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歷史,歷史是什麼
歷史,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活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研究和詮釋。歷史是客觀存在的,無論文學家們如何書寫歷史,歷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可改變。
其含義有三:1.記載和解釋作為一系列人類進程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2.沿革,來歷;3.過去的事實。
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一般來說,通常所說的歷史是指人類社會史。歷史,就是指過去發生的事情,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情。文學與歷史是分不開的,文學以自己的方式參與歷史建構和傳承,這不僅適用於歷史題材創作,而且也適用於一切文學作品和文學研究。歷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文學不能「虛無」歷史。
㈡ 什麼的歷史(填入恰當的詞語)
悠久的歷史
偉大的歷史
久遠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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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麼是歷史的
歷史的就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情。簡單可以理解為過去的事,歷史就是過去發生的事情。
㈣ 歷史是講什麼的
歷史:
廣義歷史: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狹義歷史:人類社會發生、發展的過程。
歷史學:研究歷史的學問,簡稱史學。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歷史學:世界上一切科學都可以稱為歷史學。
(「我們僅僅知道一門唯一的科學,即歷史科學。」——馬克思、恩格斯)
狹義歷史學:研究人類社會以往運動發展過程的學問。
歷史科學:
通常我們將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稱之為歷史科學,因為這是在唯物史觀科學理論指導下的歷史學,而以往的史學從根本上來說,很多都沒有超出歷史 唯心論的范疇。
歷史與歷史學的關系:
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真相只有一個。然而記載歷史、研究歷史的學問卻往往隨著人類的主觀意識而變化、發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正因為如此,當年胡適才說:「歷史就像一個小姑娘,你愛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這里的「歷史」一詞,嚴格說來,應該是狹義歷史學的含義。也因此,我國古代優秀的史學家們特別重視「史德」——「善惡必書」、「析理居正」,通俗地說,就是實事求是地記錄、公正客觀地分析論斷。
㈤ 歷史的含義是什麼
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5)歷史什麼的擴展閱讀
「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
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
「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歷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便以歷史二字附會之,使其成為對應詞。
廣義上指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歷史是研究人類變化,社會興替的重要的人文學科。
㈥ 什麼樣的歷史 填空
光輝燦爛的歷史,
偉大光榮的歷史,
滄桑的歷史,
悠久的歷史,
源遠流長的歷史,
……
㈦ 什麼的歷史
過去發生的一切都可以稱之為歷史。歷史包括國史、家史,政治史、經濟史、軍事史、文化史、商業史、科技史、藝術史等等無所不包。歷史的范疇太大了。
㈧ 什麼的歷史
什麼是歷史?!這是自歷史這門科學誕生以來歷代中外史學先賢們爭論不休的問題,比如「活動」說、「學問」或「學術」說、「知識體系」說、「科學」說、「藝術」說和「一半是科學,一半是藝術」說、「整合」說等等,時至今日,可以說,依然不存在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公認通義。以筆者觀來,比較概括的定義有梁啟超先生在其著作《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中提到的:「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核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系,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者也」,而比較有特色的說法則屬傅斯年先生提出的:「史學就是史料學。」當然,這種學科定義懸而未決的現象也並非史學界所獨有,哲學、美學、文學乃至科學界內亦比比皆是,也正是這種「懸而未決」,筆者以為,恰恰就是推動某種定義或是某門學科不斷精準和不斷前行的原動力。不管關於歷史具體定義的文字是怎樣書寫的,我們真正需要抓住的其實只有三條:第一,立基於歷史的歷史學是一門科學;第二,擺正看待歷史人、事、物的態度;第三,明了歷史的作用。換而言之,我們不論是了解、學習歷史還是進一步去探研歷史,必須跳出繁碎的經義考據,不能困局於浮面的表象,而應該對所有的表象進行形而上的思辨,在思辨之中汲取歷史給予我們的營養,這才是史學愛好者、工作者安身立命的法則!
