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朝代和國家的區別什麼是中國,怎樣給中國下定義怎樣給中國人下定義
「朝代」是指政府,但因為過去沒有主權概念,「朝代」一詞也有主權色彩。「國家」是當時洋務運動時,由日本傳入的外來詞,是主權實體的意思。
「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
「中國人」是指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國籍的人。
中國歷史含義: 1、國家史(中華民國開始至今)2、地區史(中國土地上發生的事件)3、漢民族史(傳說中的黃帝開始至今)
支那(中華)人是指發生在中國,由所有民族輪奸漢族後生下的雜種便是支那人,支那人認為成吉思汗、康熙、是支那人的祖先。
② 什麼是國家的歷史類型
什麼是國家的歷史類型
國家的歷史類型問題,是指國家的分類問題。系統地對國家進行分類,最早是從亞里士多德開始的,他以掌握國家權力的人數多少為標准,把國家分為三類:君主國、貴族國、民主國,他又以國家所謀求的目的不同,把國家分為正常的與**的兩類。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提出了劃分國家的歷史類型的基本標准,即社會經濟基礎和階級實質。按照這一標准,國家的歷史類型,是對建立在同一類型的社會經濟基礎和統治階級的一切國家的共同特性的概括。在這些生產方式中佔主導地位的階級分別是奴隸主階級、地主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因此,國家的歷史類型相應地分別是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2、革命和改革的區別國家歷史類型更替的基本方式和途徑是政治革命。政治改良是社會政治變化的另一種方式。但是,它不是國家歷史類型更替的方式和途徑。一般地說,革命與改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革命表示國家政權從一個階級轉移到另一個階級手中,而改良是在不改變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情況下,通過局部的,個別的某些現狀的改善來緩和社會矛盾。第二,革命的發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歷史的必然現象。而改良則是在被統治階級的壓力下,迫使統治階級實行某些讓步的政策。第三,由於革命的根本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必須用暴力手段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它是一種激烈的社會變動。而改良則是漸進的,是一種和平的,局部的改造的過程。一切剝削者類型的國家,都是通過社會變革更替的。3、奴隸制國家奴隸制國家是人類歷史上出現的第一個剝削階級專政的國家。奴隸制國家是建立在奴隸主佔有制經濟基礎上的上層建築。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是奴隸主不僅佔有全部生產資料,而且還佔有生產者——奴隸本身。奴隸主佔有制社會的這種階級結構,就必然地形成奴隸階級同奴隸主階級的尖銳矛盾,自由貧民與奴隸主之間也存在著矛盾和斗爭。實質是奴隸主階級對努力的專政。古代東方的奴隸制國家,如埃及、巴比倫、亞速、波斯等國,都採用君主制,即所謂東方暴君制。在這種國家裡,全部國家權力在形式上屬於世襲的君主,他通過復雜的軍事官僚機構來管理國家。在古希臘的城邦國家——雅典,則採用奴隸主階級的民主制。表現為「人民大會」具有很大權力和公職人員是由選舉和抽簽產生的。在古羅馬和斯巴達這樣的奴隸制國家中採取的貴族制。表現為由奴隸主階級中少數顯要貴族組成元老院(古羅馬)、長老院(斯巴達)掌握重要權力。
③ 國家在我國產生的標志是什麼歷史
1。國家概念和特徵
恩格斯論述的國家概念總共有兩點,「一.就是它按地區來劃分它的國民」;「二.是公共權力的設立」,前者構成了「國家的基層單位」,後者「已不再同自己組織為武裝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
但對於中國古史,恩格斯的論述有一定局限性,比如「按地區來劃分它的國民」,並不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恩格斯是以歐洲古典古代社會為例作出的結論.作為討論或衡量一個國家形成的標志,第二點既"公共權力的設立",倒是可以作為國家形成的標志.因為作為國家形成的主要標志,就是公共權力的設立,恩格斯本人在論述雅典國家的產生時,也是強調這一點的。德國羅曼·赫爾佐克《古代的國家——起源和統治形式》一書,也提出真正可作為識別國家的標準的,乃是長期設立的統治機構,這個統治機構,也就是恩格斯所說的「公共權力」,兩者之間沒有什麼差別。
謝維揚教授對早期國家,尤其是中國早期國家作了專門研究,提出早期國傢具有如下特徵:第一,早期國家擁有一個中央集權的最高政治權力中心,或者稱之為統治者或統治集團。他借用基辛(R. M. Keesing)的話說:在這個制度的頂端是一位國王,國王形式上統治整個社會,他既具政治權威又具神聖性,國王授權給頭目管理各個地方。第二,早期國家擁有與其中央權力的實施相適應的行政管理和政治機構,包括官署、軍隊、監獄等。辨別一個社會有無正式的行政機構存在的標志之一是稅收,沒有稅收,國家機器無法維持。第三,早期國家社會分層高度發展。社會分層大致相當於通常所說的「階級分化」,其細微差別在於它還不肯定社會分化已導致真正的階級產生。第四,早期國家有針對某個固定地域實行統治的概念,即早期國傢具有領土觀念。只要是在其領土內生活的人,它都有管轄權。第五,早期國家有支持其合法統治地位的國家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是公開的,對大眾有巨大影響力。此外,早期國家直接從原始社會演化而來,是這一演化發生後的最初階段③。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講,「公共權力」或曰統治機構,也就是「國家形式」,它包括了兩個方面,即國家管理形式和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管理形式,主要的是指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亦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政體」;國家結構形式是指國家的整體和部分之間,中央機關和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的形式。
