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纏足的歷史有多長
1.一般認為裹腳大約始於五代末或宋初。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湎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後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B. 中國女人裹腳的由來,和歷史
裹腳是清廷迫害漢人的殘酷手段!所謂「屢禁不止」也是Da清的措辭,明著禁止,暗中提倡,讓一些迂腐文人寫文贊美,灌輸概念,發動輿論引導,「男降女不服」就是滿清自己放的輿論,剃發易服都做到了,它們根本不在乎漢人的死活,殺絕了它們才高興!要是真想禁止裹腳早禁了!害怕自己族人聽信自己的妖言,在禁止裹腳這件事上可是毫不手軟,最嚴是死罪。所謂裹腳起源於夏朝、商朝、隋朝什麼的都是清廷的謊言!宋代、明代的所謂裹腳是用布條纏住足部,以顯的瘦長而己,有出土過清代以前裹腳女子屍骨嗎?我們看下宋代和明代出土的為數不多的疑似「裹腳」文物。
1988年9月,德安南宋周氏的大紅楠木棺打開後,所有的專家學者驚呆了。在一幅彩繪星宿圖下面,一位身縛素羅的女子靜靜地躺了700多年!周氏的獨特纏足方式讓人大惑不解,因為她的腳拇指既不是朝下也不是朝前,而是人為的上翹,似乎是順應宋代婦女的「桃臉艷,柳腰纖,窄弓弓半彎羅襪尖」的自我審觀,但完全不是清代的裹腳。
還有明代出土的孝端皇後的陪葬品「高跟鳳頭鞋」,鞋尖上翹,鞋底厚而短,鞋邦長於厚底,和清宮里女人穿的「花盆底」(旗鞋)類似,難道旗人也裹腳?清廷還自圓其說「屢禁不止」,剃發易服不惜把漢人殺絕都要推行,裹腳就禁不住了?清廷時期文字獄那麼厲害,既然要禁止裹足為什麼同時期又出現那麼多贊美裹足的文章?這些「反」政策的文章不但不被禁,還大肆流行,被禁的偏偏是《永樂大典》、《天工開物》……為什禁裹腳的政策對漢人如此鬆懈,對滿人卻嚴格禁止,以死相逼?!既然漢人如此「愚昧」,裹腳這么「根深蒂固」的陋俗為什麼在民國政府時期就基本廢止了哪?
這些足以證明裹腳就是清廷迫害漢人女子的手段!裹腳的直接後果就是女性再也不能習武了,間接後果是母親體質差,生出的孩子也越來越弱!它的最終目的就是弱化人數眾多的漢民,以方便清廷的奴役統治。清代中期以後再沒有出現過女兵、女將,連女俠也絕種了!退一萬步講「屢禁不止」,為什麼清廷被推翻後那麼容易就禁止掉這種「陋俗」了呢?也沒有通過屠殺來禁止啊!中國古代女性地位並不低,是佛教(不是佛學)的興起和滲入最早讓中國人產生了「男尊女卑」的觀念,宋代的程朱理學開始了對女性的迫害,而韃清一朝更是將各種對女性的迫害發揮到了極至!並用做奴役國人的政治手段!這個邪惡的政權讓中國經歷了近300年的文化大倒退,它不能代表中國古代!同樣的,滿清≠滿族同胞,滿清是一個政權,滿人百姓在當時也同樣深受其害。Da=韃。
C. 裹腳並不是自古有之,裹腳最開始出現在哪個朝代
裹腳是我國的一種十分著名的陋習,至於起源於哪個朝代,一直都有爭論。有人說是堯舜禹時期就有,還有人說是商朝、春秋戰國、隋朝、五代十國等等,但是現在普遍認為的時間點應當是宋朝。准確來說,是北宋起源,南宋興起,元明清鼎盛。
有這樣的說法,據說大禹治水時期,大禹的妻子塗山氏是狐狸精,所以她的腳很小,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所以她的腳也小。因為受寵,所以後宮女子紛紛效仿。但是因為是神話傳說,不足為證。
北宋初期並沒有人纏足,一直到了中期,宋神宗時期,才有人開始纏足。對此也有相關記載,在《南村輟耕錄》中所載,熙寧、元豐時期,雖然有女子纏足,但是數量並不多。
但是到了宋徽宗時期,就有很多人都開始纏足。而到了南宋時期,小腳已經成了女性的標配了。
D. 中國裹腳的習俗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有多久的歷史
裹腳就是常說的纏足,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於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便眾說紛紜。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纏足給婦女帶來嚴重的痛苦。
