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評價從漢至元政治制度的變化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經歷了初創、確立、改革、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對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的鞏固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和選官制度對中國歷史的影響更為深遠。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縣制、金朝的猛安謀克制、遼朝的蕃漢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後金和清政權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歸流」。 認識: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實施郡縣制度以來,逐漸發展和完善。這一制度,組織系統龐大,結構嚴密,在征發徭役、兵役,徵收田賦和租稅,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鞏固邊疆等方面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封建統治,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猛安謀克制以及蕃漢分治等我國少數民族政權所實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數民族地區的行政制度,不但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也對我國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起了重要的歷史作用。 2.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與演變:秦朝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西漢時得到鞏固,隋唐時完善,北宋時加強,元朝時發展,明清時期皇權得到進一步強化。 認識:發展趨勢:一是不斷調整、改革中央行政結構,削弱相權,以加強皇權。明太祖廢丞相,使中央行政權分屬六部,基本上解決了皇權與相權的矛盾,進一步強化了君主專制局面。二是不斷調整、改革地方行政結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嚴密管轄。宋太祖加強中央集權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據勢力的條件,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緩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沒有出現過國家大分裂。三是對人們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強,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獄就是典型的表現。 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我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極影響:①君權專制易形成暴政統治和導致腐敗現象的出現,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獨尊一家,箝制了人們的思想,出現了萬馬齊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概括地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後期,其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強化,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其危害尤為嚴重。 評價這一歷史現象時,應該將其放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即使是明清時期,這一制度在維護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反擊外來侵略方面仍然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3.選官制度:主要包括漢朝的察舉制、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舉制度。 認識:漢代選官以「鄉舉里選」為依據,體現的是尊重鄉里輿論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但是,輿論評價一旦與仕途沉浮相聯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權勢、有影響的人物或社會集團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審時度勢,提出了「惟才是舉」的用人原則,這既是對處於亂世求賢的需要,也是對漢代「選舉失實」的刻意糾正。在漢末軍閥混戰的沖擊之下,鄉里組織遭到破壞,「鄉舉里選」的傳統做法難以為繼。在此情況下,三國時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這一制度是致力於解決朝廷選官和鄉里清議的統一問題,是對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對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但到魏晉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個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壟斷,他們在評定品級時,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劃分,已經背離了「不計門第」的原則。此後整個兩晉南北朝時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 南北朝時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門第高低分配權力,不能滿足數量眾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門第高的士族腐敗,因而加劇了當時的政治腐敗和地方割據分裂的傾向,說明士族制度已經腐朽。