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歷史建築如何保護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方法與原則主要有幾方面:
1.原封不動的保存(凍結保存):原封不動的保存,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這是聯合國提倡的標准。一般對文物古跡應原封不動的保存;
2.整舊如故——謹慎修復:對於殘缺的建築(古遺跡)修復應「整舊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憲章》提出了世界各國公認的兩個修復原則:修復和補缺的部分必須跟原有部分形成整體,保持景觀上的高叢和諧一致,有助於恢復而不能降低它的藝術價值、歷史價值、科學價值、信息價值;
3.增添部分必須與有部分有所區別,使人能辨別歷史和當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築的歷史性。此外,加固、維護應盡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則;
4.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歷史建築物因故被毀。由於它們是地方重要的特徵、象徵,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紀念意義。但是,重建必須慎重,必須經專家論證,因為重建必然失去了歷史的真實性,又耗資巨大,還破壞了遺跡。在更多情況下保存殘跡更有價值;
5.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以不損壞遺產為前提,以續繼戚尺櫻原有使用方式為最佳,也可以為博物館,作為參觀旅遊景點要慎重,防止被破壞;
6.保持歷史街區和古城的格局特徵。重點保護好歷史街區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軸線、道路骨架、河網水系等;保護特色建築風格:保護特色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顏色、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控制適當的建築尺度——高度、體量非常重要,切記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7.保護歷史環境:事物與其存在環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脫離環境而存在。歷史文化遺產環境的意義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與重要歷史有困遲關的地形、地貌、原野、水體、花木及其特徵都要保護;
⑵ 如何來保護中國的古代建築
1, 對自然因素造成損壞的修復,主要有帶病延年;修舊如舊;落架重修;原地新建四種手段。
2, 對人為破壞則需要政府部門立法干預。
A 帶病延年
帶病延年是指為了貫徹建築原真性原則的前提下,對保存相對完好的建築處理而而不更換添加原有材料、形制的一種保護方式。既然建築有「病」,我們為什麼不進行立即修繕呢?其中適用於有兩種情況,第一是在當時尚且無法周詳地考證出原有建築的材料、工藝;另外一種情況是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財力和技術來進行大規模保護的情況。這樣遺留下來的建築物為研究其歷史現狀和風土文化都是極其重要的參考資料,是任何文獻史料所不能替代的實物資料。其實,這種保護方式是比較原始的、消極的,自古以來人們普遍採用這種方式來保護古建築的。從古代人們社會心理角度來看,是由於中國傳統固有的維護祖產的意識;從物質方面考量,它是節約財力和人力的有效方式,一方面使宗族財產得以延續,另一方面可以維持中國人們傳統固有的生活狀態和生活方式。這也是在許多中國民間歷史建築得到真實保存的原因。帶病延年這種保護方式關鍵在於原封不動地保持建築的原真性,可以維修的只是次要的裝飾、例如雕刻、瓦作、傢具、椽子、飾面等,而柱子、梁架、額枋等主要部分都還要在保證建築整體結構穩定的前提下不予更換。隨著技術和經濟的進步,時間久遠的歷史建築採用這樣的保護方式是不夠的,還需要修繕等的保護方式。
B 修舊如舊;
修舊如舊是指在對歷經多年自然侵蝕和人為損毀已經有損害和外觀喪失原有風貌的建築進行局部修繕的一種保護方式。可以說這種保護方式是目前使用最多的保護方式。因為大所有歷史建築都有某些方面的損傷,必須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才可以永留人間。所以我們目前見到的最多的古建築也是這樣得以保護的,例如故宮是世界現存的最大的宮殿建築群,就是歷經近600年的不間斷的修繕、充實而呈現出今天這樣宏大規模和深厚的歷史韻味。