纏足的原因,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1.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范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從而達到按男子的慾望獨占其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又如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2.由此引起婦女本身體態和性生理等變化,從而更好地承當延嗣後代的生育工具。因為纏足以後,足的形狀成為畸形,當足部接觸地面時,全身的重量集中於踵部。也就是說,纏足後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響。
3.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纏足開始於北宋中後期,興起於南宋。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
《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纏足的例證。蘇軾《菩薩蠻 詠足》稱女子小腳為"宮樣",曹元寵在一首詞中稱小腳為"官樣兒",這也足見纏足起自宋朝官僚貴族階層等宋朝上層社會。 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有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4.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使然。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艷句,如"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綉滿花。"
E. 中國歷史上女性裹小腳是從什麼年代開始的
南唐後主李煜在唐人對「弓鞋」痴迷的審美基礎上,別出心裁地將這種弓鞋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並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試驗,始行纏足之法,開創了中國女性纏足的記錄。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纏足一事自唐代開始,起源於波斯人的舞蹈。南唐與大唐相距不遠,況且,纏足起源於舞蹈一說的可信性也較之前者尤甚。或許李後主的娘只是一個著名的纏足者,而非開創者。
正如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一樣,古時女人纏足也是被逼於當時社會的現狀,相傳朱熹朱老爺子極力倡導纏足,認為這是天下大治的基礎,因為女人纏了足,便可做到男女隔離「靜處深閨」。
說到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中國女孩在束腳的過程中簡直是九死一生。
而關於放足,從清朝康熙大帝詔禁漢人裹腳直到清朝末年,仍舊有相當多的人積習難改或迫於壓力一直纏足。直到民國時期,中國女性才真正結束纏足的歷史。
(5)裹腳有多少年歷史擴展閱讀:
放足之艱難
英明的康熙大帝曾經詔禁漢人裹腳,違者拿其父母問罪。盡管雷厲風行,收效卻不大,到康熙七年,大臣王熙上奏請求解除禁令獲准,於是民間足之風又大盛,影響到滿族女子也紛紛起而裹足。
乾隆又多次降旨嚴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滿族女子的裹足之風,漢族民間女子依然裹足如故。近代改革家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並下決心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這一舉措使康有為在家鄉受到很大排擠。
英國傳教士立德夫人在20世紀初的中國南方發動了「天足運動」,並成立了「天足會」。在漢口的維多利亞劇院,商會會長親自安排座位,讓政府官員都來聽立德夫人的講演。她的聽眾穿著官服,帶著隨從,端著很大的架子。
