諂事之人,朕若宣示於眾,干連都多,而其人亦何以克當。故朕仍盡親親之道,不肯暴揚。」這是「福寧首告弘晳一案」事發之起,乾隆帝採取慎重的態度,對於被牽連者予以保護,並告誡說:「此後王公宗室等,當以弘升為戒,力除朋黨之弊,念切國家,保全宗室之顏面」。福寧的身份不詳,很可能也是宗室成員,或是其屬下。
十月初,宗人府議奏,康熙帝十六子庄親子允祿與其子輩弘晳、弘升、弘昌、弘晈等人「結黨營弘,往來詭秘」,議請分別予以懲處。乾隆帝認為,允祿「惟務取悅於人,遇事模稜兩可」,至其與弘晳等人私相交結事,「朕上年即已聞知,冀其悔悟,漸次散解,不意至今仍然固結。」不過,「朕看王乃一庸碌之輩,若謂其胸有他念,此時尚無可料其必無。」乾隆帝還指出,弘晳等人「見朕於王加恩優渥,群相趨奉,恐將來日甚一日,漸有尾大不掉之勢,彼時則不得不大加懲創,在王固難保全,而在朕亦無以對皇祖在天之靈矣。」他首次披露,弘晳「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本年遇朕誕辰,「乃制鵝黃肩輿一乘以進,朕若不受,伊即將留以自用矣。」乾隆帝決定,允祿免革親王,但革去親王雙俸及議政大臣等職;弘晳革去親王,仍准於鄭家莊居住,不許出城;弘升「永遠圈禁」;貝勒弘昌、貝子弘普、公寧和革爵,寧郡王弘晈仍留王號,「永遠住俸」。其實,此時乾隆帝已發現弘晳「有不軌之心,因事未顯著,是以從輕歸結,以見小懲大戒之意」,也就是說,在他的眼中,「惟以諂媚庄親王為事」的弘晳,還夠不上該案的主犯。
不久,從事邪術活動的巫師安泰在受審中供出,弘晳曾向他問詢「准噶爾能否到京,天下太平與否,皇上壽算如何,將來我還升騰與否等語」,這使弘晳所犯事由的性質,有了改變。乾隆帝據此認為他「心懷異志」,「其所詢問妖人之語俱非臣下所宜出諸口,所忍萌諸心者,擬以大逆重典,以彰國法,洵屬允當。」同時,又發現弘晳曾「仿照國制」,在府中擅自設立內務府下屬機構會議、掌儀等司,這種做法儼然含有以己為聖尊,與朝廷相抗之意,以致乾隆帝認為「弘晳罪惡」,較允祀允禟等人「尤為重大」。至於允祿,除去發現他「將官物私自換與弘晳」外,並無新的罪證,仍維持原處罰;弘升等人亦同。對弘晳的處處於是進一步加重:圈禁地由原鄭家莊府邸改於毗鄰皇宮的景山東果園內;除宗籍,改名為四十六。至此,該案以弘晳作為犯事主角,審理完結。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弘晳去世,終年49歲。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將允祀允禟復其原名,本人及其子孫復入宗室的同時,已去世36年的弘晳也被恢復原名,收入宗籍。
⑩ 弘皙逆案是什麼事件
弘皙逆案
弘皙
愛新覺羅弘皙,康熙的孫子,廢太子胤礽的兒子,被封為理親王,乾隆四年時曾有著名的弘皙逆案,後被剝奪親王爵位。