2.中國國家形成的認識和識別
從以上關於國家形成表述來看,我們可以清晰的對中國國家形成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識別
中國國家的形成,政治經濟制度的全面確立是秦朝,但其形成過程卻在春秋戰國。而中國上古國家的確立是夏朝,其形成過程應在夏朝以前。
以謝維揚教授對國家的闡述,我們可以與關於國家形成的一般原則做一對比
一般國家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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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權力中心 部落聯合體
政治機構 部族世襲的官僚制度
社會分層高度發展 刑法制度
早期國家有領土觀念 部族方域和巡狩朝覲制度
國家意識形態 國家宗教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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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中國國家形成的脈絡,(當前正在進行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和中國文明探源工程正在尋找更多的證據)
第一,中國早期文明產生的背景是部落間的聯合。
《史記·五帝本紀》說:「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慣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
「蚩尤最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咸歸軒轅。」
軒轅氏指黃帝氏族或部族,蚩尤可能屬於東夷集團,炎帝則屬於炎黃集團內部的反對力量。歷史上著名的「黃帝戰蚩尤」和「炎黃之戰」正是這一歷史場景的反映:
「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藝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征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擒)殺蚩尤。」
從某種程度上講,國家的形成並不單單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結果,而是隨著文明的發展,要不斷地進行包裝總公秩序化的過程,這種"秩序化的過程"就是國家形成的准備.
第二,部族領域和巡狩制度。
五帝時期是部族對部族的管轄,各部族相對固定地居住在某個地區之內,因而這種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緣統治的成分。也就是說,凡是居住在特定居域內的部族都必須服從帝的統轄,除非他的部族離開落聯聯盟的方域。
比如舜「肇有十二州,封十有二山」,「茫茫禹跡劃九州」的說法。把「九州」、「十二州」機械地理解為「按地域劃分國民」是不符合實際的,因為當時的人們生活在部族中,隨部族而遷徙。緣於此故?我們的先人為何反復聲稱禹作九州、舜作十二州呢,恐亦事出有因。所謂九州、十二州是一種部族領域的劃分,每一個部族都有自己大致的勢力范圍,對疆域范圍的認定是維護部族間秩序的需要。「禹作九州」的實質是按地域劃分部族。按地域劃分部族是中國上古國家的重要特徵之一。
帝」之所以受到各部族的擁護,是因為他維護了部族間的秩序,維護秩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巡狩。巡狩制度是在舜的時候創立的。據《尚書·堯典》載,從舜的時候起「五載一巡狩」,巡狩時間的安排是相對固定的:
「歲二月,東巡守(狩),至於岱宗,柴。望秩於山川,肆覲東後……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
「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岱禮。」
「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初。」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如西禮。」
《史記·五帝本紀》也有相近的記載,並說「五歲五巡狩,群後四朝」。鄭玄解釋說:「巡狩之年,諸侯見於方岳之下;其間四年,四方諸侯分來朝於京師也。」由此觀之,「巡狩」與「朝覲」是一個制度的兩個方面,前者是監督,後者是服從。正是這種巡狩、朝覲以及部族方國對帝王的貢納制度,構成了帝王部族與被統治部族的政治關系。巡狩制度是按地域劃分部族的延伸和政治化。
第三,官僚制度的創立