他們感到,由一個女人來和他們討論一個中國人敏感的話題——女人的腳,是不可思議的。官員的威懾力嚇得她的翻譯臨陣怯場。幸好一位中文講得極好的傳教士趕來救場,立德夫人的講演才得以進行。
立德夫人還藉助權威,她讓人把張之洞反對纏足的語錄用紅紙寫了貼在會場里,很起作用。她認為張之洞是中國最有學問的總督。在漢陽,她在宣傳集會上,讓放了足的婦女們站起來,她們當著大家的面笑著站了起來,立德夫人便感到她的湖北之行成功了。
她幾乎走遍了中國南方,去了武昌、漢陽、廣東和香港,又去了澳門、汕頭、廈門、福州、杭州和蘇州。這對於一個外國婦女來說,的確需要極大的勇氣。
她說,「如果你還記得小時候第一次踏進冰冷的海水時的感覺,那麼你就能體會到我現在動身去中國南方宣傳反對裹足時的心情。對那裡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國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風俗之一。」
但是她還是一腳踏進了冰窟。纏足這種折磨中國婦女一生的野蠻習俗給她很深的刺激。她得到了回報,許多男人和女人當場捐款參加天足會,表示自己不纏足,也要勸別的女子不再纏足。
F. 古代女人裹小腳是從哪個朝代開始的
裹小腳即纏足,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6)裹腳有多少年歷史擴展閱讀:
古代纏足的原因及危害
纏足之習風行,概因朝廷選美造成。歷代宮眷,為防「御前奔趨無顛蹶之患」,「皆不選纏足之女,是以民間爭相裹足,以避選美之令」,遂形成民風,是被逼無奈所成。
後來,官勢之家婦女均纏足,本來不美,反而恥笑田野農婦天足是「還未進化」,偏見蔓延,不徑而走,相習成俗,甚至在宣化竟有「小腳會」,以小為榮。
因為纏足矯揉造作,違反生理科學,在近代遭到眾多進步人士反對。清光緒二十四年,上海成立「天足會」,勸導婦女不要纏足,天下一呼而立。北京也成立過此類組織,中流社會以上婦女不纏足者日多。
其實,自古婦女反對纏足者不乏其人。記得有如此一件趣聞:杭州人趙鈞台到蘇州買妾,一媒人介紹一李姓姑娘,容貌絕佳,就是其足未裹。趙頗嫌之。媒人說此女很有詩才,趙想戲弄一番,便以弓鞋為題當面測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纏足
G. 中國女人裹腳的由來,和歷史
在其他地方看關於裹腳的爭論,真是看得我一肚子火,可老給屏蔽掉。國內關於過去歷史文化的東西,網友總是充滿大量幼稚荒謬的言論,信息錯亂得可笑,全都是看點一爪片鱗就輕率下結論。國內反傳統的風氣,嚴重矯枉過正。沒有嚴謹調查,大多憑主觀臆想,自動腦補,開口就噴糞,而且動輒就上綱上線,啥都上升國家民族高度,動輒又是啥只有中國人才幹得出來,這是劣根性,儒學毀滅人性,習慣性自我矮化和胡亂栽贓,都是很非黑即白的幼稚思維,脫離實際,實在很幼稚可笑。
裹腳到底源自何時,爭議太大,有很多種說法,無法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唐朝以前是不裹腳的,很多人望文生義,把行纏綁腿等等,和後世那種殘忍的裹小腳陋習混為一談。《漢雜事秘辛》已經給證實是明朝文人偽作的。目前最給認可的說法是始於五代南唐後主李煜,逐漸流入民間。但由於沒有明確的記載,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個事件中,窅娘只是跳舞時裹腳表演。並不是傷筋動骨,搞得腳骨畸形。那種小腳難以支撐身體,根本不可能跳舞好看。
古人以女子腳嬌小為美,有腳大的女人為了某些原因,開始將腳硬塞在小鞋中。這種情況進一步發展,就演變成後來纏小腳的惡俗。需要說明的是,很多人把小鞋或尖頭鞋、厚底鞋看做是纏腳的產物,這里其實有先後顛倒之嫌。
裹小腳,歸根到底是種封建時代,男權主義,慾望的產物。是有錢人為了女兒,嫁入好人家,迎合上流社會的變態時尚但必須說明。全世界的封建時代都是男尊女卑,總是有很多荒謬殘忍的陋習。不是漢族才有陋習,其他民族也難免會有些陋習。也不是漢族女人都那樣裹腳。窮人很少裹腳,客家女人不裹腳,啥漁民牧民山民也不裹腳,國內其他民族也不裹腳。
