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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名城如何定義

發布時間:2022-09-15 09:29:39

A. 如何保護和發展中國歷史文化名鎮

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
第二十二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保護規劃,控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人口數量,改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
第二十三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不得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對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
第二十四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下列活動:
(一)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活動;
(二)佔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
(四)在歷史建築上刻劃、塗污。
第二十五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保護其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歷史建築;制訂保護方案,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活動;
(二)在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
(三)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
第二十七條對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應當區分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實行分類保護。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築,應當保持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八條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
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徵求同級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
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九條審批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建設活動,審批機關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將審批事項予以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告知利害關系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公示時間不得少於20日。
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示期間提出,審批機關應當在公示期滿後及時舉行聽證。
第三十條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的主要出入口設置標志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塗改或者損毀標志牌。
第三十一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應當按照有關的消防技術標准和規范設置。確因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的保護需要,無法按照標准和規范設置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同同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訂相應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第三十二條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歷史建築設置保護標志,建立歷史建築檔案。
歷史建築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築藝術特徵、歷史特徵、建設年代及稀有程度;
(二)建築的有關技術資料;
(三)建築的使用現狀和權屬變化情況;
(四)建築的修繕、裝飾裝修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圖紙、圖片、影像等資料;
(五)建築的測繪信息記錄和相關資料。
第三十三條歷史建築的所有權人應當按照保護規劃的要求,負責歷史建築的維護和修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從保護資金中對歷史建築的維護和修繕給予補助。
歷史建築有損毀危險,所有權人不具備維護和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進行保護。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築。
第三十四條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歷史建築;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的,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
對歷史建築實施原址保護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確定保護措施,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進行建設活動,對歷史建築無法實施原址保護、必須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應當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本條規定的歷史建築原址保護、遷移、拆除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第三十五條對歷史建築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六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涉及文物保護的,應當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組織編制保護規劃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組織編制保護規劃的;
(三)擅自修改保護規劃的;
(四)未將批準的保護規劃予以公布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未按照保護規劃的要求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審批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因保護不力,導致已批准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被列入瀕危名單的,由上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
(二)佔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歷史建築上刻劃、塗污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0元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
(二)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
(三)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
(四)對歷史建築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
(五)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的。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經批准進行上述活動,但是在活動過程中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構成破壞性影響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築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置、移動、塗改或者損毀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標志牌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損毀的,依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B. 文化遺產的相關知識

「國際博物館日」是1977年在莫斯科召開的國際博物館協會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提出並通過的。每年5月18日為國際博物館日。

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文化遺產日。

「文物」一詞最早見於《左傳》。

《左傳·桓公二年》記載:「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之後,《後漢書·南匈奴傳》有:「制衣裳,備文物。」以上所說的「文、物」原是指當時的禮樂典章制度,與現代所指文物的涵義不同。到唐代,駱賓王詩:「文物俄遷謝,英靈有盛衰」,杜牧詩:「六朝文物草連天,天淡雲閑今古同」。這里所指的「文物」,其涵義已接近於現代所指文物的涵義,所指已是前代遺物了。北宋中葉(11世紀),以青銅器、石刻為主要研究對象的金石學興起,以後又逐漸擴大到研究其他各種古代器物,把這些器物統稱之為「古器物」或「古物」。在明代和清初比較普遍使用的名稱是「古董」或「骨董」。到清乾隆年間 (18世紀)又開始使用「古玩」一 詞。這些不同的名稱,涵義基相同,但在很多場合,古董、骨董和古玩,是指書畫、碑帖以外的古器物。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跡。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目前,各個國家對文物的稱謂並不一致,其所指涵義和范圍也不盡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個對文物共同確認的統一定義。

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通過了《世界遺產公約》。

國際博物館協會是博物館的國際學術組織。1946年11月,由美國博物館協會會長C·J·哈姆林倡議創立,總部設在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內。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文化遺產為「從歷史、藝術和科學觀點來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份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

文化遺產在概念上分為「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又稱「有形文化遺產」及中國傳統意義上的「文物」,按其自然屬性可分為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以及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市、城鎮、街道、村莊。不可移動文物分文物保護單位、文物備案單位以及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分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分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和省(市)級歷史文化名城、鎮、村。

可移動文物是指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我國最早的博物館是 南通博物苑。

宋代五大名窯是指:汝窯、官窯、哥窯、定窯、鈞窯 。

我國第一部《文物保護法》是在1982年實施的。

中國旅遊圖標中的馬踏飛燕文物出土於甘肅武威 。

號稱「民居瑰寶」的明清建築村寨黨家村位於陝西韓城市。

被譽為「中國最大的石質書庫」的是西安碑林博物館。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目標是要保護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延續性 。

