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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世紀哲學的社會歷史背景

發布時間:2022-11-13 12:08:08

⑴ 中世紀背景

中世紀(Middle Ages ;公元476~公元1453)
中世紀(約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歐洲歷史上的一個時代(主要是西歐),由西羅馬帝國滅亡(公元476年)開始計算,直到文藝復興時期(公元1453年)之後,資本主義抬頭的時期為止。「中世紀」一詞是從15世紀後期的人文主義者開始使用的。這個時期的歐洲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來統治。封建割據帶來頻繁的戰爭,造成科技和生產力發展停滯,人民生活在毫無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紀或者中世紀的早期在歐美普遍稱作「黑暗時代」,傳統上認為這是歐洲文明史上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
中世紀史也叫中古史,指的是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這一時期的歷史。封建制度的形成、發展和解體是這一時期歐洲歷史的主線。但是世界各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是不平衡的,當西歐在5世紀剛剛進入封建社會的時候,中國已經走完了約1000年封建社會的歷程。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一直到公元9世紀,絕大多數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學者都按照聖奧古斯丁的觀點,認為人類是處於歷史的第六個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即《聖經》在「啟示錄」里預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個被歷史學家普遍接受的說法是,「中世紀黑暗時代」這個詞,是由十四世紀義大利文藝復興人文主義學者彼特拉克所發明的。他周遊歐洲重新發掘和出版經典的拉丁和希臘著作,志在重新恢復羅馬古典的拉丁語言、藝術和文化,對自公元四一零年羅馬淪陷以來的變化與所發生的,認為不值得研究。人文主義者看歷史並不按奧古斯丁的宗教術語,而是按社會(學)的術語,即通過古典文化、文學和藝術來看待歷史;所以人文主義者把這900年古典文化上發展的停滯時期稱為「黑暗的時期」。
彼特拉克把歐洲歷史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古羅馬與古希臘時期;二是「黑暗時期」。人文主義者也相信,總有一天羅馬帝國會再次興起,重新恢復古典文化的純潔性。14世紀末與15世紀初,人文主義者們認為一個現代時期(Modern Age)已經開始了,所以從邏輯上來講,一個「中世紀」已經形成了。
因此,自人文主義者起,歷史學家們對「黑暗的時期」和「中世紀」也多持負面觀點。在16世紀與17世紀時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也把天主教的腐敗寫進這段歷史中。針對新教徒的指責,天主教的改革者們也給出了一幅與「黑暗的時期」相反的圖畫:一個社會與宗教和諧的時期,一點也不黑暗。而對「黑暗時期」,許多現代的負面觀念是來自於17、18世紀啟蒙運動中的康德和伏爾泰的作品中。
19世紀初, 浪漫主義運動轉變了這種對「黑暗的時期」負面觀念一邊倒的趨勢。它給出了一幅祥和的圖畫:社會和環境的和諧,紮根於大自然的生活;同時也回應啟蒙運動中的理性主義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興起的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環境破壞與污染。浪漫主義者對待「黑暗時期」的觀點,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慶祝那個時期文化活動與節日中,通過所展示出來的風俗與發生的歷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義運動後的19世紀下半葉,考古學取的了很大的進展,許多不為以前的學者所知的歷史文獻與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來。而1939年發現的公元625年左右的薩頓骺(Sutton Hoo)寶窟,以及中世紀研究的著名學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發現,使得「黑暗時期」看上去不再是一個合適的詞彙。20世紀中葉以後,在英語國家中的專業學者文獻里,「黑暗時期」這個詞漸漸地消失。
查理哈斯金寫道:「歷史的連續性排除了中世紀與文藝復興這兩個緊接著的歷史時期之間有巨大差別的可能性,現代研究表明,中世紀不是曾經被認為的那麼黑,也不是那麼停滯;文藝復興不是那麼亮麗,也不是那麼突然。義大利文藝復興運動之前,有一個類似的運動,即便它不是那麼廣傳。
所以,原來的「中世紀黑暗時期」現被改為專指公元410年(或455年)到公元754年(或800年)這段歐洲歷史。

歷史

隨著西羅馬帝國被日耳曼人所滅,相繼出現了一批蠻族國家。先後有法蘭克、倫巴德、奧多亞克、勃艮第、汪達爾·阿蘭、東哥特、西哥特、盎格魯·薩可遜等王國建立。王國之間戰爭不斷,其中盎格魯·薩可遜、法蘭克王國存在的時間比較長。
作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蘭克人,在486年打敗高盧軍隊,由克洛維建立起墨洛溫王朝的統治。克洛維通過和羅馬教廷的聯合,佔領了羅馬帝國在高盧的全部領土。隨著法蘭克王國不斷的擴張,到了6世紀中葉,征服了勃艮第、圖林根、巴伐利亞和薩可遜的一些部落,成為當時西歐最強大的國家,並建立了封建采邑制。751年,宮相矮子丕平成為法蘭克國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統治期間國力達到最盛,吞並了倫巴德王國,奪取西班牙邊區,佔領東巴伐利亞,征服阿瓦爾汗國,西歐的大部分土地都成為了法蘭克王國的領土。查理大帝死後,法蘭克王國發生兄弟戰爭而分裂,在843年8月簽訂《凡爾登條約》經國家分為西法蘭克王國、東法蘭克王國和義大利王國,現代的法國、德國和義大利的疆域就是以這個條約為基礎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魯人、薩克遜人、朱特人在5世紀中葉進入大不列顛群島,在6世紀末,7世紀初,形成了7個王國,英國歷史上稱為七國時代。829年,威塞克斯王國吞並了其他6個王國,從此誕生了英格蘭(England)。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以親屬關系要求繼承王位,遭到拒絕後,以武力奪取了英王之位,稱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建立了諾曼底王朝,但是這也造成了日後百年戰爭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 ~1135年)統治時期,隨著王權的加強,社會矛盾激化。1215年約翰(無地王)被迫簽署《自由大憲章》。1264年的內戰期間,亨利三世被西門.德.孟福爾俘虜。1265年孟福爾召集國會,成為英國議會的開端。從1343年起,國會分成了由貴族組成的上院和代表騎士、市民的下院,確立了議會君主制。與此同時,西法蘭克王國演變成了法蘭西王國,並加強了王權,羅馬教廷被迫遷往法國南部的阿維農,並自上而下召開三級會議(一級為高級教士,二級為貴族,三級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議會君主制。
德國的前身東法蘭克王國地方政權很強大。911年加洛林王朝結束後,國王由地方權貴選出,但更多是名譽,國王的權利和地方諸侯平等。這個特點被歷史學家認為是其熱衷於對外擴張的原因。951年,奧托一世率軍佔領了倫巴德地區,其後的奧托二世進軍羅馬。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佔米蘭,教皇為其加冕,成為神聖羅馬帝國,全盛時領土包括了德意志全境,義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島,捷克、瑞士、愛沙尼亞、普魯士。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個城市聯合抵抗(即倫巴第聯盟),並被打敗。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溺水而死,佔領區也紛紛獨立。

