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拿大有多少年歷史
國家的誕生 就100多年
對於最早定居於加拿大的人類、年代等,科學家們仍存有很大的分歧。但目前普遍認為,約3萬年前開始經由西伯利亞和阿拉斯加之間相連的陸地,由亞洲遷移至加拿大的土著居民,應是最早抵達的人類。除了一部分定居在加拿大之外,其他人繼續向南遷移。
能確定的是當早期歐洲探險家來到加拿大時,加拿大已經有了各種土著居民,由於生活環境不同,當時的土著居民以狩獵、捕魚或農耕為生,過著游牧或定居的生活。
土著居民和歐洲人在加拿大的首次接觸大概要追溯到一千年前左右,當時一個來自冰島的諾曼底人在紐芬蘭住了一段時間。但在此後的600年之後,才有大批的歐洲人來到。
第一個遙遠的殖民地
英國和法國的探險家為了尋找通往「東方」的富饒市場的新路線,紛紛向北美洲來發現新領地。他們分別在加拿大的不同地區建立了新據點。其中法國人多沿著聖勞倫斯河、大湖區和密西西比河;英國人則集中在哈德遜灣和大西洋沿岸。雖然探險家如凱彼特(Cabot)、卡地亞(Cartier)和尚普蘭(Champlain)始終沒有發現航向印度和中國的路線,但是他們在加拿大發現了許多同樣具有價值的東西,諸如富饒的漁場和數量驚人的海狸、狐狸和熊等,這些動物的毛皮都價值不菲。
英國人和法國人一直到17世紀初才開始正式在加拿大定居。雖然越來越多的定居者帶動了經濟的發展,但是新法蘭西和新英格蘭殖民地在經濟上還是以皮毛交易為主,在政治和軍事上則仍然依賴著法國和英國。
在18世紀英法帝國瓦解後,北美洲就成為了英法全球競爭的一個重要舞台。1759年魁北克市歸屬英國後,巴黎條約把密西西比河以東的法國領地割讓給了英國,但在紐芬蘭島附近的聖皮耶島和米魁蘭島仍為法國所有。在英國的統治下,六萬五千個法裔居民有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即保存其傳統、語言和文化。為了緩和潛在的種族仇視,英國人於1774年通過了魁北克法案,正式承認了法國的民法,也確保了法裔居民的宗教和語言自由。
1776年美國獨立後,大批說英語的移民湧入加拿大。這些效忠大英帝國的保皇主義分子希望能在加拿大尋求庇護。他們主要居住在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等殖民地和大湖區沿岸。
1791年人口的持續增長致使上加拿大(現安大略省)和下加拿大(現魁北克省)建立。這兩個行政區都有各自的統治機構。在1837年和1838年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都發生了叛亂。1848年兩地都被授於了除外交之外的統治權。盡管加拿大不斷地取得了自治權,但依然是大英帝國的一部分。
國家的誕生
英國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包括加拿大、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愛德華王子島和紐芬蘭等地不斷發展繁榮。然而,在南北戰爭後更為強大的美國使得一些政治家意識到,所有的英國殖民地只有聯合起來才能抵禦美國可能的侵略。
在1867年7月1日,依據英國的北美法案,東加拿大、西加拿大、新斯科舍和新不倫瑞克共同組成了加拿大自治領。這個新國家的政府制度基本為英國的國會制度。總督為王室代表、國會由參、眾議院組成。國會有權對有關國家利益的事務(諸如稅收和國防等)進行立法,而各省則有權對有關「特殊」利益的事務(諸如財產、公民權和教育等)進行立法。
國家的成長
聯邦成立後,加拿大開始逐漸成長為一個國家。一個省接著一個省出現在了加拿大地圖上。同時,移民日益增多,特別是向西部的移民。1913年移民至加拿大的人數達到了40萬人的頂峰。世界大戰前,加拿大得益於繁榮的世界經濟,並建立起了自己的工業和農業。
加拿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其在戰後的國際聯盟中建立起了有別於英國的獨立形象。1931年,《西敏法案》(the Statute of Westminster)的通過鞏固了加拿大憲法自治權。1929年全球經濟大衰退使加拿大的事業率達到了25%。阿爾伯達省、薩斯喀徹溫省和馬尼托巴省也同時因旱災而損失慘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加拿大作為同盟國的一員,在軍需的供給上扮演重要角色,從而刺激了國內經濟的恢蘇,在戰後成為了世界第四大工業強國。