明代「四大聲腔」之一、餘姚腔的遺音指的是哪一項劇種:新昌調腔。

目前在中國發現最早的舊石器時代遺存是西侯度文化。

通常所說的「早更新世」對應的絕對年代是距今300萬年至100萬年。

下列名窯能代表唐代北方制瓷業的最高成就? 刑窯 。

墓誌出現在西漢。

是哪位先生開始了中國現代瓷器考古工作的先生? 陳萬里。

空心磚墓最早出現在何時? 戰國晚期。

目前最早發現的最早的壁畫墓位於哪個省? 河南省 。

玉斂是那個時代的葬俗?漢代 。

我國貨幣發展史上的第一個繁榮期是何時?戰國秦漢時期 。

黃腸題湊在目前已知的考古發現最早見於? 西漢早期 。

下列哪類墓葬是漢代墓葬數量最多的一類? 中小型墓。

牛耕始於何時? 春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實施的時間是200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自2011年 6月1日開始施行的。

國家發展文物保護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聯合國對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義務:根據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自然景觀,提供下列保護:(一)不分國籍,都受到聯合國成員集體保護.戰爭情況下不得列入攻擊范圍。(二)提供本國所不具備的專家、技術、儀器等幫助。(三)提供必要的資金援助。

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標准與要求:(一)文化遺產的定義《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中對文化遺產的定義有文物、建築群、遺址三條,其中「遺址」的定義是: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自然與人類結合工程以及考古遺址的地區。

文化遺產的評審標准:

1、申報項目自身價值

(1)代表一種獨特的成就,一種創造性天才的傑作。

(2)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萊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中,產生重大影響的作品。

(3)能為一種已經消失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一種類型建築群或景觀的傑作範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的作品。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是處在不可挽回的變化之下.容易損毀的地址。

(6)與現行傳統思想、信仰或文化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關聯,具有特殊普遍意義的實物。

2、當地政府和人民群眾保護該遺產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3、該遺產項目環境的協調及對不協調狀況的克服程度。

申報渠道和程序向國際社會申報世界遺產是國家行為。

總協調機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推舉出的世界遺產委員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設的世界遺產中心兼任其秘書處,處理日常事務。世界遺產委員會是政府問機構。為確保世界遺產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其相關事項要建立在獨立的國際專業咨詢機構——「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保護世界自然資源聯盟」和「國際文物修復研究中心」研討、論證的基礎上議決。

國家文物局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基建等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業務統計工作;承擔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陶器的出現標明了人們開始出現了定居的生存模式。

青銅時代(或稱青銅器時代或青銅文明)在考古學上是以使用青銅器為標志的人類文化發展的一個階段。青銅時代必須具備這樣一個特點:青銅器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中占據重要地位,偶然地製造和使用青銅器的時代不能認定為青銅時代。

青銅是紅銅(純銅)與錫或鉛的合金,因為顏色青灰,故名青銅,熔點在700~900℃之間,比紅銅的熔點(1083℃)低。含錫10%的青銅,硬度為紅銅的 4.7倍,性能良好。

石器時代,是考古學對早期人類歷史分期的第一個時代,即從出現人類到青銅器的出現,大約始於距今二三百萬年,止於距今6000至4000年左右。這一時代是人類從猿人經過漫長的歷史、逐步進化為現代人的時期。

新石器時代(neolithic),指在考古學上是石器時代的最後一個階段,以使用磨製石器為標志的人類物質文化發展階段。

鐵器時代是繼青銅時代之後的又一個時代,它以能夠冶鐵和製造鐵器為標志。鐵器時代是丹麥考古學家Christian Jürgensen Thomsen於1836年提出的三時代系統(Three-age System)的最後的主要時期,三時代系統共分為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與鐵器時代。

二重證據法:1925年,由王國維提倡,「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訓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

C. 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什麼

重要標志。

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因此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上創造的有價值的東西。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而於1998年通過決議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

文化遺產的分類標准

歷史紀念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成分或結構的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考古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文化遺產

