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包公的簡介
包拯是一個十分富有傳奇顏色的人物,是清官的出色代表,是一個斷明了很多冤案錯案的出色的斷案高人,人們習氣稱他為「包公」或者「包青天」。歷史上的包公,其實遠非傳說中的那樣神奇,只是他為百姓辦實事,所以遭到了人們的愛戴與反對。
歷史上包大人其實並未理過如山積案,更未鍘過枉法權貴陳世美之流的狗頭,在宋朝史料中,只記載了包公相似「斷割牛舌」這樣的幾件小案。
關於他如何成為「日斷陽,夜斷陰,三口銅鍘泣鬼神」的破案高手,宋朝史料中並沒有記載。也就是說,包公成為福爾摩斯式的破案高手,應該是後人演義出來的。
(1)歷史中的包公首次在哪個縣任職擴展閱讀
包拯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無人企及的崇高與正義的化身,一個清官標志與忠臣樣本,一個被歷朝官方推向神壇,又被歷代老百姓奉為神明的「包青天」,青天大老爺。
包拯是一面鏡子,他照出了官場的黑暗、百姓的無耐,照出了人們對剛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可以這么說,包拯曾經成了正義和聰慧的意味,和真實的歷史人物曾經相去很遠了。
❷ 包拯的簡介
包拯生於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3],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
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
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2)歷史中的包公首次在哪個縣任職擴展閱讀
包拯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不畏權貴,廉己恤民,剛正不阿,事必躬親,勤於政事的官員,他們所到之處惠及一方,在民眾中極富聲威,深受民眾愛戴,在民間素有「青天」之譽。
包拯到了開封首都後的傳奇故事就此開始便有了後面的傳奇斷案,著名的斷案故事。
民間相傳包拯的斷案故事有:
《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 等等。
❸ 宋包拯簡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出身於官僚家庭。生於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
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
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謚號「孝肅」。
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
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3)歷史中的包公首次在哪個縣任職擴展閱讀:
軼事典故:
1、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國時,遼國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
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2、清正廉明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今廣東肇慶)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
凡在這里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
並且表態,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跡,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
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賑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❹ 包拯第一次出任的定遠縣,是現在的哪裡
包公名拯,字希仁,今合肥人。生於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卒於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終年64歲。據省、府、縣志載: 「宋仁宗天聖年間包拯任定遠知縣。」仁宗朝先後有天聖等九個年號,天聖計九年,包拯是哪一年任定遠知縣的呢?明、清、民國時間的定遠縣志都記載了包公在定遠任職時留存下來的遺跡,這些遺跡究竟在哪裡呢?
《國史本傳》載:包拯「天聖五年(1027)進士及第,授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以父母春秋高,辭不赴。得監和州稅,和與廬雖鄰郡,而其親不欲去鄉里,遂解官歸養。」天聖五年春科是翰林學士宋綬、樞密直學士劉筠擔任主考大人(《續資治通鑒長編》),包公及第後,因父母年老多病,辭官歸家奉養。據江西南城縣《包氏宗譜》記述:包公父名樹德,中過進士,做過官,退休在家,母王氏。生三子,包公出世,大哥包播、二哥包振已娶妻生子,父母約四、五十歲了,至包公二十八歲中進士時,父母已是六、七十歲的老人了。包公在家年余,得了孝子之名,受到鄉里和官府稱譽。這時,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說:「天聖六年八月戊寅,劉筠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廬州府。」劉筠過去曾任廬州知府,包公少年時,頗得劉筠賞識(《宋史·劉筠傳》)。根據宋朝舉薦官吏制度(《宋史·選年表》),天聖七年劉筠舉薦包拯署理定遠縣。因此,(《宋史·包拯傳》)說:「後數年,親繼亡。」包公辭官回家「廬墓終喪」。這樣,包公在定遠任職只有一年多時間。按照封建社會官宦家庭守墓制度:父母死各守墓三年。包公終喪六年,「猶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宋史·包拯傳》)。從天聖九年至景祐三年正好守喪六年,包公父母約在天聖八、九年間先後病死,這與《宋史·包拯傳》「數年後,親繼亡」的記載基本相符。包公約在景祐四年至寶元二年之間(1037-1039)出任天長知縣三年,這與康定(1040)升移端州(今廣西肇慶市)知府時間又基本相符。從此包公宦歷就比較清楚了(宋會要輯稿)。
包公首任定遠知縣一事,歷代《定遠縣志》都有記載。明嘉靖知縣高鶴《重修定遠縣志》寫道:「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天聖五年進士及第,嘗為定遠令,公廉正直,明信威嚴,事除積弊,宿吏膽破,聽斷燭隱,豪右斂跡。以忠信義教民,政績彰聞……後知天長。」清康熙五年知縣徐桿、康熙二十九年知縣曲震、道光六年知縣楊慧、中華民國20年縣人楊炳刊等所纂修的《定遠縣志》都記載有宋天聖年間合肥包拯任定遠縣令之事,我不知道網路根據宋史斷章取義,就說是天長縣令的依據在哪?
