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秦始皇在位時期實施的制度有哪些
為了有效地管理國家,也為了替子孫萬代奠定基業,秦始皇吸取了戰國時期設置官職的具體經驗,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中央集權制度和政權機構。
一、加強中央集權
1、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貳,掌圖籍秘書,監察百官。
2、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二、整理經濟、文化
1、書同文
秦統一中原後,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進行文字的整理、統一工作。創造出一種形體勻圓齊整、比劃簡略的新文字,稱為「秦篆」,又稱「小篆」,作為官方規範文字,同時廢除其他異體字。秦始皇下令統一和簡化文字,是對我國古代文字發展、演變做了一次總結,也是一次大的文字改革,他對我國文化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2、度同制
秦始皇以原秦國態灶的度、量、衡為單位標准,淘汰與此不合的制度。秦廷在原商鞅頒布的標准器上再加刻詔書銘文,或另行製作相同的標准器刻上銘文,發到全國。與標准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
3、改良貨幣制度
秦始皇採取了兩種統一貨幣的主要途徑:一是由國家統一鑄幣,嚴懲私人鑄幣,將貨幣的製造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二是統一通行兩種貨幣,即上幣黃金和下幣銅錢。改黃金以「鎰」為單位,一鎰為二十兩。銅錢以「半兩」為單位,並明確鑄金幣明「半兩」二字。銅錢造型為圓形方孔,俗稱「秦半兩」。原來六國通行的珠玉、龜貝、銀錫等不得再充當貨幣(及至秦,中一國之幣為二等;黃金以鎰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叢首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
4、整治交通
秦始皇在掃滅六國後,為方便運送征討嶺南所需的軍隊和物資,於是命史祿開鑿河渠以溝通長江水系的湘江和珠江水系的灕江。運河在最終在始皇二十年(前219年)至二十三年(前215年)修成。
5、車同軌
戰國時期,各國車輛形制不一滲閉數。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定車寬以六尺為制,一車可通行全國。
6、行同倫
「行同倫」就是端正風俗,建立起統一的倫理道德和行為規范。
② 秦朝統一全國後,創立了什麼制度
秦始皇首先建立了皇帝制度。在統一全國的時候,秦始皇提出。"天下大勢已定,今之名號,莫如成之,傳之後世"。經過大臣們的討論,他決定將傳說中的三皇五帝合二為一,稱為 "帝"。為了顯示皇帝的尊嚴,秦始皇還規定,皇帝應自稱 "朕"。而 "朕 "字本來就是 "我 "的代名詞,皇帝的名字應該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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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秦朝建立了什麼制度
秦朝的政治制度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
秦朝一方面創設了皇帝制度,在中央設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推廣郡縣制;另一方面,又採取了一系列鞏固中央集權的措施,如:統一文字、度量衡及貨幣,銷毀兵器,決通川防,廣修馳道以及「焚書坑儒」等等。
隨著進一步北征匈奴、南服百越等措施的實行,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獨裁國家形成。 另一方面,秦朝的統治極其殘暴,無休止的兵或旅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罰,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痛苦。特別是到孫稿秦二世當政時期,其統治更加黑暗。於是,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終於將秦朝推向滅亡之路。
秦朝的政治方面:
中央制度:秦始皇以戰國時期秦國官制為基礎,把官制加以調整和擴充,建成一套適應統一國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機構。在這個機構中,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則團孝的副貳,掌圖籍秘書,監察百官。
法律制度:秦始皇採用戰國時期法家韓非的建議,以法治國,秦帝國制定的法律十分細密、嚴苛,是秦始皇加強皇權、鞏固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工具。秦法對於秦王朝雷厲風行的推行各種鞏固中央集權的措施發揮過重要作用,但同時也給人民帶來了極大的苦難。
④ 秦始皇創立的制度有哪些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統一六國以後就著手建立和健全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以鞏固其對全國的統治,且徹底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分封制,奠定了古代大一統王朝制定的基礎,提高了行政效率,強化了對地方的統治,但明清時期,制度的強化,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從而阻礙了中國社會的轉型。
1、皇帝制
秦王嬴政統一全國纖吵後,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稱號已不能顯示他的至高無上的權勢和地位,於是更改名號,把古代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的稱號合而為一,號稱"皇帝"。從此,皇帝便成為封建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稱號。此外,還規定皇帝自稱"朕",命稱"制",令稱"詔",印稱"璽"。廢除子議父、橡豎孫臣議君的"謚法",規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稱始皇帝,後世以二世、三世計,以至"傳之無窮"。這些規定都表明皇帝的神聖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力。也使皇帝將國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軍事等大權總攬於一人之手。
2、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機關實"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三公之間互不統屬,相互制約,都直接為皇帝負責,使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設九卿,具體是:奉常,掌管宗廟禮儀;衛尉,掌管皇宮保衛;郎中令,掌管宮廷警衛;太僕,掌管宮廷車馬;典客,處理少數民族事務及外交;廷尉,負責司法;治粟內史, 負責租稅和全國財政;宗正,管理皇室親族內部事務;少府,掌管全國山河湖海稅收和手工業製造;廷尉,負責司法和首都警衛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襲。