D. 中國哪些地方可以稱得上「古城」

很多很多:
我給你介紹下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吧: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許多歷史文化名城是我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運動和發生重大歷史事件的重要城市。在這些歷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歷史文物與革命文物,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光榮的革命傳統與光輝燦爛的文化。做好這些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對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發展我國的旅遊事業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迄今,中國政府已將109座城市列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並對它們進行了重點保護。這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選作都城;有的曾是當時的政治、經濟重鎮;有的曾是重大歷史事件的發生地;有的因擁有珍貴的文物遺跡而享有盛名;有的則因出產精美的工藝品而著稱於世。它們的留存,為今天的人們回顧中國歷史打開了一個窗口。中國的109座歷史文化名城如下:
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河 北:保定市、承德市、正定縣、邯鄲市、山海關區(秦皇島)
山 西:大同市、平遙縣、新絳縣、代縣、祁縣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
黑龍江:哈爾濱市
吉 林:吉林市、集安市
遼 寧:沈陽市
江 蘇:南京市、徐州市、淮安市、鎮江市、常熟市、蘇州市、揚州市
浙 江:杭州市、紹興市、寧波市、衢州市、臨海市、金華
福 建: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長汀縣
江 西:南昌市、贛州市、景德鎮市
安 徽:亳州市、歙縣、壽縣、績溪、安慶
山 東:濟南市、曲阜市、青島市、聊城市、鄒城市、淄博市、泰安
河 南:鄭州市、洛陽市、開封市、安陽市、南陽市、商丘市、浚縣、濮陽
湖 北:武漢市、荊州市、襄樊市、隨州市、鍾祥市
湖 南:長沙市、岳陽市、鳳凰縣
廣 東:廣州市、潮州市、肇慶市、佛山市、梅州市、雷州市
廣 西:桂林市、柳州市
海 南:瓊山市、海口
四 川:成都市、自貢市、宜賓市、閬中市、樂山市、都江堰市、瀘州市
雲 南:昆明市、大理市、麗江縣、建水縣、巍山縣
貴 州:遵義市、鎮遠縣
西 藏:拉薩市、日喀則市、江孜縣
陝 西:西安市、延安市、韓城市、榆林市、咸陽市、漢中市
甘 肅:張掖市、武威市、敦煌市、天水市
青 海:同仁縣
寧 夏:銀川市
新 疆:喀什市、吐魯番、特克斯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由國務院審批,目前已公布三批及10座增補城市,共計109座
第一批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1982年公布,24個:
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蘇州、揚州、杭州、紹興、泉州、景德鎮、曲阜、洛陽、開封、江陵、長沙、廣州、桂林、成都、遵義、昆明、大理、拉薩、西安、延安。
第二批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第二批歷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38個:
上海、天津、沈陽、武漢、南昌、重慶、保定、平遙、呼和浩特、鎮江、常熟、徐州、淮安、寧波、歙縣、壽縣、亳州、福州、漳州、濟南、安陽、南陽、商丘、襄樊、潮州、閬中、宜賓、自貢、鎮遠、麗江、日喀則、韓城、榆林、武威、張掖、敦煌、銀川、喀什。
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第三批歷史文化名城,1994年公布,37個:
正定、邯鄲、新絳、代縣、祁縣、哈爾濱、吉林、集安、衢州、臨海、長汀、贛州、青島、聊城、鄒城、臨淄、鄭州、浚縣、隨州、鍾祥、岳陽、肇慶、佛山、梅州、海康、柳州、瓊山、樂山、都江堰、瀘州、建水、巍山、江孜、咸陽、漢中、天水、同仁。
增補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增補城市10處(2001-2007):
山海關區(秦皇島)、鳳凰縣、濮陽、安慶、泰安、海口、金華、績溪、吐魯番、特克斯。

E. 中國的一些古城(古都)……

我國有八大古都
鄭州,西安,洛陽,北京,南京,開封,安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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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考古發掘和史籍記載,自夏、商、東周、東漢、曹魏、西晉、北魏、隋(煬帝)、唐(武周)、五代的後梁、後唐、後晉共計12個朝代,94位帝王,歷時1337年,在洛陽建都。

公元前約21世紀,夏帝太康曾建都斟尋那(今洛陽東二里頭) 。夏帝履癸(即夏桀),也建都洛鈉, 史書載桀所居「左河、濟,右太華,前伊闋(龍門),後太行」,這正是洛陽所處的位置。經考古發掘,在洛陽近郊「二里頭遺址」和洛南「銼李遺址」發現並經測定,在商代堆積層下,有夏代早期和晚期文化遺存。公元前約17世紀,商湯滅夏桀,為了鎮服夏朝的「頑民」和擴展西部疆域,在原夏都附近另建新都西亳(今洛陽市東)。公元 770年(東周平王元年),平王姬臼為避西戎的侵擾從鎬京遷都洛陽,史稱「東周」。公元25年(東漢建武元年),東漢光武帝劉秀滅新莽即帝位,建都洛陽,並改洛陽為雒陽。公元220年(東漢建安二十五年) 12月,魏文帝曹丕廢漢獻帝,改國號魏,建都洛陽,以漢都為基礎,改雒為洛。修復洛陽宮。

公元264年(魏成熙元年),司馬炎殺魏元帝曹奐自立,改國號晉,仍以洛陽為國都,史稱「西晉」。北魏太和十九年(邦咸5年),北魏孝文帝元宏(原姓拓拔,改漢姓元),自山西平城遷都洛陽。公元605年隋煬帝楊廣殺父即位,建都洛陽,備極豪華。公元684年(唐光宅元年),唐武後照廢中宗李顯和睿宗李旦,自立則天皇帝,改東都洛陽為「神都」。公元909年(後梁開平三年),梁太祖修省洛陽,築南北二城,定洛陽為「京都」。公元923年(後梁龍德三年),河東晉王李克用的兒手李存勖滅後梁,統一北方,即位稱帝,改國號後唐,建都洛陽。公元936年(後唐清泰三年),唐明宗李嗣源的女婿,河東節度使石敬瑭,依靠契丹人的支持,奪取了後唐天下,石敬 塘在洛陽登基稱帝,改國號為後晉,建都洛陽,一年零十一個月後遷都開封。