北宋由於經濟文化繁榮,安逸太久,文人地位高,士大夫待遇好,奢侈腐化,逐漸產生了不少病態審美觀,逐漸興起對小腳的愛好。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但那主要還是欣賞天然小腳,最初流行於妓女圈,然後逐漸流行於官宦之家,主要流行於上流社會的小部分人家,也僅是讓腳變纖直,沒有到後來從小就得包紮傷筋骨的變態地步。而且跟大家想像中不同的是,其實那時很多文人對此是持批判態度,程朱理學並不贊成裹腳。宋代車若永在其《腳氣集》里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自從清末以來,很多人一方面大肆詆毀理學,另一方面敘述卻又自相矛盾。理學固然過於極端,矯枉過正,有點走邪路意思。但必須明確理學是強調存天理,滅人慾,也有提倡忠君愛國的成分,對於塑造當時國人的民族氣節,矯正奢侈腐化風氣,抵抗外來宗教思想泛濫,有相當重要作用。也正是如此,宋朝也是剛烈文人最多的時代,諸如文天祥等文人,是誓死抵抗到底的。
《中華全國風俗志》作者是清末學者胡樸安,他對各地方誌和古今筆記、刊物中所載風俗進行了匯編,記錄各地的風俗人情。在《福建2》中有「漳州女子之枚林」的記載,相傳是朱熹在福建做官時,因為那邊的女子性子太野,下令纏足。對於這個記載,認為時間已過去很久,一不足信,世間各地風俗多有往名人身上扯的例子,這是二不足信。跟宋朝其他記載矛盾,宋朝應該是封建時代里,最人性化的時代,婦女可以主動提出離婚,可以分得家產,像李清照那樣女詞人,甚至可以在晚上大醉而歸,沒人罵她。朱熹不太可能公然違反儒家教義和整個社會價值觀,公然對人民做如此殘忍的事情。那所謂裹腳,應該是後人理解錯了,朱熹當時看到那些女人性子野,走路大步走,還經常赤足,很不雅觀,僅是要她們拿布包裹腳,相當於穿襪子而已。跟後世那種從小就拿瓦片刮破皮,還畸形腳骨的裹小腳,完全是兩回事。直接的證據也有,朱熹的再傳弟子車若水在《腳氣集》中寫到,「婦女纏腳的習俗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小孩從四五歲就要受這種無窮無盡的苦,不知道所為何來。有人借口說這是漢朝的傳統,根本站不住腳,還有人說是從楊貴妃開始,也找不到證據。」清末康有為也有寫到,「宋人有記載說,程頤(朱熹的師承)一家都不裹足」。元末明初的《輟耕錄》中也提到,宋神宗元豐以前,裹腳的人還不多,到宋末時,天然大腳已經開始受到鄙視。北宋詩詞中也有例子,《詠蔡家婦女詩》,「但知勤四肢,不知裹兩足」。可見,朱熹之前就已經有纏足的現象了,而程朱理學的代表人物程頤也是明確反對這一陋習的。很多人習慣把私德和公德混為一談,認為三妻四妾,家裡有錢,就是人渣,就是兩面三刀,只要一夫一妻,家裡很窮就一定是好人,這是很幼稚的。別忘了,清末很多革命家也同樣是三妻四妾,家裡也很有錢,吃喝也很奢侈。
到了元朝,因為元朝統治者為了統治目的,拉攏文人,大力鼓勵漢族女子裹小腳,裹小腳的陋習開始廣泛的蔓延。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明太祖朱元璋的馬皇後,雖然是大腳,但當時纏足風氣由於還沒有這么明顯,朱元璋並沒有意識到纏足對婦女危害,並沒有因此去禁止。反而因為受蒙古人蠻風影響,朱元璋恢復了些陋習,比如人殉制度。
滿清入關,要求剃發易服,滿人是東北森林漁獵民族,馬背長大,不裹腳。也多次下令廢除裹腳,但由於沒啥效果,反而引起很多人不滿,結果不了了之。對皇帝跪拜,卻又死命堅持不肯廢纏足,也就是所謂的「男服女不服,頭服腳不服」。其實說到底,還是某些男人的畸形性嗜好,難以割捨,找好聽點的借口,精神勝利法而已,是大男人主義和男尊女卑的體現。
因為裹腳後,女人走路需要綳緊雙腿肌肉行走,進而對陰道起到收緊作用。亦即無形中做了縮陰鍛煉。男人喜歡小足,只是一種說辭。把玩小腳固然爽,其實男人真正更喜歡的,是小而緊窄的陰道。
但是根據在乾隆時期,英國使者馬格爾尼的記載,看到大腳下層婦女健步如飛,不同於那些行動不便的小腳貴婦,讓馬格爾尼大為驚奇,問了清朝官僚才知道,僅是京城附近比較流行裹小腳,而且僅流行於有錢人家,南北各省,還是很少有婦女裹小腳的。乾隆也曾經多次下令嚴禁裹小腳,剎住了旗人女子纏足的風氣,但並沒有徹底扭轉這種陋習在民間逐漸泛濫。裹小腳之風真正大盛,是在晚清,也是清朝最腐敗的時期。到慈禧那時,又再次下令全面廢除纏足。
民國建立後,也下令嚴禁纏足,反帝反封建之風大盛,還搞了啥新生活運動,但仍未徹底廢除了裹小腳這種陋習,在某些偏遠地區,這種陋習依然根深蒂固。共和國建立後,又兩次全面解放婦女,才真正徹底廢除這些陋習。
