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1、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遊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
4、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教育
文化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應重視和發揮志願者及民間社會組織在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護、珍愛祖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1)對歷史文化遺產應該怎麼對待擴展閱讀:
保護文化遺產意義:
文化遺產承載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基因,折射著一個民族的精神特質。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助於增進文化認同、增強文化自信。從歷史層面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是記錄和傳承文明發展史,以史鑒今;從社會發展層面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為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提供基本素材。
繼往開來,為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和實現民族復興提供有力支撐;從經濟層面看,良好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在擴大對外交流、發展文化旅遊等方面發揮著促進作用。應該說,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才能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2. 青少年應該怎樣對待文化遺產
如下參考:
1、青少年要自覺保護文化遺產,宣傳文化遺產,弘揚歷史文化,擴大中國影響力,做文化遺產的傳承人,精神家園的守護者。
2、要熱愛民族文化,傳承民族精神,融合多元文化,樹立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自覺承擔保護文化遺產的責任。
3、對待中國文化的態度:推陳出新,讓傳統文化繼續發揚光大;繼承和發揚一切優秀文化成果,做到古為今用。
保護和發展文化遺產的意義:
1、有利於進一步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有利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
3、它是繼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民族情感的紐帶,是增強民族團結、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石。
4、它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5、這是維護世界多樣性和創造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3. 對待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該怎麼做呢
對待寶貴的歷史遺產,我們應該保護並加以完善它。必要的時候還需要發揚它。
4.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問題一:為什麼要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忘記過去意味著背叛。歷史文化遺產是古人留給我們最寶貴的東西,可能是整個時代的精華,它證明了古代發展的文明程度。
歷史文化遺產能從一些方面反映當時整個時代的思想意識和精神風貌,當中蘊藏著無窮的智慧和精神的力量。重視它,就是要重視意識的作用,意識可以能動地作用於物質,即可以幫助我們能動的改造社會,創造更大的社會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社會的發展無礙於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積累,所以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能幫助我們發展社會。
歷史文化遺產也能反映當時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了解歷史文化可以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文化認同感。有利於凝結社會文化力量,大力提高國家的文化文明,同時對於國家的下一代人才來說也是有極大意義的。
但我們也要辨證地看待這個問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對於不好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應該屏棄;對於好的,我們應該大力保護。同時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需要耗費大量的社會財富和力量,國家的能力是有限的,作為國家人民的我們也應該盡自己的最大能力去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希望你會喜歡我的答案,謝謝你的閱讀!
問題二:青少年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於自身:
1、加強保護理念,不在文物古跡上亂塗亂畫;
2、不隨便攀爬文物古跡;
3、自覺遵守文物保護單位的規章制度(例如,有些文物古跡是不可以觸摸的,有些觀看時不可以攜帶食物或者飲用水等,自覺遵守);
4、不盲目尋寶盜寶。
與他人:
1、自覺對身邊的親人朋友宣傳正確的文物保護理念與文物保護知識;2、主動對所見到的有損文物古跡的行為進行『力所能及』的勸阻或者舉報;
3、不誤導他人進行文物買賣和破壞活動。
問題三:我們應該怎樣保護我國的文化遺產 第一就是要熟悉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我國有關保護文化遺產的相關政策是如何保護文化遺產的。
第二就要敢於同破壞文化遺產的不法行為做斗爭,但是不要亂和別人搏鬥要鬥智斗勇。
第三是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文化遺產。
第四就是要向人大代表反映對文懷遺產的破壞行為,或向市黨委、縣黨委反映。
第五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有效建議,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文化遺產破壞行為的處罰力度,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第五要提高人們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通過散發傳單、舉行萬人簽名活動讓人們了解到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
其實我覺得只要我們有心去保護文化遺產就會有很多途徑,以上就是我所提的建議。
問題四:各個國家是如何保護世界遺產的? 什麼是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跡及自然景觀。狹義的世界遺產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和「世界文化景觀遺產」四類。
■世界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文化遺產。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凡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方可獲得批准。1.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2.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大的影響;3.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4.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的地方;6.與具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這項標准與其他標准一起作用時,此款才能成為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理由。)。
■世界自然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給自然遺產的定義是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准並獲得批准:1.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2.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3.獨特、稀有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4.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物種的棲息地。
■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
只有同時滿足《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中關於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定義的遺產項目才能成為此類遺產。
■世界文化景觀遺產
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紀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為特徵,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徵。
我國頒布了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文物及歷史遺產保護專業法規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2年10月28日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作了修訂。在這部法律基礎之上,由國務院批准頒布實施的文物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
問題五:為何要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世界文化遺產是珍貴的,不可復制的,它代表了許多國家的歷史,當然要保護。
5.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方法與原則主要有幾方面:
1.原封不動的保存(凍結保存):原封不動的保存,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這是聯合國提倡的標准。一般對文物古跡應原封不動的保存;
2.整舊如故——謹慎修復:對於殘缺的建築(古遺跡)修復應「整舊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憲章》提出了世界各國公認的兩個修復原則:修復和補缺的部分必須跟原有部分形成整體,保持景觀上的和諧一致,有助於恢復而不能降低它的藝術價值、歷史價值、科學價值、信息價值;
3.增添部分必須與有部分有所區別,使人能辨別歷史和當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築的歷史性。此外,加固、維護應盡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則;
4.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歷史建築物因故被毀。由於它們是地方重要的特徵、象徵,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紀念意義。但是,重建必須慎重,必須經專家論證,因為重建必然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又耗資巨大,還破壞了遺跡。在更多情況下保存殘跡更有價值;
5.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以續繼原有使用方式為最佳,也可以為博物館,作為參觀旅遊景點要慎重,防止被破壞;
6.保持歷史街區和古城的格局特徵。重點保護好歷史街區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保護特色建築風格:保護特色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顏色、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控制適當的建築尺度——高度、體量非常重要,切記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7.保護歷史環境:事物與其存在環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脫離環境而存在。歷史文化遺產環境的意義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與重要歷史有關的地形、地貌、原野、水體、花木及其特徵都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