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省對轉業,下崗,志願兵,兩參老兵歷史遺留問題是怎樣一解決的
兩參老兵歷史遺留問題建議方案:
1、全體兩參老兵為國家做出了特殊貢獻,應該享受特別優待政策,即全體兩參老兵都享受退休金待遇或特別貢獻津貼優撫待遇,決不能只享受那點困難生話補助。
2、在補發參戰參試榮譽勛章或紀念章的同時,還應該根據在參戰參試時所做貢獻之大小,發放參戰參試一次性榮譽金,這點很重要,因為,在當今社會,不管得什麼榮譽,都有獎金,更何況,兩參老兵所得的還是特殊榮譽!
3、徹底解決全體兩參老兵的醫療保障問題,讓他們所有人都能夠享受到免費醫療保障待遇。
② 歷史遺留問題,怎麼解決
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是最棘手的工作之一,也是在基層鍛煉的「必修課」。既然是「歷史」,說明確有其事;而又成了「遺留問題」, 說明沒有徹底「擺平」,當事人尚未完全信服。盡管有的問題乍看起來並不復雜,但是,任何接棒處理此類事務的人均應謹記:千萬不要低估前人的智商,不管事情原本多麼簡單,歷經多年不得解決,足見其早已人為地復雜化了。所以,那些「觸景生情」般地躍入腦海的解決方案,往往難以奏效;倘若常規方法就能息事寧人的話,也就輪不著我們這些「後人」為「前人」堵槍眼或者填窟窿了。
初來璧山不久,就聽W縣長針對一起重大歷史遺留問題提出了「遵守法律,尊重歷史,換位思考」的處理原則;實踐證明,這三項原則確是破解難題的利器,屢試不爽。細細品來,其中自有一番道理。
從結論來看,任何問題都可分為兩類,要麼有解,要麼無解;而歷史遺留問題復雜就復雜在有解而難解,或是無解而必解。能辦的事不好辦,不能辦的事必須辦,常常是因為在辦事過程中偏離了法律與政策的正常軌道,進行了不適當的變通或妥協,結果事後較起真來,不免理虧氣短,進退維谷,很是被動。
待人處事,無外乎情、理、法三端;而歷史遺留問題所以難解,往往就是情、理、法交織在一起,「剪不斷,理還亂」。有些問題是「法不容情」,政府非常理解和同情老百姓的訴求,但卻不能公然違反法律和政策;有些問題是「情理難容」,政府做了承諾而不兌現,即便這個承諾並不符合法律和政策,也不能因此否認老百姓要求政府兌現「問題承諾」的主張是無理取鬧。雖然造成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因和責任不難查明,但「追究人」不等於「解決事」——除非問題本身就是為了對具體人問責;所以,著眼於「事要解決」,就要打出一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約之以法」的組合拳——「遵守法律,尊重歷史,換位思考」恰恰就是體現其精髓的行之有效的套路。
對於意見分歧的問題,唯有求同存異方可解決;而所求之「同」,須為兩點:一是對基本事實有共識,二是對價值判斷標准有認同——前者即為「尊重歷史」,後者即為「遵守法律」。為了躲避或者推卸責任,矢口否認曾經實際發生過的言行,是最蠻不講理、最缺乏誠信的表現,也是通往問題最終解決之路的最大障礙;而在事實爭議消除之後,必須對事情的性質作出評價和判定,因為「真的」不一定是「對的」。判斷「對」或者「不對」,決不能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死胡同,而必須用公認公正的「大道理」超越當事各方利己主義的「小道理」——法律,特別是強制性法律,就是價值判斷的超然標准,既無需選擇,也不容挑戰,構成了解決問題的基本框架。
拋開我國現有立法的種種缺陷不論,就法律滯後於實踐的一般特性而言,法律總是有彈性的。語義不明如何解釋,寬嚴尺度如何把握,法律沖突如何取捨,都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鑒於歷史遺留問題常有可歸責於政府的事由,處理時尤其要注重「換位思考」、將心比心。「群眾利益無小事」,久拖不決就更是「大事」了,如果還思想僵化、死摳條文,「寧可我負百姓,不可法律負我」,只會進一步激發民怨、惡化事態,甚至釀成官民對抗的悲劇和慘劇,這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背道而馳的。其實,只要能守住法律的底線,「擦邊球」不僅能打,還能打得很漂亮。只懂得用法來「踩剎車」,不懂得用法來「加油門」,勢必舉步維艱、好事難成。
頗具反諷意味的是,很多歷史遺留問題正是企圖打法律和政策的「擦邊球」而結出的惡果。事實證明,取一時一事之巧只是小聰明,求萬全萬安之策才是大智慧。為官一任,必須對歷史負責、對百姓負責,提思路、作決策、推項目都必須有全局的觀點和長遠的眼光,不能頭腦發熱胡干蠻干,只重眼前不計後患。人事固然有興替,但留下的敗筆和罵名卻將長久、嚴 重地折損政府的公信力,「後人」也不得不用數以倍計的精力和財力來為「前人」的失誤「埋單」——「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還是讓我們努力使「歷史遺留問題」成為歷史吧。
③ 如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如果是很久之前,遺留下來的問題,那麼一定要從各個方面考慮清楚,要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來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
④ 如何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對於歷史遺留問題,首先要充分尊重歷史,並且要換位思考,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
⑤ 歷史遣留問題怎麼解決
海南省征地和閑置土地處置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實施方案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為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好征地及閑置土地處置歷史遺留問題,貫徹落實省長的政府工作報告,維護社會穩定,特製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標(一)總體目標。用三年到五年時間基本解決我省征地與閑置土地處置歷史遺留問題。(二)2007年工作任務。1.全面清理各類征地與閑置土地處置遺留問題,摸清底數,並逐宗查找問題引發的原因,建立全省土地徵收宗地資料庫和閑置土地宗地資料庫。2.解決征地遺留問題總宗數的50%以上;其中群眾反映強烈、已經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確保在今年內解決。3.解決閑置土地處置糾紛問題總宗數的30%以上;回收換地權益書價值20%以上。(三)2008至2009年工作任務。1.基本解決征地歷史遺留問題,並採取措施進一步完善征地制度。2.解決閑置土地處置糾紛問題總宗數累計達到70%以上;回收換地權益書價值累計達到60%以上。(四)2010至2011年工作任務。1.基本解決閑置土地處置糾紛問題。2.基本完成換地權益書的回收工作。二、工作的重點和具體內容本次專項工作分兩個方面進行:一是1990年至2005年期間涉及征地遺