大約在舜的時候開始創建了官僚制度。根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舜繼承帝位之後,看到禹、皋陶、契、後稷、伯夷、倕、益、彭祖、夔自堯以來功勛卓著,卻未有官職,覺得有些不妥,於是開始設置百官。任官的時候並非作為帝王的舜一個人說了算,而是由各部族推舉,然後由帝王決定,譬如,舜問四岳:「有能奮庸美堯之事者,使居官相事。」眾人都舉薦禹:「伯禹為司空,可美帝功。」舜同意眾人的意見,對禹說:「嗟,然!禹,汝平水土,維是勉哉。」禹跪拜叩首,要把司空的職務讓給後稷、契、皋陶等人。舜決定道:就這樣定了,你接受任命吧!其它官職任命的情形大致與此相似,先後任命的有:棄為後稷,契為司徒,皋陶為士,垂(倕)為共工,益為司虞,伯夷為秩宗,夔為典樂,龍為納言。據說,當時任命了22人。官僚機構建立之後,國家政治呈現出前所未見的昇平景象:
「皋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伯夷主禮,上下咸讓;垂主工師,百工緻功;益主虞,山澤辟;棄主稷,百穀時茂;契主司徒,百姓親和;龍主賓客,遠人至……四海之內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這里所說的「明德」就是指設立官僚機構以後帶來了社會秩序的大變化,使社會進入了一種前所未有的文明之境。
這種官僚制度的特點是「世官」,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世卿世祿」或「族卿族祿」。所謂棄為後稷,我們不應該理解為僅僅棄一個人當過主管農作的官僚,而是說棄所代表的姬姓部族曾經擔任這方面的職務,直接的擔當者就是周族的部族首領,父死子繼,世世相傳。在這里,國家公共職能是由各部族分擔的,既受到各個部族的互相評價,也受到帝王的監督和制約。到了皋陶的時候,這大好的局面更加輝煌:「俊乂在官,百僚師師,百工惟時,撫於五辰,庶績其凝。」
第四,刑罰制度的創立
舜在執政的時候還建立了刑罰制度。
《尚書·堯典》說:「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第五,國家宗教的建立
從歷史文獻的記載看,中國上古國教建設始於顓頊時期。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顓頊「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潔誠以祭祀」。這幾句話言簡意賅,明確地記載此時建立了相關的祭祀制度,並賦予了祭祀制度相應的內涵。繼顓頊之後居統治地位的是帝嚳所代表的部族。據《史記·五帝本紀》說,帝嚳時期繼續穩定推行顓頊的事業,「歷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迎送日月是指創立了弦、望、晦、朔的歷法,並且建立了迎日送月的制度。具體情形在商周宗教活動中有生動反映。到了帝堯的時候,國家宗教制度建設得到進一步發展。《尚書·堯典》和《史記·五帝本紀》對此均有細致的載錄,《史記》的文字更加平順,茲引述如下:
「乃命羲、和,敬順昊天,數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時。分命羲仲,居郁夷,曰暘谷。敬道(導)日出,便程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中春。其民析,鳥獸字微。申命羲叔,居南交(郊)。便程南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鳥獸希革。申命和仲,居西土,曰昧谷。敬道(導)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虛,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鳥獸毛毨。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昴,以正中冬。其民燠,鳥獸氄毛。歲三百六十六日,以閏月正四時。信飭百官,眾功皆興。」
這段文字詳述了堯的時候,從迎送日月過程中進一步發展了歷法制度,確定了每年的日、月、四季,以及每個季節的星象和物候。雖然我們不宜將「歲三百六十六日,以閏月正四時」作機械式的理解,但可以肯定此時進行了歷法方面的重大建設。而在人類古代文化中,歷法制度從來都是宗教制度的組成內容,歷法官員正是神職人員。帝堯年老的時候,命令舜攝天子的職位。舜攝政之後,馬上行使了一套嚴整的國教典禮儀式。《史記·五帝本紀》說:「舜乃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辯於群神。」從描述的內容看,很像是商周時期的郊祀制度:祭祀的神靈有上帝、六宗、山川、群神,而以上帝為核心。郊祀制度是中國上古國家宗教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標志著信仰體系和祭司制度的形成,標志著中國上古國家宗教的最終創立。
3.關於中國上古國家形成期的地域人群特徵
我們的人文始祖黃帝生活在大約距今3400年前到距今5000年前,與其同時期的總體有炎帝和蚩尤.《國語·晉語》說「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姜水大致在現今陝西的岐山、扶風和武功等地的渭水流域,徐旭生等認為黃帝最初的居住地約在炎帝所居地望以北的陝西中部偏北地區,而關於蚩尤也多有記載,。《逸周書·嘗麥解》雲:「蚩尤於宇少昊」,《左傳·定公四年》社註:「少昊虛,曲阜也」。曲阜亦即今山東曲阜左近。總體說來,蚩尤的居住區域大致在今天的山東西部一帶。
對於蚩尤,後人對他的評價卻遠遠低於炎、黃二帝,概而言之,是貶抑多於減褒。例如:《尚書·呂刑》雲:「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大戴禮記·用兵》雲:「蚩尤,庶人之貪者也……昏欲而無大厭者也。」漢代著名的史家司馬遷也指責「蚩尤最為暴」,「與其大夫作亂百姓」①。更有甚者,《漢書·古今人物表》乾脆將蚩尤劃入了「下下愚人」之列。這與我國一元論的傳統歷史觀不無關系,20世紀20年代,隨這我國考古的不斷發現,人們對蚩尤的認識突破舊有的框架。開始客觀地審視蚩尤與炎黃的關系.