西安是我國也是世界的大占都,這已是獲得廣泛認同的不爭的事實;但西安究竟是幾朝古都,以及與之相關連的西安始都於何年,西安建都究竟歷時多少年等,卻是學術界長期爭論紛紜的問題。近年來,「十三朝說」得到較多學者的贊同,但不時仍有不同意見提出。這看起來似乎是一個不影響對西安古都地位認定的無關宏旨的問題,但實際上不僅使有關政府部門在對外宣傳介紹時常出現混亂現象,也妨礙對西安作為重要古都之歷史的深入研究。所以還需要進行精深的研究,得出令大家信服的結論。

據學者們對述及西安地區歷史上建都之王朝問題的論著進行搜檢統汁,發現關於西安建都朝代數,已先後出現十朝說、十一朝說、十二朝說、十三朝說,直至二十一朝說等12種之多。實際上在上述諸說中,不少還有2 種、3 種甚至4 種見解。粗略統計,見諸報刊論著中關於西安建都朝代的說法,竟達20多種。當然,上述的諸朝說只是一種概稱,究其實,內中既包括有統一時期的王朝,也包括有分裂時期的割據政權,還包括有農民起義建立的政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幾說:
(一)十朝說。最初的倡導者是歷史學者武伯綸。他在1979年出版的與1984年再版的《西安歷史述略》一書中,列出了在西安建都的10個朝代,即:

西周(前1134一前771 )
秦(前221 前207 )
西漢(前204 —24)
前趙(318 —329 )
前秦(351 —383 )
後秦(384 —417 )
西魏(535 —556 )
北周(557 —581 )
隋(581 —617 )
唐(618 —907 )

前後歷時共1062年。

作者也認為「以上只是一個傳統的說法,事實上並不完全正確,有的更不能反映歷史的實際情況」_J1.上述十朝說的確不全面,尤其是一些朝代在西安建都的起訖年代,未作精審的考訂,很不準確。但所列10個朝代卻是曾在西安建都的最主要的王朝與政權。

(二)十四朝說。由統計學家、曾任西安市統計局副局長的王書勛於1992年在《對西安歷史上建都朝代和時間的統計研究》一文中提出。即在前述十朝外,增加了新、東漢(獻帝)、西晉(愍帝)、周(武周)等4 個朝代。在文中列有《西安建都朝代統計表》,對所確定的十四個朝代在西安建都的起止年代一一列明,得出在西安建都歷時1158年的結論。

作者對建都朝代認定標准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見解,同時從專業統計工作角度對新認定的14朝在西安建都之起訖年代竭力進行准確的統計。但因所提出的一些建都朝代標准存在可商榷之處以及進行建都年代統計的一些根據,如前述之《西安歷史述略》等並非權威性論著,因而也存在若干不確定的問題。

(三)十三朝說。由歷史學家牛致功教授於1993年著文淪定。他在《關於西安建都的朝代問題》0 一文中,在肯定了西周、秦、西漢、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隋、唐等十個朝代在西安建都「是沒有爭議的」之後,論定王莽建立的新朝與東漢獻帝被脅迫到長安以及西晉愍帝在長安稱帝均應視為在長安建都,同時還闡述了北魏孝武帝西奔長安與武則天所建周不應視作在長安建都的理由。因而認為在西安建都的朝代是:西周、秦、西漢、新、東漢獻帝、西晉愍帝、前趙、前秦 、後秦、西魏、北周、隋、唐等十三個王朝。因為所論依據比較充分,所以頗具影響。但在學術界,對該文所說「至於黃巢在長安建國稱帝,李自成在西安建國稱王,都是農民政權的問題,不必和封建王朝相提並論」卻頗多批評,未得到廣泛認同。

(四)十七朝說。歷史地理學家史念海教授力主此說。

1990年,他在《中國古都概說》一文中將西安市定為我國惟一的一座歷史上建都歷時千年以上的古都。並將他認定的在西安建都的17個王朝與政權列述如下:
1.鎬:西周都,268 年;
2.咸陽:秦都,145 年;
3.長安:西漢都,208 年;
4.長安:新莽都,15年;
5.長安:漢(劉玄)更始都,3 年;
6.長安:赤眉都,2 年;
7.長安:東漢獻帝都,6 年;
8.長安:晉惠帝愍帝都,7 年;
9.長安:前趙都,10年;
10長安:前秦都,35年;
11. 常安:後秦都,32年;
12長安:西魏都,23年;
13. 長安:北周都,25年;
14長安:隋都,26年;
15. 長安:唐都,266 年;
16長安:齊(黃巢)都,4 年;
17長安:大順(李白成)都,2 年。

上列17朝建都歷時為1077年。

十七朝說較前述十三朝說增加了西漢末漢更始帝劉玄、赤眉帝劉盆子與唐末大齊黃巢、明末大順李白成等4 個政權。其中作者將漢更始帝劉玄所建政權稱為「西漢之際稱雄諸國」之一,而將後三者稱為「農民及流民建立的政權」。此說雖於1991年初即已刊布,竟未為十三朝說及十四朝說之作者們所認同,這顯然是彼此間學術觀點不同所致。