⑥ 如何處理因有歷史遺留問題無法過戶的房產
因有歷史遺留問題無法過戶的房產問題解決方法:
1、產籍資料不健全。在為這些房屋辦理換證、補證等手續時一並健全產籍資料;申請轉移登記前需先換證,補全產籍資料。
2、房地權利主體不一致的。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⑦ 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允許只登記宅基地使用權,屬於「歷史建成」的宅基地,允許只登記宅基地使用權。需同時辦理房屋登記的,經住建部門備案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房屋質量做出安全鑒定後,可向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申請補辦宅基地地上房屋規劃施工驗收備案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⑧ 兩會,代表提到參戰退役軍人歷史遺留問題,怎樣解決他們後故之優沒
退役安置遺留問題解決回答如下
1全面劃分地方政府和退役軍人責任,只要看第一步原始糾紛點是錯在地方政府還是退役軍人本人,第一步錯在哪一方,就是哪一方的主要責任;
2、錯在退役軍人本人的,視為清零,主要解決其今後的優撫保障問題;
3、錯在地方政府的,立即採取糾錯行動,糾正錯誤並賠償退役軍人生活費、社保費、法定賠償金等直接損失。
⑨ 怎樣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你問的是國家還是私人問題?
對於國家來說就是發展經濟,有了實力,不用主動解決就自動解決了。比如XX。
對於私人,第一就是過去了就過去了吧。第二要解決就乾脆點,別拖泥帶水。第三要認識到回到過去也不是曾經了。
⑩ 工商分流人員歷史遺留問題如何解決
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產生的原因
上個世紀90年代末,企業經營狀況較差,生產任務嚴重不足,企業為了減輕負擔,通過減員增效的方式,依據有關政策,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內退文件,對其中一部分職工辦理了內退。這種由於企業經營狀況不佳,所採取的內退辦法,在全國都普遍存在。但後來隨著國家宏觀經濟的好轉,企業自身通過採取有效措施,得以起死回生,經濟總量和經濟效益逐步提高,在職職工收入也隨之提高,內退人員的收入與同期未選擇內退的退休職工收入差別日漸明顯,這就導致了提前辦理內退的退休職工心理上極端不平衡。於是,眾多內退職工不斷到企業、地方政府集訪,反映企業當年不應給其提前辦理內退。
企業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就是解決一切矛盾的底線和基本遵循。只要有了底線思維和基本原則,我們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就有了政策支撐。筆者以為,當前,有效解決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至少應該堅持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則:
(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必須遵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如果割裂當時的歷史條件,單純地處理和解決這一問題,則無可下手。當時,作為內退職工,所考慮的是企業萬一垮了,還不如辦理內退,不用上班還比在職職工收入高,他們自願選擇內退這條道路,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是一種比較穩妥的辦法。他們辦理了內退,就不用承擔企業經營不佳的風險,相當於進入了保險箱,這一歷史環境企業與內退職工都必須尊重。在雙方尊重歷史的前提下,企業和內退職工也必須面對現實。盡管內退文件在當時具有進步意義,但許多內部職工與近幾年退休的職工相比,感覺吃虧了,這是一個現實矛盾。作為內退職工,訴求有一定的合理性,兩者收入存在較大的差異,這種現實狀況,企業需要積極應對。
(二)把握政策,實事求是。把握政策是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核心所在。如果企業僅考慮解決矛盾,不嚴格把握政策,則會偏離正確的方向,容易給其他類似企業帶來重大影響,甚至會影響地區類似企業的穩定。鑒於此,企業始終以國辦發文件為依據,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企業既承認職工訴求的合理性,又不能單方面地站在企業或職工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企業只有全面、充分、實事求是地考慮問題產生的來龍去脈,認認真真分析其產生、發展、爆發的全過程,並採取符合政策的措施,才能從根本上處理和解決好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三)不添新亂,不留後患。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本身就是難啃的硬骨頭。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更是難上加難,既要充分尊重當時的特定歷史,充分了解當時的具體情況,充分理解當時政策的進步意義,又要確保今後不產生新的矛盾,不增添新的麻煩,不留下任何隱患,這的確是對企業主要領導駕御企業、處理復雜問題能力的嚴峻考驗。我們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對清理的人員范圍、處理辦法等作了詳細的規定。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不留後患,專門制定了配套辦法,即《實施細則》,進一步說明了政策依據、符合解決范圍的人員、操作程序及有關問題的解釋與說明,從制度層面保證了解決方案的嚴肅性、全面性,縝密性。