同時封建經濟有所發展,尤其是均田制實行後,中小地主勢力增長,非常渴望進入統治階層。隋唐時期,實現了國家的統一,為革新政治、鞏固統治、加強中央集權,在選官上實行了科舉制。由於一般農家子弟生活貧困,能讀書應試者可謂鳳毛麟角,能夠參加科舉考試的絕大多數是庶族地主。因此,科舉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的選官制度。 科舉制度的積極意義:剝奪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權,削弱了地方豪強士族的勢力,使封建官吏的選拔和任用權收歸中央,有利於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選官方面的腐敗,改變了自秦漢以來以薦舉為主的官吏選拔制度,是歷史的一大進步。通過科舉考試,向整個地主階級開放仕途,有利於籠絡人才,緩和了矛盾,擴大了統治階級的基礎。科舉制度把讀書、考試和做官緊密聯系起來,從而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局的穩定,推動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發展。 科舉制度的消極影響:明清時專重「四書」「五經」,以八股文取士,禁錮了士人的思想,極大地束縛了知識分子的創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是中國近代落後於西方的文化因素。其種種弊端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極端強化的產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線索及其階段性特徵 西周重視國家的制度建設,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內的「周禮」體系得以確立。這是一個神權下降、王權強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時代。 戰國的變法運動,破壞了貴族等級社會,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權制、官僚制、郡縣制等紛紛出現,對此後的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秦朝確立了以皇帝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政體,郡縣制在全國范圍推廣。西漢王朝繼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實施「郡國並行」制,對地方官員的監察力度加強,至漢武帝時期州刺史的設立,標志著監察制度更加嚴密。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是我國封建社會前期兩大鼎盛時期之間的過渡階段。這一時期的許多制度,表現出承前啟後的過渡性。如選官用人制度,自察舉制經由「九品中正」制向科舉制過渡;中央中樞機構,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轉變;軍事制度,出現於北朝的府兵制,發展成為隋唐府兵制的基礎;賦稅制度,曹魏的租調制是隋唐租庸調制的濫觴;土地制度,從曹魏的「屯田」、西晉的「占田」發展到北魏的「均田」,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繼承。這些發展中的重要制度,不僅在魏晉南北朝時支撐著國家機器的運轉,而且為隋唐盛世的出現提供了制度保證。 隋唐時期是我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繼秦漢以後又一次大的發展時期,其確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響到我國封建社會的後期。隋朝統治者採取強化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措施,如確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門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機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建立科舉制,擴大地主階級政權的基礎。唐朝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前所未有的鼎盛時期。 五代、遼、宋、夏、金、元時期是中國由統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並再度走向統一的時期。在這一時期,邊疆地區進一步開發,民族融合空前加強;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元朝統治者在地方設置行中書省,後來發展成為行政區域的名稱,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當代省區的規模。元政府在澎湖島設立巡檢司,管轄澎湖和台灣;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統轄西藏地區,西藏正式成為元朝的行政區。元朝加強了中央與地方、中原與邊疆的聯系,鞏固和發展了多民族的統一國家。 明清(鴉片戰爭以前)是統一的多民族封建國家進一步發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時期。明初對專制政權進行了全面強化,皇權具有絕對權威,成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明末的內閣掌權頗具民主氣氛.清朝軍機處是總攬軍國大計的中樞機構,軍機處的設立,既減少了皇帝處理國家政務的環節,又提高了皇帝處理政務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的體現。理藩院的設置,空前地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邊疆各民族的管轄。我國的疆域得以最後確定。對西藏宗教領袖的冊封制度、金瓶掣簽制度、駐藏大臣制度等加強了對西藏地區的管轄,並為後代所效仿
⑵ 如何正確評價歷史上的科舉制度
