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詢本公司往年出口報關詳細記錄
去當地海關統計處可以查到本公司往年出口報關詳細紀律。
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包括向海關申報,交驗單據證件,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檢查等。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於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運輸工具如船舶,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機長簽署到達,離境報關單,交驗載貨清單,空運,海運單等單證向海關申報,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管的依據。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填寫報關單,並隨附有關的法定單證及商業和運輸單證報關。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員,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 報關單位向海關提交的紙質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加蓋本單位的報關專用章。
報關專用章應當按照海關總署統一規定的要求刻制。
報關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報關專用章僅限在其取得注冊登記許可或者備案的直屬海關關區內使用。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報關專用章可以在全關境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