3、郡縣制
在地方行政機構上,秦始皇徹底廢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戰國時期已經實行的郡縣制推行到全國,還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級官僚體系。叫郡縣制,如郡設郡守、郡尉和監御史,分別掌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一郡之內轄若干縣,縣設縣令或縣長,此外還有縣尉、縣丞。一縣之內再分為若干鄉,鄉之下有亭、里等,構成了一套嚴密的地方機構。
秦始皇所創立的上述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基本上被後代的封建統治者所繼承。
(4)歷史秦始皇定了什麼制度擴展閱讀:
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萌芽與實踐
萌芽:理論上,韓非子最先提出建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
實踐:秦國商鞅變法,規定廢分封,行縣制 「 燔詩書而明法度」,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一、建立於秦朝:
內容:秦統一後,為了鞏固統治,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確立皇帝制、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並頒布秦律。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焚書坑儒加強思想控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梁鏈有機地結合起來,權利高度集中成為秦朝統治的最基本特徵。
二、鞏固於西漢:
內容:西漢改革管制,組成內朝和外朝,加強皇權。實行刺史制度,加強對地方官僚的控制。頒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學成為西漢的統治思想。
特點:強化了皇權。重新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封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三、完善於隋唐:
內容:實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將宰相的權利一分為三從而消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創立和完善了科舉制,擴大了官吏來源,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調整和健全了府兵制,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不易 形成將帥用兵的自重局面。
特點:用分權的辦法加強皇權。官員選拔規范化、制度化,考試成績取代了門第出身。[8]
四、加強於宋元:
北宋:集中軍權。設三衙統領禁軍,並與樞密院互相牽制;實行更戍法,以防武將專權。
1、集中行政權。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派文官做知州,知州設通判,二者互相牽制。
2、集中財權。在各路設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
3、集中司法權。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司法職員。
通過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軍事、財政、行政和司法大權,鏟除了封建藩鎮割據的基礎,加強了中央集權。
元朝: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 設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事物;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8]
特點:強干弱枝(北宋);在中央分權基礎上的地方分權(北宋);地方行政體系有了重大發展(元)和;建立了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的直轄管理制度(元)
(在皇權與相權方面,唐朝和北宋均通過分權的方式來削弱宰相的權利。唐朝實行三省六部制,將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北宋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軍權、財權。元朝時,廢三省,施行一省制,即中書省,長官為宰相由此宰相地位逐漸位高權重,威脅皇權。於是,明朝建立後,裁撤中書省,廢除丞相也就成為必然。由此可見,皇權和相權的矛盾在唐朝、北宋、明朝尤為突出。)
五、強化於明清
明朝:初期主要在中央,並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實行三司分權。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制定《大明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加強思想控制。又設內閣(明朝設立的內閣是封建主義君主專制的產物,英國的內閣是資本主義民主政治的產物)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標志著我國封建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又大興文字獄。
特點:皇權空前強化,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
結束於1912年(溥儀退位):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
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作用
一、積極作用(明清之前):
1、 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
2、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以及救災行動,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3、在統一的環境下,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利於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
二、消極作用:
1、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
2、在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壓抑了創造力。
3、 助長了官僚作風和貪污腐敗之風。
4、 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的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妨礙了中國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