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清朝時期,山東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難民逃荒
「闖關東」的原因主要是自身貧困逃生的。 向東北移民的原因,固然有上述中央和地方政府實行移民實邊政策,積極招墾,以及東北自然經濟所帶來的引力。但是,更大的驅動力是華北自然經濟環境不斷惡化和社會動盪不安,把破產的農民、難民推到東北謀生。 首先,華北地區地少人多是向東北移民的前提。清代以後,山東、河南和直隸省人口猛增,人口密度遠遠高於全國平均數,甚至一度成為密度最高的省份。1840、1898和1936年全國每平方公里平均有43.63、41.29和48.88人,而山東省該三年分別為207.1人、246.24人、256.40人,其密度從在全國居第四位,上升到第一、二位;河南省該三年分別為147.80人、157.07人、192.52人,由居全國第七位上升到第四位;河北省該三年分別為97.39人、111.33人、139.35人,由居全國第十位上升到第八位。(註:據章有義:《近代中國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計》計算,《中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1期。)隨之而至的是,人均佔有土地的數量逐年減少。據統計,華北冀魯豫咸豐元年(1851)人均耕地4.46畝,1912年前後下降至3.66畝,1928年以後又下降到2.93畝。(註:轉引自李文海等:《中國近代十大災荒》,第4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耕地與人口的失調對華北農村壓力極大,促使人們移民到人煙稀少,土壤肥沃的東北地區。 其二,連年不斷的自然災害是華北難民離鄉背井去東北的直接原因。咸豐五年(1855)黃河改道,殃及魯、豫、直省,山東省災情在六分以上的村莊即達7161個,災民逾700萬人。(註:袁長極等:《清代山東水旱自然災難》,《山東史志資料》,1982年第2輯。)從該年到1912年清朝覆滅的56年中,山東省僅因黃河決口成災的竟有52年之多,共決口263次,成災966縣次。(註:《申報》,光緒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咸豐四年(1854)直隸省連續5年遭受蝗災,京津、直隸東北部和南部最甚,飛蝗蔽野,田地到達了春無麥,食五穀莖俱盡的程度。光緒元年(1876)後連續四年的華北特大旱災,遍及東北五省,受災難民達2000萬人以上,餓殍就達1000萬人以上。山東難民農村皆「扶老攜幼,結隊成群,相率逃荒於奉錦各屬,以覓宗族親友而就食」。(註:張之洞:《張文襄公全集·奏議》,卷1,第25頁:畿輔旱災請速籌荒政折,光緒五年八月。)光緒三年(1979)直隸旱災,災區甚廣,「大率一村十家其經年不見穀食者,十室而五;流亡轉徙者,十室而三」。(註:《各地農民狀況調查——山東省》,《東方雜志》第24卷第16號;轉引自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輯,第613頁。)1920年華北五省出現長時間大面積的嚴重旱荒,災區面積約271.27萬方里,受災共340個縣,災民達3000萬人左右,死亡50萬人。1928年至1930年華北、西北又遭受了旱、水、雹、蟲、疫並發的巨災,遍及甘、晉、綏、冀、魯、察、熱、豫等9省,餓殍遍野,萬里赤地。面對持續不斷的自然災害,不甘困守待斃的災民不得不遠離家鄉,四處逃亡,沿著前輩的腳步走西口和「闖關東」,一時間成為向東北移民的主流。 其三,軍閥混戰等戰爭頻仍,嚴重地摧殘了農村社會生產力,加深了農村自然經濟破產的程度,迫使農民輾轉流徙,移民東北。近代中國對外對內戰爭和兵災匪禍頻繁,第二次鴉片戰爭、八國聯軍侵華、太平天國北伐軍、捻軍、黑旗軍,以及義和團等都曾橫掃華北諸省,直接間接予當地農民以莫大損失。尤其1915年以後,直皖戰爭、兩次直奉戰爭、國民革命軍北伐等新舊軍閥的混戰年年不斷,戰禍波及華北各省。如山東「軍隊號稱二十萬,連年戰爭」,致使「作戰區域(津浦線)十室九空,其苟全性命者,亦無法生活,紛紛拋棄田地家宅,而赴東三省求生」。1930年蔣介石同馮、閻、李之間的新軍閥大戰,雙方投入兵力100萬以上,所耗戰費2億元,戰區「閭里為墟,居民流散」,赤地千里。在兵禍踐踏的同時,華北農村還時常受到土匪的騷擾。魯西、冀南、豫東受害最烈。來自各軍閥隊伍中的散兵游勇,不僅人數動輒數千成萬,還配備各式輕重武器,到處殺人放火,強取豪奪,勒索財物,所過之處,如同水洗,人財皆空。「全豫百零八縣,欲尋一村未被匪禍者即不可得」。(註:《晨報》,1921年1月20日。)在山東,「為土匪者,不計其數」;其它地區的土匪也是多者近萬,少者數千。