文化

義大利一直不能統一,羅馬教皇為了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建立了教皇國,並且偽造了《君士坦丁贈禮》文件,聲稱當年君士坦丁大帝把羅馬城,拉特蘭宮等地交給了教皇。教會統治非常嚴厲,並且控制了西歐的文化教育。教士不能結婚,主張禁慾,要求人們將一切獻給上帝才能死後上天堂,另一方面聖職買賣現象又很嚴重。宣揚三位一體、原罪說等經院哲學,嚴格控制科學思想的傳播,並設立宗教裁判所懲罰異端,學校教育也都是為了服務於神學。在教皇格高列里一世(590年 ~604年)時期,古羅馬圖書館也被付之一炬。
在德國宗教改革後,義大利產生了文藝復興運動,並擴展到歐洲很多國家。這是涌現出了許多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和科學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奧納多·達·芬奇、米開朗基羅、拉斐爾、馬基雅維利、莎士比亞、塞萬提斯、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開普勒、哈維、弗蘭西斯·培根等等。

經濟

中世紀時的經濟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園式自然經濟。出現了一批商業城市:巴黎、里昂、都爾奈、馬賽、科隆、特里爾、斯特拉斯堡、漢堡、威尼斯、熱那亞等等,形成了一個以地中海為中心的貿易區。16世紀以後,興起了工場手工業,最初是佛羅倫薩,隨後是佛蘭德爾,而圈地運動使英國迅速發展。這種經濟模式加速了貿易,從而發生了地理大發現,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工場手工業也使進行戰爭的武器產生了飛躍,火炮和毛瑟槍逐漸代替了騎士的刀劍,也使舊式的城堡喪失了防禦能力。而工場手工業業催生了資本主義經濟。到中世紀中後期,各種手工行業由個別經營,漸漸演變為成立工會,「專業」這個概念在這時期萌生。

歐洲中世紀歷史背景

封建與附庸采邑篇

中世紀的典型社會制度,可以用以下一句話來概括:封君封臣以及農奴制度等形成的復雜系統。

在18世紀,孟德斯鳩的《論法的制度》中便已經對中世紀的封君封臣制度、采邑制和農奴制有了深刻剖析;到了19世紀,人們繼承之前的啟蒙思想,興起歷史法學派、歷史經濟派,用以分析那個時代的各種封建制度;進入20世紀初以後,學者們認為不該從經濟角度,而是應該從政治、法律方面去認識封建制:其中以剛紹夫(Ganshof)的《封建主義》一書為代表,著重討論了中世紀的人身依附關系、等級制和封君封臣制。

總的而言,中世紀制度關系的主要特徵為:分級分封——按照這一規律,封建就是對上級的經濟臣服和軍事效忠,與當時社會保護和被保護關系聯系:在蠻族初入時期,輝煌的羅馬帝國所建立起的公共系統也隨之而亡,新制度也還沒有構成,人們無法保障自己的人身權利:比如農民,他們會自主尋求保護,就此形成了依附委託制,以犧牲自由為代價,形成一種自願的依附關系。

而封君封臣的基礎,其實就是保護與被保護關系加上親兵制。

親兵制,這其中實際也包含了效忠的關系,既是保護關系也是安定手段。這種封君封臣,不以犧牲自由為代價,依附關系從下層走到了上層,也不再以滿足生存為目的,而是形成了一種固定等級的手段,封臣的大小與貴族的榮譽息息相關。

封君封臣制度中,最為關鍵的是封土。最初封臣和封土並非一一對應。封君有保護封臣生存的義務,一開始是通過請封臣回家中宴請,或者賞賜封臣實物來表現;但是隨著戰爭的擴大,這種報酬開始無法維持,封君所需的封臣人數上升,報酬方法也開始改變,以賜予人們相應的土地使其獲得生存這一手段來維系雙方之間關系,這一做法很快流行。最初分封的土地稱為「采邑」,在墨洛溫時期已經存在;到了查理·馬特時期,由於開始和阿拉伯作戰,於是大規模的封臣。同時「采邑」也開始變為封土,獲得封土的條件逐漸以軍事義務為主旨而固定下來。

從理論上來看,封君對土地擁有所有權,而封臣只有使用權,而且在死後必須歸還。但現實與之大相徑庭,封君很少能夠真正收回土地,因為多層分封的關系,使得封臣封君之間彼此關系錯綜關聯,而且土地零散,如果封君要收回土地則容易形成戰爭關系。所以,封土實際上變為可以繼承、可轉讓、可買賣的私人財產。
而在中世紀,封君封臣的關系一旦形成,雙方就形成了義務關系。
首先是封臣對封君的義務。

