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第一部法典是什麼
中國第一部法典是法經。
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成文法典是社會法律的主要存在形式,標志著法的最高發展階段。歷史上各個時期存在的成文法典僅僅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少部分人主觀意願支配大部分人客觀實際的國家暴力機關做後盾的不平等條文。
法典指就某一現行的部門法進行編纂而制定的比較系統的立法文件,現行法系統化的表現形式之一,為了便於查閱,適用法律規范和消除法規存在的某些缺陷,需要對現行法規進行整理,使之系統化,法規系統化的方法有兩種,即法典編纂和法規匯編。
法的本意並不指法律,方法,辦法詞彙中的法。國家法律只是社會語言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產生的引申意義。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以權利義務為主要內容,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行為規范及其相應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法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但人們對於法的概念的理解,古今中外並不一致。
法的概念因為學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實證主義者認為法是權威性制定和社會實效。而在法實證主義者中,區分法的概念有兩大類,以社會實效為首要定義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權威性制定為首要定義要素的法的概念。非實證主義者的法的概念中不僅以內容的正確性作為定義要素,而且可以包括社會實效性要素和權威性制定要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