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最厲害的特務機構是哪一個朝代的
古代最厲害的特務機構肯定是明朝的東廠和西廠了。皇上掌握了這兩個廠,就相當於知道天下所有的消息,並且這兩個特務機構直接聽命於皇上,不受任何人的指示,他們的領頭上司就是皇上身邊的太監,可以任意逮捕任何人,甚至是丞相都可以直接抓去審訊,不受任何人的約束和限制。
我在小時候看天下第一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就認為東廠的人神出鬼沒特別厲害,剛剛發生的事情,情報機構馬上就搞到了情報,並且靠著極其縝密的信息傳遞的內部構造,把情報傳送給廠里的太監。這是一項巨大的工程,需要非常多的人才,尤其是製作機器和管理的人才極為重要,明代的特務機構可以說是史上最厲害的,掌握的情報多而不亂。
Ⅱ 誰有我國各朝代國家機構示意圖
中央機構 秦朝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此制度是以後兩千餘年間歷代王朝中央機構的基礎。但是各朝由於政治需要,亦有一些興革。今擇其典型階段分述於下。 (1)秦漢行三公九卿制 秦滅六國後,於中央機構廢除由宗法貴族掌權的「世卿世祿」制,改行「三公九卿制」。三公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就是宰相,為百官之長,「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太尉掌軍事。御史大夫為副丞相,掌監察。這就是在皇帝領導下,以總攬政務的宰相與軍事和監察首腦三人組成的權力核心。九卿即中央各行政機構的總稱,一般稱之為中央的「庶政機構」,相當於後代中央的九個部。九卿有奉常,掌宗廟、禮儀;郎中令,掌宮殿警衛;衛尉,掌宮門屯衛;太僕,掌御用車馬;廷尉,掌刑法;典客,掌民族事務;宗正,掌皇族、宗室事務;治粟內史,掌農業、財政;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及皇帝的生活供應。扎卿之外,還有「列卿」,如中尉,掌京師治安;將作少府,掌修治宮室等。還有為太後、太子服務的高官,職位相當於卿。 三公九卿制主要實行於秦和兩漢,約四百餘年。此制雖為中央集權而首創;可是此後的發展變化,是大權逐步向皇帝手中集中,皇帝身邊的人的權力日重,而三公九卿的權力則逐步削弱,最後連同制度相繼被廢除。 (2)隋唐行三省六部制 至隋唐時期,主要權力機構為「三省六部」。三省是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中書省是決策機構,負責草擬、頒發皇帝的詔令,其長官為中書令,副長官為侍郎。門下省是審議機構,負責審議政令,駁正違失,其長官為納言(侍中),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尚書省是執行機構,負責執行重要政令,其長官為尚書令,副長官為左、右僕射(ye葉)。宰相所以一分為三,主要是為了分散相權,不使相權過大。六部是尚書台的六曹發展而來的,秦漢時九卿所掌政事至此時均歸六部分管。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屬於尚書省。吏部掌官吏的考核任免,戶部掌戶口、賦稅,禮部掌禮儀制度,兵部掌軍政,刑部掌法律、刑獄,工部掌水陸工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長官為侍郎。 隋唐都設御史台,其長官為御史大夫,「掌持邦國刑憲典章,以肅正朝廷。」副長官為御史中丞。下設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分察中央和地方。 (3)明行六部、內閣制與清行六部、軍機處制 宋、元時期繼續削弱或分散宰相之權。宋朝之制.「中書主民,樞密院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都直隸於皇帝。元朝則實行一省制,即以中書省為中央最高行政機構,總理全國政務,其長官為中書令,下設右丞相和左丞相各—員,為宰相。中書省下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明初沿用元制,可是洪武十三年(1380),因丞相胡惟庸專權,且欲謀反,朱元璋殺胡惟庸廢除中書省及丞相制,委大政於六部,從此六部尚書為一級長官,分別自隸於皇帝。六部各省尚書和副職侍郎為主管長官。下設各司,辦理庶政。吏部掌用人大權,為六部之首;戶部掌土地、財政;禮部掌禮儀、學校;兵部掌軍事,地位也很重要;刑部掌刑法;工部掌水陸工程。 明成祖時,選用翰林學士參預機要,稱為內閣學士,漸升為大學士。大學土不過五品官,仍屬於顧問性質,凡事由皇帝裁決。成祖之後,繼位皇帝們用六部之尚書、侍郎等兼殿閣大學士,代皇帝處理章奏文書,內閣之權日重,大學士雖不稱宰相,但稱為輔臣,有首輔、次輔、群輔之分,實掌宰相之權。但從制度上來說,內閣不應干預六部之事。 明朝的兵權由兵部與五軍都督府共掌。兵部掌任命將領。發布凋令等,不直接統率軍隊。五軍都督府掌軍籍、軍政,分領在京及各地軍隊.但不能任命將領,調遣軍隊。二者互相鉗制,大權歸於皇帝。 明改歷代御史台為都察院,專司監察,長官為左、右都御史, 與六部尚書平行,合稱七卿,操彈劾、建言之權。朱元璋又另設六科給事中,六科亦名吏、戶、禮、兵、刑、工,輔助皇帝處理奏章,分別稽察駁正六部違失,權力很大。 清朝初年亦行明制,以內閣大學士為宰輔,但權力不大。雍正、乾隆時,整頓內閣,主要官員大學士,滿、漢各1人,均為正一品;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人,均為從一品;學士,滿6人,漢4人,均為二品。內閣權力加強。但是清朝設置軍機處,應是中國封建時代皇權達到最高點的標志。此機構於雍正七年(1729年)以用兵西北而設,研究軍事機密,人員並不固定,因需要而增減,由皇帝簡選親王、大學上、尚書、侍郎充任。分為滿、漢四班,各8人,每班有領班1人。無固定職責,隨時接辦皇帝交辦事務,一切決定於皇帝。清朝也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制度與明朝基本相同,權力很大,直接對皇帝負責。
Ⅲ 中國各個朝代的中央行政機構
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1)萌芽於戰國
內容:
①理論上,戰國時期,韓非子提出建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
②實踐上,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規定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2)建立於秦朝
內容:確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縣制,頒布秦律。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焚書
坑儒,加強思想控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
(3)鞏固於西漢
內容:實行刺史制度,頒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
家,獨尊儒術」。
特點:重新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需要的指導思想。
(4)完善於隋唐
內容:實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
權。創立和完善科舉制,擴大了官吏的來源。調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點:①用分權的辦法來加強君權;②官員選拔規范化、制度化。
(5)加強於北宋
內容:集中軍權——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設三衙統領禁軍並與樞密院互
相牽制。集中行政權——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軍、財權;派文官做知
州,與通判互相牽制。
集中財權——在各路設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集中司法權——中央
派文官擔任地方司法人員。通過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軍事、行政、財政和
司法等大權,鏟除了封建藩鎮割據的基礎。
特點:強干弱枝;在中央分權的基礎上地方分權。
(6)發展於元朝
內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設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
事務;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
特點:地方行政體系有了重大發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強化於明清
內容:明初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實行三司分權,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分離統
兵權和調兵權,制定《大明律》,設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特點: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發展到頂峰。
(8)結束於1912年。辛亥革命結束了清朝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
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創立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
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續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監察事務,
太尉負責管理軍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綜合漢魏以來的官制而創立的一種新的中央行政制
度。三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機構。
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詔
令;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
六部即吏、
戶、禮、兵、形、工六部,是尚書省的下設機構。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
監督和牽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一個嚴密完整的體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
央的統治力量。
相權一分為三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
礎上稍加變化,實質情況變化不大。
Ⅳ 古代歷史:古代各個朝代都有什麼新設官員` 機構 (中央,地方) 主要說明朝代的特別之處。
明朝中央文官設六部,武官設五軍都督府。地方設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揮始管軍事。
Ⅳ 歷史上中國哪個朝代最集/權/專/制那個朝代相反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史的核心內容,不理解中國古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含義、形成過程、特點和地位(積極作用和消極影響),就無法了解中國古代社會,就無法了解中國古代社會經濟、文化、思想觀念為什麼會是這樣而不會是那樣的。對中國古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形成、確立、鞏固、完善、加強、發展、強化並漸趨衰落歷史的學習,實在是我們踏入中國古代史學習殿堂的關鍵一步。
同步指導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述略:秦滅六國而統一中國,建立了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為了維持和鞏固地主階級統治,秦始皇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最終形成了以皇權為中心的封建君主專制,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國家政權的統治格局。所以清末維新志士譚嗣同慨然寫道:中國兩千年來之政,秦政也。何謂秦政?就是君主專制統治。這種政治,是由君主個人全權佔有和控制整個國家機器,其統轄范圍內的任何人物對君主都是絕對隸屬和臣服的關系。中國封建制度發展的內在邏輯是一方面中央集權不斷加強,另一方面各種權力結構和權力關系一步步地集中到皇帝這一權力的軸心上,從而使君主專製成為現實。中央集權與君主專制相輔相成,中央集權是君主專制的前提和基礎,君主專制是中央集權的必然產物。其目的都是要從政治制度上保證中央政府的權威和君主個人的絕對權威。
在中國封建時代,君權是朝著強化的趨勢發展的。與此相適應,中央集權成為必然要求,也呈現出強化的趨勢。
春秋戰國時代,周室衰微,諸侯與天子的關系是一種鬆散的政治軍事同盟,列國可以自任官吏,自置軍隊,自鑄錢幣,在政治上和經濟上、軍事上都有著高度的自主權。秦統一,實質上就是將原來分散在各諸侯國的權力收歸中央,加強中央集權。郡縣制的實行,有利於中央對地方的直接領導;貨幣、度量衡的統一,在於保證封建財政、稅收渠道的暢通;文字、政令的整齊劃一,更使極權政治的推行成為可能。從此,中央集權成為強化君權的協奏曲。
中央集權化進程大致體現在:
(1)財政上,「利出一孔」,歸於中央。即財源由中央壟斷。為達到對全國財權的控制,歷代封建王朝採取多種措施,一方面將農民固著在土地上,以保證農業稅收的來源。如西漢編戶制度:東漢及一些朝代核實全國田畝,隋唐在中央設戶部,管理財政等事宜。另一方面加強對鹽、鐵、銅、錢幣等重要資財的管理。如漢武帝時的鹽鐵專賣。
(2)剝奪地方事權,官吏自帝出。(歷代有哪些舉措?)
(3)司法上,法由帝頒,律由國掌。
(4)軍事上,「強干弱枝」,中央宏觀調配全國軍隊,皇帝總攬兵權(北宋、明清有哪些做法?)
(5)意識形態領域,推行「別黑白而定一」的文化專制主義。(在一些朝代有哪些表現?)