一、為消極義務,就是不必做什麼便可以保證的義務。主要有:無害,即不能加害封君的身體;安全,保證封君安全,不能疏忽於防衛,不能背棄責任;尊敬、正直,不能在司法審判上做有害封君名譽的事情;有用,不應該在財產關繫上傷害封君;輕松,不能設置障礙,要讓封君能輕松完成任務;可行,讓封君完成能夠完成的任務

二、積極的義務。包括:服軍役,身為封臣應該隨時應召軍事任務,其核心任務主要是防衛性的工作,一直應該維持到敵人退卻;而進攻性侵略,一次只能服役40天左右。所有的軍役裝備均由封臣自備。金錢上的資助,這一內容廣泛,比如封君情況緊急時給予金錢支持(也就是贖金),封君兒女授騎士禮、出嫁的排場費用,以及封君出行時的費用。勸告,提出種種意見,使封君作出最合理的判斷,而且事無巨細得一一過問。

封君對封臣,則有保護和維持的義務。

一、保護,即封臣如果處於危險中,封君必須出面相救;或者封臣陷入官司糾葛中,封君應該為封臣在法庭上討回公道。
二、維持,就是維持封臣的生計,所以封土成為這一義務的主流。
這一制度的不平等性是十分明顯的。但當時,從下至上,這一不平等是共通的:因為出於個人的生存和安全的需要,而且當時法律系統的缺乏,都使得中世紀註定只能以此種方式來維持社會的安定性。而且,中世紀的經濟關系,也註定只有進行依附才能得到土地,所以人們都願意加入這一制度,成為社會"鏈條"中的一環。形成這種觀念的不平等、不自由與命運無關,和人們的生活質量也無關,因為大多數人都認同這種關系;相反的,自由、平等反而使人們在中世紀無法生存。

而封君封臣之間要結成這種關系,還要通過種種儀式,其中有三個最為常用和明顯:
一、合掌禮,就是將手放入封君的手中,代表願意依附封君,成為其封臣。
二、親吻禮。
三、宣誓,即模仿教會的儀式進行宣誓,表示結成關系的神聖性。
在一定程度上,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經濟、法律制度的替代品,這一制度使得社會連成一個整體,有了某種秩序,從上到下形成了所謂責任的「鏈條」。由於有效忠關系、經濟聯系,使這種關系十分緊密,雖然會造成權利的分散,但確實給地方上帶來了安定,並通過配合庄園的生產制度,形成了一個很有序的社會。

20世紀中期開始,人們開始更廣泛的研究封建制度,著名人物馬克·布洛赫認為,中世紀的封建制度應該分為兩個層面來理解:

一、封君封臣制
二、王權恢復後的經濟形態運轉
而中國、蘇聯的學者,則將這一封建制度作為經濟制度來研究,把它與奴隸制、剝削關系相聯系,雖然這些觀點就現在來看是存在硬搬的錯誤,但也可以一窺:

一、封建主義的生產目的:只與資本主義做對比,把"封建"意義現代化(事實上這一說法並不可取),認為其目的在於封建地租,與資本主義利潤形成比例關系;並認為這一目的在於榨取剩餘的勞動力和剩餘產品,僅僅將地租作為一種手段;如果將上述兩者結合起來,就是封建地租式的剩餘勞動。

二、封建生產的推動力:資本工人的勞動與身產規模無關,但封建制度中的情況恰恰相關:庄園中的收入是定額,農民的收入是變數,地租長期不變,也就是說為了獲取更多的地租外收入,是封建生產的動力。在奴隸制、資本主義制中,生產資料都歸主人所有,但在中世紀的封建制度中沒有完整意義上的私有財產。

三、地租率:事實上,如果地租率增加,說明其中存在剝削;但研究表明中世紀的地租率基本恆定,很難找到支持「剝削」的證據。

庄園篇

在中世紀,庄園並非理想的經濟方式,其經濟形態十分封閉,人們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維持生存,且是進步緩慢的生產單位。這些都和當時的無序狀態有關:日爾曼人推翻羅馬帝國後,卻沒有健全的制度來取代;而且蠻族各部落之間戰亂不斷,沒有一個完整、成熟的統治體制,所以當時國王為維持自我勢力,而採取了給予的獎賞之法:

第一, 搶到的財產嚴格按平分制給予個人。
第二, 實行的賞賜土地之法,人為的形成了某個人的大地產,而且賞賜並非在一級上就完成,可級級相賜,在羅馬人為地產上又形成了日爾曼人的地產;這些無償的賞賜,加上羅馬鄉村地產,形成了西歐土地基本納入的大地產。羅馬時期地產為私有,而此時的地產人為進行劃分,又包含著不同成分:其一是地產主的私有地,其二為讓人們耕種的土地。

這種制度變化構成了庄園的基礎,其與大地產的區別在於土地耕種權不被剝奪。

同時土地的性質也發生了變化,庄園成為一個不僅僅是經濟行為的單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經濟在內)於一體的行政管理單位,彼此之間互部干涉,這也形成了中世紀日後分化的基礎:庄園主即等於庄園國王,其主權、土地皆分封,而且分封者只對上一級分封者負責,導致了中世紀國王主權的分散狀況。

就庄園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第一, 領主的私有地。
第二, 農民的份地。
第三, 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 提供庄園木材的林地。

就庄園的建築而言,則大致分為三種:
第一, 是位於高處,豪華的庄園主住所,但並非一般人認為的城堡。
第二, 簡陋的農民茅舍。
第三, 公共設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園主所有)和手工業者的庫房。

中世紀農民的負擔之重,也是極為罕見:實物地租,勞役地租,使用公共設施費用,結婚時必須付的婚姻稅(尤其是庄園之外的人,更要交罰金),繼承稅以及庄園主的生活費。

通過以上情況不難知道,其實中世紀的庄園經濟生活十分脆弱,農民生活范圍狹窄,一有風吹草動就會出問題,那個時期的災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數人也習慣於這種生活方式和地位。這種庄園制生活在中世紀維持了很長時間,直至中世紀後期才被打破。