綜合分析上述幾種以及其他一些有關西安地區建都朝代之見解,可以看出造成諸說雜出、意見不一的主要原因還在判定古都的標准有歧義以及對一些史實的認識不一致。前者集中在對農民起義建立的政權所建都城之認識上,後者反映在西晉之惠帝、愍帝及武則天所建周朝是否在長安建都等問題上。所以要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還是要從確立科學的古都定義人手,在此基礎上,以史實為依據,來確定建都朝代問題。

關於古都的定義,已有一些學者作出了自己的闡述。但目前為我國古都學界多數學者所認同的定義則是:我國歷代王朝與政權所建立的首都(包括一些地區性政權建立的都城)及陪都皆為古都,這一定義顯然是較為寬泛的。也就是說,凡是被歷史上某一王朝或政權的統治者作為統治中心的城邑,不論其時間的久暫,統治區域的廣狹,是統一時期之王朝還是分裂時期之王國,是華夏族還是其他民族所建立的政權,是貴族豪強還是農民起義所建立的政權,是首都還是陪都,是已淪為廢墟還是形成了新的城市,皆應視為古都。

按上述定義,則上述牛致功教授所確認的西周、秦、西漢、新、東漢獻帝、西晉愍帝、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隋、唐等十三個王朝曾在西安地區建都當無問題。關於西晉惠帝與北魏孝武帝西奔長安不應認為是遷都,以及武則天所建周朝,是以東都洛陽為都,且易名神都,武周王朝的政治生命是與神都共始終,因而不當以長安為都,上述情況,牛致功教授在他的《關於西安建都的朝代》一文中皆有精闢論述,這里不再引述。因而此三朝應排除在曾於西安建都之朝代之外。

對於劉玄、劉盆子、黃巢、李自成等所建政權是否在西安建都事,按前述古都定義審視,不當以因是農民政權,「不必和封建王朝相提並論」一語即行否定,而應當予以考慮。

正史中對劉玄、劉盆子事跡記載最詳的當推《後漢書》,該書曾為劉玄、劉盆子設傳,排為列傳第一,緊接在帝後紀之後。可見對二人十分推重。按其史實,二人均於新莽末年乘勢而起,聚眾起義,並被擁立為帝,先後攻入長安,封王拜相。

建年號,行政令,歷時均分別達到2 年。因此漢更始帝劉玄、赤眉帝劉盆子應視為在長安建過都。對於黃巢,舊唐書、新唐書俱有傳。載明黃巢率起義軍於唐僖宗廣明元年(880 年)12月5 日攻佔長安,13日在含元殿即皇帝位。國號大齊,建元為金統。後至金統四年(883 年)4 月10日始撤離長安。以長安為都施行政令長達3 年,故而大齊政權也當列入在西安地區建過都的一個政權。至於明末李自成,雖於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冬十月攻佔西安,十七年(1644年)正月稱王於西安,定國號為大順,年號永昌。但為時不長,即於當年二月東渡黃河,進入山西,三月十九日攻佔京師,並在北京稱帝。

由此可見,李白成只是將西安當作攻取京師的基地,並未將之定為都城。

綜上所述,可判定西安地區在歷史上曾先後有西周、秦、西漢、新、隋、唐等六個統一王朝,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等五個分裂時期的政權,東漢獻帝與西晉愍帝等二個末代皇帝以及漢更始帝劉玄、赤眉帝劉盆子、大齊皇帝黃巢等三個農民起義政權建都,即合計有十六個王朝與政權在西安建都。因此可稱西安是「十六朝古都」。

關於歷代王朝與政權在西安建都合計歷時多少年的問題,也有多種見解,短者有1062年的,長者有1220年的,介於二者之間的尚有1077年、1158年與1099年諸種。。

這顯然是與各自認定的建都朝代與計算方法不同有關。現按前述確定的十六朝另行計算如下:

西周:都於豐鎬,始於文王末年,止於幽王十一年。幽王十一年為公元前771 年,此為史所明載。至於文王都豐之年代,向有多種說法。2000年10月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公布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將公元前1046年定為武王克商的首選之年。這樣據《史記。周本紀》,武王元年則為公元前1057年,文王死於公元前1058年,周人自岐下東徙,
於灃河西岸作豐邑就為公元前1059年。 此即為西安地區始都之年代,也是西安地區建城之起始年。若以此年為西周在西安地區建都之起始年,至公元前771 年周幽王身死國滅,西周在豐鎬建都歷時為289 年。

秦:都於櫟陽,始於獻公二年(前。383 年),止於孝公十二年(前350 年),歷時34年;都於成陽,始於孝公十二年,止於子嬰元年(前207 年),歷時144年。合計178 年。

西漢:都於櫟陽,始於高祖五年(前202 年),止於高祖七年(前200 年),歷時3 年;都於長安,始於高祖七年,止於孺子嬰居攝三年(8 年),歷時208年。合計211 年。