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是同步進行的,隨著中央集權的不斷強化,封建國家的大權也日益集中於皇帝手中,從而使君主專製成為現實。君主專制的加強突出表現在君權相對權的削弱,以及君王建立有效的權力轉移和分散機制上。
縱觀中國古代宰相制度的變革:秦漢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為首,百官隸屬於皇帝,協助皇帝處理政務;隋唐的三省體制,則把相權一分為三,體現皇權的加強;明太祖廢中書省,罷丞相不設。永樂朝創設內閣,至清朝又設軍機處,這一變化反映皇權已達頂峰。從宰相制度的變化之中,我們看到:皇帝通過對相權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種大權集中到自己手中,從而有效地實行君主專制。
專制君權具有絕對性和獨斷性,它不允許任何人超越自己的權力。君權與相權、皇帝與大臣,君主專制與輔政機構之間既有一致的方向,又有沖突之處,解決這一矛盾的趨向必然是:皇帝從資歷較淺,地位不高的心腹近侍或仆從中選拔一些人來承擔政務,逐漸演變為正式的輔政機構。當這些輔政機構和官員的權力較重時,皇帝又從更為親寵的近侍或仆從中另選出一些人承擔政務,有意架空原有的輔政機構和官方,剝奪其實權,僅保留虛銜或使之變為榮譽職稱。然後又進行下一輪的循環……每一次循環的結果,都使得中樞機構原權力更分散,皇帝的權力更加強。致使治國變成了治官,治官變成了集權,而集權則又導致了冗官冗吏,腐敗叢生,國亦難治。這種不斷的轉移與分散,是封建國家權力運動的基本規律。
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使得整個國家都處於皇帝的一元化領導之下,皇帝具有絕對權威和至高無上的權力,正如美國費正清教授所指出的那樣:在這樣一個專政社會里,皇帝把教會和國家的職能集為一身,他是軍事也是精神的領袖,是行為的楷模和正義的主宰。他的全能總括了國家的一切主要職能,包括國家對於全人類的尊崇。他是「天下之一人」,是社會政治殿堂前的帥旗。(費正清《偉大的中國革命》)
對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基本認識:該制度對封建社會的影響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在維護國家統一、社會穩定、抵禦外來侵略、組織水利工程、發展社會經濟、防止分裂割據、加強民族交流等方面起著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它在思想文化的控制、特務統治的腐敗、兵役、徭役的無度等方面,又起著消極作用。因此對於每個朝代或不同帝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和影響,必須作正反兩方面的分析和比較,才能得出較為客觀的結論。一般而言,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方面;後期,消極因素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中國封建社會內部已產生了資本主義萌芽,而封建專制主義的強化卻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其危害尤為嚴重。
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否定君主專制思想的出現:元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封建制度漸趨衰落。早期的民主啟蒙思想也在潛滋暗長。宋代之際的鄧牧曾著書大膽斥責皇帝是最大的掠奪者和剝削者,否定封建君主專制統治。鄧牧的非君思想,對明清進步思想家有一家影響。明後期,思想家李贄,指責儒家經典並非「萬世之至論」,否定孔子是「天生聖人」。他揭露道學的虛偽。他反對歧視婦女和壓抑商人。李贄是我國反封建的思想先驅。他的思想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資本主義萌芽時代的要求,帶有民主性的色彩。對封建君主專制進行激烈批判的要數明末清初的黃宗羲,他認為君主專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對「人治」,反對重農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張。黃宗羲的思想震動了當時的學術界,對晚清民主思潮興起也有一定的影響。
知識梳理
��★基本線索:建立:秦朝→鞏固:西漢→完善:隋唐→加強:北宋→強化並衰落:明清。
��★重點分析
��※秦朝建立的封建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基本內容、特點、歷史根源和意義。
內容:包括至高無上的皇帝制度、中央集權的三公制度和地方機構的郡縣制度。
特點:皇帝通過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權。這相對戰國以前的分封諸侯制度來說能更有效地行使統治權,具有很大的進步性。
歷史根源:一是理論來源:法家思想;二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既是鞏固統一的需要,也是維護封建經濟的需要。封建的個體小農經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維護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安定,保證小農經濟的生產和再生產。封建的地主經濟,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權來保護他們的土地所有制,鎮壓人民的反抗。也就是說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反映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鍵。
意義:鞏固了統一,維護了封建的經濟基礎,對整個封建社會影響深遠。
��※對秦朝「焚書坑儒」的認識
直接原因:儒生方士等攻擊郡縣制和以古非今,且在背後議論秦始皇暴政。
目的:鞏固郡縣制,加強君主專制中央集權。
實質:思想文化專制。
評價:在當時的歷史情況下,為了鞏固統一,加強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禁止「以古非今」的活動,採取統一思想的措施是必要的。但是焚書坑儒的手段是愚蠢而又殘暴的,箝制了思想,摧殘了文化。這也是秦朝暴政的突出表現。
��※漢武帝的大一統
漢武帝的大一統,是指國家高度的統一,主要表現為中央集權的鞏固,特別是政治上解決王國問題;思想上「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政治上的統一和思想上的統一相互影響,相互作用。
王國問題的解決:漢初統治者,錯誤認為秦朝滅亡於沒有實行分封制,所以主張分封同姓王,試圖利用宗法制和分封制來鞏固政權。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王國勢力膨脹,嚴重影響中央集權加強。晁錯提出「削藩」主張,結果引發了七國之亂。七國之亂被平定後,景帝乘機把王國官吏任免權收回中央,後來,漢武帝又通過「推恩令」和削奪王國爵位,最終解決了王國問題。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要解決王國問題,鞏固中央集權國家,需要一種符合實際的統治思想,以思想上的統一,鞏固政治上的統一。而在建立政權時起了重要作用的法家思想,已不完全適應鞏固政權的需要,漢初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也不適應經濟恢復發展後的變化。這時,儒生董仲舒吸收法家、道家等各派主張,對儒學加以發揮,提出了「君權神授」、「大一統」的思想,適應了當時政治的需要。董仲舒主張的特點是:外儒內法,思想專制。一方面董仲舒講的儒學實際上主張中央集權,君主專制;二是禁止其他各派學說傳播。「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提出對後世產生了深遠影響:一是在當時為解決王國問題,鞏固中央集權,建立大一統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二是儒學獨尊,使孔子為代表的儒學逐步成為封建統治思想;三是董仲舒的新儒學帶神學色彩,導致兩漢長期的神學迷信的泛濫;四是推動了教育的發展;五是儒學獨尊長期以來束縛了人民的思想,不利於科技文化的發展。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在唐朝,通過設三省,將宰相一分為三,實現了君權對相權的削弱;同時這種體制也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三省六部制的運作程式如下:中書省(政令草擬)→門下省(政令審批)→尚書省(行政執行,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北宋初期中央集權的加強
原因、目的:一是為了結束和有效防止地方割據君弱臣強的局面重新出現;二是為了防止兵變的歷史重演。根本上說就是為了鞏固統治,以求長治久安。
基本方針:最大限度集中軍權、財權、政權於中央。
具體措施:軍權:通過杯酒釋兵權,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政權: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管理地方政事;財權:派轉運使到地方管理財政。
討論:宋太祖杯酒何以能釋兵權?一是宋太祖已具備了釋兵權的條件:(1)北宋建立後趙匡胤迅速穩定了政局,掌握了政治上的主動。(2)趙匡胤原為統軍大將,控制著禁軍。這是關鍵的條件。可以這樣說:陳橋兵變是暴力基礎上的和平奪權,杯酒釋兵權是暴力基礎上的和平奪權,杯酒釋兵權是暴力基礎上的和平削權。二是宋太祖採取了切實可行的策略:(1)經濟上賜給錢財,允許廣置田產。(2)採取情感策略。(3)人生觀誘導,讓將領及時行樂。
作用和影響:(1)積極的一面: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消除分裂割據維護統一;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符合歷史發展的趨勢和人民的願望。(2)消極影響:造成「冗兵、冗官,冗費」的後果,最終導致北宋王朝積貧積弱,積重難返的嚴重局面,從而到中期出現統治危機。軍權過於集中,實行守內虛外,邊防力量削弱,軍隊力量增加,軍隊開支日益膨脹。政權過於集中造成官僚機構臃腫龐大,人浮於事,互相推諉,效率低下。財權過分集中,地方經費減少,不能調動地方積極性。
��※元朝行省制度的影響
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在地方設行省,這一制度對後世影響深遠。一是加強了對邊疆地區的有效管轄,是對秦朝郡縣制度的重大發展,為我國明清以後的行政區劃奠定了初步基礎。二是各族人民統一在一個中央政府管轄之下,便於民族之間的友好相處和交流,促進了民族融合,使中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強,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明朝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加強的特點和影響
特點:(1)廢丞相,權分六部,六部長官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由皇帝親自控制指揮。這一措施,解決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進一步強化了以皇權為代表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歷時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廢除。(2)廠、衛特務機構的設置,並凌駕於司法部門之上,受皇帝直接領導,互相制約,構成皇權專制的可靠支柱。這一措施具有獨創性,表明皇帝對自己的統治缺乏信心。它的出現,標示著君主專制統治的空前強化和專制制度的腐朽反動性加強。(3)八股取士,為統治階級推行君主制制度培養了官僚隊伍。其結果禁錮了人們的思想,對中國思想文化、科學技術的發展,造成嚴重阻礙。(4)廢除行省,設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軍政。三司是朝廷在省里的派出機關,互不統屬、分權鼎立,互相控制,遇有重大事宜,由三司合議,上報中央部院,從而便於中央垂直領導,加強了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其結果形成極端的君主專制統治。這些措施的核心是加強君權,形成高度強化的君主專制統治。
