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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意思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04-30 08:59:36

A. 歷史是什麼

歷史,或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

歷史可提供今人理解過去,作為未來行事的參考依據,與倫理、哲學和藝術同屬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歷史的第二個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又稱為「歷史學」,或簡稱「史學」。

隸屬於歷史學或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有年代學、編纂學、家譜學、古文字學、計量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等,參見歷史學。

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稱為歷史學家,簡稱「史學家」,中國古代稱為史官。記錄歷史的書籍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等,粗分為「官修」與「民載」兩類。

(1)歷史的意思是什麼擴展閱讀

史書共分為七種類型:

(1)編年體:以時間為順序編撰和記述歷史 ;例如北宋司馬光主持編纂的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

(2)紀傳體:以人物傳記的方式記敘歷史 ;例如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編纂的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

(3)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中心,每事各詳記起止,自為標題,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前後連貫,又不重復。把人物在歷史上活動的年代和所起的具體作用結合具體的歷史事件加以敘述,使讀者既詳其事件的原委,又了解人物在事件過程中所起的作用;

(4)政書體:記載歷代典章制度的體例,起源於「三禮」。按時間分為貫通歷代和斷代的;按體例分為典志體和會要體。

(5)國別體: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例如西漢劉向整理的第一部國別體史書《戰國策》。

(6)斷代史: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的歷史,例如東漢史學家班固編撰的第一部斷代史《漢書》。

(7)通史: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如《史記》。

B. 歷史的意義是什麼

歷史從字面上看的意思是發生過的事情,通過文字記載的方式記錄下來,使得後人可以對此有所了解。
我認為:
歷史的存在可以讓我們知曉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在出現相似情況時可以進行參考,使得我們少走彎路;
可以讓我們從中總結事物發展的規律,並更好地促進社會的發展與變革;
可以給與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精神上的支持,產生強大的凝聚力與向心力,在人們了解世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轉化為強大的物質力量,在面對困難時眾志成城;
可以堅定我們的目標,在對未來彷徨與不確定時增強信心,確保不會迷失自己的道路;
可以從中汲取知識,更加從容地面對挑戰。

歷史主要起的是參考作用,他的作用是無形的,究竟是助益還是阻礙要看是被如何理解如何使用。在我看來,逃避歷史就是一種逃避現實的做法,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出於維護和諧的需要,可以是出於維護政權的需要,也可以是為了通過行為來獲取更高的利益或是其他理由不一而足。

C. 歷史概念是什麼意思

概念是人們用於認識和掌握自然現象之網的紐結(網路)
你把學過的歷史知識點的所有相關列出來就好了。這么說吧,如果說到一個東西,你能想到與之相關(課本上學到)的其它事物。。把這些其他的事物按點列出來——這就是作業要求
===舉個例子===
概念:中國古代土地所有制
(注意:以下是對該概念的列舉)
分類:土地國有制、封建土地私有(地主私有、自耕農私有)
特點:土地私有,准許買賣。
影響:造成土地兼並→貧富分化→激化矛盾→危機統治。
==(該例子所列項目不是每個概念都必須寫到的,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列舉概念有
人名:要列出其基本事跡,影響
地名:知道在地圖上的位置
事件:時間、地點、哪些人、過程、原因、影響
基本上就是這些,詳略自己根據考點重要性把握

D. 歷史的含義是什麼

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4)歷史的意思是什麼擴展閱讀

「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

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

「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歷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便以歷史二字附會之,使其成為對應詞。

廣義上指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歷史是研究人類變化,社會興替的重要的人文學科。

E. 歷史是什麼意思

歷史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也指某種事物的發展過程和個人的經歷,地球的,人類的,也是過去的事實記載,歷史」中的「史」在甲骨文上與「事」想像,故便理解為「事件」的意思。

俗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朝代更迭,通過研究其更迭規律,便可了解時代的變化,我們應該帶著虛心的態度去看歷史,去學習歷史。歷史真的很有趣,當你用心去讀時,你會真的愛上它的。

F. 「歷史」是什麼意思

提要:所謂「歷史」,它包含有三層意思: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對過去的事的記載;人的歷史認識。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的區別,並闡述了歷史科學概論課程的結構。

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口裡和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遍。但是,我們真的清楚「歷史」這個詞的意思嗎?我們清楚地想過「歷史」是什麼嗎?

什麼是歷史?