歷史學是一門科學。其科學性的一般根據有二:一個是它的研究對象的客觀實在性和真實性。歷史學研究的對象——世界各民族、國家和地區的歷史現象、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等等,以及由它們所構成的歷史運動事實和過程。很顯然,作為歷史存在,是客觀實在的東西,它不以歷史認識者的主觀意志而改變,具有客觀實在性和真實性。可問題的症結在於,這一認識在理論上的推演無疑是正確的,但在現實情形中卻恰恰成為一部分人斥責歷史學是「偽科學」的證據,因為歷史學的不可回顧性、不可復制性和不可實驗性。正史、野史、個人傳記、回憶錄,甚至是影像、錄音、圖片都可以摻雜人的主觀意識,中國近代國學大師胡適曾就此註解過,歷史就是小姑娘,想怎麼打扮都可以。此話誠然過激,但卻道明了史學科學性驗證的艱巨性,檢驗和保證史料的歷史真實性也就是史學愛好和工作者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
另一個是它所承擔的任務。歷史學的任務在於揭示世界各民族、國家的歷史發展的特殊規律和特點,歷史研究是一種旨在探討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特殊規律的認識活動。僅憑這兩條,歷史學就具有了一般科學所具有的科學性。一門學科的科學性的一般判斷根據是:(1)「研究的對象必須是客觀實在的東西,因為只要客觀實在的東西,才可能有它內在的發展規律」;(2)它「必須是旨在探討對象發展規律的認識活動」。歷史學顯然符合這兩層要求。但是,這樣的歷史學還不能稱為真正的歷史科學,因為它只是具備了成為一門科學的必要前提,還不具備成為一種完成的科學知識形態所應有的充分前提。一門學科要成為一種完成的科學知識形態,還需要同時符合第三層要求:「必須以揭示出事物的規律為前提,然後按照事物本身的規律(即它的內在聯系)去說明事物的原因,是為完成的科學知識形態。」
再說說對於歷史的態度問題,歷史人物、事件都應該具有一定的歷史形態和過程,如何看待這些客觀的歷史陳跡是探究歷史的關鍵所在。舉個例子,比如從中學歷史教學到史學界的專家研討,岳飛是否是民族英雄一事爭論由來已久。如果從當代五十六個民族大團結的現狀來看,把岳飛歸為民族英雄可能大有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的嫌疑,至少也是個民族沙文分子;如果從當時的歷史現實來看,宋金兩國不同種不同文,地域分裂經濟有異,各具國家形態,明明白白的就是兩國對抗,岳飛抗金打擊侵略也明明白白的就是民族英雄所為,反過來講,不能因為英法兩國是共一個老祖宗,就否認貞德不是英法百年戰爭中傑出的民族英雄。同一歷史史實,不同的視角(更毋庸說不同的階級了)得出就是不同結果且性質也發生質變,這種現象恐怕只有史學界才有。再舉一例,前文筆者曾強調過「我們不論是了解、學習歷史還是進一步去探研歷史,必須跳出繁碎的經義考據,不能困局於浮面的表象,而應該對所有的表象進行形而上的思辨」,那麼是不是就不需要具體歷史細節的考據了呢?!答案是堅決的否定!學習歷史,必須由小到大,必須由死到活,通過初期扎實的考據學習,明了歷史史實的一些細微之處,夯實學史、治史的方法和態度是每個歷史學人應該必經的一條道路,只有在極其深厚和嚴謹的史料積累的基礎之上才有可能微言大義。史學巨擘陳寅恪老先生,晚年雙目晦明無法視物,但講學著書對原始史料卻信手拈來,這份由於早年精於考據而積累下來的苦功不是什麼人都可望其項背的。前後兩例,不同的內容講的卻是一個道理,那就是學習歷史要活用辨證法,把握一個度,岳飛是不是民族英雄在於一個視角的度,考據之於史學研究的作用也在一個度,總之,能鑽進去又能跳出來就是探研歷史總的正確態度。
最後就是歷史的鏡鑒作用,這個話題談論的就比較多比較透了,也是大家習以為常耳熟能詳的,所以,筆者在此僅引用史學先賢,《史通》的作者劉知幾的原話作為結語,「史官不絕,錦帛長存。則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漢。用使後之學者,坐披囊筪,而神交萬古,不出戶庭,而窮覽千載,見賢而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
㈨ 歷史是什麼東西
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真相只有一個。然而記載歷史、研究歷史的學問卻往往隨著人類的主觀意識而變化、發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
歷史,或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歷史可提供今人理解過去,作為未來行事的參考依據,與倫理、哲學和藝術同屬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歷史的第二個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又稱為「歷史學」,或簡稱「史學」。隸屬於歷史學或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有年代學、編纂學、家譜學、古文字學、計量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等,參見歷史學。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稱為歷史學家,簡稱「史學家」,中國古代稱為史官。記錄歷史的書籍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等,粗分為「官修」與「民載」兩類。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而狹義的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一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出處:「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歷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也有人認為「歷」乃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而附加之輔助義,其意味著人類所經歷過的事情,在意義上其概括范圍遠較「史」字為之大。 在西方,多數語言的「歷史」一詞源出自希臘語「historia」,原義為「調查、探究」,出自「歷史之父」古希臘作家希羅多德的《歷史》(Historia)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