新:都於常安,始於王莽始建國元年(9 年),止於地皇四年(23年),歷時15年。

漢更始帝劉玄:都於長安,始於更始二年(24年),止於更始三年(25年),歷時2 年。

赤眉帝劉盆子:都於長安,始於建世元年(25年),止於建世二年(26年),歷時2 年。

東漢獻帝:都於長安,始於初平元年(190 年),止於興平二年(195 年),歷時6 年。

西晉愍帝:都於長安,始於建興元年(313 年),止於建興四年(316 年),歷時4 年。

前趙:都於長安,始於劉曜光初元年(318 年),止於光初十二年(329 年),歷時12年。

前秦:都於長安,始於苻健皇始元年(351 年),止於苻丕太安元年(385年),歷時35年。

後秦:都於常安,始於姚萇建初元年(386 年),止於姚泓永和二年(417年),歷時32年。

西魏:都於長安,始於文帝大統元年(535 年),止於恭帝三年(556 年),歷時22年。

北周:都於長安,始於閔帝元年(557 年),止於靜帝大定元年(581 年),歷時25年。

隋:都於大興,始於文帝開皇元年(581 年),止於恭帝義寧二年(618 年),歷時38年。

唐:都於長安。由於武則天建周朝,移都神都(今洛陽市)及黃巢大齊政權曾都於長安,故唐朝都於長安可分為前、中、末三個時期。前期始於高祖武德元年(618 年),止於睿宗文明元年(684 年),歷時67年;中期始於中宗神龍元年(705 年),止於僖宗廣明元年(880 年),歷時176 年;末期始於僖宗中和三年(883 年),止於昭宗天佑元年(904 年),歷時22年。前、中、末期合計265 年。

大齊帝黃巢:都於長安,始於金統元年(880 年),止於金統四年(883 年),歷時4 年。

上列16個朝代與政權在西安地區建都,去掉7 個重疊年份,累計為1133年。簡言之,西安是十六朝古都,建都歷時長達33年。
http://www.xtour.cn/2005-7/2005720223859.htm

六朝古都、十朝都會是我們熟悉的對南京的美稱。六朝古都,是指東吳、東晉、南朝的宋、齊、梁、陳六個政權曾在南京建都;十朝都會,則是除了前述六個政權外,還有南唐、明初、太平天國、民國時期把南京作為首都。
不管是六朝古都,還是十朝都會,都是對南京悠長歷史的形容。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季士家研究員近日對記者說,從公元前472年越國大夫范蠡築城長干里開始算,南京已經有了將近2500年的建城歷史。
這2500年的漫長歷史中,一共有十二個政權定都,除了我們熟知的那十個政權外,還有五代十國時期的楊吳,以及南宋初期。季研究員認為,歷史確鑿,南京應該換上一頂「十二朝古都」的新帽子。
楊吳政權南京建都4年
拿出自己主編的《金陵勝跡大全》,季士家研究員引用了其中史實向記者講述楊吳和南宋在南京建都的歷史。
唐代末年,安徽合肥人楊行密,應募為州兵,參加唐朝軍隊。因為他身材高大,作戰勇敢,在與黃巢、王仙芝農民起義軍對抗中,逐步發跡,官至廬州刺史、宣州觀察使、淮南節度使等要職,握一方兵權。勢力范圍以廣陵(今揚州)為中心,據有今蘇、皖、贛、魯諸省之大部,成了一方的割據勢力。唐天復二年(902),唐昭宗李曄封楊行密為吳王。
同年,楊行密去世,長子楊渥繼吳主位。唐天�四年(907)後梁取代唐,進入五代十國時期。908年,吳將紀澤殺楊渥,楊行密次子楊隆演繼位,由大臣徐溫主政。920年2月楊隆演去世,楊行密四子楊溥繼位,此後通過「改升州(即南京)大都督府為金陵府,拜徐溫為金陵尹」,921年改年號為順義;927年,文武百官上表勸楊溥當皇帝,大赦天下等措施,完成了建國的任務。楊吳大和「五年(933),建都金陵」,楊吳政權建立,以南京為其首都。
四年之後,937年,擁有大權的徐溫養子徐知誥,建齊國,「以金陵為西都,廣陵為東都」,楊溥把皇位讓給徐知誥,結束了南京作為楊吳政權都城的四年歷史。
季士家先生說,由於建都時間太短,學界因此很少提及楊吳建都金陵的歷史,知道這段歷史的市民也很少。
李綱力主南宋定都南京
一百多年之後,南京再度成為另一個小朝廷的首都。季士家說,「南宋初年南京又成為首都,這次時間稍微長一點,從1129年到1138年,前後歷時十年」。
「靖康之變」後,北宋滅亡。建炎元年(1127)五月,康王趙構在商丘稱帝,史稱南宋。有意思的是,南宋以商丘為首都,也叫做南京。後來由於金軍南下,趙構推行秦檜等人主張的投降路線,南宋節節敗退。後來,趙構匆匆撤離商丘,逃往揚州,不久又渡江南逃。
南宋統治集團渡江之後,抵抗派李綱等人力主以金陵為都,高宗趙構被迫於建炎三年(1129)五月八日決心宣布:在南京(當時稱「江寧府」)定都,並把「江寧府改為建康府」。不過趙構還是嫌南京緊靠長江,金兵隨時過江,終於在紹興八年(1138)遷都臨安(今杭州),結束了南京作為南宋首都的十年歷史。
從此以後,金陵雖然仍作為南宋的留都,為時長達141年(1138——1279年),但八代君王在強敵的威脅下均安閑自得地在西子湖畔過著被時人譏諷為「山外青山樓外樓,西湖歌舞幾時休?暖風吹得遊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的腐朽生活。
為什麼漏了這兩個政權
兩個政權正式在南京建都,這樣確鑿的史實,為什麼在我們稱呼南京為「十朝都會」時被遺忘了呢?具體的原因,連季士家研究員也不是很清楚,他推測說,這可能是因為中國人喜歡整數,把南京稱作「十朝都會」,也可能是因為楊吳政權和南宋建都南京的前後時間都比較短,楊吳建都南京只有4年,南宋也只有10年,在建都南京的12個政權里,這兩個政權定都南京的歷史是最短的。
「哪怕只有一年在南京建都,這一朝也應該算上。」季士家堅持要把南京改名為「十二朝都會」,並為了這個事情進行了多次呼籲。
他說:「以前史實不是很清楚,現在完全弄明白了,為什麼不把那兩朝加上,改稱南京為『十二朝都會』呢?」季先生認為,現在十運會即將召開,南京換上「十二朝都會」的稱號,既能給海內外來賓留下難忘印象,又能推動南京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何樂而不為呢?