影響:(1)進步性:起到了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穩定和重建封建社會秩序,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鞏固和發展統一多民族國家的作用。至明成祖永樂年間,政局穩定,國力強盛,明朝成為中國歷史上又一鼎盛王朝。
(2)消極性:從其動機看,仍然是維護和鞏固一家一姓的統治,具有反動性。從其採取的措施看,是以強化君主專制為核心,將對全國的統治最大限度地置於皇帝一人之下,杜絕和排斥其他人的干預,這就從根本上預伏了更大更強烈的統治危機。同時也從反面說明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中可供調節的餘地越來越小,從而說明封建制度的漸趨衰落。
討論:明朝加強專制的措施為什麼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漸趨衰落?因為它標明封建制度僅靠正常的統治措施已無法維持地主階級對農民的剝削,從而只得依靠用強權,靠利用皇權的絕對化、特務,靠製造冤獄來加強對人民的鎮壓和思想控制。一方面,統治者的特務統治,八股取士、大興文字獄等違背了歷史潮流,阻礙了歷史進步;另一方面,作為上層建築,它所維護的是處於崩潰中的舊的統治基礎,表現了更大的消極作用。
��※清朝軍機處的設置
軍機處的設置:(1)設立時間:雍正帝時。
(2)始設原因:用兵西北,防止泄漏軍事機密。
(3)職能演變:由一個暫設軍事機構,發展成為位居內閣等中央機構之上,皇帝之下的常設政務機構,是皇帝發號施令,處理政務的樞紐。
(4)組成:皇帝直接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中挑選謹慎可靠的親信任軍機大臣,人數無定製。
(5)特點:清朝特有的機構,組織形式特殊。地位顯要,本身無獨立性,是皇帝的工作班子,完全聽命於皇帝,軍機大臣只是跪受筆錄;辦公於內廷,近於皇帝,召見方便,機構精幹,人員干練,辦事效率高;保密性強。
(6)評價:便於集權,辦理政務迅速、機密,君主旨意暢通無阻,是皇權高度膨脹的產物。
Ⅵ 有誰知道中國古代各個朝代地方行政機構的設置及管轄
秦朝設立郡縣製作為地方的基本建制,在以後的2000多年裡,縣級組織相對穩定,縣以上地方政權變化多多,先後經歷了郡縣制(秦漢),州制(魏晉南北朝),道路制(唐宋),行省制(元明清)。地方行政長官的稱謂更是復雜多變,以下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秦朝(郡縣制)
秦統一後,除京師以外,將全國分為36郡,即:隴西、北地、上郡、漢中、蜀郡、巴郡、邯鄲、巨鹿、太原、上黨、雁門、代郡、雲中、河東、東郡、碭郡、三川、潁川、南郡、黔中、南陽、長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東海、會稽、齊郡、琅邪、廣陽、漁陽、上谷、右北平、遼西、遼東;後又增設4郡:南海、桂林、九原和象郡。
京師長官稱內史。
郡為地方最高一級政權,各郡設守、尉、監各1人。郡守主管行政及其他事務;郡尉(都尉)主管軍事;郡監是中央派出的地方監察機構。
縣為國家地方政權的基層組織,主官是縣令或縣長(「萬戶以上為令,不及萬戶為長」),縣令以下設有縣尉、縣丞。縣下有鄉、里。
二、漢朝(郡縣制)
(一)地方政權主體——郡縣制。
漢初各郡主官稱郡守,後改為太守,負責戶口、耕地、財政、治安、學校、風俗等;太守以下設都尉,負責軍事。
西漢時有縣1587,東漢有縣1180。縣主官稱縣令,下設丞、尉。縣以下有鄉、亭、里。
(二)諸侯國
西漢分封諸侯國,形成郡國並行體制。諸侯國君稱「王」,設有相、中尉、御史大夫等官職,可管轄郡縣。
(三)州
公元前106年,漢武帝設置13州,即冀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幽州(今北京附近)、並州(治所現太原)、益州(四川)、涼州(治所現武威)、青州(治所臨淄)、交趾州(漢所番禺)、朔方州(治所今內蒙古杭錦旗北),州設刺史;京都都地區設司隸州(治所洛陽)。
東漢時廢朔方歸入並州,改交趾為交州,刺史改為州牧。東漢中平五年(188年),「州」開始成為一級行政區實體。東漢末年,刺史大多演化成割據一方的諸侯。
三、三國時期(州制)
地方行政區分州、郡、縣三級(至隋朝相同)。州為最高的行政區劃單位。三國時共有州17(其中荊、揚各有二州),郡167,縣1206。
曹魏置有司隸、豫、兗、青、徐、雍、涼、冀、並、幽、荊(漢荊州北部)、揚(漢揚州北部)12州,領郡101、縣731。
孫吳佔有長江中下游、珠江流域,置有荊、揚、交、廣4州,領郡44、縣337。
蜀漢佔有今四川和陝西漢中盆地,僅置益州一州,領郡22、縣138。
四、西晉(州制)
為州制最完善的階段,共有21州。由原益州分出今陝西西南部和四川東部置梁州,分出今雲南為寧州,從荊、揚兩州分出今福建、江西為江州,自荊、廣兩州分出今湖南東部、東南部和廣東東北部置湘州,從雍州分出秦州,再由幽州分出平州。
五、東晉南北朝(州制)
全國亂置州、郡,州郡縣三級制,相當一部分名存實亡。
六、隋朝(州縣制)
隋初,仍沿用州郡縣三級制,共有州241,郡680,縣1524。
公元583年,罷郡為州,以州統縣,建起了州縣兩級建制,共有190州,1255縣。縣下為鄉、里。
從中國古代行政區劃沿革史看,隋朝是處於從州制時期到道制時期的過渡階段。
七、唐朝(道制)
唐代行政區劃基本上為三級制,主要是道—府(州)—縣,後期的道—節度使—府(州)—縣制,由於道為虛設,實際上還是三級制。
貞觀元年(627年),唐太宗依山川形勢劃全國為10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和嶺南;每道置采訪使,監督地方政務,屬監察區。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由10道變15道,山南分置為東、西二道,關內道長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陽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道逐漸演化成州(府)以上的地方行政機構。唐中後期,采訪使改為觀察使(或節度使),節度使又稱「藩鎮」,節度使的屬官有行軍司馬、判官、支使等,節度使在唐朝後期實際取代了道。
道(節度使)轄府、州。州為唐初李淵統一中國後,沿襲隋朝而來,州、郡兩名曾經迭相改用;州的主官稱刺史,置別駕、長史、司馬為上佐,並有司錄、功、倉、戶、兵、法、士等諸曹參軍事。唐朝還設有京都府、都督府和都護府三類府。京都府有京兆府(原雍州)、興德府(原華州)、鳳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興唐府(原陝州)、河中府(原蒲州)、興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並州)、江陵府 (原荊州),府設府尹、少尹等官。內地重要地區置都督府。少數民族地區設置了安西(管轄天山以南直至蔥嶺以西、阿姆河流域)、安北(轄外蒙古和俄羅斯境)、單於(轄內蒙)、安東(轄東北)、安南(治所現越南河內)、北庭(管轄天山以北)六個都護府,都護府以本族首領為都督或刺史,可世襲。
府、州下領縣。貞觀十三年(639年),10道統領府、州358,縣1551;開元末年(740年),15道統領府、州328,縣1573。縣分京(赤)、畿、望、界四等。縣主官稱縣令,職掌勸課農桑、征督賦稅、編制戶籍、躬親獄訟等;佐官有縣丞、主簿、縣尉、錄事等。縣下為鄉、里,「百戶為里,五里為鄉」。
八、宋朝(路制)
宋朝鑒於唐藩鎮割據的慘痛教訓,取消了節度使的設置,將唐之「道」改為「路」,實行了路、府(州)、縣三級建制。
宋太宗初設15路,後增至23路,即:京西路(後分為南、北兩路)、京東路(後分為東、西兩路)、河北路(後分為東、西兩路)、河東路、陝西路(後分為永興軍、秦風兩路)、淮南路(後分為東、西兩路)、江南路(後分為江南東路、江南西路)、兩浙路、福建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四川路和峽西路(兩路後分為後分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南宋半壁江山分成16路。一路之內,設帥、漕、憲、倉四司:帥司即安撫使,掌兵民事務;漕司即轉運使,掌財賦;憲司即提刑按察使,掌刑獄;倉司即提舉常平使,掌救恤;四司皆為中央派駐地方監督各州府政務的官員。北宋還設有4個京府:東京(開封)、南京(應天,今河南商丘)、西京(洛陽)、北京(大名),主官為府尹。
宋代路下為府、州、軍、監,正規建制是州。府雖與州同級,但地位要略高於州;軍設於軍事要沖地帶;監設於礦區,經營礦冶、鑄錢、牧馬、制鹽等。主官名稱分別是知府、知州、知軍、知監。
縣有望、緊、上、中、下之分,以京朝官任縣令者稱知縣,以選人任縣官者稱縣令。知縣、縣令下有縣丞、主簿、縣尉。
九、元朝(行省制)
自元代開始,中國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單位為行省(簡稱為省),歷經元、明、清三代。
元英宗至治年間,全國劃分為12個一級行政區,即1個中書省和11個行中書省:嶺北、遼陽、陝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雲南、四川、甘肅、征東(即高麗國)。各行省設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區劃略同於宋,行省下轄路,路領府、州,府、州轄縣。但也有不轄縣的路、府、州;不隸於路的府、州,而直隸於行省。直隸於行省的府、州稱為直隸府、直隸州;隸於路的府、州,稱為散府、散州。
各路設總管府,置達魯花赤、總管等職,其下設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以及經歷、智事、照磨等。各府設達魯花赤、知府或府尹,下設同知、判官、推官等。州也設達魯花赤、州尹、同知、判官等。縣設達魯花赤、縣尹、丞、主簿、尉、典史等職。縣下設鄉都、村社、里甲。
十、明朝(行省制)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革行省制度,設布政使司為最大的行政區劃,其性質仍同行省。除北京、南京以外,全國計有13布政使司: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俗稱13省。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省之民政事務;同時又設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獄、都指揮使掌軍事,合稱「三司」。明朝中葉以後,原來向地方臨時派遣的督、撫逐漸轉變為地方常設機構,總督和巡撫漸變為地方行政長官。
布政使下設府、縣兩級。府的主官是知府。明朝也有州,但基本不算一級地方行政機構,有的地位相當於府,有的相當於縣;州官是知州,下有同知、判官等。縣主官為縣令,下有縣丞、主簿、典史等。縣以下有里甲(後演變為保甲)
十一、清朝(行省制)
清朝設省、道、府、縣四級建制。
清初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隸為直隸,南直隸為江南布政使司。康熙初改布政使司為省,又分湖廣為湖南、湖北兩省,分江南為江蘇、安徽兩省,分陝西為陝西、甘肅兩省,全國共為18省;另在邊疆設有奉天、吉林、黑龍江、烏里雅蘇台(外蒙古)、伊犁、西藏、西寧、內蒙古盟旗8個政區。清光緒時置新疆省、台灣省,改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為省,加上內地18省共為23省,為中國現代省的政區劃分奠定了基礎。清朝以巡撫為一省主官。
另外巡撫之上,還有總督為地方級別最高官員,由總督轄兩省或三省事務。清有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四川、兩廣、雲貴計8個總督。
省以下的各級行政區劃單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轄府和直隸州(廳),置知府,由同知、通判佐專門事務。
府下領散州(廳)和縣。州設知州,廳以同知或通判為長官。縣主官為知縣,下設縣丞、主簿,其下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縣下為里甲制。
Ⅶ 求:中國古代各王朝政府機構設置分別是怎樣的
夏
夏是世襲制,現在關於夏的歷史資料很少
夏啟即位後,很能繼承大禹的事業,可惜死後,他的兒子太康無能,被一位諸侯首領、傳說中東夷部落首領後羿所逐。太康死後後羿立太康的之弟仲康為夏王,但實權操縱在後羿之手。由引可見夏朝時期,社會形態還是很原始,強大的部落的首領是有很大的權力.