我們常說、常寫、常想的「歷史」這個詞,實際上不止一種意思,但我們常常不大注意它們之間的區別。隨手舉幾個詞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詞典》有九種解釋;中文的「歷史」,《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有四種解釋;《辭海》和台灣的《中文大詞典》、日本的《大漢和辭典》均有二種,我們不去一一列舉了。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一詞大致有三種意思,第一種是指過去的事,第二種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第三種是人們意識中的過去。

(1) 先說第一種,歷史是過去的事。

這種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佔有一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不僅限於人類,大至宇宙(現在認為它有120—150億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就是人類的歷史了(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

僱傭勞動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這里說的不是一個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種現象,一種關系。

這座房子的歷史不長——物體。

醫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個人某些方面的狀況。

歷史的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

總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樣的事物都在時間中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地位,在時間已經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歷史。

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種對「歷史」的最早解釋。在中國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隻手拿著一個東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區別()。史、事相連。甲骨文中有「歷」字,作「」,指經歷、歷法,表示經歷的一段時間,下面是一個人腳印,似乎是指人的經歷,即今天繁體字的「歷」。歷、史連用,事再注入時間觀念,成了一個詞「歷史」,指經過的事。歷、史合為一辭,似乎晚出。《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和歷史,意思一樣,但史的意思更寬一些,還包括了寫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記事的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這個記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說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不錯,但並沒有完全表述「歷史」的內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歷史中有頭有尾,輪廓清楚而且是顯眼的東西。但歷史中的有些東西不好說是事件,例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應該包括了過去的事件、事物(物體現象)、事態(形態、結構、過程)、事情(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

但是,這樣講也許還不夠,盡管歷史的「歷」已經顯示了時間的因素,但人們往往注意的是「過去的它是什麼」,而不一定注意到「過去的它是什麼」,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它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常是從靜態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樣看歷史事物,而不是從動態的角度如同看電影那樣看歷史事物。換言之,歷史的事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活動,而不僅是 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存在著。因此,我想,比較更確切的提法是:

歷史是過去的事物活動的過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說的歷史是人的歷史,因此,也許更應當說:

歷史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

這里包括了大至社會形態、國家、民族,小至個人生活的喜怒哀樂的無窮無盡的、各色各樣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態、事情的形成、發展、轉換、變化、結束的過程。

這里所說的歷史,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來的歷史」(歷史是不是客觀地存在過,是不是僅在我們的意識中存在,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這樣認定了,也有人會反對,這里先不去討論)。說它叫「本來的歷史」,那就有「非本來的歷史」,下邊馬上就會講到。「非本來的歷史」與「本來的歷史」是相對而言,它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我們還要注意,這個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歷史的東西處在過去的時間段上,時間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轉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們無法使它再現(這也是一個問題,歷史會不會重演?這到以後再談)。換句話說,對我們來說,那個客觀存在過的「本來的歷史」已經不再存在了。(這又是一個問題,作為一個過程來說,本來的歷史不存在了,但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還以這樣那樣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它不僅影響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我們認識過去歷史的一種極重要的資料和手段。這點我們下邊再說)。我們必需也只能依據我們所能接觸到的它的「載體」(不是它本身),或者說,經過一種中介來認識它。這就是有關歷史的記述及今天留下來的過去的遺存。這中間最重要的是文字記載下來的過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它統稱為「寫的歷史」。這樣,我們就有了不是本來的客觀存在的歷史的「非本來的歷史」。這是「歷史」一詞的第二種意思。即:

(2) 歷史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

或者說,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的記載。

這種用法,例如:

我們讀歷史。

我們在上歷史課。

這里不是指我們在讀那一去不復返的客觀存在過的歷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沒有法子讀的。我們讀的是記載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書。或者是聽教師講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課。

又如:

《史記》、《宋史》,信史。

這里指的是某一歷史著作,有當時人寫的,也有後世人乃至現代人寫的。被西方人稱為歷史學之父的古希臘的希羅多德,他的關於希臘波斯戰爭的著作就叫《歷史》,西漢司馬遷寫的從黃帝到漢武帝的中國通史名字就叫《史記》[2](歷史記載)。《孟子·離婁上》:「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即用文字把齊桓晉文之事記載下來,這種對齊桓晉文之事的文字記載就是史,象《春秋》之類。前述《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注引《吳書》,「博覽書傳歷史」,這里歷史和書傳一樣,都是「覽」的,指的是書,即歷史的記載。

在中國,歷史和歷史記載是一個詞,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則是不同的詞,稱過去發生的事為「Geschichte」(歷史),而撰寫的歷史則為「Historie」(歷史記述)。

過去的歷史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就是根據對過去歷史的記載來了解那個真實的、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過去歷史的,是通過別人對歷史的認識來認識過去的歷史的。這是一種間接的認識,即通過一種載體、中介來認識本來的歷史。

