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診病歷醫生寫錯導致意外險被拒賠,怎麼辦
急診病歷醫生如果寫錯的話導致意外這應該屬於醫療事故,在醫療事故中應該按照1:15的規定來進行賠償和處理。
B. 醫生寫錯病歷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醫生寫錯病歷一般要承擔民事賠償法律責任。但如該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的行政處分。若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醫療機構篡改、偽造、隱匿、毀滅病歷資料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開除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 醫生給病歷寫錯了
醫生寫錯病歷的責任主要有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醫生寫錯病例首先要承擔修改的民事責任,另外,如果患者要求醫生修改,醫生拒不改正而被患者投訴了的,可能還要承擔被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行政責任。此外,如果醫生故意寫錯病例,以此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D. 病歷醫院被寫錯我該怎麼辦·1萬百度分求助
一個小小的問題搞得這么復雜,主要是醫院的過,但也不排除農合管理人員的刁難,畢竟這么大點的事情讓患者多次千里奔波,也太不人道了,況且又不是編的造假,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的。你可以設法和農合管理人員溝通,是可以就地解決的。醫院相關人員的極端不負責任,讓你來回奔波,應該負主要責任,你可以要求給予相應的賠償------可以藉助媒體的力量。當然,就看你有沒有這個心力和時間了。
如果你要再次到醫院改病歷,建議先弄清要改什麼,怎麼弄,爭取一次弄好。同時你可以理直氣壯的向醫院索賠。
多條腿走路,別太死板了。能想法在本地解決了最好---這也不是沒有可能呀。。。。
祝接下來會順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