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史書裡面的本紀,傳,志,表分別是什麼意思,知道的朋友請指教。謝!
一、本紀
「本紀」是全書提綱,以王朝的更替為體,按年月時間記述帝王的言行政績;其中記載先秦歷史的五篇,依次是五帝,夏,殷,周,秦;記載秦漢歷史的七篇,依次是秦始皇,楚霸王項羽,漢高祖劉邦,高後呂雉,漢文帝劉恆,漢景帝劉啟和漢武帝劉徹。
二、表
「表」用表格來簡列世系、人物和史事。
三、書
「書」則記述制度發展,涉及禮樂制度、天文兵律、社會經濟、河渠地理等諸方面內容。
四、世家
「世家」記述子孫世襲的王侯封國史跡和特別重要人物事跡。
五、列傳
「列傳」是帝王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跡和少數民族的傳記。
㈡ 「縣志」的志是什麼意思
「志」是「志」的異體字。在古代,它們是有著不同含義的兩個字,但並非有著嚴格的區分,它們之間是可以通用的。而「痣」,在古代,可以通作「志」。志,本義為志向,心之所向。志,本義為記載。記載的文字、文章,也可稱之為「志」。
組詞如下:
鬥志、志願、縣志、宿志、意志、標志、同志、雜志、立志、志向、遠志、志趣、矢志、心志、墓誌、志士、誌哀、遺志、碑誌、忍志、移志、覃志、和志、負志、歸志、二志、樂志、銳志、奇志、觀志、
(2)歷史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字形演變
組詞解釋:
1、鬥志
亦作「鬭志」。戰斗的意志。
2、志願
志向和願望。
3、宿志
素有的,向來的志願。
4、意志
決定達到某種目的而產生的心理狀態,常以語言或行動表現出來。
5、標志
識別的記號。猶標記。
㈢ 最古之史,實為方誌是誰提出的什麼意思
「最古之史,實為方誌」是我國近代著名的思想家梁啟超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提出來的,這句話的意思是:最古老的歷史,實際上是記述地方情況的史志。志是記載某地的地理、風俗、教育、物產、人物、名勝以及詩文、著作等的史志,是歷史研究尤其是地方史研究的重要資料。
《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簡介
《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是著名學者梁啟超的代表作之一。原為1923年秋至1924年春夏間,梁啟超在清華大學講授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課程的講義,成書後共分十六講。
《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是201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該書內容敘述明清以來中國學術之演變,經緯交織、層次繁復,分別以問題敘史、人物(學派)敘史、學科敘史,構成社會思潮史、學派史與學科史三大板塊。
作者簡介
梁啟超,字卓如,一字任甫,號任公,又號飲冰室主人、飲冰子、哀時客、中國之新民、自由齋主人。清朝光緒年間舉人,中國近代思想家、教育家、史學家、文學家,戊戌變法(百日維新)領袖之一、中國近代維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
㈣ 記·銘·說·志分別是什麼意思
是古代的文學體裁分類。
記:(記敘文)雜記。包括:
(1)山川、景物、人事雜記。描寫山川、景物和人事的。
(2)筆記文。以記事為主,它的特點是篇幅短小,長的千字左右;內容豐富,有歷史掌故、遺文遺事、文藝隨筆、人物短論、科學小說、文字考證、讀書雜記等五花八門。
銘: 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者稱述功德的文字叫"銘".刻在牌上,放在書案右邊用以自警的銘文叫 "座右銘".如劉禹錫的《陋室銘》.刻在石碑上,敘述死者生平,加以頌揚追思的,"墓誌銘".如韓愈的《柳子厚墓誌銘》.
說: 古代議論說明一類文章的總稱.它與"論"無大異,所以後來統稱說理辨析之文為論說文.《文章辨體序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已意述之也."這種體裁的文章還有有:《師說》《馬說》《少年中國說》《捕蛇者說》《黃生借書說》等.
