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保護文物古跡
首先是對物古跡的保護。文物古跡包括類別眾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築、古園林、歷史遺跡、遺址、傑出人物的紀念地,還包括古木、古橋等歷史構築物。
其次是對歷史地段的保護。歷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跡地段、歷史街區。文物古跡地段指由文物古跡(包括遺跡)集中的地區及其周圍的環境組成的地段。歷史街區指保存有一定數量,一定規模的歷史建構物且風貌相對完整的生活地區,該地區的整體反映某一歷史時代的風貌特色,具有較高的價值。
古城風貌特色的保護與延續。古城風貌特色的保護與延續包括古城空間格局、古城自然環境、城市建築風格三部分。
古城空間格局包括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它們能反映城市的文化景觀、規劃布局思想、歷史發展、社會文化模式;古城自然環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區的重要地形、地貌、原野、與重要歷史有關的山、水、花、木、原野特徵。城市的自然環境與城市的景觀、文化、生態緊密相聯;古城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建築風格影響城市風貌特色。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方法與原則
當談到部分城市在各自的建設發展中對城市歷史文化建築遺產的保護情況時李秉毅表示,實踐證明,各城市在各自的建設發展中大多都注意並保護和有效利用了歷史文化遺產。但也有個別城市做得不盡如人意。原因多為這些城市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方法與原則不太了解。
李秉毅介紹說,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方法與原則主要有9個方面:
原封不動的保存(凍結保存):原封不動的保存,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這是聯合國提倡的標准。一般對文物古跡應原封不動的保存;
整舊如故——謹慎修復:對於殘缺的建築(古遺跡)修復應「整舊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憲章》提出了世界各國公認的兩個修復原則:修復和補缺的部分必須跟原有部分形成整體,保持景觀上的和諧一致,有助於恢復而不能降低它的藝術價值、歷史價值、科學價值、信息價值;
增添部分必須與有部分有所區別,使人能辨別歷史和當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築的歷史性。此外,加固、維護應盡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則;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歷史建築物因故被毀。由於它們是地方重要的特徵、象徵,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紀念意義。但是,重建必須慎重,必須經專家論證,因為重建必然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又耗資巨大,還破壞了遺跡。在更多情況下保存殘跡更有價值;
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以續繼原有使用方式為最佳,也可以為博物館,作為參觀旅遊景點要慎重,防止被破壞;
保持歷史街區和古城的格局特徵。重點保護好歷史街區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
保護特色建築風格:保護特色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顏色、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控制適當的建築尺度——高度、體量非常重要,切記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護歷史環境:事物與其存在環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脫離環境而存在。歷史文化遺產環境的意義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與重要歷史有關的地形、地貌、原野、水體、花木及其特徵都要保護;
拿不準的古鎮、古村、古街、古建築應暫不拆除。許多偏遠的地方,尤其是山區農村,古鎮、古村、古街、古建築,雖然不是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是卻也是歷史文化遺產,有相當高的價值。當地人不知道,有沒有財力和機會請專家鑒定。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暫不拆除,以免造成遺憾,待專家論證後在根據情況處理。
做好歷史文化古城和歷史文化地段保護規劃。規劃是龍頭,保護必須以規劃為前提,規劃必須先行。有了規劃,按規劃進行保護。
答案補充
保護文物差不多都是用這樣辦法的,但是我不知道那邊的具體情況,所以不知道怎麼樣才能最好的去保護,不過用這樣的辦法就差不多的!
2.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1、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遊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
4、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教育
文化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應重視和發揮志願者及民間社會組織在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護、珍愛祖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2)如何保護寧波歷史遺跡建議擴展閱讀:
保護文化遺產意義:
文化遺產承載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基因,折射著一個民族的精神特質。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助於增進文化認同、增強文化自信。從歷史層面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是記錄和傳承文明發展史,以史鑒今;從社會發展層面看,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為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提供基本素材。
繼往開來,為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和實現民族復興提供有力支撐;從經濟層面看,良好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在擴大對外交流、發展文化旅遊等方面發揮著促進作用。應該說,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才能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3.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方法與原則主要有幾方面:
1.原封不動的保存(凍結保存):原封不動的保存,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這是聯合國提倡的標准。一般對文物古跡應原封不動的保存;
2.整舊如故——謹慎修復:對於殘缺的建築(古遺跡)修復應「整舊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憲章》提出了世界各國公認的兩個修復原則:修復和補缺的部分必須跟原有部分形成整體,保持景觀上的和諧一致,有助於恢復而不能降低它的藝術價值、歷史價值、科學價值、信息價值;
3.增添部分必須與有部分有所區別,使人能辨別歷史和當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築的歷史性。此外,加固、維護應盡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則;
4.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歷史建築物因故被毀。由於它們是地方重要的特徵、象徵,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紀念意義。但是,重建必須慎重,必須經專家論證,因為重建必然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又耗資巨大,還破壞了遺跡。在更多情況下保存殘跡更有價值;
5.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以續繼原有使用方式為最佳,也可以為博物館,作為參觀旅遊景點要慎重,防止被破壞;
6.保持歷史街區和古城的格局特徵。重點保護好歷史街區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保護特色建築風格:保護特色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顏色、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控制適當的建築尺度——高度、體量非常重要,切記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7.保護歷史環境:事物與其存在環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脫離環境而存在。歷史文化遺產環境的意義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與重要歷史有關的地形、地貌、原野、水體、花木及其特徵都要保護;
4. 如何保護名勝古跡和文化遺傳提出自己的建議
1、提高全民素質,豐富其文化素養,雖然這是個漫長的路,但其可以達到治本的效果。
2、禁止人為破壞,其實現在大多數古建築群都已經開辟為旅遊景點,也因此對古建築造成不小的破壞,對於旅遊景點的古建築,應當採取的是,限制遊客數量,避免超載,同時設置隔離欄,防止遊客直接接觸,並在各個節點上設置必要的人手保護。
3、古建築存在歷史久遠,隨著時間遷移,也是古建築老化損毀的原因,其實避免隨著時間遷移的老化,對於一些年代久遠的古建築遺跡,應當以必要的手段封存,禁止開辟旅遊景點。
4、損壞的古建築應當及時修復,並在修復的過程中,請教專門的專家,詳細的詢問,並在修復過程中,盡量保持建築原有的風貌,在保證它完整性的同時,不過度的擴建改建。
5、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對各種比較珍惜的古建築群,禁止私搭亂建,尤其是過度商業化的問題,除了相關的監管必須到位以外,對於破壞文物古跡這樣一種行為,法律必須做出相關的懲戒條令,以防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