商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仆、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周
周初大分封
東征結束後,周公按原來的計劃,在東方修建洛邑(河南洛陽市東),以加強對東方的監督。又在洛邑以西修建王城(洛陽市內),以軍隊八師駐守,作為朝會東方諸侯的東都。於是,西起岐陽,東到圃田,所有渭、涇、河、洛地帶,都成為周的王畿。關中的鎬京被稱為「宗周」;東都王城被稱為「成周」。周公為了加強對全國廣大地區的統治,便實行大分封,以作為王室的屏藩。首先,對於殷都舊地,以朝歌為中心,封給武王弟康叔,建立衛國。
分封七十一國
東方以商丘為中心的商代宗邑,分封給舊殷貴族中反對紂王的微子啟,稱為宋公,使他保持商人的宗祀。周公自己受封以今天山東曲阜為中心的魯國,命長子伯禽前往。受封時,又分有「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具備有周王室的各種文物制度。魯國成為代錶王室鎮撫東方的大國。在海、岱之間的薄姑故地,由師尚父受封,在營丘(山東臨淄北)建立齊國。對於違抗王室的侯伯之國,齊國有徵伐的特權。河東地區,是北通太原防禦群翟部落內侵的前哨。為了加強鎮守,封成王同母弟叔虞於唐國故地,建立晉國。據荀子說,周初分封了七十一國,姬姓之國共有五十三個,佔了其中的絕大部分。而在姬姓之國中,屬於文王諸子的有十六國;屬於武王之子的有四國;屬於周公後裔的有六國。這些封國大小不等,有的是畿內的采邑。它們廣泛地分布在中原地區內,與眾多的舊國錯雜在一起,這就直接加強了周王室的統治力量。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的發展宗法制度是在父權家長制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和發展起來的,由它構成了奴隸主貴族的等級階梯,形成為中國奴隸社會基本的社會政治制度。到了西周時期,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發展,達到完備的程度。依據宗法制度的組織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統治者,又是全體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長。他既代表社稷,又主持宗廟的祭祀。天子的宗廟,祭祀自始祖以來的歷代祖先,是全國規模最大、地位最高的祭祀祖先場所,稱為「太廟」。歷代祖先,以始祖為中心,按昭穆排列,都有一定的地位,只有天子才有這種祭祀列祖列宗的特權。宗法關系歷代的周天子應由嫡長子繼承,世代保持天下「大宗」的地位。其他諸子有的受封為諸侯,有的在畿內分得采邑,在王室擔任官尹,稱為別子。他們分別在自己的封地內建立宗廟和相應的政權機構,分成若干新的別宗,各有自己的「氏」號,受封的別子成為這些別宗的始祖,其爵位和封地亦由嫡長子繼承。這些別宗的宗子,對周天子而言,他們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內,則為族長,就是「大宗」。在諸侯國內,國君又分封自己的兄弟以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這些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內立有家廟,統率自己的家族,對國君而言,他們又是諸侯國內的「小宗」。卿大夫以下,還可分出他們的家屬,建立各自的父權家長制家庭。這種家庭各有一定的田地,家長就是士。所有的士都要尊奉所屬家族的卿大夫為宗子。士以下,就是各級宗子的比較疏遠的宗族成員,他們就成了一般的平民。「尊祖」和「敬宗」這種層層的相屬宗法關系,使族權和政權合一。於是,「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左傳》桓公二年)奴隸主貴族的等級制度,就是依據這種宗法關系來確立的。這樣就形成了奴隸制國家的體制。由於奴隸制國家體制與奴隸主貴族的宗法關系密切聯系在一起,所以各級奴隸主貴族必須十分重視這種宗法關系,尊奉他們共同的祖先,樹立牢固的「尊祖」觀念。而直接繼承祖宗的事業,代表全族最大利益的,就是周王室這個全國最大的「大宗」和周王這個地位最高的「宗子」。各級「小宗」都必須結合在周王的周圍,對周王無限的崇敬。等而下之,其他各級宗族成員,都要以各級「宗子」為核心,表示「尊祖」和「敬宗」。因此,「尊祖」和「敬宗」,就成了維護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條。
政權機構
周王是奴隸制國家的最高代表。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輔佐人物,有太師、太傅、太保,合稱為「三公」或「師保」。如周文王、武王時的重要謀臣太公望,就被尊稱為「師尚父」。成王時,周公為師,召公為保,共同輔政。一直到康王時,召公還擔任太保。師保統轄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與師保地位相當,而直接輔佐周王管理政事的官職,是太宰。成王時,周公以太師而兼為太宰,「相王室,以尹天下」。太宰擁有總攬政務的大權,是政府中的首腦。太宰以下,有眾多的卿士,其中比較重要的政務官,仍然是司徒、司馬、司寇、司空等諸有司。司徒除管土地的墾辟、井田的劃分和有關奴隸耕作等事外,還要管理諸侯封疆的劃定和軍旅事宜。司馬負責徵收軍賦、管理戰車以及駕車馬匹等軍政事宜。司寇掌握刑法。司空負責管理百工以及興建土木、水利等工程。他們還有很多的僚屬,分管各項具體事務,由中下級貴族擔任,構成相當龐大的統治機構。
官吏體系
周代的神職官吏在政權機構中大為削弱。一切有關喪葬、祭祀、占卜以及文化教育等事,在《周禮》中都屬於掌禮機構管理,司巫在這一機構中地位是較低的。史官的地位,則有了很大的提高。太史不僅掌管天文歷法的觀測制訂,文獻典籍的收藏整理和教育貴族子弟等有關文教方面的工作,而且熟悉國家的政令典則,常在周王左右以備咨詢。內史為周王起草詔令,出納王命,成為王室近臣。另外,還有小史、外史等官職。周王朝的大小官職,有很多是世代相承的,這樣就形成了「世卿世祿」的局面。同時,還出現了不少以官職為氏號的家族。
秦
秦國的政制在戰國時期已經基本形成,滅六國之後,秦朝建立了以皇帝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這些體系與之前的秦國制度有所不同,也為後世的漢魏等朝延襲,其監察官制度與九卿制度甚至延續到中國的最後一個朝代清朝。
秦朝政權機構的構成:最高權利者為皇帝,皇帝下設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郡設郡尉,郡守,監御史。郡守管理下屬各縣,縣設縣尉,縣令。縣令管理下屬各鄉,鄉下設游徼,三老,嗇夫(管理大鄉),有秩(管理小鄉)。三老管理下屬各亭,亭設亭長。亭長管理下屬各里,里設里長。
秦王政稱始皇帝後,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國尉、九卿等組成的中央政府,輔佐皇帝管理全國軍政事務。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總攬政務。(《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國丞相之設始於秦武王二年,是年設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國,秦王政未親政時,以呂不韋為相邦,並置丞相昌平君,期間或左右二相並置、或設獨相、或稱相國。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定製置丞相一人,以李斯為之,秦二世誅李斯後,以趙高為相,因其為閹人而稱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御史大夫秦創置御史大夫,掌監察百官,為副丞相。(《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通典•職官典二》:「秦無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貳於相。」)與戰國時列國普遍設置的負責記錄與檔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國的御史專掌糾察百官,是中國古代專門監察官制度的發端。御史大夫屬官有兩丞,一為御史丞,為大夫之副;一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為統領侍御史和諸郡監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糾彈百官,權力尤重。....九卿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國事。九卿之屬有負責皇室事務的如奉常,有負責國家政務的如廷尉。奉常奉常,掌宗廟祭祀禮儀(《通典•職官七》:「奉常,周為春官宗伯,掌邦禮,秦改奉常。」),銀印青綬、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屬官有負責宮廷音樂的太樂;負責太廟祭祀事務的太祝;負責皇帝飲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與周朝的太宰不同);負責管理巫醫的太醫;負責觀察天時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負責應皇帝詔命進行卜筮太卜。郎中令郎中令,掌殿中議論、賓贊、受奏事、宮廷宿衛之事(《秦會要》:及主諸郎之在殿中侍衛,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屬官有負責議論的大夫;負責賓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謁者;供奉宮廷、等待受職的諸郎;以及期門、羽林等禁衛軍。大夫大夫,為專門的諫議官,無定員,有諫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各類官稱(《齊職儀》:秦置諫議大夫,掌議論,無常員,多至數十人,屬郎中令)郎郎,為待選之官,有評議國事的議郎、有陪侍皇帝車駕的中郎、侍郎等,無定員,除授常達千人之多。案《漢書•百官公卿表》,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百石。中郎分統於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郎中分統於車郎中將、戶郎中將、騎郎中將。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為皇帝的扈從,一方面學習政務,是秦漢之際出仕的重要途徑。謁者謁者,掌殿廷朝會禮儀、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謁者也常常作為朝廷的專使出外處理臨時公事。僕射僕射,原為戰車上的射手。秦朝則侍中、尚書、謁者、博士等官署皆置,為本署副長官,長官為令。《太平御覽》卷二百零一:「秦漢之世,委政公卿,尚書之職,掌封奏,令贊文書,僕射主開閉,令不在,則僕射奏下其事。」衛尉衛尉,掌皇宮諸門屯兵。屬官一公車司馬令,凡吏民上書、四方貢獻、朝廷徵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車馬,公車司馬令即掌其事;屬官二衛士令,統領諸宮門衛兵。太僕太僕,本周朝官職,秦朝沿置,掌皇家車馬。趙高出任郎中令之前任此職。廷尉廷尉,最高司法官。屬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獄,稱廷尉獄,大臣有罪則下廷尉獄。典客典客,掌諸侯與少數民族部族首領朝覲事務、接待諸郡縣上計吏。屬官有行人,備臨時差遣遠方。宗正宗正,又稱宗令,掌皇族親屬及登記宗室譜牒。皇族宗室有罪,則絕其屬籍。屬官有宗正丞。治粟內史治粟內史,掌諸穀物、金玉之貯,相當於國庫司庫。屬官有太倉令、太倉丞,掌國庫中糧食的貯存;有平準令、平準丞,掌京師及諸郡物價。(《通典•職官八》)少府少府,掌皇帝私產,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屬官有: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飾織造與保管;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種禮服所需的皇冠;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飲食;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寢用具;尚書令、尚書丞、尚書僕射,掌宮中文書發啟、呈送皇帝;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調皇帝飲食;主御膳食;宦者令,掌宮中諸宦官;中書謁者令、中書謁者丞,掌內宮導引、接待、典儀等,以宦官充;太醫令、太醫丞,掌皇帝與後宮醫葯;都水長、都水丞,掌諸郡縣水利事務,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駐官署;樂府令、樂府丞,掌宮廷音樂的排練、演奏、整理,以及音樂藝人的管理;永巷令,掌後宮宦官、宮女的生活,以及宮人犯罪的懲處。少府的這些屬官中,尚書、中書謁者兩個官署對後世各個朝代的政制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其餘諸「尚」後轉為女官。警衛、侍從與宮官中尉中尉,掌京師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衛戍長官。中尉署有丞、左右中侯、千牛等官佐。屬官有武庫令、武庫丞,掌軍器製造、貯存;有靜室令,皇帝出巡時負責擔任清道夫。將作少府將作少府,掌皇宮等公共建築事務,本署有兩丞,左右中侯。屬官有石室令、東園主章令、主章長、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後校令、中校令。石室掌建築石料、東園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長掌伐大木、五校掌營建。五校所屬多為刑徒。典屬國典屬國,專掌召撫西南諸夷。主爵中尉主爵中尉,掌諸侯以下諸爵的封贈及賓客祭祀饗食等事務。中常侍中常侍,侍從皇帝左右,備皇帝顧問,可以經常出入皇宮禁地,漢朝為宦官職務。給事中給事中,職掌同中常侍,位次之。詹事詹事,太子卿,掌太子家,統領太子宮臣,秩二千石,詹事丞副之。屬官有:太子家令,掌太子家刑罰、飲食、倉儲、奴婢等事;太子率更令,掌漏刻、禮樂等;衛率,掌太子侍衛;中庶子,侍從太子;太子舍人,掌太子文書;太子洗馬,太子出,則洗馬為前驅;少庶子,掌太子諸庶務;太子仆,掌太子家車馬。