「帳殿夜警」之後,又發生了許多戲劇性的變故。上面提到四個月後,胤礽復立為皇太子。但「帳殿夜警」一事倘不是康熙親自發現的,那麼,是誰向康熙告的密?康熙始終不曾揭破此謎。當時隨扈皇帝的諸王子里,年齡比較大的是大阿哥胤 (三十六歲)和十三阿哥胤祥(二十二歲),他們都屬於反皇太子的陣營,在秋獮營帳中的位置應該接近父王與皇儲,因此很可能是他們向康熙告的密。胤 很快又被三阿哥揭發,是他利用蒙古喇嘛魘了皇太子致瘋,後來果然在他的府邸里搜出了用來鎮魘的木偶多具,康熙盛怒之下將他削爵圈禁,他的餘生在圈禁中度過,雍正十二年六十三歲時死於禁所。胤祥的遭遇很奇怪,他在康熙三十三年第一次分封王子時因為還小,未受封可以理解(那一次只封到十三歲的八阿哥),但在太子復位後康熙四十八年的分封里,連十四阿哥都受了封,惟獨他未受封,這情形一直持續到康熙薨逝,雍正上台後他才受封為怡親王;康熙為何不封他爵位?在未予說明中,我們可以悟出,他在「帳殿夜警」事件里一定是扮演了告密者的角色,這角色為父王所需要,卻又為父王從內心裡鄙視厭惡。而雍正對他的重賞重用,恐怕也是內心裡感謝他「虧得告密出了個『帳殿夜警』事件,要不胤礽說不定就真從千歲變成萬歲了」。
胤礽在度過「帳殿夜警」的危機以後,最終還是沒有獲得康熙的信任,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宣布胤礽復立後「狂疾未除,大失人心,斷非可託付祖宗弘業之人」,再次將他拘執看守,近四十歲的廢太子此後也就在圈禁中度過餘生,雍正二年五十一歲時死於禁所。胤礽二次被廢後,八阿哥一度覬覦儲位,鬧出許多風波,但未得逞。康熙以立儲失敗為訓,不再公開對接班人的選擇,有的歷史學家稱他是嘗試秘密立儲,有許多證據顯示,他秘密選定的接班人是十四阿哥,但突然襲來的死亡,使他的苦心付諸東流,其結果是一般人最沒想到的四阿哥登上了寶座,是為雍正皇帝。雍正上台後,陸續對他認為是威脅自己地位的兄弟下毒手,被修理得最厲害的是八阿哥與九阿哥,他將他們削去宗籍,一個被叫作阿其那,一個被叫作塞思黑,這兩個滿語惡名究竟是什麼意思,民間有說是「狗」與「豬」的,史家有考證出是「俎上凍魚」與「討人厭」的,總之是將其「臭名遠揚」,後來這兩個人都突然吐瀉身亡,演出了康熙子嗣間骨肉相殘的最陰冷一幕。十四阿哥是雍正的同母兄弟,民間傳說是雍正通過步軍統領隆科多在對其他王子封鎖康熙病危消息的情況下,將康熙遺詔「傳位十四王子」中的「十」描改為「於」的,又說遺詔里寫的是名字,十四阿哥的名字是示字旁一個貞,四阿哥的名字是示字旁一個真,則作偽的手法為從「正大光明」匾後取出遺詔,將「貞」描改為「真」,但歷史學家指出,將遺詔放在「正大光明」匾後面直到皇帝駕崩才能取看的做法恰是雍正才定下的規矩,康熙時並無此舉,而且十四阿哥與四阿哥的滿文書寫方式差異明顯,當時的詔書全得滿漢文對照很難描改;但又有歷史學家說已查到故宮檔案,雍正公布的康熙傳位於他的遺詔並非一個句子而是很長一段文字,不過經對比研究,疑點很多,而且那滿文似乎是從漢文回譯的,與當時先有滿文再漢譯的規矩不合,所以,仍可得出雍正矯詔的結論;其實,雍正登基不久就把擁戴他的隆科多、年羹堯治了罪,這顯然是為了「堵嘴」,也無異於自曝其心虛。十四阿哥的命運比八阿哥、九阿哥略好,他先被派去守陵,後被圈禁,到乾隆時復爵直至郡王,活到六十八歲才死。
廢太子在雍正二年就死了,但關於他的故事仍在繼續。這就像曹寅死了,曹家的故事還要繼續搬演下去一樣。實際上頭一個故事始終籠罩著,或者更准確地說,決定著第二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