由於近代以來,晚清喪權辱國,人民喪失了對滿清認同感,也開始反思,但亂反思,反思過頭了,亂找原因。這個反封建之風的過程中,很多人把裹小腳等封建禮教陋習,完全歸咎於儒家,甚至完全一面倒批判所有儒者,還把罪過全歸咎於孔子身上,極其錯誤的,這根本不是儒家傳統,也根本不是程朱理學提倡的,這屬於找原因找錯了。裹小腳,最初既有女人的自動追求,也有男人的性壓迫,主要還是那種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封建禮教的產物,原本的思想已經給歪曲改造得不像樣了,導致日趨迂腐僵化。
為啥會這樣,兩大原因,一是水平不夠,聽錯理解錯了,二是故意歪曲原意。第二種情況更多。歷史上很多人,包括皇帝和酸腐文人,經常歪曲經典,為自己的各種自私行為找借口。說白了,就是大男人主義和流氓無賴,專制霸道。比如說歧視女人貶低女人,就說「子曰: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現在發掘到西漢關於論語的竹簡,其實應該是「唯汝子與小人難養也「才對,意思是說唯有你們這些人和小人一樣難以教化。 要清楚孔子是私生子,是他媽拉扯大的,提倡孝道,一輩子也有一個老婆不離不棄,怎麼可能去歧視女性呢?孟子也是他媽拉扯大,也提倡孝道,雖然說不孝有三,但又提倡民貴君輕。自朱元璋開始,出於私心,刻意刪除民貴君輕,過分強調愚忠愚孝,還實行八股取士,嚴重限制科舉考試內容,只能在四書五經范圍內作答,嚴重束縛文人思維。清朝更變本加厲,乾隆更是大肆篡改典籍,毀書甚於修書,大興文字獄,也是正是乾隆時期,君主專制達到最巔峰。整個清朝,思想文化都是很壓抑的。這也是明清兩代,情色小說和志怪小說盛行的根本原因,文人心理太壓抑了,太需要精神宣洩。
H. 裹小腳的歷史!
纏足,又稱裹足,粵語俗稱紥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對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眾開始普遍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一說始於南齊,一說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舞的舞碼,舞者窅娘纏足獻舞,舞態婀娜多姿,宮女紛紛仿效。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贊譽、或者描寫足部的裝飾。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被認為最初先在妓女之間開始流行,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
纏足風俗的興盛
到明清時代,則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採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
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風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范。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視圖加以控制,男性要剃發,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
I. 誰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嗎那朝那代的至今有多少年
是南唐後主喜歡小腳女人,從此開始裹腳,距離現在有一千多年的歷史。
J. 中國歷史上婦女纏足是哪個朝代開始的
一般認為,婦女纏足始自五代南唐後主。據記載,李後主命宮嬪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裊娜起舞。窅娘因而倍受李後主的青睞,其他妃嬪也紛紛效顰。這是群體性婦女纏足的開端。
北宋的百年間,纏足行為未見史料記載。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後期,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
清代,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