秦朝雖然詳細設置了太子宮官,但確未正式冊立過太子。皇後諸卿將行,掌皇後禮儀。皇後衛尉,掌皇後衛隊。皇後少府,掌皇後私人事務。皇後少仆,掌皇後車馬。武將官制國尉國尉為最高武職,統領諸軍,負責各級軍官的任免與考核。國尉在戰國時期的晉、趙等國也有設置,職掌相類。秦朝的國尉職務與漢朝的太尉相當,但不列於三公,地位較低,與卿相若。護軍都尉護軍都尉,執掌軍政,統領諸將。屬官有中護軍,領軍史,掌禁軍,參預武將的選補事務,遇將軍率軍出征時,則駐該軍監督軍政。將軍秦朝仿周朝制度,設置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位上卿,率軍鎮守邊郡。另置上將軍、將軍,為臨時職務,有大征伐時選武將出任,軍還即撤任。地方官制戰國時期諸侯國普遍施行郡縣制度,秦國設縣始自秦孝公十二年商鞅變法。秦始皇二十六年,正式劃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後來陸續增設至四十餘郡。咸陽是國都所在地,不設郡守而由朝廷直轄,其長官為內史(《漢書•百官公卿表》: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位同九卿,得參預朝政。內史屬官有:都水長、都水丞,掌水利;鐵官長、鐵官丞,掌冶金、製造農器;廩犧令、廩犧丞,掌糧食倉庫和牧養祭祀用牲畜。郡制郡作為一級行政地方,軍民兼治。郡設郡守、監御史、郡尉三個互不隸屬的主要官員。郡守郡守,郡的長官,邊地多為武將,內地多以郎官出任,銀印青綬、秩二千石。秦朝的郡守權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縣令縣長、負責監察郡治的監御史、負責統領駐軍與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員均由郡守自行任免。監御史監御史,隸屬御史中丞,負責監察郡守與其他官員。郡尉郡尉,掌郡駐軍,主管治安、偵緝盜賊,銀印青綬、秩比二千石。郡尉直轄於朝廷,與郡守相抗禮。郡尉屬官有丞,內地諸郡設丞一人、大郡則設兩人。邊塞諸郡則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轄士史、尉史各二,掌邊塞衛戍;關隘之處置關都尉,均隸屬本郡郡尉。郡丞郡丞,郡的次官,輔佐郡守綜理郡政,銅印黑綬、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時,郡丞代行郡守職務。屬官有卒史、主簿、牧師令等。邊塞諸郡另置長史,管理兵馬軍政,與郡丞同秩。縣制縣為秦朝最低一級行政地方,秦朝的正式官職也僅僅設在縣一級。縣令、縣長秦朝按縣的人口多寡,萬人以上的縣置縣令、以下的縣置縣長。縣令銅印黑綬、秩千石至六百石,縣長銅印黃綬、秩六百石至五百石。縣令與縣長都是縣的行政長官。縣丞縣丞為縣的次官,職比郡丞,銅印黃綬、秩四百石。縣尉縣尉掌治安、捕盜之事,職比郡丞、唯不掌兵,秩同縣丞。功曹功曹,掌縣吏的考績等第升降。令史令史,管理文書檔案。獄掾獄掾,縣獄的典獄長。文無害文無害,所謂公平吏,掌巡查監獄,復查案卷,以防止冤獄。廄騶廄騶,掌一縣車馬之政。倉吏倉吏,縣庫的長官。治獄吏獄吏,縣獄的獄卒。鄉亭縣以下置鄉,鄉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這些都是以宗族為核心的人民自治組織。三老三老,一鄉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謂孝悌仁義之家可以申報郡縣予以表彰,並可以推薦優良子弟出任郡縣吏。有秩,嗇夫人口達五千人的鄉,由郡指派一人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鄉,由縣指派一人為嗇夫。兩者職責相同,都是調解鄰里糾紛、幫助政府收取賦稅、安排徭役。游徼游徼,為徭役的一種,掌巡察地方、緝捕盜賊。亭長亭長,吏職,也是徭役的一種,漢高祖在秦朝曾任此職。掌同嗇夫。亭長之屬為亭父、求盜兩卒,前者負責本亭保潔、後者負責追逐盜賊。
西漢
西漢採取「郡國制」,郡縣和封國並存,在中央實行與秦朝相同的郡縣制,地方實行分封制。皇帝分封侯國和王國,其中侯國只享有封地內的稅收無軍事和行政權並受郡的管轄,而王國則擁有獨立的政治和軍事權力。
南北朝
南朝宋之後設有門下省,至此確定了三省制度。門下省負責獻計策和勸諫皇帝,參與機密之事,又成為大權掌握的機構。北魏在北魏孝文帝以後,官制模仿南朝,至唐代仍沿用。北周時按周禮,設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是隋唐之後六部體制的源頭。
隋
隋朝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統治機構,恢復了被廢除多年的三師、三公、九卿的舊制。確立了三省、六部新制,增強了中央集權統治。通過制定《隋律》穩定了社會秩序。另外,開設了科舉制度,為以後中國封建社會人才選拔方式提供了一個藍本。
唐
按唐武德七年《定令》等史料,統計出唐初主要官員官階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
六省:尚書、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內侍
九寺:次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
十率府:左右衛率府、左右宗衛率府、左右虞候率府、左右監門率府、左右內率府
十四衛府:次將作監;次國子學;次天策上將府;次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領軍、左右武候、左右監門、左右屯、左右領
[fontcolor=#ff2222]文官[/font]
左光祿大夫、從一品。
右光祿大夫、正二品。
(後合為光祿大夫,從二品)
散騎常侍、從三品。
太中大夫、正四品。
通直散騎常侍、正四品。
中大夫、從四品上。
員外散騎常侍、從四品下。
唐
中散大夫、正五品上。
散騎侍、郎正五品下。
通直散騎侍郎、從五品上。
員外散騎侍郎、從五品下。
(又一說為:
金紫光祿大夫為正三品,
銀青光祿大夫為從三品,
正議大夫為正四品上,
通議大夫為正四品下,
太中大夫為從四品上,
中大夫為從四品下,
中散大夫為正五品上,
朝議大夫為正五品下,
朝請大夫為從五品上,
朝散大夫為從五品下)
朝議郎、承議郎、正六品。
通議郎、通直郎、從六品。
朝請郎、宣德郎、正七品。
朝散郎、宣義郎、從七品。
給事郎、征事郎、正八品。
承奉郎、承務郎、從八品。
儒林郎、登仕郎、正九品。
文林郎、將仕郎,從九品。
[fontcolor=#ff2222]武將[/font]
輔國、正二品。
鎮軍、從二品。
冠軍、正三品。
雲麾、從三品。
忠武、壯武、宣威、明威、信遠、游騎、游擊錯正四品上到從五品下。
昭武、振威、致果、翊麾、宣節、御武、仁勇、陪戎校尉副尉,自正六品至從九品。
正一品
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已上職事官。王
從第一品
開府儀同三司、文散官。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上職事官。
驃騎大將軍、武散官。
嗣王、郡王、國公。
正第二品
特進、文散官。
輔國大將軍、武散官。
開國郡公、爵。
從第二品
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揚、幽、潞、陝、靈大都督
大都護、單於、安西,已上職事官
光祿大夫、文散官,鎮軍大將軍、武散官
開國縣公、爵
柱國
勛官
正第三品
侍中、中書令、吏部尚書
門下侍郎、中書侍郎
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左右英武六軍大將軍、左右千牛衛大將軍、自左右衛已下,並為武職事官
從第三品
御史大夫
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監、少府監、將作監、諸衛羽林
千牛龍武將軍、下都督、上州刺史、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尹、舊雍、洛長史
五大都督府長史、舊從四品上,景雲二年加秩為從三品
大都護府副都護、舊正四品上
親王傅、巳上並職事官
諸衛羽林、千牛龍武將軍為武,余並為文。
銀青光祿大夫、文散官
開國侯、爵
雲麾將軍、武散官歸德將軍
護軍。
勛官。
編輯本段唐代後宮制度
正宮:皇後。(正一品)
四夫人:貴妃、德妃、淑妃、賢妃。(正一品)
九嬪: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各一人(正二品)
婕妤:九人。(正三品)
美人:四名。(正四品)
才人:五名。(正五品)
室林:二十七人。(正六品)
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
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
共計一百一十三名,是初唐時期的法定人數,但不須太過遵守。
宋
宋朝的政治體制大體沿襲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長官擔任,而是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又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宋朝的相權大幅萎縮,僅負責行政職能。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掌文武大權。又設鹽鐵、戶部、度支三司,主管財政大權,號稱計省。這樣三司、宰執、樞密使三權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宋朝還在御史台之外增設諫院和置諫官,這些都是監察機構,負責彈劾等事宜。
中央機構
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下有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
樞密院: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
御史台:最高監察機關。
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
地方機構
除河北、山東、山西由中書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設置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員到各地署事,行使中書省職權的派出機構。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廢宰相。秦、漢以降實行一千六百餘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廢除,相權與君權合而為一,明朝早期皇帝大權獨攬。但由於國家事務繁多,皇帝無法處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罷四輔官,仿宋殿閣制設內閣。內閣大學士一職多以碩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擔任,只照皇帝意旨寫出,稱「傳旨當筆」。權力及地位尚不如過去的宰相。宣宗時期,由於楊溥、楊士奇、楊榮等三楊入閣,宣宗批准內閣在奏章上以條旨陳述己見,稱為「票擬」制度,又授予宦官機構司禮監「批朱」。票擬之法補救可君主不願面見閣臣之弊。為加強對全國臣民的監視,明太祖還設立特務機構錦衣衛,明成祖又設立東廠,明憲宗再設西廠,合稱「廠衛」,由宦官統領。
清
八旗制度 是努爾哈赤在女真牛錄制的基礎上創立的一種兵民合一的制度。政治權力集中於王公貴族,重大決策由貴族共同討論決定,是為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後皇太極於天聰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設立六部,試圖逐漸削弱滿洲貴族權力。皇帝試圖實行中央集權的努力主要集中於清朝前期。 順治七年(公元1650年),順治皇帝對八旗制度進行改革,由自己親自掌握正黃、鑲黃、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變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時加強上三旗的實力,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有所削弱。 六部 清朝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稱尚書,副長官稱侍郎,以前尚書均由滿人擔任,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規定尚書及侍郎滿、漢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都察院。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南書房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設立南書房,起初是康熙帝為了與翰林院詞臣們研討學問,吟詩作畫而設。因在乾清宮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書房。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 軍機處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軍在西北與准噶爾蒙古激戰,為及時處理軍報雍正皇帝始設軍機房,雍正十年改稱軍機處。乾隆皇帝即位後服孝,安排數位「總理事務王大臣」進入軍機處,故改名總理事務處。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滿親政,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自請罷職,恢復軍機處名稱,自此遂成定製,軍機處成為直接對皇帝負責的核心權力機構,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幾乎可忽略不計,政治權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為清代中央集權制度的頂峰。直至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廢止
Ⅷ 各朝特務機構
中國歷朝歷代的特務間諜機關你都知道哪些?