http://news.sina.com.cn/c/2005-10-01/07567082385s.shtml

北京, 先後有戰國時期的燕,遼(末期),金(中期),元,明,清在此建都.

開封 ,先後有戰國時期的魏,五代的後梁、後晉、後漢、後周,北宋和金(後期)七個王朝在此建都.

此外還有

殷商晚期都城 安陽

南宋都城 杭州

殷商中期都城 鄭州
回答者: 226688999 - 舉人 五級 6-23 14:01

F.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問題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和歷史文化名城。應充分認識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重大歷史意義和世界意義。重點保護北京市域范圍內各個歷史時期珍貴的文物古跡、優秀近現代建築、歷史文化保護區、舊城整體和傳統風貌特色、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繼承和發揚北京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

(1)堅持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原則,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強化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地位。

(2)堅持整體保護的原則。完善市域和舊城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景觀資源的保護體系。重點保護舊城,堅持對舊城的整體保護。

(3)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探索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的方法。在政府主導下妥善處理居民生活條件改善與古都風貌保護的關系。防止片面性,解決「建設性破壞」所引發的矛盾,疏解居住人口,消除安全隱患。統籌保護歷史文化資源,重塑舊城優美的空間秩序。

(4)堅持積極保護的原則。合理調整舊城功能,防止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目標,強化文化職能,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旅遊產業,增強發展活力,促進文化復興,推動舊城的可持續發展。

(5)堅持保護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與創新的原則。加速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法制化進程,調整和健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的機制與體制。
方法措施
(1)分析總結歷史文化名城的歷史發展和現狀特點,確定合理的城市社會經濟戰略,並通過城市規劃在城市空間上予以落實。
城市要不斷發展,歷史文化名城也不可能當做博物館·,不可以讓它的生產和生活停頓凝固。對於名城保護規劃來說,重點在於如何控制和引導而不是排斥發展,保持城市的活力與繁榮。歷史文化名城的經濟發展戰略就要考慮保護城市中大量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需要,處理好兩者的關系,使之並行不悖。大躍進時期在古城內大辦街道工廠,以後又把發展經濟與發展工業等同起來,認為只有辦工業爭產值才是發展經濟,這樣的「發展」顯然是不適合的。研究城市歷史上的興衰規律,尋找與保護工作相得益彰的經濟發展戰略,比如發展傳統產業、旅遊事業,利用歷史古城知名度大的特點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在處理與保護有干擾的工業項目時注意選址位置,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2)確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發展方向和道路系統,力圖保護古城格局和歷史環境,通過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築高度展現文物古跡建築和地段,更好地突出名城的特色。古城內集中了較多文物古跡和歷史街區,建築的高度和形式往往要受到諸多制約,規劃布局要為保護古城、保護文物古跡創造先決條件。
(3)把文物古跡、園林名勝、遺跡遺址以及展示名城歷史文化的各類標志物在空間上組織起來,形成網路體系,使人們便於感知和理解名城深厚的歷史文化淵源。
許多文物古跡在遭受一定的破壞以後喪失了相互間應有的空間關系和聯系,看起來像是孤立而不相關的。規劃應把文物古跡、園林名勝以及各類提示性標志物(如古樹名木、碑刻、標牌等)在空間上組織起來,形成網路,從而給人們的欣賞創造有機的空間線路和邏輯線索。洛陽規劃建立歷史標志物的體系,日本東京組織散落的文物點建立文化旅遊步行道,這些都是可行的好辦法。
(4)通過高水平的規劃設計處理好新建築與古建築的關系,使它們的整體環境不失名城特色。
文物建築巾於陳舊、體量小等原因非常容易淹沒在新建築的汪洋大海中,如何使人們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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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它們,如何突出它們而提示名城的特色,保護規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過道路的選線、建築高度分區控制和重要古建築之間的視廊控制,突出地層現文物古跡。比如蘇州的北寺塔是宋代留存下來的古塔,規劃把城市主幹道正對該塔,使之成為古城內十分醒目的重要景觀和主要的視覺中心之一,並控制幾個主要視線通廊,如要求作為拙政園內借景、作為城市標志從滬寧線上可以看到它等;北京的大鍾寺原在城郊不顯眼的地方,開辟北三環路時把它的大門展露在這條城市環道上,很好地提示了它的存在。
(5)規劃保護范圍,制定有關要求、規定及指標,制止建設性破壞。
只有通過在城市規劃中劃定各類保護及控制區並制定出相應的各種要求和規定、控制指標,並通過規劃管理嚴格把關,才能保證歷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跡保護單位以及歷史文化保護區不致於在建設中被破壞。

