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上市資金歷史遺留問題
中小企業已經是我國國民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據《中國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白皮書》調查顯示,我國的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僅有2.5年。每年都有一些中小企業由於技術上或是資本上的困難而關門倒閉。在這些企業其中,有62%是由於融資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引起的。要解決資金這一難題,爭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可以說是最好的一條渠道。
一、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流程
中小企業改制上市一般包括的基本業務流程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上市輔導、發行申報與審核、股票發行與掛牌上市等階段。一是改制與設立。對於想要上市的中小企業來說,必須要改制設立股份公司才能申請IPO(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改制設立的基本程序有:擬定改制設立方案;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國有資產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並擬定公司章程草案;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並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復;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並取得財政部門的批復;發起人認購股份和繳納股款、辦理財產轉移手續;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召開公司創立大會並建立公司組織機構;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二是上市輔導。股份公司在提出IPO申請前,應聘請輔導機構進行輔導。其中,輔導機構應是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以及其他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機構,且輔導期至少為一年。三是發行申報與審核。這一過程主要包含:初步驗收;為股票發行申請文件的製作做好准備工作;製作股票發行申請文件;股票發行審核。四是股票發行與掛牌上市。這一過程包括股票發行和股票的上市。
二、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財務問題
正是因為改制上市可以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財務利益,所以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走上改制之路。但在改制上市的流程中,許多企業都會遇到大大小小的財務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問題。
1、股份公司設立及歷史出資問題
企業改制設立之初,需要對其資產進行評估。新《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並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在這一階段主要出現的財務問題是:出資不實、資金不到位;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作價偏高;用於出資的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不是公司必須的;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等。
2、稅收申報與繳納問題
依法納稅是一個企業的法定義務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要求,IPO審核時對擬上市公司是否依法納稅極為關注。
在這一過程中主要出現的問題有:在IPO實務中,私營企業存在著普遍以避稅為目的的財務或業務操作,例如設置賬外賬、轉移利潤形成小金庫等;利潤分配為扣除個人所得稅;執行的稅種、稅率與相關法規不符等等。
3、關聯交易問題
對關聯交易,擬上市公司應完整披露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要求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4、業績連續計算應關注的問題
業績不得連續計算的主要情形是: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發生了重大變化;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更;擬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了重大變化;出資不實,影響重大且尚未消除的等。
5、重大收購與重組問題
對於重大收購與重組,應重點關注的事項是:收購是否構成資產及業務重大變化,是否導致管理與決策的重大變化,是否影響對業績及未來前景評估。若事實上造成影響了,則很可能導致業績不能連續計算,就會影響IPO申報時間;評估調賬及收購的會計處理;收購重組後的整合與融資情況,如被收購方收購前後業績變化,是否符合公司並購預期等。
三、健全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相關建議
基於以上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面臨的主要財務問題的分析,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應對。
1、解決中小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
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產權、不規范納稅、股權糾紛、證照補辦和其他各種歷史遺留問題的情況,中小企業應主動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並且相關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及服務中小企業處理相關問題;現有的規章制度沒有對相關問題做出明文規定的,可作個案處理,或提交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
2、改革中小企業的產權結構,使產權制度明晰
中小企業的發展起步多還是屬於家族式,產權主體帶有強烈的親緣性,排外傾向嚴重,這也使得中小企業難以適應現代市場競爭的制度,在改制上市時也容易出現財務混亂的問題。所以中小企業要進行產權改革,即產權開放,實現中小企業資本主體多元化。這種改革會有利於企業破除親緣性,延長企業壽命,使企業解除家庭式管理的桎梏。另外,產權開放還有利於企業吸納更多的資本,擴大融資范圍,使企業技術進步,從而有利於企業形成更好的組織結構。而且,這種改革從財務上不僅要求確定產權主體的財產所有權,更為重要的是確定財產所有權在產權多元主體之間的依附關系,明確產權主體的產權結構,從而利於企業管理出資驗資、股權分配等方面。
3、加強財務監管工作
中小企業的財務工作是監管層最為關注的核心內容,因此,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必須認真傾聽來自監管層的聲音,將企業的財務工作由規范化入手,逐步實現財務管理上台階,將企業內部的財務問題進行疏理,分類加以解決,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通過監管層的審核。監管層對於中小板採用了比主板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這既是監管層對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嚴峻考驗,更是監管層對於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一次大檢閱。因此,企業的任何不符合規則的財務做法都將在監管層的嚴格審查面前暴露無遺。 監管層對於企業財務管理的力度使得中小企業在上市之前就經受了嚴格的財務審查,上市之後,監管層仍然會繼續對企業的財務管理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企業的財務管理者在按照監管層的要求推進工作的同時,對於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將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不僅能夠促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也使得企業在內部控制方面得以加強。對於中小企業板的財務監管,監管高層將會進一步加大力度。
4、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
中小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建立一套科學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在財務管理上,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及操作工序,各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同時,財務管理人員對於企業而言也是相當重要的,企業也必須重視財務管理人才的培養。財務會計的領導層應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監督,而且要不斷地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意識培養和專業技能培訓。對於中小企業而言,要想改制上市,要想發展,就必須考慮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地位,只有這樣才能創新財務管理機制,發揮財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將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搞好。
5、政府部門的支持與鼓勵
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鼓勵,對於中小企業的改制上市是有重要作用的。政府應當鼓勵各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在保證信貸安全的基礎上,不斷建立一些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銀行等金融機構也要研發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信貸產品和服務項目。除此之外,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對當前金融市場進行整頓,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建設一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6、切實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上市的服務和督導工作
中小企業改革上市所面臨的細節問題比較多,因此不僅需要公司內部的諸多調整與努力,還需要政府部門的積極引導與協調。同時,企業還應積極改造、提升技術水平,加大科技投入,一方面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也能夠提高企業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在公眾方面,應該對已經成功上市的中小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公眾對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信心,同時也能夠為已經上市和待上市的中小企業爭取更多社會資源。特別是對於待上市的中小企業,要積極藉助政府的力量,比如商務部、金融監管部門等方面的支持,解決企業上市道路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和資金問題。
7、利用資本市場和政府資源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跨越式發展
應注意加強對科技型企業扶持資金資本化的可行性研究,並進一步探索政府和社會投資的共贏模式,有效整合政府資源。同時進一步增加政府相關的獎勵政策,在政策方面從實質上促進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特別是針對企業上市前期費用較高,企業前期負擔重、資金壓力大的問題,應對有積極意義和上市後會帶來較好的規模效應的中小企業,進行資金方面的支持,比如設立「企業上市專項資金」,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的股改和上市工作。
8、加大對證券會計法律等上市培育中介機構的扶持力度
政府部門為了能夠促進和協助規范中小企業的改革上市工作,還可以通過對證券、會計和法律等行業採取政策優惠的方式,來鼓勵和支持各類上市培育中介機構及其他服務組織提供中小企業改制上市的配套服務,並對具有突出貢獻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股權交易託管機構、風險投資機構、金融機構以及相關專業服務聯盟實行榮譽或物質獎勵等等。
四、結語
中小企業改制上市成為公眾公司後,擔負的責任必然是更多的,其中,包含千萬投資者的利益及證券市場的穩定乃至社會的安定。中小企業改制上市要接受來自投資者、監管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所以,研究中小企業改制上市要面臨的主要財務問題,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避免和解決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