事實上在當時的中華大地上,有許多族群在活動,大家都需要爭生存,互相之間發生一些沖突是必然的的,誰應該服從誰?梁啟超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他從一些古籍中查到堯、舜、禹等人不斷地討伐南方的三苗的記載,就發現這並非是甚麼平亂,而是北方的華夏集團和南方的苗蠻集團之間的生存競爭,沒有甚麼正義與非正義之可言。他認為從黃帝開始,到禹建立夏朝為止,這一千多年的中華古史中的第一大事,就是「華苗二族之消長」。這就徹底推翻了從黃帝以來中華古史的一元論,認為地非一統,人非一族,恢復了歷史的真面目。他的看法,可以稱為二分法,就是把當時的中華大地大致劃分為南北兩部分,以苗族代表南方,華族代表北方。他不是專業史學家,這種二分法也比較粗疏,概括不了在當時中華大地上各族群活動的情況。但是他能首先突破一元論,開風氣之先,還是十分可貴的。
徐旭生提出了在《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中提出"三大集團"更接近歷史真實.他認為:古代中國部族的分野,大致可分為華夏、東夷與苗蠻三大集團。華夏族地處黃河中游兩岸中原地區;東夷族地處山東、安徽境內及其東部沿海地區;苗蠻族地處長江中游兩岸的兩湖及江西地區。三大族不斷接觸,始而相鬥,繼而相安,血統與文化逐漸交互錯雜,終於同化,形成一種融合而較高的民族文化──華夏文化。
華夏文化是不是就是華夏人擔任首領呢?按照以前勝者為王的觀點,我們一直這樣看待,其實不然.真實情況是:仍由不同的集團輪流做莊。
炎黃之爭是華夏集團內部的紛爭,以黃帝的勝利與炎帝的失敗而告終。涿鹿之戰是華夏與東夷兩個集團的決戰,黃帝擊敗了東夷集團的首領蚩尤,蚩尤被殺。以後堯、舜又戰勝了苗蠻集團,但東夷出身的舜卻做了首領.以後的夏王朝是各個集團聯合建立的,但首領是南方人,不是華夏集團的人。商王朝是東夷人建立的.從歷史人物看,孔子出身於東夷,而老子出身於苗蠻,但他們卻奠定了中華幾千年的文明基礎.
繼徐旭生的三分法,台灣學者胡耐安在《中國民族志》一書中,提出了四分法是:華夏集團、東夷集團不變,苗蠻集團改稱為荊吳集團,另加一個百越集團(《中國民族志》一書,台灣商務印書館於1964出版)。
不管怎樣,中華古民族的形成至少有三個人文始祖,炎帝,黃帝和蚩尤.各集團力量此消彼長,互相競爭,互相融合, 到了秦漢,中華大地上的各個集團已經融合成為一個混血的民族----華夏族
4.夏商周國家的特徵
我國歷史上夏商周三代,已進入有文字可考的文明時代了,從夏代起就已形成了基本的國家,經過商朝奴隸制的發展,西周達奴隸制的鼎盛時期,整體上講,從五帝到三王,是中國原始社會解體和國家產生的時期.
在禹之前的部落聯盟中,一直採取"禪讓"形式,及至禹雖讓位與益,但禹之子啟奪得王位,並殺掉益。從此,中國歷史上的「禪讓時代」結束,王位「世襲」制開始。既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夏,盡管疑古辨偽學者對此持懷疑態度,但考古發掘材料證明,在我國原始社會末期已發現了初顯的「世襲制」現象.
禹前後"禪讓"與「世襲」經過反復斗爭,到禹子啟終於把「世襲制」奠定下來,標志著我國歷史進入奴隸制國家時期.