❺ 包拯是什麼朝代的人
北宋。
包拯(999—1062),字希仁,生於宋朝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東縣解集鄉包村。天聖年間進士,歷任大理監事、建昌知縣、轉和州稅監、天長知縣、端州知州,遷殿中丞,監察御史。後任於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1061年任樞密副使。知開封府時,以廉潔著稱,執法嚴峻,杜絕吏奸,不畏權貴。
其父包令儀是進士,任七品虞部員外。1027年,包拯29歲考中進士,初授大理監事、建昌知縣。由於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包公便棄官在家奉養雙親。數年後父母相繼去世,他把父母葬於城東,在墓旁守孝三年,居家長達十年之久。
1037年,包拯39歲重登仕途,出任揚州天長知縣。次後又到端州(今廣東肇慶市)知郡事,後任監察御史、直學士、樞密副使等職,於1062年在開封病逝,終年64歲,死謚孝肅。遺著有《包孝肅奏議》。他在端州任職期間,功昭百代,政跡赫然,挖井取水、築堤防洪、開荒耕作、發展農業、儲糧防飢等等,至今為後人所敬仰。現今肇慶市還遺有包公、包公井、七星岩題字等等古跡,可尋包公當年風采。而「包公擲硯化硯州」等等故事更是為人 所稱道,世代相傳。
他在38歲時寫過一首詩,此時正在守孝期間,未登仕途。「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燕雀喜,草盡兔狐愁;古牒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從這首充滿人生哲理的詩中,我們可以看出,包公有「不墜青雲之志」。而「燕雀戲藩柴,安識鴻鵠游」!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此是包公為官准則,做人要正直,為官要清廉。「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欲成國家棟梁,為國為民建功立業,須經歷萬千磨難,頂天立地,何懼狂風驟雨,狂魔亂舞?粗良之鋼,絕不能作釣魚之鉤!「倉充燕雀喜,草盡兔狐愁。」此是包公從政目標,致四海昇平,五穀豐登,國泰民安,倉庫充盈,燕雀歡喜;除盡雜草,開荒種植,令兔狐處藏身而發愁。「古牒有遺訓,無貽來者羞。」他時刻警戒自己要遵從聖賢訓誡,清廉正直,為國為民竭力,勿使自己遺臭萬年,讓後人唾罵羞辱。
他在家訓中如此告誡後世子孫: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者,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層東壁,以詔後世。「大塋」便是指祖宗墓地,即現在的包公墓。如此苦心,無非要使墓土成為一片凈土,使千秋萬世子孫皆清廉為民,不負祖訓民望,上無愧於蒼天,下仰然於良心。果然,後來的包綬、包永年生前均為官清正,死後葬儀簡朴,不愧為包公子孫。
包公為官清廉,剛直不阿,鐵面無私,拯萬民於水火之中,實乃一大善人。不單英明決斷,處理冤屈,替百姓申不平,而且不畏權貴,極力主張「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他憂國憂民,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正廉明之人」。在經濟方面,他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主張不能苛剝平民。在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家的獨立和尊嚴。他不單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律專家,也是當時影響最大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當然的,世人皆對他奉若神明。
明間傳說包公乃天上文曲星下凡,所以手下猛將如雲,輔助大業。「日判陽間不平事,夜審地獄冤屈案」。文有公孫策,武有展昭。兼有張龍、趙虎、王朝、馬漢等於公堂前侍奉在側。公孫策,清於觀人之術,醫卜星相、奇門數術,無一不通,且才思敏捷;展昭,本為游俠,稱「南俠」,武藝超群,行俠丈義。後追隨包公,受皇帝贈「御貓」,御前四品帶刀侍衛。
包公在眾人扶持下主持正義,屢破奇案要案,為律法一片「青天」。
❻ 包拯最早在哪裡任職
《宋史》中的「包拯傳」記載 ,包拯參加了北宋的科舉考試 ,中進士後被分配在中央大理寺任評事 ,後又改任建昌縣 (今江西奉新縣 )任縣令 ,隨後又被重新分配到和州 (今安徽和縣 ) ,成為和州的稅務長官
❼ 關於包拯的簡介及事跡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包拯的事跡:
他在廬州府做官的時分,有個親戚犯了法,被人告到官府。包拯依法處置,照樣打他一頓板子。有些親友原本想應用包拯做靠山,胡作非為。這一來,他們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了。
後來,包拯調到京城裡做官。有個張堯佐,他的侄女在宮內當貴妃。憑這點關系,他竟同時擔任了三司使等好幾個重要官職。三司使是主管全國財政賦稅的官員,包拯以為依照張堯佐的才幹,不適合擔任三司使,更不適合同時擔任幾個重要官職。
於是,他一連寫了五道奏疏,彈劾這個既有後台、又有勢力的大人物。為了這件事,有一次,包拯在朝堂上竟和宋仁宗當面爭持起來。在包拯的再三反對下,宋仁宗終於免去了張堯佐的兩個官職。
包拯鐵面無私,任何皇親國戚、權貴大臣,都沒有方法在包拯那裡走路徑,通關節,所以,當時傳播著這樣一句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人們曾經把他和傳說中陰間的閻羅相提並論了。
不但如此包拯本人處處安分守己,而且家裡的生活仍舊十分簡朴,跟平常百姓一樣。他平生最痛恨贓官污吏,包拯的清廉剛直,長期以來不斷遭到人們的贊揚和敬重。
(7)歷史中的包公首次在哪個縣任職擴展閱讀: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
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
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
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
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
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餘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
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❽ 歷史上的包拯
真正的包拯長得是什麼樣子的啊??