C 落架重修
落架重修屬於新建的范疇,又包含原地復建和異地遷建兩種情況。我們現在討論的著眼點在於「落架」,即原來的古建築由於外界原因需要拆除或者突然損毀,要求立即進行復建的情況下,在實際保護工作當中可以遇到不少類似的情況。例如元末明初武當山是道教名山,古建築群已經是世界文化遺產,遇真宮在大火過後化為灰燼,關於怎樣修復的問題曾經引起了業界的爭論,圍繞建築材料、風格問題。但是我們想到既然武當山的道教建築群是一個很完整的體系,已經是世界文化遺產,對於這樣一個主要的建築單體,我們事先已經做了周密的測繪和考證,具備了完善的技術資料,為了保持群體建築的和諧統一,採用原有的材料和工藝、結構來原地重建就更為適宜,倘若採用鋼筋和混凝土和現代工藝施工完成的建築,必然是武當山歷史建築群的一個「怪胎」,是一個敗筆,將大大影響武當山的歷史文化價值,同樣的例子是故宮的太和殿在近600年間經歷了多次火災,但是還是在原地按照原有風貌進行建設,現在已經和其他周圍建築融為一體,十分和諧,現在看來絲毫沒有「假古董」之嫌,可見這種原地復建的方式是很成功的。所以這種方式只適用於對毀壞的具有較大歷史價值建築需要立即重建的情況。
D 原地新建。
這里的原址新建是指歷史建築在毀壞時間較長(一般超過20年),由於客觀原因需要重新建設的一種保護方式,它可以不滿足歷史的原真性的原則其實它不純粹屬於一種歷史的保護,而是一種新建,但是它可以彌補現有場所的缺陷,但是必須承認和明確這些建築的地位和價值,是不能與文化遺產相提並論的。它往往是出於景觀和功能的需要,建成的建築暫時不具有歷史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它也將載入歷史史冊。杭州西湖雷峰塔的重建就是近年來關於文物古跡重建的典型例子,雷峰塔自1924年倒掉之後,已失去了近80年,從景觀角度看,雷峰塔對整個西湖南線的景觀的塑造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一個標志性節點。在重新建設的時候,只保持了原來的高度和外輪廓形態,其他並沒有完全遵照原來塔的設計,包括材料(採用鋼結構)、層高(變為五層),但是它豐富了整個景區的天際線,我們仍認為是一個成功的古建築新建的實例。
E 政府規劃
當然所有的一切都基於當地政府對古建築的重視程度,文物保護單位要有行之有效的規范才能杜絕人為造成的破壞。
⑶ 城市發展如何保存古建築
第一,要明確修繕古建築的目的。古建築保護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防止其損毀,延長其壽命,而且需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其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充分地保留自然對其留下的歷史烙印。
第二,要研究保護什麼的問題。古建築保護首先要保存建築本體,因為許多歷史綜合信息只能依賴建築本體而存在,保護古建築原來的平面布局、造型、藝術風格,才能完整地保留下古建築的各類信息。中國古建築的主流當屬木構建築。現存的木構建築中,大多是明清建築,元代以前的木構建築存世極少。木構建築是榫卯結構,在保護時要關注建築本體、建造工藝、手段以及周期性的維護方法等。
第三,要探討古建築保護的依據。《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了古建築的修繕原則:「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有學者認為文物法所提的「原狀」是指該建築物初建時的狀況,是健康的狀況,而不是殘破的狀況;是未經後人拆改的狀況,而不是被拆改後的面目全非的狀況。衰敗破舊不是原狀,是現狀。現狀不等於原狀,對於改變了原狀的文物建築,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要盡早恢復原狀。
對於影響整體的局部問題要從全局和長遠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損壞狀況採取不同方法,以延續現狀。同時要盡可能把維修工程式控制制在建築內部,避免對建築外貌做大的改變;另外要尊重傳統木建築的維護方法,關注傳統技藝的保護與傳承。修繕古建築只有按照原形制、採用原有材料、使用原有技術、實施原有工藝進行認真修復、科學復原,這才是搞好文物古建築修繕的根本保證。
第四,要注重古建築保護的方法。古建築的修繕有多種方法,應根據損壞狀況採取不同方法。在確保文物建築的安全性、完整性、原真性的同時,要將對文物建築本體的干預減小到最低限度,不得任意擴大修繕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