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周代的宗法制度在我國古代宗族制度的發展史上具有什麼樣的歷史地位
摘要 您好宗法制當時影響:①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結合.保證王權的穩定,保證貴族的特權; ②與分封制互為表裡,建立封建等級政治結構
❷ 宗法制 內容 地位 時期
內容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地位:"宗法"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系,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范,是一種宗族之法,也稱族規。它源於氏族社會末期父系家長制的傳統習慣。西周初期,周公"制禮作樂",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統化,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時期: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系貴族間關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理解: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我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夫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長繼承製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為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這些諸侯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為卿大夫。諸侯對於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以天子為根基的宗法系統。
❸ 高一歷史:請問什麼是宗法制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系貴族間關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里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如此,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就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級。
以周王為首的姬姓貴族,在整個貴族階級中占居首要的地位。但是這並不排斥異姓貴族。一方面,宗法制度的原則,通行於所有的百姓貴族;同時,在姬姓貴族與異姓貴族之間,還要通過婚姻關系,結成親戚之國,用以加強聯系。這種通婚關系,是對宗法關系的補充。
❹ 西周分宗法制的歷史作用是什麼
分封制:通過層層分封的辦法,周天子便建立了從上到下的以周王室宗族為中心的姬姓家族聯合異姓貴族對全國土地和人民的統治權,同時也完成了財產和權力在統治階級內部的瓜分。各方諸侯以周王為共主,對周天子有朝拜、納貢賦、供勞役、助出征等義務;周王將土地和人民賜與諸侯,既有保護諸侯權利的義務,也有剝奪諸侯爵位、削地和貶爵的權力。西周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王權要比夏商集中得多,對鞏固西周王權有積極作用;但諸侯國也有其相對的獨立性,終於造成後來春秋戰國時期王權的衰落和諸侯權力的膨脹。
宗法制:按照宗法制度的組織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統治者,又是全體姬姓宗族的「大宗」,得到全體宗族的敬仰和支持,故可以鞏固統治。宗法制利用貴族的血緣關系的親疏、長幼、嫡庶來確立其在政治上的尊卑、貴賤、上下等級關系,確立各級貴族的政治經濟特權范圍,以防範統治階級的內部斗爭,從而維護了各級奴隸主貴族的統治秩序;但是也造成了重等級和地位,而不重德行和才能的風氣。
回答者: 宇文皓羽 - 二級 2010-8-24 23:04
西周宗法制的基礎是血緣!核心是分封制!它的產生維護中央政權的穩定!
西周宗法制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系貴族間關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里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回答者: lin19880811 - 二級 2010-8-24 23:23
、宗法制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系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宗法制的基本內容有二。
其一是「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禮記·喪服小記》),按照宗法制原則,周王嫡長子有繼承權,其他諸子有的受封為諸侯,有的在畿內分得采邑,稱為別子。他們分別在自己的封地內建立宗廟和相應的政權機構,分成若干新的別宗,受封的別子實際上成為這些別宗的始祖,他們的封地和爵位也由嫡長子繼承,成為別宗的宗子,相對周天子而言,他們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內則為族長,是「大宗」。
其二為「尊祖敬宗」。尊祖:歷代祖先以始祖為中心,按昭穆制排列,都有一定地位。敬宗:「宗子維翰(干),宗子維城。」(《詩經·大雅·板》)
產生的積極作用:
按照宗法制度的組織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統治者,又是全體姬姓宗族的「大宗」,得到全體宗族的敬仰和支持,故可以鞏固統治。宗法制利用貴族的血緣關系的親疏、長幼、嫡庶來確立其在政治上的尊卑、貴賤、上下等級關系,確立各級貴族的政治經濟特權范圍,以防範統治階級的內部斗爭,從而維護了各級奴隸主貴族的統治秩序;但是也造成了重等級和地位,而不重德行和才能的風氣。
❺ 宗法制的主要內容、特點、作用是什麼
內容:宗法制是與分封制互為表裡的具有政治性質的制度,是周人把血緣紐帶同政治關系結合起來的一種制度。
特點: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確立了嚴格的大宗小宗關系。
作用:有利於統治階級內部穩定和團結,強化了以大宗為代表的貴族地位。
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系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
中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❻ 宗法制是什麼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此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
(6)歷史宗法制的地位是什麼擴展閱讀:
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系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
中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❼ 為什麼說宗法制是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呢
因為
中國古代的宗法制
是中國古代文化比較講究的高級形式
當中國境內混入了大量胡人後
漢胡結合的後代發生的文化退化就不再講究宗法制了
雖然滿蒙人在中國的朝代也效仿宗法制
但在後來的北洋時期就廢棄了
到了現代的黨制就沒有了正宗的宗法制的講究了
……
所以
宗法制是一個時代文化的講究標志和內涵
當生物學中的人類發生兩類物種混合後代時
就會導致人的生理和文化的退化而失去人的特姓
譬如中國今天的網路文章被屏蔽的字詞
就是落後民族滿清的特徵
充分說明了
我們今天仍然是清朝時期後續或者是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