志:本意是"記錄,記載",所以,"志"在做一種古文章體制時,較偏重於它的記事性,如《尚書 藝文志》《項脊軒志》等,古代文章的文體很多,如論,序,記等等,但在現在看來,這些文體之間的區別很小.按現在的劃分標准,通屬於散文
㈤ 史志是什麼東西具體含義。
史:歷史,志:日誌
史志:有關歷史的日誌,有關文字書籍等。
㈥ 志字的歷史
基本釋義
1.意向:~願。~氣。~趣(志向和興趣)。~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學。
2.記,記在心裡:~喜。~哀。永~不忘。
3.記號:標~。
4.記載的文字:雜~。~怪(記載怪異的事)。
5.稱輕重,量長短、多少:~子。用碗~~。
6.姓。
志,本義為志向,心之所向。志,也是一個姓氏。《說文解字》曰:志,意也。從心,之聲。職吏切。
通假釋義
一、「志」、「志」、「痣」:(註:「志」左言右志,是「志」的異體字,以下同。)
志的篆書(3張)
根據《通用規范漢字表》,「志」是「志」的異體字。[1] 在古代,它們是有著不同含義的兩個字,但並非有著嚴格的區分,它們之間是可以通用的。而「痣」,在古代,可以通作「志」。
志,本義為志向,心之所向。
志,本義為記載。記載的文字、文章,也可稱之為「志」。
痣,本義為身上的黑子。痣,是人類最常見的良性皮膚腫瘤,是在表皮、真皮內的黑色素細胞增多而引起的皮膚表現。
(一)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志】[2]
《說文》:從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
又記也。與「志」同。或作「識(zhì)」。
《漢書》有十志。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
【酉集上】【言部】【志】[3]
《說文》:記志也。
又,同「志」: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志」。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註:志,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志,俱與「志」同。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高祖本紀》: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為「黶子」,吳楚俗謂之「志」。志,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志。
【午集中】【疒部】【痣】[4]
《集韻》:黑子也。
又,通作「志」。
志的隸書(3張)
(二)以下內容,來自徐鉉、句中正等校定的許慎所著的《說文解字》(世稱「大徐本」,以下簡稱《說文》),《說文》已被丁福保編輯進了《說文解字詁林》中(以下簡稱《詁林》):
【十下】【心部】【志】[5]
意也。從心,之聲。職吏切。(《詁林》10278頁)
【三上】【言部】【志】[6]
記志也。從言,志聲。職吏切。(《詁林》3174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志向時,在古代,僅用「志」;在現代漢語里,也僅用「志」。比如立志(樹立志向)、意志(意願和志向)、志氣(志向和氣概)、志趣(志向和情趣)、志士(有遠大志向的人)、志願(志向和願望)等。
2.在表示記載或者記載的文字、文章時,在古代,「志」與「志」通用,但不用「痣」;在現代漢語里,僅用「志」。比如博物志、三國志、碑誌、墓誌、雜志、志乘、志書、志異等。
3.在表示身上的黑子時,在古代,「痣」與「志」通用,但不用「志」;在現代漢語里,僅用「痣」。比如混合痣、交界痣、皮內痣、色素痣等。
4.在現代,「志」是「志」的規範字,所以在用簡化字書寫時,僅用「志」。因此「志」繼承了「志」的所有含義,包括身上黑子的含義。
5.在現代,「志」是「志」的異體字,所以在用繁體字書寫時,僅用「志」。因此「志」繼承了「志」的所有含義,包括志向的含義。
二、「志」、「志」、「識(zhì)」、「幟」:
識(shí),本義是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在區分和辨別的過程中,需要記載下來的,除了文字性的描述外,更多的是圖形和符號,即「標記」或者「記號」。
識(zhì),本義是在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中,把圖形和符號記載下來,即「作標記」或者「作記號」。在古代,「志」與「志」就有記載的含義,並且「識(zhì)」與「幟」通用,所以此四字皆可互為通用。
幟,本義是通過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把事物圖形化和符號化,使之成為具有特定含義的標志性圖案,並把這個圖案記載在布條上。帶有特定含義的標志性圖案的布條,就稱之為「幟」。在古代,「幟」與「識(zhì)」通用,而「志」是「識(zhì)」的古字,所以此三字皆可互為通用。