說我們是通過歷史記載來認識歷史,如果僅僅指文字還不夠全面、准確,還需要做三點補充。

第一,我們說的歷史記載,不僅包括文字,也應包括圖象和語言,如口頭敘述、錄音、圖畫、照片、電影、電視、光碟、數碼等等。

這種歷史的記載,除了有目的的以歷史為對象的記述外,還應當

包括當時人們並非以傳述歷史為目的而是應現實生活需要而記錄的東西,如檔案、帳冊、公文、契約、書信、日記,乃至書籍、文章、文學、藝術作品,它們有的以原來的實物形式留存下來,有的以傳抄、印刷、復制的形式傳留下來,這些東西是當時人作的,而不是後人寫的,也沒有經過後人意識的加工,與專記歷史的書不一樣。它們在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上,往往超過後來對歷史的撰述,即屬於所謂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歷史記述之外,還有實物,即留存下來的過去的遺物。如遺址、墓葬、建築、器物等等。這些東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圖象,那就兼具記述和實物兩種作用了。留存的歷史實物,不是那活著、運動著的過去歷史,但可以反映那活著的過去歷史的某些東西,也是認識過去歷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第三,除了上述兩類,我們對歷史的認識還通過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這就是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實際上是基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知識、認識能力、認識方法和認識技術,這些知識、能力、方法和技術是歷史地積累形成的。這里先不講它,以後在講歷史認識論時還要提到。在這里要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歷史的東西,它們是現實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的一部分,但它們又確是歷史在現實中的存留、延續和變形,這是我們可以直接接觸、認識和體驗的。可是,談認識歷史時常常容易忽略了這點,以為我們對於歷史的認識就只是來自過去歷史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復雜,不容易講清楚,我們到講歷史認識論時再說,這里只提一下。

這樣,過去歷史的「載體」或認識過去的「中介」,就從「寫的歷史」或「歷史記述」擴大到包括過去遺留的實物和現實生活中的歷史的東西,即把記載的「載」,不僅理解為文字的記述,而含有「載體」的意思。它們都是認識歷史的憑借資料,可以說它們都是「史料」。

我們是生活在歷史之中,每個人都有一段歷史的經歷,這是我們自己記憶中的歷史

G. 什麼是歷史解釋

史解釋是指以史料為依據,以歷史理解為基礎,對歷史事物進行理性分析和客觀評判的能力。
一、區分史實與解釋,能對各種歷史解釋加以理解和評析教師要引導學生在具體的學習實踐中認識到,史學家本身由於受到時代、經驗、理念、材料充足程度等的限制,會按照自己的需要(盡管史學家們努力避免)來選擇歷史材料,這使史學家們在解釋歷史的時候難免會發生偏差。有了這種「以史家為中心」的認識後,學生才會去區分史實與解釋,並大膽地對各種歷史解釋投以審視的目光,進而為開展理解和評析奠定心理准備。不同的歷史解釋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側重點不同,不同的歷史解釋之間不存在實質的沖突。對於這種情況,教師不僅要幫助學生認識到史觀作為觀察歷史的視角,解釋歷史的模型具有多樣性、復雜性和相對性,還要幫助學生界定和理解各種史觀。另一種是觀點的對立,即不同的解釋之間,互有出入,構成了實質的沖突。這就涉及不同解釋的正誤、深淺問題。教師要引導學生,通過分析不同史學家對同一史事的論述,明了各方解釋、評判的不同之處,並能從來源、依據、理念、目的等多個方面,解釋彼此的矛盾沖突之本質所在。
二、能夠客觀論述歷史事件、人物和現象,有理有據表達自己的看法要想客觀論述、有理有據,就要求教師提供足夠的、合適的材料,預設好學生思維推進的邏輯路線。
三、能從歷史表象中發現問題,對歷史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做出解釋從歷史表象中發現問題,在課堂上更多地表現為通過教師「教材問題化」的努力,將靜態的教材打造為問題的素材。四、能夠以全面、客觀、辯證、發展的眼光加以看待和評判現實社會與生活中的問題如果說所有歷史都是當代史,那麼,所謂以史為鑒,就是要通過對已有歷史的解讀,孕育出歷史智慧,以形成、提供一種特殊的視角,來涵養出「全面、客觀、辯證、發展」的眼光,以更有效地審視現實生活、解決現實問題。

H. 「歷史」是什麼意思

歷史:漢語詞語,含義有三:
1.記載和解釋作為一系列人類進程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
2.沿革,來歷。
3.過去的事實。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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