夏商周時期具有典型的國家特徵了
夏朝是一個奴隸制國家。奴隸主是由氏族貴族轉化而來,處於統治的地位。廣大勞動者為奴隸身份。國家機構主要是奴隸主為保護他們的既得利益而管制鎮壓奴隸的工具。國王亦稱天子,其下有「百吏」,主要官吏有羲氏、和氏,掌政教和農業;有牧正、庖正、車正等,分掌畜牧、膳食、車服等事;六卿掌軍事。又有法律和刑罰,著名的監獄叫做「夏台」,用於鎮壓反抗行為。
商的國家機構比夏代更加完善。主要表現在宮制、軍隊和刑罰三個方面。商王是最高統治者,獨攬大權。王之下設相,也叫做家宰,是百官之長,輔佐商王以統治全國。相之下有小耤臣、耤臣、小眾人臣等,管理農業生產:有工、多工,管理手工業生產:有卜、史、巫、尹等,為卜筮、記事之官;有馬、射、多射等,為統領軍馬征戰之武官。商朝的軍隊龐大,有一定的編制。甲骨文記載,商王一次出兵三千或五千人,有時多達一萬三千人。又記載商王編軍隊為左、中、右三師,士兵主要由平民組成,有時也有奴隸在內。商朝的地方政區是以原有的部落或方國為單位,一般稱作邑或方,以其頭人為方伯,統治地方。後代稱作諸侯。
商朝的監獄很多,刑罰很殘酷,這是奴隸制度發展的反映。甲骨文中有「幸」字,作「」,象桎梏;有「執」字,作「」,象一人雙手帶梏。有「囚」字,作「」,象有人被關押在監牢中。商有《湯刑》,為成文法,刑罰很殘酷,有肉刑、死刑和流放等。死刑有剖腹、脯醢(f鵫ǎi甫海)、炮烙等,還有劓殄(ti醤覥),可能是族誅。
以上分析整體看來,上古時代是中國的國家形成期,夏具有國家的性質,以部落聯盟為主,到商前期仍採用部落聯盟的形式,後期已開始稱王,並以「方國的形式執行統治,」國家以進一步完善,到周則採用分封制,既封國聯盟。
④ 對於一個國家的歷史是怎麼劃分的
以地域為主吧
在東亞這片土地上生活著漢,朝鮮,蒙古等眾多的民族,它們的歷史也是互相交織在一起的,沒有明顯的界限。
在東亞大陸是以漢族佔主體並以漢文明問主導,漢族的統治占絕對優勢。蒙古在歷史上相當一段時間內都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所以它們之間就沒有明顯的地域分別。但是13世紀蒙古族就取代漢族在東亞佔主導地位。
韓國的歷史當然是局限在朝鮮半島上,它從來都沒有在中國大地有過什麼影響。
⑤ 我想問問怎麼介紹一個國家的歷史從哪些方面介紹老外的課上要做PPT,無從下手啊。就說紐西蘭吧
先說地理位置,紐西蘭在大洋洲,有南島和北島組成,首都是惠靈頓 再說人,包括人種,民族之類的,紐西蘭上的人本土人種應該是毛利人,後來白人登陸,人種比率發生極大變化, 由此就可以講白人登陸以前的傳統土著文明,再講白人登陸之後的變化,還包括他為什麼叫紐西蘭,既然叫新,以前一些定有西蘭這個地方,由此可以想到是誰佔領了這里,這個國家又是怎樣獨立的
⑥ 如何從一個國家的歷史來推斷一個國家法律制度屬於哪個法系
法系
還原
1、法系的概念和類別
法系是在對各國法律制度的現狀和歷史淵源進行比較研究的過程中形成的概念。當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個: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法律為代表的社會主義法系。其他的法系還有伊斯蘭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猶太法系、非洲法系等。對資本主義法影響最大的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2、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羅馬法系、法典法系、羅馬-德意志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大陸法系最先產生於歐洲大陸,以羅馬法為歷史淵源,以民法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為主要形式。大陸法系包括兩個支系,即法國法系和德國法系。法國法系是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建立起來的,它以強調個人權利為主導思想,反映了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社會經濟的特點。德國法系是以1896年《德國民法典》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強調國家干預和社會利益,是壟斷資本主義時期法的典型。
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和地區除了法國、德國外,還包括義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大陸國家,也包括曾是法國、西班牙、荷蘭、葡萄牙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如阿爾及利亞、衣索比亞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國家,國民黨統治時期的舊中國也屬於這一法系。
大陸法系的特點:
(1)全面繼承羅馬法:吸收了許多羅馬私法的原則、制度,如賦予某些人的集合體以特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有權的絕對性,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權利;侵權行為與契約制度;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結合制度等。還接受了羅馬法學家的整套技術方法,如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人法、物法、訴訟法的私法體系,物權與債權的分類,所有與佔有、使用收益權地役權以及思維、推理的方式。
(2)實行法典化,法律規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確立法與司法的分工,強調制定法的權威,一般不承認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學在推動法律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法學創立了法典編篡和立法的理論基礎,如自然法理論、分權學說、民族國家理論等,使法律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任務由法學家來完成。
3、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英國法系,是以英國自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它的普通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英美法系首先起源於11世紀諾曼人入侵英國後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現的普通法。
英美法系的范圍,除英國(不包括蘇格蘭)、美國外,主要是曾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緬甸、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馬來西亞等。中國香港地區也屬於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特點:
(1)以英國為中心,英國普通法為基礎;
(2)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遵循先例;
(3)變革相對緩慢,具有保守性,「向後看」的思維習慣;
(4)在法律發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體系龐雜,缺乏系統性;
(6)注重程序的「訴訟中心主義」。
4、兩大法系的比較
首先,法的淵源不同。
其次,法的分類不同。
第三,法典編纂的不同。
第四,訴訟程序和判決程式不同。
最後,在法律術語、概念上也有許多差別。
⑦ 歷史上什麼時候開始有「國家」的概念在這之前呢
如果是中國的話,開始有「國家」概念,應該是戰國時期,雖然當時仍然有個周天子,但是名存實亡,而且那時候的人都是自稱某國人,而不是周朝人,且各國都有自己的文字、貨幣、法律、軍隊等,已經等同於一個國家~!
⑧ 歷史教學中如何形成歷史概念
歷史概念是人們在認識歷史事件和歷史現象的基礎上,抽象概括而成的,他揭示了歷史現象的本質,是人們對歷史事件、歷史現象、歷史人物的本質和內部聯系的認識。在表述歷史概念時,既要體現歷史事物的時、地、人和事的核心內容,又要揭示歷史事物的性質和意義。我們在教學中必須引導學生透過現象看本質,由表象到本質,形成清晰完整的歷史概念。 在歷史教學中,形成歷史概念有著第一位的重要性,是歷史教學的核心內容。歷史所記載的事物涉及古今中外,包羅萬象,博大精深,還有涉及知識面廣,歷史發展過程充滿復雜性。如多樣性和統一性,偶然性和必然性,曲折性和規律性以及因果聯系性,紛繁復雜。在歷史教學過程中,部分學生對於一些歷史概念模糊不清,頭腦中只有一些雜亂無章的、孤立的時間、地點、人物等,缺乏明晰的認知,甚至感到無從下手,摸不到頭緒,直接影響了學生的能力水平。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如何具體地幫助學生,正確地理解和掌握歷史知識,形成正確的歷史概念是基本途徑。使學生牢固的掌握歷史概念是加強歷史基礎知識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我認為學生掌握的歷史概念越多,就越能夯實基礎知識。 我們要形成歷史概念,就得依靠教師的教學方法。歷史教師在講解教材的過程中運用敘述法、描繪法、談話法和講解法的時候,還要對歷史事物進行內容的分析,情節的比較,再從比較和歸納得出明確的結論和科學的評價。這些闡明歷史事物的現象,揭示歷史事物的本質,從而形成歷史概念,只能運用各種教學方法才能達到這個目的。總之歷史概念就是對歷史現象的科學概括,他反映歷史現象的本質特點和內在聯系。在教學中,如何使學生形成歷史概念,基方法簡要歸納起來可分為分析法、歸納法、比較法。 第一種方法:分析法。 分析就是剖析,就是將歷史事實的內容把它各個方面的真相或構成歷史事件的各種條件和因素進行條理化的說明。歷史概念揭示了歷史事物和歷史人物的本質,又是通過具體歷史事件、歷史現象、歷史人物體現的。學生要掌握歷史概念,就必須對歷史事件、歷史現象、歷史人物有具體的了解,才能對其作出分析和評價。在分析歷史現象的基礎上形成概念,是人們掌握歷史事物的重要前提之一。歷史概念有內涵和外延之分,形成歷史概念必須掌握二者之間的聯系,從而抓住本質而形成歷史概念。例如分析「洋務運動」,需要把各個條件和因素加以說明。