臉真的是黑色的??
頭上真的有彎月??
這些史書沒有記載。據說流傳下來的包拯畫像臉不是黑的。沒有彎月
看圖
正版」包公畫像首次公開亮相[組圖]
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04-01/21/content_1286292.htm
圖片說明
1月2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公祠拍攝的首次公開亮相的「正版」包公畫像。當日,包公祠包公塑像包金工程提前完工。春節期間,遊客不僅可以看到「金身包老爺」,還可一睹由包公後裔提供的包公畫像。據介紹,該畫像是根據合肥包公第36世後裔包信芝等回憶重畫的,原作為包拯60壽辰時其學生為他所畫,在合肥保存到1966年,後被焚毀。1999年,包信芝等合肥嫡系後裔請畫家根據記憶重繪。 新華社發 (陳驪 攝)
歷史上的包拯
http://ke..com/view/1716.htm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傳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裏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高抬貴手。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餘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擾。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並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吾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譯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上訴。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不久又有人來控告,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你為什麼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這個盜賊聽罷又是吃驚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幾十倍的硯台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製造。一年過去,他沒有拿一塊硯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一齊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並非防禦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於充實和鞏固邊防。」又請求朝廷重視門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於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於是無言以對。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京東轉運使,改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移任陝西,又移任河北,進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征取,而且這里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幾十萬,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契丹在邊境附近集結軍隊,邊境的州郡逐漸緊張起來,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土地肥沃,百姓卻不能耕種,邢、洺、趙三州有民田一萬五千頃,都用來牧馬,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種。」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解州鹽法往往給百姓造成負擔,包拯前往經營治理,請求朝廷全部進行通商貿易。
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受寵信的權臣,請求朝廷廢止所有內授官職等不正當的恩寵。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徵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和借鑒。又上章陳述天子應當明智地聽取和採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黨營私的人,愛惜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一共是七件事;又請求去除刻薄的風氣,抑制投機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確禁令,不要輕易大興土木,禁止妖妄荒誕的事情,朝廷大多實施推行了這些意見。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復。現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減少,那麼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干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一個月的費用,一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沒有得到答復。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兒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薦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官復原職,移任江寧府知府,朝廷召任權知開封府,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升任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奏說:「太子空缺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擔憂,陛下長時間猶豫不決,這是為什麼?」仁宗說:「你想讓誰立為太子呢?」包拯說:「微臣我沒什麼才能而擔任朝廷官職,之所以請求皇上預立太子,是為國家長遠著想。陛下問我想讓誰做太子,這是懷疑我啊。我已年屆七十,又沒有兒子,並不是謀求好處的人。」皇帝高興地說:「我會慢慢考慮這件事的。」包拯請求裁減內廷侍臣的人數,減損和節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機構盡職盡業,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薦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
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但宋祁取代張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責;宋祁被罷免後,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歐陽修說道:「包拯真是《左傳》中所說的『牽牛踩了別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搶奪過來』,這種懲罰已經過重了,又貪戀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呆在家裡迴避,過了很長時間才出來。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置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幾天後,被任命為樞密副使。隨即又升為禮部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謚號為「孝肅」。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消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飯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後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後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當初,包拯有一個兒子,名叫「繶」,娶崔氏為妻,擔任潭州通判時死了。崔氏為亡夫守節,不再改嫁。包拯曾經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問她的母親,讓她好好照顧那個陪嫁女。包繶死後,崔氏把陪嫁女的兒子帶回家,取名叫「包綎」。包拯有《奏議》十五卷。
❾ 包公的資料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蘆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聖五年(1027)進士。
中進士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採納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特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用閻羅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上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