中國科學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的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他淵源於漢朝,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經隋、唐、宋、元、明、清。根據史書記載,從隋朝大業元年(605)的進士科算起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式廢除,整整綿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國科舉制度的產生是歷史的必然和一大進步,它所一直堅持的是「自由報名、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取仕」的原則,它對我國古代社會的選官制度,特別是對漢代的察舉和徵辟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個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給廣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過科舉的階梯而入仕以登上歷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機會和條件。因此說,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也是世界歷史上最具開創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選拔制度。
在漫長的1300年的科舉考試中,曾產生出700多名狀元、近11萬名進士、數百萬名舉人(至於秀才就更不計其數了)。隋唐以後,幾乎每一位知識分子都與科舉考試有著不解之緣和密切關系,從未參加過科學考試的是極少數。中國歷史上,善於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傑出貢獻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藝術家、科學家、外交家、軍事家等大都出自狀元、進士和舉人之中。
考試內容隋煬帝時,設置明經、進士二科。學業優敏即明經科,文才秀美即進士科。唐循隋制,仍行科舉取士制。於進士科外,增設明經、明法、明書、明算等常設科目以及一史、三史、開元禮、童子、道舉等非常設科目。還有皇帝特別主持舉行的制科。武則天在位時增設武科。考生來源一是由中央和地方學校經考試合格的生徒,一是由地方選送的未在校學習而自學有成就的鄉貢。明經、進士等科的考試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明法、明書、明算等科;還要考試各科所習專業課程。考試的方式方法,唐至宋初,有口試、帖經、墨義、策問、詩賦五種。宋以後主要試經義。帖經是唐代試士的一種重要項目,各科均須帖經。方法是主試者將經書上的字任取一行,上用紙帖蓋3字,令考生將被遮蓋的字讀或寫出來。墨義是主試者從經書中提出若干問題,令考生就書中原文筆答,不加解說。策問是主試者就當時政治、經濟、軍事、生產等方面提出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應試者發表意見,作出書面回答。詩賦是唐代科舉考試中的重要考試項目。而且直到清末,一直是進士科的考試項目。北宋神宗以後,廢除了帖經和墨義,代之以經義。經義就是以五經中的文句為題,應試者作文闡明其義理。寫這種論文有較多發揮思想的餘地,較之帖經、墨義是一種進步。到了元代,明文規定經義考試首先須從四書中出題,答案須根據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不得任意發揮。明中葉以後,又要求闡發經義的文章採用八股文的形式。於是,經義考試從內容到形式都有嚴格的要求。
考試程序唐代進士科的考試基本上每年都舉行。宋神宗熙寧時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從此至清末成為定製。考試的程序分為地方考試、省級考試和中央考試。地方考試稱為院試。考生須先參加縣試和府試,取錄後再參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學道(或稱學政、學台)所主持的院試。院試錄取者即成為所在地縣學(州學或府學)的生員,即秀才。秀才由學政每年考試一次,叫做歲考。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學政主持舉行科考。科考成績列為頭、二和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參加次年在省城舉行的鄉試。鄉試逢子、卯、午、酉年舉行。鄉試錄取者稱為舉人,第一名舉人稱為解元。舉人可於第二年進京參加中央舉行的考試。
中央考試的第一步為在禮部舉行的會試,逢丑、辰、未、戌年的三月舉行。會試取中者稱貢士,或中式進士,第一名稱會元。會試後,於四月二十一日舉行殿試。凡貢士均參加殿試,殿試只考策問,依成績分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幹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如果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解元、會元、狀元),俗稱「連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
作為有利於封建中央集權政治的選人制度,把選用官吏的權力從世家大族的手裡收歸朝廷。採取公開考試的辦法選拔人才,使選拔官吏有了一個知識才能的標准,較之以地位、權勢任命官職是一個進步。但隨著封建統治的沒落,科舉制度的弊病也愈現明顯。由於考試內容局限於儒家經義的范圍,考試方法注重死記硬背,日益流於形式,不但不能選拔有真才實學之士,且束縛學術思想的發展。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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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何看待中國的封建歷史
LZ沒有弄明白「封建」的完整定義。
封建有兩個含義:
一個是指夾在奴隸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之間的社會的性質,即封建社會;
另外一個是指分封建國的政治制度,即通常所說的分封制。
LZ的那個解釋是指「分封制」這層意思。而我們所說的封建王朝一般是指第一個意思。
至於不同點(我指第一層意思),引一段:
「西歐封建社會是層層土地,受封人只向自己的封主宣誓效忠,形成「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現象;中國則是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西歐封建社會的主要階級矛盾是封建主與農奴之間的矛盾,人身依附關系相對密切;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階級矛盾是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人身依附關系相對較輕。西歐封建社會城市衰落,經濟發展緩慢,工商業不發達;中國封建社會有比較發達的城市,經濟繁榮,工商業發達。」——五蘊六塵 - 同進士出身 六級