騎士篇

中世紀的騎士,尤其是日爾曼騎士是一個非常發達的階層。

起初,騎士是由騎兵發展而來,而其先決條件就是只有騎兵取代步兵,騎士階層才能興起。第一次使騎兵們大顯身手的無疑是日爾曼擊敗東羅馬之戰,這一役,令騎兵確立了優勢。但是騎士並不等於絕對意義上的騎兵,騎士其實是西歐把軍事力量納入封建體制的產物。一開始,因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實行了自由人服義務兵役的制度。但是隨著土地的兼並,大地產制導致了自由民數量大減,使得義務兵役難以實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圍日益狹窄,而且自由民也無力負擔軍事裝備,於是騎士開始成為領主的特權。

為了保證相當數量的兵源,當時的上層採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與經濟來源結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後中世紀普遍的采邑制,這個制度始於法蘭克王國的查理·馬特時期。兵役從義務制轉變為采邑制,於是封建領主的軍隊成了國家軍隊的基礎。這種制度具有穩定性和牢固性,使騎兵從分散的狀態轉化為一個騎士階層,即形成了騎士等於騎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組成。

12~13世紀之後的和平時期,騎士軍事只能開始削弱,在經濟、政治領域提高地位,逐漸與貴族融合。那個時候騎士的培養已經必須從出生開始,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歷程:出生時便由父親監督實行洗禮,從小由乳母養到7歲,不可和家人同住。7歲後,真正走上騎士的道路。離開住處到一個高於自己家庭地位的貴族家族,開始學習成為騎士的必備知識,如養獵鷹、各種宗教知識和禮儀。14歲起擔任貴族的貼身隨從,為禮儀性質,可從中學到很多經驗知識,直到21歲長大成人。

21歲時,必須經過一種特殊的儀式,才能脫離領主家庭成為自主獨立的騎士。儀式很隆重,這種授封禮被認為是過去成年禮的延續或變形:在第一天中要進行沐浴和祈禱兩個儀式,為的是凈化肉體和靈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戰馬,並舉行象徵性的比賽,成為騎士的外在標志。

所以,當時的騎士具有固定的特點,並有專門的稱呼為「兵」。

中世紀騎士和教會的關系是中世紀騎士的一大特徵,也是野蠻和理論的相結合。

最初這雙方是對立的,因為騎士代表摧毀的一方,而***代表被摧毀的羅馬帝國;騎士十分尚武,以掠奪為特徵,且掠奪目標常常直指教堂。雙方在理論、實際上都沖突,***崇尚和平,騎士則以戰爭為樂。

導致兩者的結合主要是有以下兩個因素:第一,源於教會的世俗化。因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會成為西歐最大的封建主,當時的一個小教會都可以擁有為數1000多個的庄園。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利益,教會開始涉足世俗事物,從對國王的依附到對國王的支配,也使騎士保護的對象發生了轉移,騎士作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會,教會從與騎士對立的機構變為被騎士保護的機構。第二點,則是騎士本身也發生了變化。因為進入教會是當時貴族後代獲得社會地位的方法,所以騎士們從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從上帝的教導來選擇合適的行為,從小培養對上帝的信仰;另外,騎士在戰爭時戰途凶險,遇到困難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還有一部分騎士因為戰爭太過殘酷而轉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難不死的騎士則因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絕對的信仰***。

因此,很多教會的行為准則成為了騎士的准則,騎士成為了上帝的戰士。當時騎士的准則主要為以下幾點: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12~13世紀後,虔誠成為首要准則,信仰***既是品質,也是資格,對騎士有了規定和約束。騎士的裝備也代表著教義,劍是十字教的象徵,盾代表著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則代表了正義的一面和殺敵。而且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有實際行動,為祈禱和懺悔罪行。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衛士,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既為保護上帝,從而轉化為保護教會的職責。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之處,與現代人的觀念並不相容,可說是獨樹一幟。

當時的婚姻以財產為基礎,騎士們追求愛情,但對象都是貴婦人,且不以結婚為目的,這種觀念成為中世紀後期宣揚的主題,吟遊詩人用詩歌在各地歌唱,對以後的歐洲產生了很大影響。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和平時期騎士軍事只能減弱,開始依附貴族宮廷而生活,講究禮儀、風度而非武力。特別是十字軍東征後,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婦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宮廷中經常擔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從小在貴族家庭中長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兩者無形中構成一種母親式的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情婚姻的補充,騎士為利益而結婚,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尋找精神的依託,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為他們追逐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其中包含著效忠觀念,但並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為目的,歷經艱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附庸關系在愛情方面的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貴婦人是那個時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魯的騎士如得其垂青,可變得有修養,符合作為上層人的規范,也是和平時期的要求。

貴族篇

中世紀為一個典型的貴族統治時期,貴族是維持統治的階級結構,無論是否長官都有統治權,且成分復雜,並隨早、中、晚期不斷變化。

早期人們不注重譜系,因為是個民族與羅馬的混容時期,是重視現有勢力和土地;中期,社會基本定型,人們開始注重譜系,強調封號,看重出身,貴族集團也於此時形成,成為一個封閉的團體;到晚期,因為商品經濟發達和社會上成分的流動增加,也開始有下層人加入貴族行列,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有封號而無土地的破落貴族。

十二、十三世紀後,隨著貴族和騎士融合,開始形成明確的貴族之間等級,要成為貴族必須成為騎士,等級性和集團性明顯。騎士必須是騎士的後裔,這種差距和其他階層的集團拉大,使得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

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這些人行為往往決定很多人的命運,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在英國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國的香檳伯爵等。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子爵,起初為高級貴族的侍從或是助手,帶其處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級貴族不在場是可獨立行使其權利,到後來開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統治中心。