隨著各類諜戰片的不斷上映,間諜也成為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在中國,歷史上間諜特務活動可謂源遠流長,間諜以竊取敵方軍事、政治情報或控制臣民為主要任務。古代的間諜最早可以追溯的夏代,隨著歷史的發展,間諜機構也開始應運而生,甚至一度成為政府重要部門。
夏代:傳說當中的女間諜,搜集情報的始祖
女艾是一名女性將領,在夏商時期女性是可以領兵作戰成為將領的。她為了幫助少康奪回王位,喬裝打扮來到寒浞的統治中心,打探消息,了解民情,為少康提供了寶貴的情報。女艾由此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間諜,而且也是世界上最早有記載的一位女間諜。
西周:邦諜人員,主管軍事情報
西周設置士師掌管邦諜,據記載《周禮·秋官·士師》「士師之職,……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三曰邦諜……。」異國欲來侵伐,先遣人往間候,取其委曲,反來說之,其言諜諜然,故謂之邦諜。這時候的間諜特務還主要體現在軍事方面。
東周:設立官職,偵察敵情
東周是一個戰爭頻繁的時代,春秋時期的晉國設有候正一官,是軍隊中負責諜報偵察的官職。同書(即《左傳》)襄公十九年又有候奄,與司馬、司空、輿尉等並列。《國語》中的「元候」。
戰國時期的周王室、趙國、齊國、秦國都設立候這一官職,用於偵查敵情。
漢代:軍隊以偵查為主,綉衣鎮壓農民起義
軍隊當中有專門進行偵查活動的「候騎」和「斥候」,並且出現了專門管理偵查活動人員的官吏「候吏。」漢武帝天漢二年(前99年),使光祿大夫范昆及曾任九卿的張德等,衣綉衣,持節及虎符,用軍興之法(依照戰時制度),發兵鎮壓農民起義,因有此號。非正式官名。綉衣,表示受君主尊寵。史書當中並沒有將綉衣御史直接劃分到特務的等級,只是說這些人深受皇帝的信任與寵愛,執行皇帝的命令,尤其是鎮壓農民起義。後來此官職一直存在,在王莽時被稱為「綉衣執法」。亦省稱「綉衣」、「綉衣吏」。此時的綉衣御史並不是完全的間諜,只是負責鎮壓農民起義,還沒有履行監視人民這項職責。
三國:偵查臣下之「校事」,反間諜組織出現
三國時主要沿襲漢代的制度。曹操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偵查臣下的言行,設立的專門的特務機構,名為「校事」,「校事」為最高統治者充當耳目,負責監察百官與吏民。到了曹丕稱帝的時候,已形成「上察百官,下攝眾司,官無局業,職無分限,隨愈任情,唯心所造。法造於筆瑞,不依科詔,獄成於門下,不服復訊,」的侶撅局面。東吳也設立了相應的機構叫做中書或典校,由於其毀短大臣,排陷無辜,在責難聲中被取消。但是此時吳國邊境已出現反間諜組織,「刺奸屯」每個刺奸屯有五個兵,屯長(賊曹)一人,負責邊境反間諜和報警任務。
南北朝:監察百官間諜機構行成,具備專業水準
北魏時,還曾設立了「候官」這一間諜性質的機構來監察百官。《魏書·刑罰志》中載有:「(文成帝)增置內外候官,伺察諸曹外部州鎮,至有微服雜亂於府志間,以求百官疵失。」這個特務間諜機構具有專業的水準,權力非常之大,被孝文帝裁撤時,已經發展至千餘人。
唐代:女皇私設內衛部門,第一個特工組織「察事」為太監創建
唐代的宮廷的保衛制度沿襲隋代。但是當武則天當上皇帝之後,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剪除異己。私自設立了內衛部門,設立是為了查處違律違法的貪官污吏和不合武則天心意的人的。許多大臣,皇室族人聞風喪膽。武則天駕崩後,新帝和大臣痛恨內衛,立即取消了梅花內衛集團。
唐肅宗時的太監李輔國,權重位高,竟達到威逼皇帝、擅殺皇後的地步。為了維護其權勢,李輔國秘密組織了一個由數十人組成的間謀組織機構「察事」,其成員稱為「察事廳子」或「察事廳兒」,這些人專門對宮廷官吏進行政治偵察、控制活動,從而建立中國偵察、間諜史上的第一個特工組織。
宋代:直屬於皇帝的間諜機關,邊境專門情報機構行成
太平興國六年(981)改武德司為皇城司。掌宮城出入、周廬宿衛、宮門啟閉。每門給二銅符與一鐵牌,左符留門,右符請鑰,鐵牌則請鑰者正隨,按時參驗。凡臣僚覲見皇帝,上下馬有定處,自宰相、親王以下,所帶人員有定數。以內侍派遣親事卒伺察臣民動靜,報告皇帝。有干當官主管本司事務,以武功大夫以上武官及內侍都知、押班充任。皇城使及副使僅為武臣敘遷之階,用以寄祿,不治事。南宋初年,置行營禁衛所,紹興元年(1113)改稱行在皇城司。寧宗嘉定年間,以知閤門事、帶御器械兼管皇城司。這是繼唐朝李輔國之後,中國乃至世界上直屬於皇帝的第一個間諜機關。南宋時,邊境設置有專門的情報間諜機構——邊輔。
明代:三廠一衛的黑暗統治,間諜特務的頂峰
明代朱元璋設立了錦衣衛,雖然名義上是負責皇帝安全的親軍衛隊,但是實際從事偵探間諜的活動,主要是監視大臣的日常活動,洪武晚期被廢除。但是朱棣因為權力來路不正,為了維護統治的需要,又恢復錦衣衛,從此有明一朝,皇帝都重用錦衣衛控制大臣和藩王。錦衣衛的首領是皇帝的而親信大臣。
東廠,朱棣設立,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由親信宦官掌管東廠事物。相傳其分支機構遠達朝鮮半島。東廠由皇帝的親信太監掌管。
西廠,「西緝事廠」明中期明憲宗為了加強特務力量設立西廠,權力在東廠之上,但是後來被廢除,活動范圍自京師遍及各地。後因遭反對,被迫撤銷。正德元年短暫復開五年後又被撤銷,前後只有兩任提督,分別是汪直和劉瑾。西廠直接聽命於皇帝,不受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的節制。
內行廠,劉瑾秘密設立,親任提督。其權勢凌駕於朝廷一切機構之上,錦衣衛東西廠也都在內行廠的監視控制之下。
清代:雍正時期的粘桿兒處,最初只為奪嫡
清代,統治者吸取了歷代統治者的經驗教訓,雖然沒有設立明代廠衛這樣公開的間謀特務機構,但康照時設在江南的「三織造署」,「實際上就是康照帝設在江南的三個秘密間諜情報站。」而且,清代還採用密折制度和在各級政府機構中選派專人來實現其偵察間諜活動。一般情況下,各州縣都有一至二人專門從事偵察間諜活動的胥吏。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設立粘桿處,是清朝的特務機關,正式名稱叫尚虞備用處,早在其還是皇子時,便已創立。在雍正的奪嫡過程當中,胤禛表面上與世無爭,暗地裡卻制定綱領,加緊了爭儲的步伐。他招募江湖武功高手,訓練家丁隊伍,這支隊伍的任務四處刺探情報,鏟除異己。「粘桿處」雖屬內務府系統,總部卻設在雍親王府。清世宗三年,胤禛降旨雍親王府改為雍和宮,定為「龍潛禁地」。但奇怪的是改制後的行宮並未改覆黃色琉璃瓦,殿頂仍覆綠色琉璃瓦,有人認為:雍和宮雖為皇帝行宮,曾經有一條專供特務人員秘密來往的通道。但是,今天的雍和宮其實是一個森嚴的特務衙署,為了不致秘密外泄,才改府為宮。還有一種傳說:在雍和宮已找不到任何地下通道的痕跡了,很可能清世宗的兒子清高宗乾隆為了消除其父留下的遺跡,改雍和宮為喇嘛廟時,已加以徹底翻修,將之平毀無痕。「粘桿處」在紫禁城內還設一個分部,御花園堆秀山「御景亭」是他們值班觀望的崗亭。山下門洞前擺著四條黑漆大板凳,無論白天黑夜,都有四名「粘桿衛士」和四名「粘桿拜唐」坐在上面。清世宗交辦的任務,由值班人員迅速送往雍和宮,再由雍和宮總部發布命令派人辦理。清世宗去世後,清高宗繼續利用「粘桿處」控制京內外和外省大臣的活動。直到清高宗死後,清仁宗嘉慶皇帝誅殺和珅,牽連清洗「粘桿處」,「粘桿處」的特務活動才逐漸廢除。
民國:兩統爭霸,互不對付
中統:中統的前身是1928年時成立的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1935年升格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委員會黨務調查處。其骨幹以CC系成員為主(北伐以前,國民黨中央在廣州成立了一個中央俱樂部,到俱樂部去聚會的人都是陳立夫、陳果夫一系的人。因「中央」與「俱樂部」兩個英文單詞的起頭都是C,故稱去這個俱樂部的所謂志同道合者為CC系;又有一說是,二陳英文拼音字母打頭也是C,CC即指二陳這一系的人。)。1947年,中統更名為黨員通訊局;1949年又更名為內政部調查局,隸屬於中華民國,為今日法務部調查局的前身。類似現在美國的FBI。
軍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局,BIS),中華民國情報機關之一。1938年成立,1950年解散的中華民國情報機關之一,早期的領導人為戴笠,戴笠死後,1946年,由毛人鳳繼任。特工人員最多時近5萬名,分布到中國國民黨的軍隊、警察、行政機關、交通運輸機構,乃至駐外使領館,專門以監視、綁架、逮捕和暗殺等手段進行活動。軍統局在許多地方設有集中營、秘密監獄和看守所。抗日戰爭期間,也從事一些搜集敵方情報並敵後活動。1946年8月,軍事委員會改組國防部,軍統局的公開特務武裝部分與軍委會軍令部二廳合並為國防部第二廳,鄭介民任廳長;秘密核心部分組成國防部保密局,毛人鳳為局長。
對於這兩個特務機構,我們都已經從各種電視劇作品中爛熟於心,他們互相不對付,互相看不上,既有政治利益的因素,又有一山不容二虎的心理較量。
中國歷朝歷代間諜及其機構的出現,使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更加豐富多彩,並在中國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當然,今天仍然被津津樂道的,還是這些機構神秘的外表下所濃縮的那段歷史。
諜報對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作用可以說是無可替代的,但是諜報機構的行為很難去界定,一旦越過某條紅線,對於人民的利益的損害程度也是非常大的。諜報行為在中國古代也有很長的歷史,不過由於中國歷史上諜報行為大多是為統治者服務,因此應該諜報機構稱之為特務機構,在歷朝歷代,中國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神秘的特務機關,而知名度相對比較高的中國歷史上的九大特務機構就是以下這些。
排名第九:校事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三國時曹操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偵查臣下的言行,設立的專門的特務機構,名為「校事」,「校事」為最高統治者充當耳目,負責監察百官與吏民。到了曹丕稱帝的時候,已形成「上察百官,下攝眾司,官無局業,職無分限,隨愈任情,唯心所造。法造於筆瑞,不依科詔,獄成於門下,不服復訊,」的侶撅局面。東吳也設立了相應的機構叫做中書或典校,由於其毀短大臣,排陷無辜,在責難聲中被取消。但是此時吳國邊境已出現反間諜組織,「刺奸屯」每個刺奸屯有五個兵,屯長(賊曹)一人,負責邊境反間諜和報警任務。
排名第八:粘桿處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說到粘桿處,大家可能都不是很清楚這個機構,會疑惑為什麼給他知名率三顆星。但是一說到血滴子,大家就會知道的。畢竟清朝是電視劇和小說的寵兒,在電視劇和小說上常會看到有血滴子這樣的機構出現。但是在歷史上並沒有血滴子,只有粘桿處。粘桿處就是血滴子的原型。且剛開始粘桿處的設立,並不是為了探聽消息而特別設立的組織。而是因為雍正喜靜,夏季蟬聲惱人,於是派人去抓蟬。後來雍正給他們一個額外任務,就是在大街小巷上探聽街頭消息回報他,粘桿處這才有了特殊的使命。
此時粘桿處的設立,處於雍正未登基的時候,機構行事比較低調,機構也只有收集情報的權利,並沒有其他任何權利,裡面的成員探聽的消息也多是其他皇子的信息,所以信息量較單一,信息准確率也不算快准狠,效率不高。所以粘桿處在歷史上,並沒有起多大的波瀾,威懾度也就很低了。
排名第七:皇城司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皇城司是宋代的特務機構。屬於文官編制,不歸於三衙管理。其管理人員,是直屬於皇帝的近臣。也就是說,並非明代喜歡用宦官來組建機構。早在宋代皇城司這個機構的首腦就是宦官。皇城司主要職責有兩項,即刺探和護衛。其人員也分為兩部分,負責警衛的叫親從官,裡面的人員都是從軍中選出最驍勇的軍士來擔任,也負責其宋代都城的一部分的禁衛工作。
而另一部分人員負責刺探,叫親事官。在宋太宗時期的皇城司人員是不得離京的,他們只能在京內活動,負責探聽大小消息。其人手分布在京城各處,下至花街柳巷、上至大臣,都有其人手安插在內。皇帝就以此來監視軍隊、偵察民間民情、官員活動、防備敵國。所以機構的執行力度還是很高的。但就威懾度來講,由於皇城司和前面的粘竿處一樣,只負責偵查,機構逮捕犯人都移交給開封府,自己沒有審判權和監獄,其機構威力也就有限了。
排名第六:內衛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說起內衛這個部門,他可不是所謂的官方機構,而是武則天自己私自設立的。為什麼武則天要在她執政時期設置這一個部門呢?這說起來也簡單了,想想武則天是怎樣上位的。「高宗死後,中宗李顯即位。結果中宗無能,朝政盡到武氏。」是啊,這時期武氏手上緊緊的控制著朝政,她開始為她的上位做准備了。
雖說後代李家兒子不爭氣,但這也是李家的江山啊。李家兒子才是名正言順的繼承人,你一個女子當上皇帝,讓我們這群大老爺們怎麼辦。所以武則天上位後,她得防那群大老爺們不服氣做小動作,於是內衛就應運而生了。
相對正常的部門來講,身為武則天直轄的部門,內衛是擁有特權的,要知道宰相門前七品官,何況是女皇手下的要員。是以內衛人員除了武則天,誰都無法指揮他們,任何人只要惹到了內衛,就是死路一條。其威懾力度可見其強大。這讓當時的大臣,皇室族人,百姓惶惶不安。朝中大臣更是敢怒而不敢言,以至於在《神》1中的蜜蜂案中,狄仁傑說「…你們仗著皇帝的蔭庇為所欲為,可你想過沒有,一旦她老人家馭龍賓天之後,你們的下場會怎麼樣?朝中大臣對你們早已是恨之入骨,到那時,你們就是粉身碎骨!…」
這句話說得正理啊。在武則天駕崩後,昔日威風凌凌的內衛份子有的被殺,有的隱姓埋名,哪裡還見得往日輝煌。內衛就此覆滅,果然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啊!