(一)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志】[2]
又,記也。與「[言志]」同。或作「識(zhì)」。
又,《集韻》: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列傳》:沛公以周昌為職志。
【酉集上】【言部】【志】[3]
又,《類篇》:或作「識(zhì)」。
《論語·衛靈公》:女以予為多學而識(zhì)之者與。
【酉集上】【言部】【識】[7]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言志]」同。記也。
《易·大畜》:君子以多識(zhì)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尚書·益稷》:書用識(zhì)哉。
又,《韻會》通作「志」:
《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zhì)」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
又,《釋名》:識(zhì),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
《漢書·王莽傳》:旌旗表識(zhì)。師古註:識(zhì),讀與「幟」同。
【寅集中】【巾部】【幟】[8]
《說文》:旌旗之屬。
又,記也:
《後漢書·虞詡列傳》:以采綖縫賊裾為幟。註:幟,記也。
(二)以下內容,來自《說文》和段玉裁所著的《說文解字注》(以下簡稱《段注》),《段注》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志】[5]
《段注》:按此篆小徐本無。大徐以「意」下曰「志」也,補此為十九文之一。……許心部無「志」者,蓋以其即古文「識(zhì)」而「識(shí)」下失載也。(《詁林》10278-10279頁)
【三上】【言部】【識】[9]
常也。一曰知也。從言,戠聲。賞職切。(《詁林》2935頁)
《段注》:「常」當為「意」。字之誤也。草書「常」、「意」相似。六朝以草寫書。迨草變真,訛誤往往如此。意者,志也。志者,心所之也。「意」與「志」、「志」與「識(zhì)」古皆通用。(《詁林》2936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作標記或者作記號(作動詞用)時,在古代,「志」、「志」、「識(zhì)」、「幟」四者皆可通用;在現代漢語里,用「標」和「記」取而代之。
2.在表示標記或者記號(作名詞用)時,在古代,「志」、「志」、「識(zhì)」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幟」;在現代漢語里,用「志」和「識(zhì)」,且二者字義完全相同。如標志和標識(zhì)。
3.在表示旗幟時,在古代,「幟」、「識(zhì)」、「志」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志」;在現代漢語里,僅用「幟」。
字形演義
一、「志」的古體本字:
志的古體本字
「𢗍」的上半部分是「㞢」,就是「之」的古字。因此,符合「從心之聲」這一形聲字造字規則的,只有「𢗍」字。
【卯集上】【心部】【𢗍】[10]
《集韻》:志,古作「𢗍」。朱子曰:心之所㞢,謂之「𢗍」。日之所㞢,謂之「旹」。故「𢗍」,從㞢從心。「旹」,從㞢從日。
(註:「旹」,是「時」的古體本字。)
志的字形演變
二、「志」的字形演變:
說明:
①是「𢗍」字,是「志」的古體本字。
②是「志」的字形演變的過渡字。因字型檔里無此字,故在下文中,用「②」替代。
③就是「志」字。
以下內容,來自邵瑛所著的《說文解字群經正字》(以下簡稱《群經正字》),《群經正字》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志】
《群經正字》:今經典有「從士心」作「志」者訛,蓋漢《劉脩碑》:「②曒拔葵」,作「②」。「𣎶」即「士」之異文。此俗訛「士」所由始也。(《詁林》10280頁)
三、「志」的演變結果:
志的古異體字
從字的構造上來看,「志」字並不符合「從心之聲」這一形聲字造字規則,並且是從一個錯別字「②」演變而來的。
㈦ 三國志的志是什麼意思
三國志的"志"的意思是:
古代文體的一種,
也是"記"的意思。
側重於記錄社會動態,自然現象等。
㈧ 史記中本紀、列傳(傳)、志(書)和表世家是什麼
