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歷史中有多少次大的洪水災害
1642年黃河決口,水淹開封城,全城37萬人中有34萬人淹死。 1933年黃河決口54處,受災面積1.1萬平方公里,受災人口360多萬,死1.8萬人。
1932年漢江大水受災面積150.9萬公頃,1003萬人受災,死14.2萬人。
1954年長江大水,漢口最高水位達29.73m,超出1931折決堤水位2.8m,經全力搶護,保住重點堤防和武漢市的安全,但受災農田仍達317萬公頃,受災人口1800萬,死亡3.3萬人。
1981年長江大水53個縣以上城市、580個城鎮、2600多座工廠企業、83.3萬公頃耕地受淹,倒房160萬間 1931年淮河大水,水淹蚌埠,淹地面513.3公頃,死7.5萬人。
(1)德國歷史特大洪水發生過多少次擴展閱讀
洪水一詞,在中國出自先秦《尚書·堯典》。從那時起,四千多年中有過很多次水災記載,歐洲最早的洪水記載也遠在公元前1450年。在西亞的底格里斯-幼發拉底河以及非洲的尼羅河關於洪水的記載,則可追溯到公元前40世紀。
和有關歷史資料對比,洪水的頻率和嚴重程度與人口增長趨勢相當一致。不得不承認,迅猛的人口增長,擴大耕地,圍湖造田,亂砍濫伐等人為破壞不斷地改變著地表狀態,改變了匯流條件,加劇了洪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