男爵,大都與軍隊相連,以服軍役為條件從國王那裡領取土地奉養土地的騎士首領,一位男爵最少擁有40~50個騎士領(一個騎士領是指供養一個騎士所需的土地面積)。

貴族的特徵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面。

婚姻家庭狀況: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系。一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面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一種習俗。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一方面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帶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當時的貴族家庭是一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僕人、傭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一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一年零一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制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制,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面都有特徵,比如貴族只與貴族聯系,生活習俗固定、聯系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從不同角度列了一下歐洲中世紀歷史背景,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⑵ 中世紀哲學的介紹

中世紀哲學(Medieval philosophy)歐洲5~15世紀的哲學。5世紀後,西羅馬帝國逐漸瓦解,歐洲向封建社會過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羅馬的過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為中世紀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哲學和科學成了基督教神學的婢女或工具。神與人、天國與世俗、信仰與理性的關系問題是中世紀哲學探討的主要問題。

⑶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有什麼特點,產生背景是什麼

中世紀哲學特點是柏拉圖主義與亞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產生的背景: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經過幾百年的征戰,在昔日羅馬帝國的廢墟上,蠻族建立的法蘭克王國又實現了相對的統一.800年,法蘭克國王查理被羅馬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史稱「查理大帝」.這位雄才大略的蠻族皇帝以及他的幾位繼承人深刻意識到文化建設對於封建統治的重要性,開始在全帝國境內鼓勵教育、興辦學校、招聘學者、教授「七藝」(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西歐的文化從此開始緩慢地復甦,後人把這段歷史稱之為「加洛林朝文化復興」.由於基督教會在當時實際上扮演著文化延續者的角色,學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舉辦,教師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學仍然是它們最感興趣的學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漸發展出了基督教的經院哲學.

⑷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有什麼特點,產生背景是什麼

中世紀哲學特點是柏拉圖主義與亞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產生的背景: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經過幾百年的征戰,在昔日羅馬帝國的廢墟上,蠻族建立的法蘭克王國又實現了相對的統一。800年,法蘭克國王查理被羅馬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史稱「查理大帝」。這位雄才大略的蠻族皇帝以及他的幾位繼承人深刻意識到文化建設對於封建統治的重要性,開始在全帝國境內鼓勵教育、興辦學校、招聘學者、教授「七藝」(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西歐的文化從此開始緩慢地復甦,後人把這段歷史稱之為「加洛林朝文化復興」。由於基督教會在當時實際上扮演著文化延續者的角色,學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舉辦,教師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學仍然是它們最感興趣的學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漸發展出了基督教的經院哲學。

⑸ 中世紀哲學的歷史地位和現實意義是什麼

中世紀哲學(Medieval philosophy)

歐洲5~15世紀的哲學。5世紀後,西羅馬帝國逐漸瓦解,歐洲向封建社會過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羅馬的過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為中世紀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哲學和科學成了基督教神學的婢女或工具。神與人、天國與世俗、信仰與理性的關系問題是中世紀哲學探討的主要問題。

歐洲中世紀哲學的發展過程大致分為3個時期:①早期中世紀哲學(約400~1000),A.奧古斯丁的思想占統治地位。②中期中世紀哲學(約1000~1300), 是經院哲學的全盛時期。③晚期中世紀哲學( 約1300~1500),是經院哲學的衰落時期。

早期中世紀哲學

以奧古斯丁為代表的教父哲學占統治地位。教父哲學吸收了新柏拉圖學派和斯多阿學派的哲學思想。新柏拉圖學派公開主張有神論,奧古斯丁在其影響下,把哲學與神學結合起來,以神為核心,信仰為前提,系統地論證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他認為,物質世界是暫時的,靈界是永恆的,神是無限而永恆不變的超越存在。在神之中蘊含了萬物的原型,靈魂只有與感官分離,才能認識真理,認識真理就是認識神。他的關於人性中的原罪、人的自由意志、神的恩典的理論,是以神與受造之物的關系為中心、以恩典為基督教世界觀的體現。這種思想在此後基督教神學中居於統治地位。

繼奧古斯丁之後,羅馬哲學家A.M.T.S.波愛修翻譯、注釋亞里士多德著作,成為連結古代哲學與中世紀哲學的「橋梁」。他針對古代波菲利關於普遍與個別的問題,作了自己的回答。認為共相存在於具體事物之中,而共相本身卻不是物質性的。波愛修之後300年間,古典文化沒落,僅有人作了若干保存古典文化的編纂工作。直到9世紀,愛爾蘭哲學家J.S.愛留根納才再次探索哲學問題。他運用新柏拉圖學派哲學闡述基督教信仰,但對西歐哲學思想未產生重要影響。9世紀末以後,西歐不斷遭受馬札爾人、薩拉森人、北方維金人襲擊,查理曼帝國瓦解,文化學術停滯衰微達一世紀之久。

中期中世紀哲學

自11世紀開始,理性思辨興起 ,基督教神學的命題日益以問題的形式提出來。教會學院的學者們以理性形式為教義作出各種證明和解釋,產生了以抽象思辨和煩瑣論證為特徵的經院哲學。11世紀中葉,法蘭西都爾教堂學校校長貝倫迦爾以辯證方法,論證教會聖餐儀式中的餅、葡萄酒並未因神甫祈禱而變成基督身體、血液,聖餐只不過具有象徵意義。他認為,個別事物才是真實的,共相不過是名詞,這種理論後來被稱為唯名論。貝倫迦爾雖遭教會譴責,但繼起的一批遊方學者卻到處講學,用辯證方法向基督教傳統信條挑戰。11世紀末,法蘭西神甫羅瑟林提出,只有個別的具體事物才是真實的,「一般」只是代表許多事物的名詞,不是客觀實體。安瑟倫則指控羅瑟林否認三位一體的神,他認為觀念就證明存在,人既具有神的觀念,就證明神在現實中存在。這種以觀念為實體的理論被稱為實在論。他還用同樣方法論證基督教關於三位一體、道成肉身、聖母童貞、原罪等信仰,全面發展了實在論。12世紀上半葉,羅瑟林的弟子P.阿伯拉爾依據亞里士多德哲學,認為共相不是實體,而是用以判斷種、屬內同類事物的共性的詞語。唯名論與實在論之爭在11世紀末葉至12世紀中葉之間達到高潮。它促進了理性思辨的發展,並為其後哲學從神學中逐步分離作了思想准備。