⑷ 分析歷史制度的意義,全面具體簡單闡述
禮樂制度是以樂從屬禮的思想制度。以「禮」來區別宗法遠近等級秩序,同時又以「樂」來和同共融「禮」的等級秩序,兩者相輔相成。在統治階級內部所設定的等級具體表現為「天子八佾,諸公六,諸侯四」。古代舞隊的行列,八人為一行,叫一佾。按周禮,天子的舞隊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士二佾。這樣,階層不同從而使用舞隊人數的不同,是為了給人們灌輸君權至上無人能與之相抗衡的等級秩序思想。
禮樂制度盛行於中國的商周時期,是維系奴隸制等級觀念的規范,也是奴隸主階級藉以鞏固其統治地位的重要手段,其次也是吸取商代滅亡的教訓,反對「淫樂」,採取「節樂」措施。禮樂制的實施鞏固了奴隸主階級的社會地位,促進了音樂的發展。但它又使樂成了禮的附庸,使音樂成為以禮為中心的模式音樂,並逐漸趨於僵化。
⑸ 如何評價中國古代科舉制度
對科舉制度的評價
在中國古代曾經出現過非常多的政治制度,這些制度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非常有利於當時的中國的發展的,其中有一個制度名字叫做科舉制,到現在為止都還是非常受到人們的贊賞,但是有關於對科舉制度的評價,不一樣的人說法是不一樣的。
科舉制圖片
說起科舉制的歷史地位要從兩個方面來說,科舉制在中國發展史上,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出現這一項制度之前中國其實有很多政治制度,但是大部分都是將自己的王位或者是權力繼承給自己的後代或者是自己家裡比較信任的人,從來不會像科舉制一樣,將自己的權力繼承給一個從來沒有見過面的人,但是自從科舉制出現之後中國的政治體制開始發生了一些變革。並且從那之後中國的選官制度一直沿用的是科舉制。縱觀古今,現在依然存在的高考形式其實也是從科舉制轉化而來的。所以由此可見科舉制的歷史地位是非常高的,並且一直沿用到現在。這是從中國的歷史角度上來說,科舉制對於中國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創舉。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科舉制的歷史地位要從世界歷史的角度來看。歐洲很多國家例如英國和美國,在選舉以及人員的選舉上都採用的是類似科舉制度的一種制度。其實在很多年之前,他們的傳教士來到中國的時候見到了中國的科舉制度那時候中國通過科舉制度來選拔人才他們的這種方式令傳教士感到非常的欣喜因為他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好的選拔下班人才的方式,於是把這種方式傳到了自己的國家。科舉其實對任何國家都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所以它的歷史地位是非常高的。
⑹ 請問你怎麼看待中國歷史上科舉制度
首先,中國的科舉制度是一個經過不斷完善的制度,到明清的八股文取士發展到極致。由於這是一個由平民晉升的渠道,因此,在中國歷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是打破士庶界限的重要舉措,是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
我們攻訐科舉制度,主要是攻訐八股文取士的制度,在明清兩代,學術流派不同,如果沒有明確的限制,很難對浩如煙海的考試試卷做出公允的評價。因此科舉制度在明清更像是一個標准答題的試卷考試制度。現在的考試也沒有完全超出這樣一個范疇。
因此,科舉制度在制度本身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法三代必亡,非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科舉制度對中國的禁錮一是喪失了其標准化取士的本質,二是由於西方文明的興起,科舉制度的考試范圍已經落後於整個世界的發展。因此走向沒落。
今天,從制度本身來看,科舉制度無疑是具有積極因素的一個制度,他的制度化、流程化和標准化的特點保證了中華文明的延續,保證了社會發展的人才基礎。但是沒有一成不變的制度,考量的方式如何適應時代的要求是亘古不變的難題。
⑺ 錢穆如何評價中國君主制度
錢穆先生對君主制度的看法受黃梨洲先生的影響很大,認為明清以前的君主在政治上的權利不是非常大,認為皇帝又自己的屬官,朝官大多是聽命於宰相的,比如漢的少府和大司農,少府是管理皇帝小金庫,大司農是管理政府收入,皇帝在私事上是不可以動用大司農管理的錢的,再比如唐朝皇帝是不可以自己下詔書的,只能是中書省五花判事,門下審核,尚書才執行,皇帝私自下詔書睿宗做過,不敢用朱筆,只敢用墨筆,詔令下好,被稱為「斜封墨敕」 ,官是斜封官。再比如宋代,皇帝是不可以隨意封宰相,只能宰相開會商議,可有段時期所有宰相都沒了,按法律來皇帝不能封新的宰相。所以,君主權利沒有明清時期集權,還有一點就是,皇帝世襲,宰相不世襲,只要有賢良的宰相,就可以彌補皇帝的愚鈍,認為君主制度只要宰相制有,就不會對政治有多大影響。
⑻ 如何看待歷史課的評價制度
研究生以下的課本還是別看了,真喜歡歷史等你上了研究生了才能接觸到真正的真相
⑼ 怎樣評價中國古代的專制制度,談談您對歷史評價體系的思考
(2012·新課標)梁啟超在論述中國古代專制政治發展時說:「專制權稍薄弱,則有分裂,有分裂則有力征,有力征則有兼並,兼並多一次,則專制權高一度,愈積愈進。」從中國古代歷史整體來看,這一論述中可以確認的是專製程度隨著歷史進程而不斷加強。
⑽ 如何評價科舉制度在歷史上的功過
科舉制,又稱科舉、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自己報名參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
科舉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徹底打破血緣世襲關系和世族的壟斷;「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會中下層有能力的讀書人進入社會上層,獲得施展才智的機會。
(2017·黃石)2017年是我國恢復高考40周年,高考制度有利於國家人才的選拔。歷史學者威爾·杜蘭特在《世界文明史》里評價我國古代某制度曾寫道:「沒有操縱的提名,沒有偽君子卑鄙的爭奪……沒有混戰或腐化的選舉,沒有僅憑巧言而能登人仕途的現象」。他稱贊的是中國古代的科舉制。
……
分封制——郡縣制——郡國並行制——行省制
禪讓制——世卿世祿制——軍功爵制——察舉制----徵辟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