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歷代反腐最強的朝代是哪個朝代
中國歷代反腐最強的朝代是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1328 -1398),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苦,打小飽受元朝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加起義隊伍後就發誓:一旦自己當上皇帝,先殺盡天下貪官。後來他登基皇位果不食言,重典治吏,制定頒布了堪稱史上最嚴酷的《大明律》,並在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肅貪」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首先,朱元璋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其次朱元璋認為對貪官處以斬首,甚至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都太便宜他們了,為此還發明「剝皮揎草」的殘酷刑法處置貪官。
輝煌成績:[1]從人口發展上,就可以看出來,從只有5600萬人的中國。到了崇禎年間,中國的人口已達3億多人,其中納稅人為5600萬。[2]明朝無論是鐵、造船、建築,還是絲綢、紡織、瓷器、印刷等方面,在世界都是遙遙領先,產量佔全世界的2/3以上,比農業產量在全世界的比例還要高得多。[3]明朝是當時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明朝的經濟總產值根據歷史學家的計算,得出不同的數據。有歷史學家說,明王朝的GDP佔世界GDP的80%,也有百分之六十、之五十、之四十、之三十之說。但最低的估計也沒有低於百分之三十,可見明王朝的經濟力是多麼發達.
『貳』 中國古代哪個朝代最重反貪污
標准答案:
1、從秦始皇開始,漢朝、、、、、、每個朝代都會反貪污,為了維護統治穩定;
2、25史最嚴厲的懲治應該是明朝;
3、現在中國反腐力度也挺大的。
明朝的反貪污賄賂實踐 1,皇帝可以任意而為,人為定「刑」從反腐敗思路上,朱的原則就是一個字,「殺」。但是根據明朝的刑罰典《明大誥》,明朝的法定型只有五種:笞--鞭打;杖--棍打;徒--監禁;流--流放;死--處死。但是朱元璋顯然覺得這些刑罰不夠「有震懾力」,他手下的一幫官員,在「一把手」的指示下,發明了很多今天看起來,簡直變態的刑罰:①刷洗,把沸騰的水澆在人體上,然後用特刷子刷,最後只剩下一具骨骼為止②稱桿,用鐵鉤子將人心窩鉤住後吊起示眾,直到風干③抽腸,其含義是於肛門處將人的腸子抽出,直到掏空內臟④錫蛇游,將熔化的錫水灌進人口,直到灌滿腹腔⑤剝皮實草,把人皮剝下來,將裡面塞滿草,然後放置在官衙門的辦公桌旁。據說,當時,差不多每一個地方的官衙門前,都有一個剝皮場和一個挑貪官人頭的長竿。需要指出一點,上述這些酷刑,一般只對官員適用。2,朱元璋在重典治吏時,總是盡可能擴大打擊面,採取最嚴酷的刑罰,也造成了很多冤案。比如,公元1382年,當時朱元璋已經做了15年皇帝時發生的「空印案」。案情是這樣的,明朝的戶部,也就是我們今天的財政部,在每年審核各地例行財政報表時,要求嚴格,精確到了小數點以後好多位,如果下面報上來的數字和上面的統計不符合,就要求重新申報。當時沒有電話,傳真,從最遠的西南省份來一趟南京需要幾個月時間。於是,各地進京申報報表的財務人員為了少跑冤枉路,就在進京時,攜帶了蓋好本地公章的空白報表,以便與中央機關核對過數字之後,如果有問題,就地重填。因為這種報表無法用來牟利,裡面數字上的差別可能有些搞點貓膩的機會,但是空間十分小,最大不過上百兩銀子的差額,在一個省的財政裡面,實在不算什麼。但是朱元璋知道了這個情況後,認定自己發現了一個驚天腐敗大案,認定各地的財政官員(布政使司)集體勾結作案,把1013個縣所有的財政部門的官員,正職的全部滿門抄斬。1385年,戶部再次爆發腐敗案,這次貪污的是戶部侍郎郭恆,相當於財政部副部長,朱元璋龍顏大怒之下,把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員全部處死,也就是中央各個部副部長開始,所有的財政官員全部被朱元璋殺了個干凈。《明史》裡面記載,大約殺了上萬人。這樣一種靠「殺」治貪的思路下,明朝官場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戴罪辦事」。許多審案的官員,都戴著鐐銬,本人就是秋後就要問斬;茹太素曾經被稱為明初名臣,據說因為為人忠厚正直,官至正二品戶部尚書,他就曾經享受這種待遇,戴罪辦事。後來,他還是受到手下腐敗的牽連,被朱元璋一個不爽就誅了全家。戴罪辦事的官員,有史可查的,就有328人,這些人,大部分都是高級官員。3,朱元璋的反腐敗實踐中也有保護群眾監督積極性,鼓勵信訪的一面雖然朱元璋的反腐敗思想過分血腥,而且人治色彩嚴重,但是他很早就明確提出「最應該受到監督的,就是政府官員」,而且還鼓勵基層的老百姓捉拿貪官污吏和擾民的官員,甚至可以直接向他本人反映。明朝明確規定,政府官員不可下鄉,只能呆在官府所在的縣城裡面,不可以到處跑去騙吃騙喝。在鼓勵信訪方面,朱元璋也作出了很多即使今天看來也讓人拍手稱快的舉動。據史料記載,河北農民趙罕辰,曾經率領三四十個農民將一幫縣里的貪官抓起來,原因就是這個縣的主薄(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縣委辦公室主任),聯合縣裡面各個機關,找由頭,策劃一些項目,然後稱這些項目和全縣人民的發展進步、和人民的幸福息息相關,然後巧立名目,攤派收錢(「要想富,搞項目」看來歷史源遠流長),規定每個縣民都要交5匹絹。結果搞得民怨沸騰,老百姓把這個不遵紀守法的縣長抓將起來,送到了京師。朱元璋簡單聽完匯報,馬上下令殺了這個主薄。這樣的例子不只一次,朱元璋不但從沒有批評這些農民越級上訪,還親自撰寫《大誥續編》,通報褒揚他們。規定,凡是這樣做的,賞銀20兩,購買力相當於現在1000多塊,並免除「雜泛差役三年」,還要在全國予以嘉獎。在保護舉報人上,朱元璋,更是用了很多非常手段。江蘇常熟有一個叫陳壽六的農民,也「如誥擒惡受賞」。為防止這個人被打擊報復,朱元璋明確警告下級官員,敢無事生非擾害陳壽六者,滿門抄斬;敢捏造罪名誣陷陳壽六者,滿門抄斬。如果陳壽六真有違法,下級官員職能報告朱元璋,由他本人親自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