12~13世紀間,阿拉伯哲學家與猶太哲學家在古希臘學術的基礎上,吸收了希臘哲學的伊斯蘭教、猶太教哲學,並將它傳入西歐,從而推動了13世紀西歐哲學思想的發展。從9世紀起 ,阿拉伯哲學家鏗迭已著手介紹亞里士多德哲學,區別現實的存在與潛能的存在,試圖綜合亞里士多德哲學與柏拉圖哲學,以闡述伊斯蘭教義。經法拉比、伊本·西那、伊本·路世德改以亞里士多德哲學解釋伊斯蘭教義,實際上是使哲學獨立於信仰。在猶太教哲學中,從伊本·迦比若到M.邁蒙尼德,同樣經歷了由以柏拉圖哲學解釋猶太教信仰,轉為以亞里士多德哲學解釋猶太教信仰的過程。12世紀中葉後,亞里士多德著作及阿拉伯哲學、猶太教哲學在西歐廣泛傳播。亞里士多德思想體系中的「第一推動者」雖能與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相協調,但是他認為第一推動者只是在最初起了推動的作用。這樣,神自創世後便不再與世界有任何密切關系。這一思想導致了12世紀末葉泛神論的流行。

13世紀西歐哲學出現各家爭鳴的局面。基督教會當局及正統神學家以波拿文都拉為代表,尊崇奧古斯丁的哲學思想,認為一切知識都來自神的啟示,只能依靠信仰,而不能依靠感官去認知;他反對亞里士多德哲學,認為它威脅基督教信仰。在新興大學中,希臘、阿拉伯、猶太與拉丁文明匯集激盪,亞里士多德哲學逐漸取得優勢地位,使羅馬公教會的多米尼克修會僧侶於13世紀中葉,由大阿爾伯特開始,不是以信仰,而是以理性解釋自然。大阿爾伯特大量介紹亞里士多德著作,特別對動物學、植物學研究中的觀察與實驗感興趣,認為對自然界的知識與啟示真理不同。他接受猶太哲學家邁蒙尼德區別信仰與理性的主張,把哲學從神學中分離出來,認為神學研究啟示真理,哲學研究自然經驗,憑理性無法解釋信仰,而又承認理性自有其研究領域。他的學生托馬斯· 阿奎那進一步改變了自奧古斯丁以來基督教神學認為理性來自啟示的信仰、理性與信仰不可分的主張,明確區分信仰與理性的不同領域,並以感官為人類知識的來源,為經院哲學注入了新的內容。從古希臘巴門尼德到中世紀思想家,對不斷變動的世界與相對穩定的觀念之間的矛盾,都曾提出不同的回答。中世紀思想家多半追隨奧古斯丁,以柏拉圖的解釋為依據,使現實服從於理念。托馬斯·阿奎那則從變化的現實世界出發,把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第一動因」與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結合,運用亞里士多德的潛能與現實的思想來分析存在,認為在非存在與現實存在之間,潛能是未確定的存在,還未曾具有形式,是未實現的存在。托馬斯·阿奎那從這種理論出發,不同意安瑟倫關於神的本體論的證明,也不同意波拿文都拉關於創世在時間之始的論證,認為創世說無法證明,也無從確知,只能作為信仰接受。他雖從存在出發,以感官為知識來源,確認理性有其活動領域,但基本上仍認為:理性與一切知識並非獨立,而是信仰的補充,其作用只是支持基督教的信仰。

晚期中世紀哲學

14世紀初,城市手工業、商業進一步發展,市民階級興起,羅馬公教會逐漸衰落。懷疑主義和人本主義思潮逐漸抬頭。基督教神學家面對理性主義沖擊基督教信仰的情況,謀求將宗教信仰與理性進一步分離。J.鄧斯· 司各特認為神的意志絕對自由,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理解神。宗教信仰與理性的分離導致對神學的懷疑,威廉(奧康的)主張一切知識以事實為標准,宗教信仰的內容不可能成為理性探究的對象。承認不可能靠理性維護宗教信仰。這時哲學家探討的問題發生了變化,哲學討論的問題轉向神與世界和人的關系:神的一體三位之間關系,人的靈魂的功能,神恩的地位及其與人的善行、自由意志的關系,神是否預知人的自由意志的選擇等。這反映出人們在神學體系中力求擴大人的地位的思想。在基督教內,傳統神學與教會權威的沒落還體現為思辨神秘主義的興起。14世紀初,德國多米尼克會修道僧弗賴堡的猶崔奇從新柏拉圖哲學出發,稱人的靈魂中心直接受神光照,是神聖的安息之所,為其後的思辨神秘主義奠定了基礎。德國另一多米尼克會修道僧M.J.埃克哈特及其追隨者主張在沉思冥想中可以與神相通。實際上否認教會聖事或祈求神恩的必要。

這一時期哲學思想的變化,為14世紀下半葉以後文藝復興時期人本主義思潮的興起作了思想准備。

⑹ 中世紀的歐洲哲學是什麼中世紀的歐洲

中世紀是西方哲學史承上啟下的時期,在此時期,西方文明的三大來源——希臘的理性主義、羅馬的法制和希伯來的宗教精神,通過基督教的哲學和神學,被整合為一個完整的文明傳統。中世紀哲學對於現代人理解西方文明傳統的起源和性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中世紀哲學(Medieval philosophy)歐洲5~15世紀的哲學。5世紀後,西羅馬帝國逐漸瓦解,歐洲向封建社會過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羅馬的過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為中世紀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哲學和科學成了基督教神學的婢女或工具。神與人、天國與世俗、信仰與理性的關系問題是中世紀哲學探討的主要問題。

⑺ 如何理解中世紀哲學的社會歷史背景和思想來源

1、中世紀哲學特點是柏拉圖主義與亞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2、產生的背景:西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經過幾百年的征戰,在昔日羅馬帝國的廢墟上,蠻族建立的法蘭克王國又實現了相對的統一.800年,法蘭克國王查理被羅馬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史稱「查理大帝」.這位雄才大略的蠻族皇帝以及他的幾位繼承人深刻意識到文化建設對於封建統治的重要性,開始在全帝國境內鼓勵教育、興辦學校、招聘學者、教授「七藝」(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和音樂),西歐的文化從此開始緩慢地復甦,後人把這段歷史稱之為「加洛林朝文化復興」.