G. 首都的定義是什麼

首都,又稱國都、都城,是對一個國家的政治中心和中央政府所在地的稱呼。首都通常是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政治和經濟活動的中心城市,各類國家級機關集中駐扎地,國家主權的象徵城市。有的國家不只有一個首都,也有的國家為了謀求發展而進行遷都。

1927年民國政府定都南京,將南京稱為首都,至此中國第一次有了「首都」的稱呼,並將該詞沿用至今。

(7)歷史文化名城如何定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定於北平,即日起北平改名北京。

北京,簡稱京,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在地。中央四個直轄市之一,是全國政治、經濟和科學文化的中心,也是國內國際交往的中心之一,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

H. 什麼是"老北京"、怎麼算"老北京"、"老北京"的定義是什麼

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老北京是對古都北京的傳統風俗的叫法。北京作為七大古都之一,老北京文化的核心就是講規矩,講禮儀,講傳承。特色小吃
北京市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其小吃歷史悠久。北京小吃俗稱「碰頭食」或「菜茶」,融合了眾多民間風味小吃以及明、清宮廷小吃特色而形成,品種多,風味獨特。
北京小吃大約二三百種,包括佐餐下酒小菜(如白水羊頭、爆肚、白魁燒羊頭、芥末墩子等)、宴席上所用面點(如小窩頭、肉末燒餅、羊眼兒包子、五福壽桃、麻茸包等),以及作為零食或早點、夜宵的多種小食品(如艾窩窩、驢打滾等)。其中最具京味特點的有豆汁、灌腸、炒肝、麻豆腐、炸醬面等。
一些老字型大小專營其特色品種,如仿膳飯庄的小窩窩、肉末燒餅、豌豆黃、芸豆卷,豐澤園飯庄的銀絲卷,東來順飯庄的奶油炸糕,合義齋飯館的大灌腸,同和居的烤饅頭,北京飯庄的麻茸包,大順齋點廠的糖火燒等,其他各類小吃在北京各小吃店及夜市的飲食攤上均有售。
清代《都門竹枝詞》寫道:「三大錢兒買好花,切糕鬼腿鬧喳喳,清晨一碗甜漿粥,才吃茶湯又麵茶;涼果糕炸甜耳朵,吊爐燒餅艾窩窩,叉子火燒剛賣得,又聽硬面叫餑餑;燒麥餛飩列滿盤,新添掛粉好湯圓……」這也說明北京歷來有許多風味小吃。
昔日北京不少家喻戶曉的小吃,由於時代變遷等諸多因素,早已消失,有的也很少見到,但是,大多數小吃保存了下來,有些小吃店還開到了一起,這樣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顧客。
東華門夜市上聚集了涼粉、扒糕、蓮子粥、酸梅湯、紅果酪、杏仁豆腐、烤肉串、烤龍蝦、烤魷魚、炸螞蚱、炸蠍子、炸蠶蛹等等小吃,安全衛生。護國寺小吃店經營的從廟會中的「碰頭食」傳下來的北京小吃,經過改良變得精細起來,沒了過去的「個兒大、經吃、一個就飽」的粗糙,墩兒餑餑、棗卷果都小巧可愛;薑汁兒排叉、糖耳朵可謂是百般玲瓏。錦芳小吃是從民國創始的小吃店,有麻團、杏仁茶、艾窩窩、奶油炸糕、炒疙瘩等等,以元宵最為有名,有山楂、青梅、桂花、豆沙、什錦、奶油、椰蓉等十幾種餡兒。九門小吃是在過去的幾家著名老字型大小的倡議下,由北京小吃協會出面組織的。裡面的老字型大小有很多,比如年糕楊、乳酪魏、小腸陳、爆肚馮、瑞賓樓褡褳火燒、李記白水羊頭、月盛齋等。北京著名的小吃一條街還有:王府井小吃街、什剎海小吃一條街(原前門小吃遷來)等等。
夏季飲食
老北京人稱冷飲為「冰食」。中國人吃冰食的傳統源遠流長,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在古代,貴族炎夏要享用冰食,先決的條件是要藏冰。當時,皇室都建有藏冰室。
在周代,朝廷還設有掌管冰事的官員,專管斬冰、藏冰等事宜。因為技術的限制,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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