洋務運動是在清王朝面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清政府統治集團內部出現了一部分主張在維護清朝統治的前提下,引進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使中國走向富強的洋務派掀起了一場自救運動。內憂即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外患即英法對中國的侵略。為探索新的出路,尋求新的對策,洋務派進行了自強,求富運動,這是洋務運動的內涵。然後再幫助學生分析洋務運動的外延。從1861年曾國藩創辦安慶軍械所開始,到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結束,洋務派所實踐的如創辦近代軍事工業、民用工業、建立近代海軍、創辦近代軍事學校、選派留學生出國深造都是。洋務運動的最終結局如何呢,經過分析,由於只學習外國先進的科學技術,而沒有改變社會制度,最終未能使中國走上富強的道路,甲午中日戰爭以中國的失敗而告終,同時也宣告洋務運動破產。在對洋務運動的目的、過程、結果進行分析後得出正確的評價,從而形成洋務運動的歷史概念。 第二種方法:歸納法。 新課程的理念是,以學生為主體,所以在涉及教法的同時更多的關注學法指導,其中歸納法是形成歷史概念的基本方法。歸納法是指從個別事實走向一般概念、結論的思維方法,運動歸納法能對教材中的知識進行系統整理,建立起立體的知識結構,形成正確的歷史概念,便於學生理解和掌握,還能揭示歷史事物前後的內在聯系,培養學生的能力。例如「孔子思想」歸納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的思想,「仁」在孔子的思想體系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教育上,孔子主張「有教無類」,認為不分貴賤,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力,變「學在官府」為「學在私塾」。孔子的私學打破了受教育對象的地域、族類和家庭出身的限制,擴大了教育的社會基礎,尤其是滿足了平民入學受教育的願望,適應了社會發展的要求。然後按教科書概括「孔子思想」,學生比較容易理解記憶。教學實踐證明,從具體到抽象的歸納法是幫助學生形成歷史概念的基本方法。 第三種方法:比較法。 使用比較法是解釋歷史教材的一種重要方法,有助於學生明確歷史概念的獨特性,以避免概念混淆。所有歷史事件、歷史現象、歷史人物在歷史中所處的地位、作用都不盡相同,因此,老師要把相似的概念中最本質的特徵找出來進行比較,通過比較幫助學生在歷史課堂情境中把握不同歷史概念的內涵,發現歷史概念之間的聯系與區別,進而深化對歷史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還可以復習原有的概念,更好的理解新的概念。如講到美國共和制。通過設置「英國君主立憲制和美國共和制比較表」讓學生對兩個制度的內容進行比較,不但加深了學生對共和制的理解而且掌握了不同概念比較的思維方法,對民主的形式與內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對學生歷史思維能力和學習方法有較好的導向作用。 我們的歷史教學要對各個歷史事物有所比較,有所鑒別以吸取歷史的豐富營養,使歷史真正成為人類智慧的寶庫。在歷史教學中運用對比法可在以下四種教材的內容里進行。1、正反面雙方的對比。例如講授抗日戰爭時,把共產黨和國民黨兩條不同的抗戰路線進行對比,從而得出全面抗戰和片而抗戰兩個截然不同的歷史概念。2、歷史現象有相似之處,但實質內容確有本質區別的,也應用對比法。例如工業革命後資本主義工業的發展和蘇聯社會主義工業化,經過對比就能透過現象到本質上的理解,而獲得正確的歷史概念。3、對相同性質的歷史現象,需要指出共同性和特殊性時,更應用對比法。例如講述主要帝國主義國家的特點時,其共性是壟斷。壟斷就是帝國主義的特徵,因為生產和資本的高度集中產生壟斷。但各帝國主義國家卻其特殊性,如英國是殖民帝國主義,法國是高利貸帝國主義,美國是托拉斯帝國主義等。在這些相同性質的歷史現象中,比較出他們的各個特點,能提高學生的識別力、理解力和洞察力,這樣就有利於推動智能的發展,以形成鞏固的歷史概念。4、對不同時代或不同國家的某些重要歷史事實,進行對比,以擴大學生的視野和豐富歷史知識。例如對孫中山舊三民主義和新三民主義的內容、實質進行顯明的對比;又如對中國的戊戌變法和日本明治維新進行對比,使學生形成不同的歷史概念。對比法,主要是區別於兩者事物的相同或相異之處。 總之,歷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運用各種教學方法,講解教材在傳授知識時,要引起學生的興趣、愛好和鑽研精神。推動他們積極的獨立思考、自主學習、合作探究,以形成正確的、完整的歷史概念。 當然,重要的、復雜的、高級的歷史概念不可能在一節課或幾節課內甚至相當長時期的階段里才能形成,我們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老師的主導作用,使學生形成正確的牢固的歷史概念,是我們加強歷史學科基礎知識教學的重要方面,歷史教師要想盡一切辦法,通過各種教學方法的手段來完成。形成歷史概念的重要性是不僅能提高學生對歷史知識的把握能力和解題能力,更有助學生良好的歷史思維能力的形成,綜合素質的提高,所以我們在今後的教學中更應重視。
⑨ 從國家概念來看,現在歷史上所謂的朝代是主權國家嗎那些不同朝代如秦,漢等,是不同國家對嗎
中國歷史上的所謂的朝代,都屬於政權的更替,國家沒有變,只是國家的統治者變了而已,這個國家,就是中華民族共同的家園,叫中國。