本紀紀傳體史書中帝王的傳記即「本紀」,本紀一般按年月記述帝王的所作所為,在「家天下」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封建社會,帝王之事,除私生活外,都是國家大事,因此都被列於一部史書之前,對全書起總綱的作用。紀就是記,「本其事而記之」,所以稱本紀。為什麼把帝王事跡為本紀呢,其本意有為後代綱紀之意。紀,本意有能起綱紀作用的人的意思,意思很明白,只有那些帝王方可成為後世楷模,所以必須認真地記錄下來,以范後世。司馬遷作《史記》,取先秦時《禹本紀》(即「五帝本紀」之一)之名,以「五帝」、「夏」、「殷」、「周」、「秦」、「秦始皇」、「項羽」、「高祖」、「呂太後」、「孝文」、「孝景」和「孝武」共十二紀為首,以後紀傳體史書都首列本紀,或簡稱紀。 列傳是紀傳體史書的體裁之一,由司馬遷首創,如《滑稽列傳》、《游俠列傳》等,《史記》有「列傳」70篇。司馬貞在《史記》索隱說:「列傳者,謂列敘人臣事跡,令可傳於後世,故曰列傳」,張守節在《史記》正義中則指出:「其人行迎可序列,故雲列傳。」一般用以記述帝皇以外的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傳記。也有記載少數民族和其他國家歷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傳》,後者如《明史》的《外國·日本列傳》。 書,為司馬遷首創,《史記》共有禮書、樂書、律書、歷書、天官書、封禪書、河渠書、平準書八篇,故又被稱為「八書」,記述關於禮樂,律歷,天文地理、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歷史。志,是紀傳體史書的一種體裁,名始於《漢書》,例則源於《史記》中的「書」。《漢書》為什麼要改「書」為「志」,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為了避免與書名《漢書》中的「書」重復,當然《漢書》中的「志」,除改名之外,還對「八書」進行合並,並增加了五行、藝文等項目。《漢書》共有律歷志(2卷)、禮樂志(1卷)、刑法志(1卷)、食貨志(2卷)、郊祀志(2卷)、天文志(1卷)、五行志(5卷)、地理志(2卷)、溝洫志(1卷)、藝文志(1卷),合十種,故又被稱為「十志」。《漢書》中的志主要記述漢代的典章制度以及自然、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歷史。自《漢書》以「志」敘史後,後世史家多依《漢書》之制,或有增加而但體例則一直被繼承下來。 表,是僅於「紀」的紀傳體史書的一種體裁,表是用來表示錯綜復雜的社會情況和無法一一寫入列傳的的眾多人物。表始於《史記》,《史記》共「十表」:包括「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漢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惠景閑侯者年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漢興以來凈增將相年表」等。它們是按朝代的順序,把歷史分成若干階段,再分別按世代、年、月寫成簡明的大事記,也是全書敘事的聯絡和補充。 世家,由司馬遷在《史記》中首創,是紀傳體史書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記述世襲封國諸候的事跡,意為開國承家,世代相續。後代的紀傳體史書很少採用這種體裁,除《史通》(梁武帝敕撰)和《新五代史》(歐陽修撰)還有保留外,「世家」所記述的內容大都被並入「列傳」。 《史記》中的「世家」主要是記載諸侯和貴族的歷史。董仲舒說「王者封諸侯,非官之也,得以代為家也」,王侯是一個地區的實際統治者,世代保有其國,對全國政局有一定的影響,故其傳記稱「世家」。《史記》中有「世家」30篇,包括《陳涉世家》、《孔子世家》、《外戚世家》等。
㈨ 如何 史與志
關於史與志的幾點不同
廖提雙
盛世修志,旺族修譜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優秀文化。欣聞我族宗親正在著手編纂(編修)《中國廖氏通史》,並且有幸看到了《中國廖氏通史》初步形成的全書內容的框架,組成了編委會,倍受鼓舞。但是我們覺得還有一些問題值得商榷,在此我們把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提出來就教於編纂委員會及各位宗親:
正史、方誌、族譜,是中國史學的三大支柱,各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體例特點、藝術規律和寫作要求,社會對這些不同體例的史稿也有不同的評判標准和審美情趣。一個姓氏的「通史」怎麼寫,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理論知識儲備和實踐經驗,但是,從一般原理講,通史的特點是顯而易見的。
1、史與志的研究對象不同。史,無論「通史」或者「斷代史」,無論「一統史」或「地方史」,其研究的對象都是人類的社會活動,記述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演變過程,總結成功與失誤,為社會提供歷史借鑒。它記述的是一個順沿的歷史過程,因此不能面面俱到,只能選取那些推動或阻礙社會發展的重大史實,如重大的的歷史事件、重要的建設成果、重要政策法規、重大的政治運動、重要發明創造等等。而志,無論是方誌或部門志,其研究的對象不管是自然層面的還是社會層面的,無論是歷史的還是現實的都包含在其中。諸如政治經濟、自然地理、風土人情乃至方言俗語、社會萬象,幾乎無所不包。顯而易見,我們家族需要的是全方位、多視角、多側面來介紹廖氏家族的繁衍生息、世系源流的專著,「通史」顯然不能夠承載這樣的任務。