在河北,「該省充當土匪者,有五百萬之眾」,「大小股之土匪,幾可在河北的每一縣中見到,甚至連天津、北平附近之村莊也有被土匪佔去者」。(註:《崩潰過程中之河北農村》,《中國經濟》,第1卷第4、5期,1933年8月:轉引自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3輯,第902-903頁。)「匪過如梳,兵過如篦」,兵匪交加,更使農民生路皆無,不得不遠走他鄉。 其四,沉重的賦稅兵差逼迫貧困至極的農民另謀生路。政府的日益腐敗和軍閥混戰,使華北農村的賦稅逐年加重。有人統計,以1902年全國最好的稻田每畝不過4角為准,河南1928年的田賦增長了6.5倍,山東萊陽1927年增長了近5倍。(註:轉引自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3輯,第12頁。)各種附加稅之多則更是駭人聽聞。田賦稅加稅是歷代統治者特別是地方政府增加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清代有耗羨、平余、漕耗公費等;到光緒中葉各省紛紛正式設立田賦附加稅,隨糧徵收,或按畝攤派,來應付日益擴大的地方支出。不過,此時從種類和數量上看,為數尚微。民國以後,華北諸省將原來的雜款、附加及地方的各種陋規全並入正賦徵收,實際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不久政府又規定地方政府有徵收田賦附加稅之權,但不能超過正稅的30%。於是,各地政府為了支付龐大的財政支出和籌集軍閥的軍費,從種類和數量上都加重了附加稅的徵收,加之從省、縣,甚至當地駐軍及區鎮鄉公所都層層加碼,變本加厲,附加稅逐年增多。各省附加稅目增至數十種或上百種,有的縣附加稅率超過正稅數倍乃至數十倍。1926年和1927年的附加稅最重,河北和河南全省的附加稅竟超過正稅2倍有餘,山東省1926年的附加稅竟超過正稅4倍之多。(註:轉引自從翰香:《近代冀魯豫鄉村》,第492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張宗昌統治山東時,還在田賦上附加了軍事特別捐、軍鞋捐、軍械捐、建築軍營捐4種苛雜,合計加收5.3元;(註:轉引自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輯,第571頁。)從1928年3月又憑空增加了8種附加稅,每正稅1兩要付14.56元苛捐雜稅,大大超過了正稅。(註:(日)松崎雄二郎:《山東省の再認識》,第213-233頁,1940年版。)據1934年7月調查,河北省有附加稅種48種,河南省有42種,山西省有30種,山東省有11種。(註:轉引自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3輯,第16頁。)常年應征的差徭和額外攤派的兵差,尤其是用軍事名義臨時派征的以力役、實物、貨幣為主的兵差,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清朝統治者圍剿太平軍和捻軍時,在華北沿村勒派民夫車馬,急如星火,兵差繁重,各省的差徭每年多者數百萬兩少者百萬兩。民國後兵差沉重,令民眾難以承受。軍隊過境時,廣招糧餉車馬,稍一遲疑,便鞭撻交加,甚至抓人殺人。1928年後兵差最為嚴重。山東107個縣中有77個縣有兵差,河南112個縣中有92個縣有兵差,河北、山西則縣縣有兵差。據統計,山東臨沂等縣1928年兵差額?佔地丁正稅的274.41%;冀中8縣1929年的兵差額數占正稅的534.28%;河南商丘等縣竟達正稅的2339.83%。(註:王寅生等:《中國北部的兵差與農民》,第11頁、附錄2,表22,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1931年版。)20世紀以後移民大增,最直接的原因應是華北地區戰禍、賦稅和兵差這些人為的因素。正如當時研究者所言,「冀魯豫人民之赴關外者,其動機由於東省情形之利誘而去者少,由於原籍環境之壓迫而去者多」。(註:何廉:《東三省之內地移民研究》,《經濟統計季刊》,第1卷第2期;1932年6月。) 另外,社會意識和習俗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山東等地「闖關東」由來已久,移民中向家鄉寄錢者有之,帶財物回鄉過年者有之,也不乏發財致富成家立業者,這些刺激了更多的民眾要到關外謀生賺錢。膠東有些村莊幾乎村村、家家都有「闖關東」的,甚至村裡青年人不去關東闖一闖就被鄉人視為沒出息,逐漸形成了「闖關東」的習俗。所以在華北特別是山東的膠東和河北的冀東,勞動力稍一充裕,或一遇天災人禍,首先想到的是攜家帶子,或集結親戚好友,蜂擁到關東去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