⑩ 有關歷史的概念問題
君主制與共和制是兩種政體
封建制是一種國體~
封建專制是在封建制後期(中國是大致周天子被挾後)出現的中央集權、分化諸侯~
君主專制則是因為封建制的世襲的特點~及封建專制後期廢相~出現群相(如尚書等相位官員)或稱群臣~君主近一步集權~由一集團直接對其負責~
民主制也是一國體~出現在資義國~
這是國體政體何等問題 ~
國體,是指國家的階級本質,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即在一個國家中,哪個階級是領導階級,哪個階級是被聯合的階級,對哪個階級實行統治。國體反映國家政權的階級性質和社會經濟基礎的性質。剝削階級國家的國體是少數剝削階級專政,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是我國的國體。
政體,是指政權組織形式,是統治階級用以實現其行使國家權力的特定形式,即統治階級為了打擊敵人、保護自己而組織起來的政權機關。政權組織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君主政體,二是共和政體。國家實行君主制時,政權歸君主一人掌管;國家實行共和政體時,政權由選舉產生,並且由有一定任期的機構所掌握。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國體與政體二者之間,有著密切聯系。它們的關系是內容與形式的關系。政體從屬於國體,並反映國體性質;而國體決定政體,決定政權的組織形式。
從國體上看,迄今為止的國家只有兩種基本的類型:
一種是包括奴隸主階級國家、封建地主階級國家和資產階級國家等在內的剝削階級國家,即少數人統治的國家;(其中又可分為奴隸主階級國家、封建地主階級國家和資產階級國家)
另一種是無產階級國家,即由無產階級和全體勞動人民占統治地位的,多數人統治的國家。每一種類型國體的國家都曾採用過幾種不同的政體。
一種國體採用何種政體,一方面由國體本身的性質所決定,另一方面也受具體的歷史條件如階級力量的對比、統治階級的階級構成、民族文化傳統等等的制約。歸根到底,國體即國家的階級性質是決定政體的首要因素。國體與政體的基本關系更深刻地表明了國家的本質。任何國家,不論其具體的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如何變化不定和多種多樣,其國體則是一定的,總是一定階級的國家,是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
又有~
政體概述
(一) 政體的概念與分類 (485)
1、政體又稱政權組織形式,是指統治階級按照一定的原則組成的,代表國家行使權力以實現統治階級任務的國家政權機關的組織體制。政體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主要外在表現形態。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都會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和現實需要,採取與自己國家政權的性質相適應的政體,以實現國家的各項職能。
2、對世界各國政體形式進行歸納,有以下兩種政體。
君主專制政體:君主政體、二元君主立憲制政體君主立憲政體、議會君主立憲政體
共和政體:總統制、議會制、委員會制
君主政體是指國家的最高權力實際上或名義上由君主一人掌握的政體。其中君主專制政體是指由君主一人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政體;君主立憲政體是指君主不再享有專制政體下的無限權利,其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限制的政體。其中二元君主立憲制政體下君主的權力受的限制極少,議會君主立憲制所受的限制較大。
共和政體是指國家的最高權力實際上或名義上都不屬於一人所有,而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機關掌握的政體。在議會制國家,議會在國家生活中佔主導地位;內閣由議會產生,向議會負責;總統由選舉產生,一般不掌握實際權力,只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在總統制國家,總統由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議會行使立法權,對總統行使一定的制約權。在委員會制的國家,立法權屬於國會,最高行政機構由委員會構成,由議會選舉產生。
社會主義國家的共和制政體,在形式上由蘇維埃制、大國民議會制、代表團制、人民代表大會制等許多具體表現。它們都是按民主集中原則組成,人民代表機關都在國家政權組織體系中占最高地位,其它機關由代表機關產生,對代表機關負責。
(二) 政體和國體的關系 (389)
1、政體和國體相互依存、對立統一,不可分割。沒有政體,國體無從體現,沒有國體,政體無從存在。
2、國體是政體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決定著政體的存在形態。政體是由國體決定的,有什麼性質的國家,就要求有什麼樣的政體與之相匹配。
3、政體是國體的體現和反映,對國體有能動的反作用。當政權組織形式適合於國家性知識,它對國家性質的反作用表現為服務作用;當政權組織形式不適合於國家性質的時候,它對國家性質的反作用表現為破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