3、由於基督教會在當時實際上扮演著文化延續者的角色,學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舉辦,教師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學仍然是它們最感興趣的學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漸發展出了基督教的經院哲學.

4、中世紀是西方哲學史承上啟下的時期,在此時期,西方文明的三大來源——希臘的理性主義、羅馬的法制和希伯來的宗教精神,通過基督教的哲學和神學,被整合為一個完整的文明傳統。中世紀哲學對於現代人理解西方文明傳統的起源和性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5、中世紀哲學是歐洲5~15世紀的哲學。5世紀後,西羅馬帝國逐漸瓦解,歐洲向封建社會過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羅馬的過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為中世紀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哲學和科學成了基督教神學的婢女或工具。神與人、天國與世俗、信仰與理性的關系問題是中世紀哲學探討的主要問題。

⑻ 中世紀歐洲詳細的時代背景是什麼

黑暗時代。

⑼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有什麼特點,產生背景是什麼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產生於11~14世紀查理曼帝國的宮廷學校及歐洲基督教的大修道院和附屬學校中產生的教會學院,它是運用理性形式,通過抽象的、煩瑣的辯證方法論證基督教信仰、為宗教神學服務的思辨哲學,它深深地根植於中世紀封建制度的社會土壤之中。因為教師和學者被稱為經院學者(經師),故取名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
概括來講,經院哲學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經院哲學是一種宗教哲學,它的任務是論證基督教義;
第二,盲目崇拜權威,蔑視實際經驗知識;
第三,經院哲學的基本方法是搞形式主義和煩瑣論證。

⑽ 中世紀歐洲時代背景詳細

中世紀(Middle Ages)(約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歐洲歷史上的一個時代(主要是西歐),自西羅馬帝國滅亡(公元476年)到東羅馬帝國滅亡(公元1453年)的這段時期。另有說法認為中世紀結束於文藝復興時期。封建割據帶來頻繁的戰爭,造成科技和生產力發展停滯,人民生活在毫無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紀或者中世紀早期在歐美普遍被稱作「黑暗時代」,傳統上認為這是歐洲文明史上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關於其名稱,也叫做「Medieval Ages"或"Middle Times",Francesco Petrarca稱之為」Dark Ages")

