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法的淵源它和法的歷史傳統有什麼區別
法的淵源是指法的效力淵源,也就是指法的外在表現形式,即由不同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具有不同法律地位和效力的各種類別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總稱。各國法的淵源主要有制定法、判例、習慣、法理、國際協定和條約。
法律傳統是指在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下,某一地區、某一民族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有關法律制度、法律概念、法律價值等法文化的總稱。
② 究竟什麼是憲法憲法的歷史是什麼樣的
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居於最高的位置,規定了我國的根本制度和人民的基本權利,是我國制定法律參照的總章程。我們國家把12月4日定為憲法日,號召大家共同學習憲法精神。
③ 歷史上有哪些基本的法的歷史類型
1、法的歷史類型的概念:是將人類歷史上存在過的以及現存的法-律,根據經濟基-礎和階-級本質所做的分類。
2.人類歷史上迄今主要有:奴-隸-製法;封-建-製法;資-產階-級法;社-會主-義法。
3.凡建立在同一經-濟基礎上,反映同一階-級的意-志的法,不論是否同一國-家的法,屬於法的同一歷史類型。
④ 法律的歷史類型有哪些
法學考試知識法的歷史類型(劃分標准)
這是指根據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論,按照法的階級本質和經濟基礎而將法劃分為不同社會形態的法。以奴隸制社會的法、封建制社會的法、資本主義社會的法以及社會主義社會的法,這四種社會形態為標準的劃分,通稱為法的歷史類型。它不同於法的淵源的分類和一般法的分類(國內法和國際法)、部門法的分類或法系的分類。
50.法的量變與質變:
法的發展有質變和量變之分,法的質變可以理解為法的歷史類型的變更,也即法所代表的社會基本制度的變化,質的變化一般要通過社會革命。法的量變可以有多種形式。將法的社會性質的變化理解為法的質變是科學的,但也應承認,同一社會形態的法律之間,也存在某種性質上的差別。
31.[法的指引作用]:指法的規范作用的首先體現,即對本人行為的指引。行為的主體是每個人自己。
⑴
對人的行為的指引有兩種:
[個別指引]
即個別調整,指通過一個具體的指示就具體的人和情況的指引。
[規范性指引]
即規范性調整,指通過一般的規則就同類的人和情況的指引。法是一種概括性的社會規范,它的指引作用的性質自然屬於規范性指引。
⑵
義務性規范和授權性規范分別代表兩種指引形式:
[確定的指引]指人們必須根據法律規范的指引而行為。即法律規定:人們應該這樣行為和不應該這樣行為,違反這種規定,就應承擔某種否定性的法律後果(如國家不予承認、加以撤銷或予以制裁等)。
[有選擇的指引]是指人們對法律規范所指引的行為有選擇餘地,法律容許人們自行決定是否這樣行為。即法律規定: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如果這樣行為將帶來某種肯定性的法律後果(如國家承認其有效、合法並加以保護和獎勵等)。
⑶
規范性指引的優點和局限:
規范性指引是建立社會秩序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具有連續性、穩定性和高效率的優點,也符合一般人的心理要求,即要求過一種符合理性的、較穩定的、個人有相對獨立性的生活。但是比較抽象,對個別情況不一定合適,還需要輔之以個別指引和其他補救辦法。
⑤ 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土地法是什麼,有何重要歷史意
《井岡山土地法》。
井岡山根據地開展了轟轟烈烈的以「打土豪分田地」為主要內容的土地革命,制定了《井岡山土地法》,讓窮苦百姓有了夢寐以求的土地。
歷史意義:解決了土地的沒收與分配;山林的分配和竹木的經銷;土地稅的徵收和使用等問題。
它的頒布和實施,改變了幾千年來地主剝削農民的封建土地關系,從法律上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合法權益。它不僅指導了湘贛邊界的土地革命斗爭,而且為以後中國共產黨領導進行偉大的土地革命斗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5)什麼法地歷史擴展閱讀
從大革命失敗到抗日戰爭前夕的十年,是中國共產黨從幼年走向政治上成熟的重要時期。
十年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從無到有,走過了極其艱難曲折的道路,曾經從最多時的30萬人減少到3萬人左右。
但從戰爭實踐中,造就了大批優秀的軍事指揮員,積累了豐富的斗爭經驗,提高了部隊戰鬥力,而且鍛煉出一條馬克思主義的軍事路線,從而為實現全國抗戰和中國革命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⑥ 法的歷史包括哪些
1.馬克思主義法學關於法的歷史類型的理論
(1)所謂法的歷史類型,是按照法所產生和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及所體現的階級的意志,對人類歷史上存在過的法所作的劃分.凡是建立在相同的經濟基礎之上,體現相同階級意志的法,屬於同一歷史類型的法.
