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上說的「人吃人」的時代是指什麼時代
930年到1936年,是四川近代歷史上天災人禍頻繁、民不聊生的年代。旱災、水災、雹災、蟲災、匪災連年不斷。水旱災嚴重的1934年,飢民靠野草、樹葉、樹根、白泥(俗稱觀音土)苟延殘喘。1936年,四川迎來了更大的飢荒。大量飢民湧向市鎮乞食,餓死街頭巷尾。更令國人震驚的,是四川頻頻傳來慘絕人寰、飢民吃人肉的可怕消息。
1936年四川有的地區死屍的肉每斤賣五百文,活人肉每斤賣一千二百文。通江麻柳坪有一婦女因生活艱難,攜其六七歲及九歲的兩個女兒向他處逃荒。不料走不遠時該婦倒斃道旁,她的兩個女兒飢極,就在她娘身上嚙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飢。餓極小兒啃食母親屍肉的殘酷情景,令人咋舌。飢民吃死人肉已是見慣不驚,更可怕的是殺及活人及小孩充飢的事。桐木洞有一對貧民夫婦迫於飢餓,將他們的3歲女兒殺了充飢,以延旦夕之命。據當時的《賑務旬刊》記載:「涪陵飢民、豐都飢民,烹子充飢,殺食胞弟。蒼溪飢民,閬中飢民慘食子女,燒食小孩。」
飢荒使人性泯滅、變態,令人發指的人吃人的悲劇層出不窮。旺蒼縣余家溝有個秦老頭,他兩個兒子餓死後,秦老幺把兒子身上的肉割下來吃了,但最後他還是餓死了。木門文昌宮叫孟利生的人,全家3人,他母親和妹妹都被餓死,他餓得沒法,母親剛死,即將她的一對乳房割下,先煮了一個在鐵罐里,然後出來又哭又說:「我媽死了,身上的肉被人割了。」街上的人去看,果然被割得血跡淋漓,問他鐵罐里煮的啥?他說:「牛腦髓!」打開一看,一個人奶煮得亂糟糟的,再從他筲箕里一看還有一隻奶奶。普濟魚池灣楊傳興全家5人,妻子和兒媳都被餓死,只剩下一個幾歲的孫女。一天晚上,楊傳興飢餓難熬,用刀把孫女砍死吃了肉,在砍的時候被鄰居聽到那女子直叫:「莫砍我,我長大給你揀柴呀!」
飢荒時夭折兒童的葬禮
因飢荒吃人的案子頻發,官府也無可奈何。巴中縣第一區金寶寨有貧農曾明國夫婦,年50,有一對兒女,靠租佃當地一家地主家的土地生存。遇到1936年大旱,半年不雨,野無青草,餓殍在途,這一家人只得沿門討飯,終日不得飽食。到了臘月十二日,全家人飢寒交迫,奄奄待斃。這時曾明國看到路邊有個餓死的乞丐小孩,晚上的時候就把屍骨取回屋,去其腸胃頭骨,煮肉作食,用來全家人充飢腸。過了幾天,曾明國看到一個餓死的小孩,又如法炮製。就這樣全家靠吃人肉熬到了年終,過年那天曾明國看到有一家埋葬了一個小女孩,就偷偷把她的屍體刨回,煮熟了收貯兩桶,存作過年度歲之需。後來團正查到了這兩桶人肉,認為他們吃活小孩,就把曾明國押送歸案。縣府也沒法斷案,最後判決無罪,認為他們全家飢寒所迫,吃人肉不算違法。
曾明國吃人只是為活命,而一些人災年中喪失人性,已成獸類。有個叫康三春的人,他的女兒餓死後,康就把她身上的肉割下來吃,認為比野菜味道好,便到處找死人吃,後來竟發展到吃活人。他家在岔路口上,有人過路時,他乘機將人打倒在地勒死,把肉塊裝在缸里,將骨頭埋在窖中。有人聽他說:「小娃兒肉好吃不出門,小夥子肉好吃打不贏,老婆婆的肉吃起綿得很!」還有個趁亂世賣死人肉掙昧心錢的屠戶,先在本地名為賣牛肉,實際是賣人肉,有時一兩個人吃肉時,他見周圍無人,就隨手將吃肉的人打死,牛肉裡面摻人肉。
四川這場大飢荒從1936年一直持續到1937年,幾場雨後才逐步緩解。但是四川歷史上的這場因飢荒而產生的悲劇,卻永久的駐留在了史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