隨著西羅馬帝國被日耳曼人所滅,相繼出現了一批蠻族國家。先後有法蘭克、倫巴德、奧多亞克、勃艮第、汪達爾·阿蘭、東哥特、西哥特、盎格魯撒克遜等王國建立。王國之間戰爭不斷,其中盎格魯撒克遜、法蘭克王國存在的時間比較長。
作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蘭克人,在486年打敗高盧軍隊,由克洛維建立起墨洛溫王朝的統治。克洛維通過和羅馬教廷的聯合,佔領了羅馬帝國在高盧的全部領土。隨著法蘭克王國不斷的擴張,到了6世紀中葉,征服了勃艮第、圖林根、巴伐利亞和薩克森的一些部落,成為當時西歐最強大的國家,並建立了封建采邑制。751年,宮相矮子丕平成為法蘭克國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統治期間國力達到最盛,吞並了倫巴德王國,奪取西班牙邊區,佔領東巴伐利亞,征服阿瓦爾汗國,西歐的大部分土地都成為了法蘭克王國的領土。查理大帝死後,法蘭克王國發生兄弟戰爭而分裂,在843年8月簽訂《凡爾登條約》經國家分為西法蘭克、中法蘭克和東法蘭克,現代的法國、義大利和德意志的疆域就是以這個條約為基礎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魯人、薩克森人、朱特人在5世紀中葉進入大不列顛群島,在6世紀末,7世紀初,形成了7個王國,英國歷史上稱為七國時代。829年,威塞克斯王國吞並了其他6個王國,從此誕生了英格蘭(England)。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以親屬關系要求繼承王位,遭到拒絕後,發生了黑斯廷斯戰役,以武力奪取了英王之位,稱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並建立了諾曼王朝,但是這也造成了日後百年戰爭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1135年)統治時期,隨著王權的加強,社會矛盾激化。1215年約翰(無地王)被迫簽署《自由大憲章》。1264年的內戰期間,亨利三世被西門·德·孟福爾俘虜。1265年孟福爾召集國會,成為英國議會的開端。從1343年起,國會分成了由貴族組成的上院和代表騎士、市民的下院,確立了議會君主制。與此同時,西法蘭克王國演變成了法蘭西王國,並加強了王權,羅馬教廷被迫遷往法國南部的阿維農,並自上而下召開三級會議(一級為高級教士,二級為貴族,三級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議會君主制。
德國的前身東法蘭克王國地方政權很強大。911年加洛林王朝結束後,國王由地方權貴選出,但更多是名譽,國王的權利和地方諸侯平等。這個特點被歷史學家認為是其熱衷於對外擴張的原因。951年,奧托一世率軍佔領了倫巴德地區,其後的奧托二世進軍羅馬。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佔米蘭,教皇為其加冕,成為神聖羅馬帝國,全盛時領土包括了德意志全境,義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島,捷克、瑞士、愛沙尼亞、普魯士。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個城市聯合抵抗(即倫巴第聯盟),並被打敗。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溺水而死,佔領區也紛紛獨立。
教會統治非常嚴厲,並且控制了西歐的文化教育。11~13世紀為中世紀文化發展的巔峰時期。13世紀末,義大利產生了文藝復興運動,並擴展到歐洲很多國家。這時涌現出了許多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和科學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奧納多·達·芬奇、米開朗基羅、拉斐爾、馬基雅維利、莎士比亞、塞萬提斯、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開普勒、哈維、弗蘭西斯·培根等等。
中世紀時的經濟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園式自然經濟。出現了一批商業城市:巴黎、里昂、都爾奈、馬賽、科隆、特里爾、斯特拉斯堡、漢堡、威尼斯、熱那亞等等,形成了一個以地中海為中心的貿易區。
16世紀以後,興起了工場手工業,最初是佛羅倫薩,隨後是佛蘭德爾,而圈地運動使英國迅速發展。這種經濟模式加速了貿易,從而有了地理大發現,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工場手工業也使進行戰爭的武器產生了飛躍,火炮和毛瑟槍逐漸代替了騎士的刀劍,也使舊式的城堡喪失了防禦能力。而工場手工業業催生了資本主義經濟。到17中世紀中後期,各種手工行業由個別經營,漸漸演變為成立工會,「專業」這個概念在這時期萌生。
在歐洲的封建社會里,國王、貴族和騎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構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級制度,但是他們的權力和義務都是有限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種復雜的等級關系使得歐洲封建國家長期處在割據狀態,和東方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專制大不一樣。各國統治者仍不斷進行戰爭,相互搶掠吞並,許多國家一直沒有出現穩固的統一政權。
農民的反抗持續不斷,但是起義的規模一般比較小,沒有像中國那樣發生過多次推翻了一個王朝的大規模農民戰爭。
中世紀的戰爭,是由組織散漫的戰斗團,在需要運用策略和調動的戰場上互相對峙、沖突,然後再一步一步演進而來。
早期軍隊,是一群沒有組織的徒步士兵。當重騎兵興起後,最好的軍隊就是一群沒有組織的騎士。徒步士兵會對沿途的農田造成破壞,在攻城戰時則會造成更大的打擊。當兩軍對峙時,重騎兵往往會被布置在軍隊前列、輕騎兵在兩翼,步兵與弓兵在後(中世紀大陣)。在戰斗開始後重騎兵會率先對敵軍陣型發起沖鋒。重騎兵沖鋒的威力是巨大的,數次成功的沖鋒便可以徹底撕裂敵軍陣型。不過,在混戰的時候,騎士們會試圖與他們的敵人作一對一的交戰,而徒步士兵又會夾在敵我雙方的騎士之間。這種戰法其實非常危險,因為中古時代早期的徒步士兵,大部分都是在封建制度下被徵召的農民,並未受過作戰訓練。
到了14世紀後期,指揮官加強了騎士的紀律,使他們的軍隊更能發揮團隊的合作。
紀律也讓越來越多的騎士為報酬作戰,罕有為忠誠和光榮作戰者。在義大利的雇傭兵以長期作戰但少有損傷而聞名。在這個時期,各階級的士兵都是軍隊的資產,不會被輕易遺棄。這使得過去追求光榮的封建軍隊,逐步成為只關心他們會收取多少報酬的專業軍隊。
騎兵會被特別地劃分為三支隊伍或三個部分,然後一隊接一隊銜命作戰。第一波的攻擊會突破或沖散敵軍,接著第二或第三波的攻擊就能加以制服。敵軍一旦逃走,就可以予以殺戮或俘虜。
事實上,騎士如果採取個人行動,對任何指揮官的計劃都是很大的傷害。騎士最關心的是忠誠、光榮和騎乘在一流隊伍的第一行列位置。為爭取個人光榮,在戰場上獲得全面的勝利反而淪為其次。在戰場上開始作戰之後,不用多久騎士就會攻擊他們所看到的敵人,如此一來便破壞了整體作戰計劃。
指揮官在必要時把麾下騎士自馬上卸下,是控制他們的最佳手段。這是小型軍隊普遍採用的方式,因為這些騎士很少會期望在作戰中表現。卸陣下來的騎士可以適時加強戰鬥力量,並提振一般徒步軍隊的士氣。這些騎士和其餘徒步士兵,會被用在減緩敵騎沖鋒的標樁、或其他戰地工事的後方作戰。
到了中古時代末期,重騎兵在戰場上的價值不如以往,幾與投射部隊和徒步軍隊無異。在這個時期,人們已經了解何以審慎部署的攻擊仍然失效的原因以及訓練步兵的重要。作戰的規則改變了,標樁、馬匹陷阱和壕溝都常常被軍隊用作防護工具,以抵抗騎兵的攻擊。如果騎兵對大批各個等級的長槍兵和弓兵(或槍炮手)作出攻擊的話,只會產生一大堆受創的馬匹和騎兵。騎士會被迫徒步作戰,或等待適當的攻擊時機。只有敵軍在移動、混亂、或從臨時的戰地防禦工事中走出來的情況下,毀滅性的攻擊才能奏效。
自從公元312年君士坦丁宣布合法化基督教後,基督徒就從被迫害者變為迫害者。他們敵視一切不合乎聖經的東西,包括部分新思想及科學等。歷史上就有很多偉大的思想家及科學家被基督徒迫害。到中世紀,更出現羅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及加爾文的「宗教法庭」等合法機構迫害所謂的「異端」。但在另一方面,教會也相當重視古代知識的傳承以及教育,歐洲有許多大學是在教廷資助下建立的。基督教在其滲透過程以及勝利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所受周邊異教學術的影響而做出的諸多重大調整在許多學識淵博的基督徒那裡都有所體現。他們的著作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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