2、史與志的分期和分類方法不同。編纂史書,要先分期,後分類;修志則要先分類、後分期。這既是常規,也是定論。請問一個家族的歷史怎麼分期,即使分期,這樣的分期科學嗎、權威嗎?如果參照修志的體例先分類,可以分成廖氏淵源、世系源流、廖氏人物、廖氏族譜等各類,編纂起來就合宜得多。如果把史與志的篇目調換一下,就名不副實了。
3、史與志的體例和結構不同。史書一般由導言、篇、章、節、目等內容組成。史書以時系事,按時間順序,把各時期推動社會發展或阻礙社會前進的歷史事件溶入歷史發展過程的敘述之中,從不同側面反映歷史的發展運動。而志書一般以述、志、記、傳、圖、表、錄幾部分組成。在章法上是橫分事類、縱述史實。它先把自然和社會的各種事物按類劃分,然後再按該類事物的發端發展按時間順序依次敘述。顯然,這樣的體例更適合編纂廖氏家族的資料性著作。
4、史與志的敘述方法不同。編纂史書要求史論結合。志書則要求「寓觀點於敘述之中」以敘述為主,不需要議論。這是區別史與志的敘述方法的標志。家族的生生息息,直接敘述即可,不需要議論,用不著評頭論足。
《中國廖氏通史》瑣談
廖提雙
盛世修志,望族續譜,是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欣聞廖氏家族正在著手編纂《中國廖氏通史》,並且已經初步形成了全書內容的框架,倍受鼓舞。但瀏覽了這個框架後,覺得尚有值得商榷處。現將個人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提出來,就教於編纂委員會和各位宗親。
正史、方誌、族譜,是中國史學的三大支柱,各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體例特點、藝術規律和寫作要求,社會和讀者對這些不同品種的史稿也有不同的評判標准和審美情趣。一個姓氏的通史怎麼寫,我沒有這方面的理論知識儲備和實踐經驗。但是,從一般的原理講,通史的特點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從研究的對象看,無論通史或斷代史,無論一統史或地方史,其研究的對象都是人類的社會活動,都是人類的社會生產方式。它記述的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及演變過程,記述的是一個順延的歷史過程,不能也不必面面俱到,只能選取那些推動或阻礙歷史發展的重大史實,如重大的歷史事件、重大的政治運動、重要的政策法規、重要的建設成果、重要的發明創造等等。我們家族需要的,是全方位、多視角、多側面介紹廖氏家族繁衍生息、世系源流和興衰歌哭的專著,是宏觀、中觀和微觀血緣史的結合,以便尋根謁祖,敦宗睦族。顯然,《通史》不應也不能承載這樣的任務,不應也不能滿足族人這方面的情感需求。
第二,從研究方法看,編史總是先分期,後分類。如通史先分古代、近代、現代;斷代史先分各個時期,再在各期內按政治經濟等各類分別研究和表述,這已早成定論,被史家普遍採用。一個家族的血緣史怎樣分期;如何保證這個分期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恐怕很難界說。
第三,從體例和結構看,史書一般由導言、篇、章、節、目等內容組成,以時系事,把各個時期的重大事件融入歷史發展過程的敘述之中,從不同側面反映歷史的發展運動。其中的大事記、年表等,更是編年記事,依次排列。這顯然不適宜編修廖氏家族的資料性著作。
第四,從文字表述看,編史要求史論結合。家族的生生息息,世系的派衍,人物的生卒,直接敘述即可,用不著評頭論足。
個人多年從事地方史志的學習和編纂,在我看來,史書的另一品種志「志」,比較適合編纂姓氏血緣史。無論方誌或部門志,其研究的對象既包括自然層面也包括社會層面,政治經濟、自然地理、風土人文、方言俗語、社會萬象,幾乎無所不包;其研究方法是先分類後分期;其結構和體裁包括述、志、記、傳、圖、表、錄等;其文字表述則是寓觀點於敘述之中,以敘述為主,不需要議論。現在我看到的那個通史框架,實際上已分了淵源、播遷、世系等9類,實際上涉及到述、傳、表、錄等體裁。在我看來,這應該是通志而非通史的框架。
基於上述看法,個人認為《通史》不宜,《通史》難編。如果修成《族志》、《通志》或《一統志》,或許更為合宜。即使要迴避「史」與「志」,冠以《通書》、《通稿》或《大典》,也比《通史》准確。
㈩ 志什麼意思
志本義為意念、心意,引申為意向、意願,又引申表示願意做、決心做,再由意向引申指目標。志還表示記,指用文字或標記符號記下來。
一、字源解說
此字始見於春秋金文,形聲字,從心之聲。
二、組詞
志氣、鬥志、志願、縣志、宿志等。
(10)歷史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一、志氣 [ zhì qì ]
求上進的決心和勇氣;要求做成某件事的氣概。
二、鬥志 [ dòu zhì ]
戰斗的意志。
三、志願 [ zhì yuàn ]
1、志向和願望。
2、自願。
四、縣志 [ xiàn zhì ]
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
五、宿志 [ sù zhì ]
一向懷有的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