(2)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歷史上存在四種歷史類型的法:奴隸製法、封建製法、資本主義法和社會主義法.在人類社會發展中,並非每一個國家、民族的法都一定經歷這四種歷史類型.但法的歷史發展的總體表明,從奴隸製法到封建製法,繼而發展為資本主義法和社會主義法,是法的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法的歷史類型也由低級類型向高級類型的法依次更替.
(3)法的歷史類型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必然——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是法的歷史類型更替的根本原因;階級斗爭和社會革命是法的歷史類型更替的直接原因.
2.法的歷史類型的其他劃分方式
(1)英國的梅因把法分為「身份」的法和「契約」的法;
(2)美國的龐德認為法的發展經歷了五個階段;原始的法,嚴格的法,17、18世紀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社會化的法,後來他又補充提出下一階段的法是世界法;
(3)德國的馬克斯•韋伯把歷史上存在的法分為形式不合理的法、實質不合理的法、實質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等;
(4)美國的昂格爾認為人類的法律類型有習慣法、官僚法、法秩序(法治);
(5)日本的田中成明將法分為自治型法、普遍主義型法、管理型法等.
(6)我國的不少學者將法劃分為自然經濟類型的法與商品經濟類型的法;義務本位的法與權利本位的法;人治的法和法治的法、專制與民主的法等.
⑦ 法律的歷史類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的歷史類型分為四種:奴隸製法、封建製法、資本主義法、社會主義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⑧ 歷史上有哪些基本的法的歷史類型
法歷史類型,是指按照法的階級本質和它賴以建立的經濟基礎對法進行的基本分類。建立在性質相同的經濟基礎之上,反映相同階級意志的法,便屬於同一歷史類型的法。
在人類歷史上,法的歷史類型分為四種:奴隸製法、封建製法、資本主義法、社會主義法。前三者都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反映剝削階級意志的法,統稱為剝削階級類型法。社會主義法與剝削階級類型法有根本區別,它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之上,反映工人階級為首的廣大人民的意志,是人類歷史上最高類型的法。
法的歷史類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經濟基礎的變更。更替的過程,是經過社會革命,伴隨國家類型的更替完成的。社會主義法的發展,將不是更新的類型法取代社會主義法,而是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發展,各種政治和文化條件的發展和完善,逐漸走向消亡。
⑨ 什麼叫法的歷史類型
法的歷史類型分:
1奴隸制
2封建制
3資本主義制
4社會主義制
5共產主義制
法所賴以產生的經濟基礎及其階級本質對法所作的分類,稱之為法的歷史類型,根據我所列的歷史類型,不難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幾個社會的性質不同,統治階級不同,經濟制度不同,其社會法制也不同
⑩ 法國的歷史簡介是什麼
我正在學中世紀史,法蘭西源自法蘭克王國,由墨洛溫家族的克羅維在481年建立法蘭克王國,墨洛溫王朝開始(481-751年)。732年宮相查理·馬特進行采邑制改革,使得宮相家族日益顯赫。
其子矮子丕平751年在蘇瓦松貴族會議上經過公認成為國王,建立加洛林王朝(751-987年)。768年法蘭西歷史上著名的國王查理曼即位為皇帝。
843年查理大帝之子為爭奪王國地盤而簽署《凡爾登條約》,規定日爾曼路易得到萊茵河右岸地區和巴伐利亞,是以後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疆域基礎;禿頭查理得到法蘭克王國左邊大部分地區,是今天法國領土的基礎;
長子羅退爾得到中部狹長地帶,是以後的義大利以及教皇國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