排名第五:錦衣衛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明朝錦衣衛,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啊,像電視劇《天下》《英雄》還有甄子丹主演的電影《錦衣衛》都有其相關描述。單是「錦衣衛」三個字,就透露出他們的無比華麗威武,無比的富貴霸氣了。
「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難。」作為歷史上有名的「淮右布衣」皇帝朱元璋,他擔心的東西也很多啊,和前面女皇武則天不同,朱元璋是帶兵推翻了前朝的統治。所以他當上皇帝,也就要防備有人要推翻他了。而且對於一同打江山的昔日戰友,在朱元璋成為皇帝後,就開始憂愁了,畢竟古代帝王心術,功高震主啊。所以朱元璋對於下級官僚有著嚴重的不信任感和防範心理,他注重自身的安全,更注重自己打下的江山,錦衣衛就誕生於這樣的歷史之下。
朱元璋讓其大力發揮「盜賊奸佞,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的特務職責,《明史刑法志》說:「胡惟庸、藍玉兩(大臣)案,株連且四萬(人)。」就可見其威力了。而且錦衣衛還把目光投在民間,凡是流露出對皇家的不滿,都有可能被錦衣衛人員竊聽到被抓去,那下場那就是九死一生啊。隨著朱元璋越來越依賴錦衣衛,錦衣衛愈加高調的站在明朝堂上。然而高調的錦衣衛並沒有輝煌多久,在朱元璋駕崩前,因錦衣衛「非法凌虐,誅殺為多」,被迫壓力,下任皇帝大削錦衣衛的權力,錦衣衛再不復往矣。
排名第四:東廠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廠衛也是明朝的產物,是中央的再一集權。有人會疑惑,明朝有錦衣衛後,為什麼又出現了廠衛呢。這是因為明成祖朱棣在發動「靖難之役」後,奪取侄子的皇位,在他上位後,民間流言不斷,朝政動盪,朱棣內心不安啊。一為心安,二為鞏固政權,他決定要有機構掌握在自己手上,來幫助他掌握大局。那為什麼要放著錦衣衛這種現成機構不用,而啟動新的機構呢?這是有原因的。這一來錦衣衛在宮外,使用起來不方便,另一個是錦衣衛是朱元璋設置的,而朱棣他篡奪了侄子的皇位,難免有些人不服。最後一個原因是朱棣起兵的時候,一些宦官和和尚出過很大力,所以在他心裡,建立機構就是要自己用的放心,溝通方便。於是東廠就由宦官隊伍組織誕生。
東廠的職能就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事權」前期的東廠只是偵緝、抓捕,再交由錦衣衛關押審理。但是到了後期,東廠的權勢越來越大,獨擋一面。在輝煌時期,錦衣衛頭領都得向廠主行禮。真當真是機構中混得算好的了。
排名第三:西廠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說完東廠,我們說說西廠。明憲宗時期,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這些機構的統治,在錦衣衛和東廠後又增設了西廠,把三個機構合稱廠衛。既然三個機構一起合稱廠衛,為什麼要把西廠的排名排在錦衣衛和東廠的前面?就人員講,後期西廠人員的任用,都是從錦衣衛的官員、小校中選出最善於刺探情報的人來組建。其人員的素質、職能當然是三個機構中最優的。
再從權勢講,這西廠權勢可是力壓其他機構啊。西廠他包含前面兩個機構的所有權利,並可以對疑犯進行拘留,用刑。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請。這威懾力直接滿五顆星啊。當得上是古代歷史上所有類似機構中的頂峰了。所以西廠的排名當然位居錦衣衛和東廠前面。
但是西廠是一個短命的特務機構,前後只有兩任提督,分別是汪直和劉瑾。西廠最後的惡行被揭露,一度被撤銷。雖在正德元年短暫復開五年後又再次被撤銷。由於其時間短、內部爭權現象嚴重所以其執行力度只有三顆星。
所以僅僅就特務機構來講,明朝特務機構發展是所有古代朝代中最好的,可以稱得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但是機構發展到最後,宦官專權卻也是明朝覆滅的原因之一。而後來的滿清入關,奪取天下,直到清滅亡,一直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特務機構的設立,或許是因為清朝是關外滿族,性格本來就是豪爽,不喜這些手段。但是不管怎麼說,清朝也是積極吸取明滅的教訓。
排名第二:中統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說到特務機構,還是近代國民黨組建的中統比較為我們熟知。且近代和古代可不能同日相比較。就當當是武器裝備上,由於時代的發展,古代是冷兵器時代,而近代是熱武器的舞台,所以中統裡面的人員手上拿著的武器也是槍支為主。他們的主要職能在於負責除軍、憲、警等軍事部門外的情報安全工作。其工作重心在黨政機關內部,另一個重點就是暗中打擊一切反對派政黨,尤其是共產黨。此外對於社會輿論、思想言論也負有監控責任。可以說,中統是國民黨建立前期的絕利好刃。
中統的黨羽眾多,其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特別是在對付共產黨人員身上。對被其逮捕的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採取「非叛即殺」的殘暴政策;還制定「重用叛徒,擴大自首潮流,以毒攻毒」的政策,」為了摧毀共產黨,他們撲風作影、亂抓捕,也製造了許多的冤案。
為什麼他們敢這么做呢,因為實際上國民黨的各級基層黨組織,都是中統的特務網延伸。許多基層黨部的負責人,本身就是中統的基層負責人,連國民黨內部的高級官員也受制於中統,所以中統當時的人員也都是很牛氣沖天的。中統也活躍於近代的舞台上,在四十年代以前,中統的勢力非常大。
雖說中統在黨政政策這方面的所作所為,讓人心涼。但是不能把每一位中統人員都如一概論。還是有一些中統人員心系國家,比如中統女特務鄭蘋如參加暗殺日偽特務、大漢奸丁默邨,獻身祖國;再比如,為了暗殺在華南不分晝夜地捕殺抗日軍民和無辜同胞,雙手沾滿國人的軍國主義分子柴山醇,中統特務陳彬以身殉國。且陳彬的這一行動,可以說這是自1932年白川大將在上海虹口公園被朝鮮抗日誌士暗殺以來,喪命於地下軍槍下的最高級別日軍將領,使東京大本營極為驚慌。所以中統特務的水準還是很高的。
排名第一:軍統
執行力:★★★★★
威懾力:★★★★★
知名率:★★★★★
排名在中統前面位於第一的特務機構就是軍統了。和中統相比,軍統是穿軍裝,有軍銜的。而中統人員不是軍人,所以沒有軍服。部分中統人員被安插入警察中,有警服。軍統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勢力滲透至黨政、軍事、教育、文化、警務各個層面。
且要成為軍統人員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前段時間熱播的《偽裝者》裡面,富家少爺明台赴港大讀書的途中,被軍統高官王天風看中並綁架至軍統訓練班,經過艱苦特訓,才成為一名優秀的軍統特工開始工作。那什麼是艱苦訓練,訓練什麼呢?這就要好好說說了。軍統人員要學習很多的東西,如秘密通訊,無線電台的收發報,偷攝文件照片,爆破射擊技術,毒葯使用等等。幾乎可以說,軍統人員完美的體現了近代特工的素質和技能。所以軍統的執行能力是很高的。
就連美國的珍珠港事件,都是「軍統」電訊部門成功的破譯了日軍偷襲珍珠港的絕密情報告知的美國,只可惜當時美方根本不予置信,沒太當回事。等到後面珍珠港事變發生後,美國防部才意識到當時這一情報的重要性,這便派人來華,尋求與「軍統」合作。可見軍統特務的能力,獲得了當時軍事強國的美國認同。於是軍統和美國陷入了蜜月期,前後開辦十多個中美合作訓練班。
在鋤奸方面,軍統先後刺殺了為日偽效力的上海幫會頭子張嘯林、偽上海市長傅筱庵、偽杭州市長譚書奎等。河南站策反偽宣協軍第一軍副軍長徐靖遠成功,乘檢閱之機打死十多名日軍檢閱官。上海區特工行動50餘次,斃傷日軍60餘人。這些也都是軍統無法抹去的戰績。
且軍統並不是只執行偵察和暗殺、情報等方面的任務,其下面還有別動隊近10萬人,主要從事游擊戰,在抗日戰爭中軍統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威懾力很高。這樣一支擁有當時最先進的武器裝備、最優良培訓出來的特工隊伍。當然是排在特工組織的No.1 了。
Ⅸ 中國古代歷史上哪個朝代的宦官最多
我個人理解,明朝一開始靠著錦衣衛輕松的幹掉了開國對皇帝有威脅的大臣,之後一段時間制衡大臣的錦衣衛受到打壓,之後用宦官來制衡朝廷中的大臣們,因為後期明朝皇帝不是修真就是當木匠,東林黨做大了,官員裡面滲透了東林黨,導致東林黨一面在朝廷左右國家政策,底下籠絡了大量有錢人。
明朝後期皇帝屬於被架空的情況,邊疆地區不受控制,東林黨告訴資本家不交稅,各地民不聊生,而且起義不斷,這種情況太監成為制衡朝廷的一股力量,所以東廠西廠提起來就想到明朝,無論是魏忠賢還是隨崇禎一塊出生入死的太監,無一不證明太監在明朝的歷史地位。
Ⅹ 請問中國古代各朝代皇室教育的機構有什麼例如國子監、上書房、尚書、上齋之類的~
你所說的皇家教育機構,好像沒有專!因為皇家的教學都是專門請有學問的官員專門教導,根本就沒形成一個教育體系!或者有專門的名稱!好比,當今請家庭教師一般。每換一個皇帝,就會形成一個新的教育小團體!!