西 擴
1869年
加拿大從哈德遜海灣公司手中購買了盧伯特地區。受此威脅,11月路易斯·瑞爾(Louis Riel)帶領梅提斯人占據了溫尼伯的福特蓋瑞地區(Fort Garry)。
1870年
考慮到當地的梅提斯人的顧慮,聯邦政府與其達成妥協,即從原先的盧伯特地區劃出一塊,成立為馬尼托巴省。
1871年
在得到了會在其境內修建一條與加拿大其他地區相連的鐵路的允諾後,不列顛哥倫比亞地區加入了自治領。
1873年
愛德華王子島加入了自治領。
1898年
育空地區的北部正式建立,並確立了加拿大在此地區的司法權。
1905年
盧伯特地區又分出了兩個新省份:阿爾伯達省和薩斯喀徹溫省。其餘的部分就成為了西北地方。
1949年
紐芬蘭省成為加拿大第十個省。
1999年
西北地方中分出了努納維特地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加拿大的經濟持續擴張。經濟的發展,加上政府的社會福利制度,諸如家庭補貼、老年津貼、普遍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給加拿大人帶來了高標准、高質量的生活。加拿大的移民潮也有了顯著變化。二戰前,大多數的移民來自不列顛群島或東歐。1945年後,越來越多的移民來自南歐、亞洲、南美和加勒比海群島,這也豐富了加拿大的多元文化。
新聯邦的醞釀
近二十多年來,加拿大人再次面臨了國家本體的一些根本問題。在1980年和1995年,多數法裔魁北克人投票反對有關魁北克擁有更多政治自主權的決議,在這兩次公民投票表決中,多數人仍希望保持國家的完整。1982年簽署了《憲法法案》。新憲法及其中的《人權和自由憲章》重新定義了聯邦和各省政府的職責和權力,並進一步確立了個人和各個種族團體的權利。1987年的《米其湖條約》(Meech Lake Accord)和1991年的《沙洛特條約》(Charlottetown Accord)都是為了改革憲法體制而制定的。《米其湖條約》由於在立法上沒有得到所有省份和地方的承認而未能生效;而《沙洛特條約》本將改革參議院並對憲法作出重大調整,卻在1992年10月26日的全民投票表決中遭到大多數加拿大人的否決。
由英、法兩個一直是對立的民族所創建,融合了多種外來文化、語言和宗教,以及原先的土著居民,加之本身地理環境的多樣性,加拿大註定成為一個折中的國家。求同存異是加拿大的座右銘。溫和與容忍是加拿大聯邦的特色,也是其得以生存的基礎。
成立聯邦前
1497年
約翰·凱彼特(John Cabot)到達加拿大東海岸。
1534年
傑克·卡地亞(Jacques Cartier)來到了現為紐芬蘭省的地區,在地圖上標繪了聖勞倫斯灣(7月14日)。在後面的數年裡,他沿著聖勞倫斯河到了斯塔達可納(現為魁北克)和霍徹拉嘎(現為蒙特利爾)。
1608年
和尚普蘭(Champlain)在7月3日創建了第一個永久性的歐洲殖民地,魁北克。
1670年
哈德遜海灣公司成立並被授於了對於盧伯特地區的土地貿易權,所有的土地都屬於海德森貝公司(5月2日)。
1759年
在阿伯拉漢平原戰役中(9月13日),英國從法國手中奪得了魁北克。
❷ 加拿大的簡介(英語)
Canada (IPA: /ˈkænədə/) is a country occupying most of northern North America, extending from the Atlantic Ocean in the east to the Pacific Ocean in the west and northward into the Arctic Ocean. It is the world's second largest country by total area,[6] and shares land border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south and northwest.