中國古代的教育行政機構中國印記
什麼是教育行政?教育行政是國家為實現一定的教育目標而對教育事業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管理。顯然,教育行政的產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有學校等教育機關,二是有國家機器,三是國家權力對教育機關的介入。根據考古資料的研究,中國大約在公元前3000餘年的原始社會後期已有學校教育的萌芽。據《周禮》記載,我國最早的學校出現在公元前2700年的五帝時代,名為「成均」。但那時沒有國家,當然也就沒有教育行政。奴隸制國家的建立始於大約公元前21世紀的夏朝。此時已經有了專門的學校,而且由於實行「學在官府」的體制,各種教育機關都置於國家管理之下。這便是中國教育行政的源頭,距今已有4000多年。
在中國幾千年歷史發展的各階段或時期內,教育行政管理體制有不同的特點,教育行政機構也不同。《中國教育行政簡史》分為古代篇、近現代篇、當代篇。教育行政是國家行政的一部分,教育行政的斷代不應該也不可能有悖於中國歷史時期的劃分。但是具體明確中國近代教育行政和現代教育行政從何時起,卻又不能不尊重中國教育行政運行的軌跡。作者以19世紀60年代洋務泥創設新式學堂為中國近代教育行政的發端,中國現代教育行政以20世紀的廢止科舉制度、頒行現代學制為中國現代教育行政起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教育行政則列為中國當代教育行政。本文對我國古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做了簡要的分析。
一、夏商周秦漢的教育行政機構
夏朝有「序」、「校」、 「庠」、「瞽宗」等多種教育機構,實行「官守學業」、「學在官府」、「官師一體」的制度。典章與禮樂器皿均有官府執掌,唯官有書有器。學校的教師就是政府的教育官吏,學校管理就是國家的教育行政管理。中國教育行政帶著這種特色從此產生。
商朝的學校除「庠」、「序」之外,又增加了「學」和「瞽宗」。「學」之名,自此開始。商之「學」,不但是已經成型的學校,而且有「大學」「小學」之分,形成了兩級施教的學校教育制度雛型。「瞽宗」是傳授禮樂、造就士子的專門機構,設有專職教師。商朝仍和夏朝一樣,「官守學業」,只有奴隸主貴族子弟才有受教育資格,教師即官吏,國家所藏典冊就是教材,政學內容由國家規定。「學在官府」集中體現了夏商奴隸制社會教育行政的基本特點。
西周時期,據《周禮》和《學記》中記載:「鄉有庠」、「州有序」、「黨有校」、「閭有塾」,這是我國最早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的「政教合一」的教育體制。西周的中央教育行政事務主要由「六卿」中的宗伯掌管,宗伯之下設大司樂,又稱樂正,掌管音樂和教育國學貴族子弟,是西周學校的主持人。地方行政長官即為地方教育最高領導,同時設鄉大夫一職,執掌政教禁令。這是中國地方教育行政的萌芽。教育行政是國家對教育事業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從這個角度上講,東周(春秋戰國)時期已沒有完整的系統的教育行政。但各諸侯國鼓勵興辦私學,乃至撥款資助;重視養士,甚至舉辦大型學宮,成為特殊形式的官學。
秦朝建立了吏師制度和博士制度。位列「九卿」之首的常奉,負責執掌國家的宗教禮儀,教育也在其管理范圍之內。鄉「設三老,以掌教化」。
漢朝的中央行政機構與職官的建置制度,基本上沿襲秦制,在中樞以下設有「九卿」等機構,只是名稱和職權有所調整。掌管禮儀的奉常改叫太常,負責教育行政事務。地方教育行政事務由地方行政長官負責,不設管理教育的專職官員。
二、魏晉南北朝及隋唐的教育行政機構
兩晉有「諸縣率千餘戶置一小學,不滿千戶亦立」的規定。南朝四個朝代均設有國子學,北朝四個朝代辦了太學和一些貴族學校。
隋朝設立了國子監。隋以前的各代王朝一般都由執掌禮儀的太常(宗伯、舉常)為主管理教育,執管土地戶籍的司徒也有管理教育的責任。隋一改舊例,設立國子監作為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構,並設祭酒作為最高教育行政長官。在祭酒之下設有司業、丞、主簿、錄事等職。隋朝的中央官學有大學、國子學、四門學、書學、算學,比僅有國子學、太學又進了一步。太學設博士「總知學事」,下設助教協助教學與管理。在中央設立專門教育行政機構自隋朝國子監起,這也是教育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需求。雖然地方官學由地方政府管理,但地方政府不設專職教育行政官員。
唐朝中央行政機構沿襲隋的六部制度,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下設司。禮部通過掌管全國禮儀、貢舉的政令成為兼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隸屬於禮部的國子監則是專門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另有管理宮廷教育的機構。由中央部門設立的職業教育機構由部門自行管理。作為中央專門教育行政機構的國子監,據《新房書·百官志三》記載:「下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大學、廣文 四門、律、書、算,凡七學。」國子監設祭酒為最高行政長官,設司業2人為副職。下設丞1人.負責管理國子監日常事務,管理七學學生的學業成績,每年將修業已完的學生送請祭酒與司業舉行畢業考試,及第者上報禮部應省試。設主簿1人,負責掌管印章,管理七學學生的品行學規。以皇族宗室子弟為主要教育對象的崇文館,歸東宮系統。專收三品以上高官子弟的弘文館歸門下省管理,門下省是唐朝處理政務的中樞之一。另一中樞中書省屬下的太醫署、太卜署司天台等都辦有專門學校,秘書省還轄有小學。唐朝還沒有專門的地方教育行政機構,但在地方政府設置長史一職,專門管理教育,這是我國最早的專職地方教育行政官員。
三、宋元的教育行政機構
宋朝的教育行政體系承唐制,由禮部掌管「學校、貢舉之政令」,是兼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禮部行政長官為尚書,次為侍郎。國子監是專門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隸屬於禮部。國子監在宋初本來具有行政與教學機構的雙重職能,既是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又是國家最高學府。但國子監的教學職能,已徒具虛名。至北宋後期元豐年間,國子監的教學職能劃歸太學,成為專門的教育行政機關。宋朝建立了中國最早的專職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提舉學事司。
遼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亦是在禮部下設國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主簿等學官,仿唐制興辦學校。清寧六年(公元1060年)又置中京(今山西大同市)國子監,設置官職與上京國子監同,但此時國子監的教育行政職能已經弱化,主要職能是辦學。遼沒有專門設置的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地方教育行政事宜由地方長官直接負責。
金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為禮部及其下屬的國子監。國子監設祭酒和司業總管國子學和太學.設國子監丞提控女真學,還設有校勘和書寫官,負責編輯刊印全國通用的教科書。金末設專門的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在府、州、縣府內,指定專人管理教育行政事宜。
元朝沒有統攬全局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雖然元朝中央也設六大部,但禮部沒被賦予管理學校的權力。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是集賢院,之後在集賢院下設國子監。中央管理教育的機構還有翰林國史院、蒙古翰林院、醫學提舉司、司天台等。集賢院的職責是「掌提調學校,徵求隱逸,召集賢良。」主要行政官吏有大學士、學士、直學士等職。大學士往往也兼國子監祭酒,直接管理學校。翰林國史院主要掌管翻譯修撰國史,教習「亦斯替非」語,主要官員有翰林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土、直學士等職。回回國子學屬其管轄。蒙古翰林院掌管蒙文詔書及蒙文譯寫等,主要官吏有承旨、直學士、待判、修撰等職,蒙古國子監、蒙古國子學屬其管轄。醫學提舉司和司天台負責系統內辦學事宜。元朝設立了專門的地方教育行政機構。除在各處行省所署之地皆置儒學提舉司統轄諸路、府、州、縣學外,還在江浙、湖廣、江西三省專設蒙古提舉學校官,京城大都專設大都路提舉學校所。
四、明清的教育行政機構
明朝,是中央高度集權的專制王朝。禮部「掌諸禮文、宗封、貢舉、學校之事」,統管教育行政。明朝沒有專門的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禮部之下雖設有國子監,但國子監是管理國子學的機構。國子學之外的中央官學分屬各部門。武學隸屬於兵部。醫學隸屬於太醫監,太醫監置醫學提舉司。宗學由王府設長史主管。明朝地方教育行政主要由省管理。明初由巡按御史,布、按兩司及府州縣官負責地方官學及有關教育事宜。英宗正統元年(1436年),「每處添設按察司官一員,南、北直隸御史各一員,專一提調學校。」建立了提學官制度。各省設立提學官後,巡按御史及布政司、按察司官對學政事務多數不再過問,並一再有官上疏,認為提學官或因阻山隔海,或因其他原因,難行督教之實,英宗景泰元年(1450年)廢提學官制。但各省直學政改由按察司官提督後,又逐漸放鬆了對學校的管理,於是,景泰六年(1455年)在南北直隸地區復設了提學官。1461年,各省都恢復了提學官以總學政。這一制度直至明亡沒有改變。明朝提學官在20多年間的設立、裁撤、再設立的過程,提醒我們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負責和專職官員之間的關系。
清朝仿照明制,設內閣作為中樞機構,在內閣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禮部主管全國的科舉、學校、慶典、祀典、治喪禮儀等事務,設尚書、左右侍郎滿漢俱一人。禮部下設四個司,專門的教育行政機構只有儀制司下的學政科。清朝的國子監不受禮部掌管,名義上直接受皇帝領導。清朗中期,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設管理監事大臣掌管國子監,以親王統領,嗣後,一般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中簡選。國子監是國家最高學府,同
時兼有教育行政職能,負責管理俄羅斯學館、算學館、八旗官學、琉球官學等。另外,翰林院、兵部、欽天監、宗人府、理藩院均有管轄所屬官學的教育行政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