The land occupied by Canada was inhabited for millennia by various groups of aboriginal people. Beginning in the late 15th century, British and French expeditions explored, and later settled along, the Atlantic coast. France ceded nearly all of its colonies in North America in 1763 after the Seven Years' War. In 1867, with the union of three British North American colonies through Confederation, Canada was formed as a federal dominion of four provinces.[7][8][9] This began an accretion of additional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and a process of increasing autonomy from the United Kingdom, highlighted by the Statute of Westminster in 1931, and culminating in the Canada Act in 1982 which severed the vestiges of legal dependence on the British parliament.
A federation comprising ten provinces and three territories, Canada is a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and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with Queen Elizabeth II as its head of state. It is a bilingual and multicultural country, with both English and French as official languages at the federal level. Technologically advanced and instrialized, Canada maintains a diversified economy that is heavily reliant upon its abundant natural resources and upon trade—particularly with the United States, with which Canada has had a long and complex relationship. It is a member of the G8, NATO, the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the Francophonie, and the United Nations.
❸ 加拿大的英文簡介
Canada (English/French: Canada), located in the northernmost part of North America, is one of the Commonwealth countries. It is known as the "Maple Leaf Country" and its capital is Ottawa.
加拿大(英語/法語:Canada),位於北美洲最北端,英聯邦國家之一,素有「楓葉之國」的美譽,首都是渥太華。
The Canadian political system is federalism and parliamentary monarchy. Queen Elizabeth II of the United Kingdom is the head of state and national symbol, and appoints the Queen Governor to be stationed.
加拿大政治體制為聯邦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及國家象徵,並任命女王總督派駐。
Canada was originally the home of Indians and Inuits. After the 16th century, British and French colonists invaded successively, and became British colonies in 1763. It became a British dominion in 1867. In 1926, Britain recognized its "equal status" and gained diplomatic independence.
加拿大原為印第安人與因紐特人的居住地。16世紀後,英國和法國殖民者先後侵入;1763年淪為英國殖民地。1867年成為英國自治領。1926年英國承認其"平等地位",獲得外交獨立權。
In 1931, it became a member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its Parliament also gained the same legislative power as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n 1982, the Queen of England signed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Act, and the Canadian Parliament gained the full rights of constitutionalism and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1931年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其議會也獲得了同英國議會同等的立法權,1982年,英國女王簽署《加拿大憲法法案》,加拿大議會獲得立憲、修憲的全部權利。
(3)加拿大有多少年歷史英語擴展閱讀
Canada來自於聖勞倫斯易洛魁語中的Kanata一詞,意思解作「村」或「聚居地」。1535年,居住在現今魁北克市的原住民將法國探險者雅克·卡蒂埃帶到斯塔達科納,並稱該地為Kanata。後來雅克·卡蒂埃便用Canada指多納科納(即斯塔達科納的首領)統治的地區。1545年,歐洲的書籍和地圖都開始用Canada代表這片區域。
在17世紀和18世紀早期,Canada指新法蘭西的聖勞倫斯河流域的地區。為了應對十三個殖民地居民的反英活動,英國政府在1774年頒布魁北克法案,這法案把加拿大的范圍擴展至五大湖南部的地區,遠及俄亥俄河。
這些土地大部分在1783年被移交給新生的美國,但五大湖以北的土地,即現今安大略省的大部分地區,被英國保留下來。在新法蘭西被英國佔領後,加拿大被分為兩部分,即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1841年,上下加拿大又合並為加拿大省。
1867年,加拿大省與新不倫瑞克和新斯科舍組成加拿大自治領。隨著加拿大逐漸脫離英國,其政府也逐漸在官方文件和條約中使用加拿大這一簡稱。1982年,加拿大國慶日的官方名稱從自治領日改為加拿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